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皮城:海宁皮城关于修订《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者薪酬管理办法》的公告2022-04-16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22-011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者薪酬
管理办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海宁中国皮
革城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者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于 2015 年 2 月制定了《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者薪酬管理
办法》,基于近年来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较大的更替,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以及经营层的激励约束与监督机制,科学、准确评价公司经营成果和
经营管理人员的业绩贡献,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公司利益和经
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根据《海宁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海宁市
国有上市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的通知》(海国资[2021]8 号)及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行业特点、发展进程,积极探索职业经理人制度,拟对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者薪酬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
内容对照如下: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者薪酬管理办法》修改对照表
原条款 修改后条款
三、薪酬管理及兑现方式 三、薪酬管理及兑现方式
(一)依据公司规模、经营业绩水平、 (一)依据公司规模、经营业绩水平、
投融资与社会责任贡献等综合条件,确定公司 投融资与社会责任贡献等综合条件,确定公
董事长、总经理年度薪酬基准水平。 司董事长、总经理年度薪酬基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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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薪标准 (二)薪酬总额标准:
1、基本薪酬:45 万元 公司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
2、绩效年薪基数:35 万元 薪酬总额标准确定后,设定薪酬系数为 1,
董事长、总经理年度薪酬分配系数为 1, 其他经营者的薪酬总额标准根据工作岗位、
其他经营者分配系数取值区间为 0.6-0.8。根 工作难度和工作强度等,按不高于主要负责
据经营者岗位职责、风险和贡献确定分配系 人系数的 0.9 确定。对于未持有公司股份的
数,合理拉开薪酬差距。 经营者,经国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会批
(三)薪酬发放: 准,可实施激励措施。
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 (三)薪酬构成及计算方式:
1、基本薪酬:由公司按月发放。 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
2、绩效薪酬:是体现经营者业绩水平, 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
与年度经营业绩评价结果挂钩的薪酬。其中绩 1、基本年薪。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历
效薪酬的 80%部分按年度考核办法测算后预 史因素、区域因素及同行业经营者薪酬水平
发,在年度考核结束后兑现(或结算),绩效 确 定,基 本年薪 基数为薪 酬总额 标准 的
薪酬的 20%部分转为风险抵押金。 40%。
(1)绩效薪酬计算公式: 2、绩效薪酬。绩效薪酬基数为薪酬总
绩效薪酬=绩效薪酬基数×考核得分 额标准的 40%。具体兑现根据年度经营业绩
/100×调节系数。 考核综合得分折算确定。计算方法:绩效薪
调节系数根据分档累进激励原则确定: 酬 = 绩 效 薪 酬 基 数 *( 年 度 考 核 综 合 得 分
年度考核得分大于等于 100 分时,调节系数为 /100),结合年度班子考核系数进行调整。
1.2;考核得分在 80 分(含 80 分)到 100 分 3、任期激励收入。按任期经营业绩考
之间时,调节系数为[0.8+0.4×(考核分数 核结果确定,任期激励基数为薪酬总额标准
-80)/(100-80)],即区间在 0.8-1.2 之间; 的 20%。兑现计算方法:任期激励收入=任
考核得分在 60 分(含 60 分)到 80 分之间时, 期激励基数*(任期考核综合得分/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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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 节 系 数 为 [0.4+0.4 × ( 考 核 分 数 -60 ) / (四)薪酬发放:
(80-60)],即区间在 0.4-0.8 之间;考核得分在 经营者应严格按照经营业绩考核结果
60 分以下时,调节系数为 0。 及相应计算方式兑现。基本年薪按月兑现,
(2)风险抵押金管理:任期结束,经委 绩效薪酬可按月预发,在年度考核结束后兑
托审计考核得分在 80 分(含 80 分)以上的, 现(或结算)。任期激励收入在任期考核结
全额兑现;70 分(含 70 分)至 80 分的按 80% 束后兑现。
兑现;60 分(含 60 分)至 70 分的按 60%兑现,
不足 60 分的,按 50%以下兑现。
任期得分在 95 分以上的,或以董事长为
核心的团队在任期内对海宁市经济社会发展
有突出贡献、经营业绩特别优秀的,可给予嘉
奖。
七、其他 七、其他
(四)本办法从 2014 年度开始实施,原 (四)本办法从 2022 年度开始实施,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班子薪 原《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者薪
酬管理办法》同时废止。本办法解释权归海宁 酬管理办法》同时废止。本办法解释权归海
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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