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皮城: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2018-11-30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18-072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概述
根据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 年年度股东大
会会议决议,批准使用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现该项
投资期限到期,鉴于公司目前具有较为稳健的净现金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增加股东回报,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
提下,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上述事
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资金来源:
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作为投资理财的资金来源。在具体投资操作时应对公司
资金收支进行合理测算和安排,不得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二)投资目的:
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短期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
资回报。
(三)投资额度:
10亿元人民币以内,在该投资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四)投资期限:
上述投资额度自获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单笔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12
个月。
(五)投资对象:
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投资,包括国债、债券、货币市场基金、银行理财产品及
其它安全性较高的短期投资品种,不从事境内外股票一、二级市场投资以及证券
回购。
二、审批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投资内控制
度》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投资决策,公司财务部及证券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相
关人员应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
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不定期对投资资产进行检查,以确保资金的安全。
(三)公司各项投资理财的审批程序确保合法有效,并接受中介机构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
展。通过适度的投资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效益。
四、风险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已制订《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对投资理财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
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
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
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投资
理财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内控制度等情况进行了
必要的审核。同时,在认真调查了公司投资理财事项的操作方式、资金管理、公
司内控等控制措施后,认为: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流动性和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
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
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已制订切实有效的内控措施和制度,资金
安全能够得到保障。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六、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经核查后认为: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较好,
内部控制制度逐步完善,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继续
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
有资金收益,不会影响到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
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七、其他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
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
事长负责上述投资理财额度、范围等相关事宜的审批和风险控制。
公司承诺:此项投资理财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
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