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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宁皮城:海宁皮城关于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2-08-13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22-029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持有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股份 1,105,824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862%)的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章伟强计
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窗口期不得减持)期间,
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76,456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215%)。

       一、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减持股东名称:章伟强先生,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章伟强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 1,105,82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 0.0862%,其中限售股份 829,36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0.0647%;无限售流
通股 276,45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0.021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参与公司利润分配转增的股
份;
    3、减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276,456 股,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 0.0215%;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在减持期
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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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价格区间: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章伟强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发行前公司股东持有股份锁定承诺
    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章伟强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
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董监高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
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
之二十五。
    2、承诺履行情况: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章伟强先生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出
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亦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
    2、本次拟减持的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
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
量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
大影响,也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章伟强先生出具的《董监高持有股份出售申请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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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8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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