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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宁皮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复牌的提示性公告2018-01-31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18-013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海宁皮
城,证券代码:002344)将于2018年1月31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事项,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
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海宁皮城,证
券代码:002344)自2017年11月1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停牌期间内,公司
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并严格按照要求履行了继续停牌及延期复牌的相关程序。
    2018年1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宁
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他
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18年1月16日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公司指定的信息媒体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2018年1月24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海宁中国皮革城
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8】第1
号)(以下简称“重组问询函”),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就有关问题进行了逐项
落实和认真回复,并对相关文件进行了相应补充和完善,详情请见公司于2018
年1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公司指定的信息媒体
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根据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证券代码:002344)将于2018年1月31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尚需报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次交易能
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本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
为准。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