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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宁皮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20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公
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
遵守诚信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各项职权和义务,对公
司经营决策程序、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内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核查,并
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为企业的规范运
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报告期
内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主要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历次董事会,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的
决议、履行义务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各次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认真执行了股
东大会的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过程中无损害公司利益和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积极关注本公司经营计划及决策,监事会主席多次列席了公司
总经理办公会议,从而对公司经营决策方面的程序行使了监督职责。
    (三)监事会认真开展各项工作,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
    (四)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十次监事会,具体情况如下:
    1、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18 年 1 月 1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五名监事会成员全部参加会议,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会议召开合法有
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凌金松主持。经过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审议
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18-2020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的议案》、《关
于终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关于终止执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在关联监事李董华回避表决的前提下,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
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本次重组符合<关于规
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关于与交易

                                   1
对方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发
行股份及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说明的议
案》、《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
重组上市的议案》、《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关于批准本次重组有关审计报告、备考审
阅报告、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本次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
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
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关于本
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关于本次重组对即期回报影响
及填补回报安排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
组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聘请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中介
机构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工作
相关事宜的议案》;在关联监事凌金松、李宏量、黄咏群回避表决的前提下,审
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该次会议决议公告于 2018 年 1 月 16 日刊
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1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五名监事会成员全部参加会议,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会议召开合法有
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凌金松主持。经过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
于审议<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 2017 年年度报告及摘
要的议案》、《关于审议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审议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
案》、《关于审议 2018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 2017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审计机构的议案》。该次会议决议公告于 2018 年 4 月 14 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




                                    2
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
    3、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五名监事会成员全部参加会议,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会议召开合法有
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凌金松主持。经过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在关
联监事李董华回避表决的前提下,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的发行价格的议案》、《关于本次调整不构成交易方案重大调整的议案》、《关
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与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关于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摊薄即期
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公司采取的措施>的议案》。该次会议决议公告于 2018 年 4
月 20 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4、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五名监事会成员全部参加会议,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会议召开合法有
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凌金松主持。经过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
于审议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实施内保外债业务的议
案》。该次会议决议公告于 2018 年 4 月 24 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5、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18 年 5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
司五名监事会成员全部参加会议,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会议召开合法
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凌金松主持。经过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在
关联监事李董华回避表决的前提下,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发行价格调整方案的
议案》、《关于本次方案调整不涉及发行价格相应调整的议案》、《关于本次调
整不构成交易方案重大调整的议案》、《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海宁中国皮革
城股份有限公司与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之补充协议
(二)>的议案》。该次会议决议公告于 2018 年 5 月 24 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




                                    3
    6、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18 年 8 月 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五名监事会成员全部参加会议,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会议召开合法有
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凌金松主持。经过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在关
联监事李董华回避表决的前提下,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签署<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与海宁市资产
经营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终止协议>的议案》、《关于以现金方式购买
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持有的海宁皮革时尚小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70%股权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签署<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与海宁市资产经营
公司关于海宁皮革时尚小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议案》。
该次会议决议公告于 2018 年 8 月 4 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7、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18 年 8 月 1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
司五名监事会成员全部参加会议,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会议召开合法
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凌金松主持。经过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
于审议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该次会议决议公告于 2018 年 8 月 18
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
    8、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8 年 8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
司五名监事会成员全部参加会议,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会议召开合法
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凌金松主持。经过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在
关联监事李董华回避表决的前提下,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现金方式购买海宁市资
产经营公司持有的海宁皮革时尚小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7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与海宁市资产
经营公司关于海宁皮革时尚小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
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关于同意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评估报
告的议案》。该次会议决议公告于 2018 年 9 月 1 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




                                     4
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
    9、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
司五名监事会成员全部参加会议,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会议召开合法
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凌金松主持。经过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
于审议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的议案》。该次会议仅审议 2018 年第三季
度季度报告一项议案且无投反对票或弃权票情形,根据交易所相关规定未单独披
露。
    10、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18 年 11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公司五名监事会成员全部参加会议,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会议召开合
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凌金松主持。经过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
行投资理财的议案》。该次会议决议公告于 2018 年 11 月 30 日刊登在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依法
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经营,决策程序和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
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无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
真的监督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较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
2018 年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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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有效的监督,认为: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能够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
行为。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通过对公司 2018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的监督、核查,监事会认为:公
司发生关联交易时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的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与关联方资金
往来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公司重大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出售资产行为均按法定程序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
则下进行,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内幕交易、交易不公平和损害公司或部
分股东利益的情况,交易程序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
则规定执行。
    (六)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公司
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正常业务活动。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七)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
审查和监督,认为:公司已建立并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报告期内,
公司相关制度执行良好,未发现有泄露内幕信息、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发生。
    三、2019 年度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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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监事会将坚决贯彻公司既定的战略方针,更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赋予监事会的职责,为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
发展而努力工作,督促公司规范工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2019 年的主要工作计划有:
    1、加强监事的内部学习。随着公司不断发展壮大以及资本市场政策信息的
变化,同时公司新一届监事会也已组成,公司监事会成员必须加强自身的学习,
提高自身监督水平,并根据不断演进的外部环境加强对公司及董事和高管人员的
监督和检查。
    2、加强对公司对外投资、财产处置、收购兼并、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关
注。上述事项关系到公司长期经营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对公司的经营运作可能产
生重大的影响,因此,公司监事会将加强对上述重大事项的监督,确保公司执行
有效的内部监控措施,防范或有风险。
    2019 年,监事会每位成员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
好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通过公司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顺利
完成公司各项经营目标,实现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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