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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宁皮城: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的公告2018-04-20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18-036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12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
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已经公司2018年3月19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本次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
价格设有发行价格调价机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海宁中国皮革城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文件。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本次交易方案、《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与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之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协议》(以下简称“《资产购买协议》”),公司审议
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至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前,一旦触
发调价机制,公司董事会可以对本次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进行
一次调整。
    2018年3月20日至2018年4月18日20个交易日期间,申万专业市场指数
(852052.SI)有20个交易日的收盘点数较公司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
易日即2017年10月31日收盘点数(即1,197.16点)跌幅达到或超过10%。截至
目前,公司已经触发价格调整机制。
    公司本次交易的交易总金额及支付方式不进行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同意根据本次交易方案等约定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
基准日、发行价格及股份发行数量进行如下调整:
    1、调整定价基准日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调整为公司
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以
下简称“调价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2、调整发行价格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调整为公司调价
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即5.52元/股。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配股、派息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3、调整股份发行数量本次发行股份购买的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及对价支付
方式不进行调整,发行股份数量将根据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
整后公司拟向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合计发行股份134,212,093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
息事项,将相应调整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数量根据调整后的发行价格
相应进行调整,最终发行股数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股数为准。
    本次发行价格及发行股份数量调整的情况,公司将在回复中国证监会对
本次交易的反馈意见时一并在《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等相关文件中进行补充和修订,并对修订后的报告
书进行公告,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