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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宁皮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4-24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18-040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8 年 4 月 23 日,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举
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本次会议采用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
已于 2018 年 4 月 13 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
应到监事 5 名,实到监事 5 名,与会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凌金松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监事以传
真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
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实施内保外债业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发展对资金的需求,降低企业财务成本,同意公司使用外债融资
产品对短期流动资金作补充。本次拟实施的贷款资金为欧元外债,贷款品种为内
保外债,年度累计借款额度不超过 2,500 万欧元,根据公司收汇情况可分期实施。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实施内保外债业务可以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满足公
司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实施内保外债业
务。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关于实施内保外债业务的
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