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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宁皮城: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0-08-22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20-039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 2020 年 9 月 8 日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0 年 9 月 8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 年 9 月 8 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9
月 8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9 月
8 日上午 9∶15 至 9 月 8 日下午 15∶00。
    4、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海宁市海州西路 201 号皮革城大厦 19 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
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
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出席人员:
    (1)截止 2020 年 9 月 1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
表决,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到会,可书面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出席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一)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1.1《公司满足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
    1.2 逐项审议《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
    1.2.1《发行规模》;
    1.2.2《发行方式》;
    1.2.3《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1.2.4《债券期限》;
    1.2.5《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1.2.6《债券的还本付息方式》;
    1.2.7《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1.2.8《募集资金用途》;
    1.2.9《偿债保障措施》;
    1.2.10《担保事项》;
    1.2.11《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
    1.2.12《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1.3《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的要求,议案(一)为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
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公开披露。中小
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上议案(一)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2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决议公告》。议案(一)为特别决议案,应当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编码

                                                               备注
  议案
                              议案名称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
  1.00   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的子议案数:14)

  1.01   公司满足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                           √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

  1.02   发行规模                                               √

  1.03   发行方式                                               √

  1.04   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

  1.05   债券期限                                               √

  1.06   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

  1.07   债券的还本付息方式                                     √

  1.08   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

  1.09   募集资金用途                                           √

  1.10   偿债保障措施                                           √

  1.11   担保事项                                               √

  1.12   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                                     √
  1.13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

  1.14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



    四、参与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
人证券账户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手续登记;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0 年 9
月 3 日下午 16:00 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2020 年 9 月 3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6:00;
    6、登记地点:浙江省海宁市海州西路 201 号皮革城大厦 19 楼证券法务部。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注意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雯婷
    联系电话:0573-87217777
    传真:0573-87217999
    电子邮箱:pgc@chinaleather.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海宁市海州西路 201 号皮革城大厦 19 楼证券法务部
    邮编:314400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样本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8 月 22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44”,投票简称为“海皮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备注
  议案
                                议案名称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
  1.00     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的子议案数:14)

  1.01     公司满足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                          √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

  1.02     发行规模                                              √

  1.03     发行方式                                              √

  1.04     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

  1.05     债券期限                                              √

  1.06     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

  1.07     债券的还本付息方式                                    √

  1.08     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

  1.09     募集资金用途                                          √

  1.10     偿债保障措施                                          √

  1.11     担保事项                                              √

  1.12     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                                    √
  1.13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

  1.14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 100。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
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 年 9 月 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 年 9 月 8 日(现场
股东大会召开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2020 年 9 月 8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
束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
  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
  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都
       不打“√”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选
       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备注
议案                                            该列打勾的
                        议案
编码                                            栏目可以投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

100                    总议案                         √
                                               √作为投票
        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
1.00                                           对象的子议
        议案》
                                               案数:(14)

1.01    公司满足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                  √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

1.02    发行规模                                      √

1.03    发行方式                                      √

1.04    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


1.05    债券期限                                      √


1.06    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
1.07   债券的还本付息方式                                √


1.08   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


1.09   募集资金用途                                      √


1.10   偿债保障措施                                      √


1.11   担保事项                                          √


1.12   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                                √


1.13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


1.14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

  委托股东:
  (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帐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签名(单位委托

  必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