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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宁皮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8-22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20-032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20 年 8 月 20 日,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
公司会议室举行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及会议材料已于 2020 年 8 月 10 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送达各位董
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张月明先生召集并主
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与会董事以传真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会的相关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其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宁中国皮革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
下属参股公司成都鸿翔莱运文体产业有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投资公司拟按照
21%的实际出资比例向其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 5,000 万元,期限一年(2020 年 9
月至 2021 年 8 月),并按不低于 8%的年利率向其收取资金占用费。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其参股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投资公司下属参股公司成都鸿翔莱运文体产业有限公
司业务发展需要,投资公司拟为其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其申请综
合授信业务担保总金额约为人民币五亿元,其中投资公司按照 21%的实际出资比
例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一亿元 ,期限三年。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
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1、公司满足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债券
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得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
际情况,公司董事会自查后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
    (1)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具
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
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在获准发行后,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
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
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
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
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市场情况和发行
时公司资金需求情况予以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并将不超过国务院或其他有权机构限
定的利率水平。票面利率及发行后涉及的利率调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
事会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根据市场询价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债券的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 1 次,到期一
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公司债券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偿还公司到
期债务及符合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偿债保障措施
    根据有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出现预计不能
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发
行完成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申请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于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事宜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二
十四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为保证公司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依照相关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
授权人上,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
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
具体情况,确定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
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价格、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
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债券期限、债券品种、是否设置回售
条款、赎回条款和利率调整条款等含权条款、评级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具体配售安排、上市安排等,以及在股东大会批准的用途范围内决定募集资金的
具体使用及其他为完成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所必须确定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就完成公司债券发行做出所有必
要和附带的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取得审批、确定承销安排、编制及向监管机构报
送有关申请文件,并取得监管机构的批准等);
    3、决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
人会议规则;
    4、执行发行及申请上市所有必要的步骤,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
修改、完成与本次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
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各种公告、信息披露等)及在董
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己就发行做出任何上述行动及步骤的情况下,批准、确认
及追认该等行动及步骤;
    5、根据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公司债券的上市交易事宜;
    6、在市场环境和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
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
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
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司债
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的其他事宜。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
的董事会授权人士,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方案之日起,董事会
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可行使上述授权。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方案之日起至上述
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 2020 年 9 月 8 日在浙江省海宁市皮革城大厦 19 楼公司会议室召
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细情况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披露
的《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8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