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皮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3-21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19-017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9 年 3 月 19 日,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举
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次会议采用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
料已于 2019 年 3 月 9 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
议应到监事 5 名,实到监事 5 名,与会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凌金松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监事以传
真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在关联监事凌金松、李宏量、黄咏群回避表决的前提下,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公司于2019年1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19年2月13日
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
因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模式变更,为顺利推进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
实施,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股东大会授权,对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中的对应条款内容进行调整。
公司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
形。本次拟定的《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修订稿)》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
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7 号:员工持
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
员工参加本公司持股计划的情形。
详细情况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上同日披露的编号为 2019-019 的《关于调整 2019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管理
办法的公告》、《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
订稿)》及《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修
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在关联监事凌金松、李宏量、黄咏群回避表决的前提下,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
案》。
因公司 2019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模式变更,为顺利推进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的实施,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股东大会授权,对 2019 年员工持股计
划管理办法的对应条款内容进行调整。
详细情况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上同日披露的编号为 2019-019 的《关于调整 2019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管理
办法的公告》及《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