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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文传媒: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陈大鹏)2022-04-27  

                                                 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报告人:陈大鹏)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人作为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1年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要求,坚持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发挥
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现将2021年
度履行职责的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5次会议,即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至第十四次会
议。本人应出席会议5次,实际出席5次,未有缺席或委托出席情况。会前主动了解并
获取做出决策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了解公司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并与相关人员沟通;
在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为董事会科学
决策与治理机制的完善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2021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历次会议的
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投反对票或弃权票。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1次股东大会,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本人应列席股东大
会1次,实际列席1次。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
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情况,与另外两名独立董事
一起就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2021年1月28日,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二)2021年4月27日,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有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5.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提供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7.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三)2021年6月4日,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四)2021年8月27日,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有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
立意见。

    对于上述议案,本人认为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的规定。对此,本人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详细
内容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和股东大会的会议及其他时间,对
公司进行了考察研究,分别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微信、电话和邮
件等方式,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
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重
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


    四、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监督公司信息披露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协助和检查监督公司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1年度信息披露工作的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等情况进行监督。
    2.关注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报告期,本人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情况,主动查
找相关资料,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监督和核查董事、
高管履职情况,督促公司加强与投资者互动交流,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3.关注公司内部治理及经营管理
    2021年度,对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均提前对相关议案
进行了审阅,并通过会谈、电话等方式与公司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管及其他董事保持
交流和联系,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对外担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聘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均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
内,主持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严格审核公司拟聘高管人员的任职资格,确保公司管
理层的稳定和经营管理能力的提高。积极参加各委员会的会议,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
对公司的内部治理、定期报告编制、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切
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本人电子信箱:cdp427@vip.163.com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陈大鹏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