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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潮宏基: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13-04-25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13-015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1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廖木枝、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旭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松秋声明:保证

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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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 是 √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2013 年 1-3 月              2012 年 1-3 月
                                                                                                      (%)

营业收入(元)                                541,027,006.63               452,611,463.12                      19.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60,544,189.71                48,393,006.98                       25.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59,337,895.03                48,418,216.51                      22.55%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94,268,644.39                54,106,991.17                      259.0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4                       0.27                    25.9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4                       0.27                    25.9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99%                       3.41%                     0.58%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
                                       2013 年 3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增减(%)

总资产(元)                                 2,796,548,316.60            2,061,532,074.03                      35.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525,625,567.03            1,464,505,144.67                       4.17%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410,000.0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9,107.58

所得税影响额                                                              212,812.90

合计                                                                    1,206,294.68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10,292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3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汕头市潮鸿基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5.23%     63,410,760                0 质押            49,550,000

东冠集团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17.08%     30,750,000                0

汇光国际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10.8%     19,444,230                0

河北华安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39%      4,304,790                0 质押             4,300,000

中国农业银行-鹏华动力增长
                               其他                      1.67%      3,000,000                0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上投摩根阿尔
                               其他                      1.25%      2,249,716                0
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汉盛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78%      1,400,293                0

交通银行-金鹰中小盘精选证
                               其他                        0.7%     1,260,228                0
券投资基金

廖创宾                         境内自然人                0.56%      1,000,085          750,064

融通新蓝筹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56%      1,000,016                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汕头市潮鸿基投资有限公司                                                  63,410,760 人民币普通股              63,410,760

东冠集团有限公司                                                          30,7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0,750,000

汇光国际有限公司                                                          19,444,230 人民币普通股              19,444,230

河北华安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4,304,790 人民币普通股               4,304,790

中国农业银行-鹏华动力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3,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000,000
金

中国建设银行-上投摩根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
                                                                           2,249,716 人民币普通股               2,249,716
基金

汉盛证券投资基金                                                           1,400,293 人民币普通股               1,400,293

交通银行-金鹰中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1,260,228 人民币普通股               1,260,228

融通新蓝筹证券投资基金                                                     1,000,016 人民币普通股               1,000,016

井红昆                                                                          930,000 人民币普通股             930,000

                                                  汕头市潮鸿基投资有限公司、东冠集团有限公司、汇光国际有限公司及
                                                  河北华安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除以上情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况外,公司未知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
                                                  通股股东与前 10 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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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货币资金较期初增加133.34%,主要系本期因并购项目新增银行保函保证金以及合并卓凌科技控股

有限公司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较期初减少100%,系期末公司AU(T+D)业务持仓降为零所致。

   3、应收账款较期初增加72.34%,主要系2月份春节终端销售同比增长较快所致。

   4、预付账款较期初增加59.77%,主要系本期公司预付银行保函手续费所致。

   5、应收利息较期初增加577.72%,主要系存放于银行的保证金计提应收利息所致。

   6、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减少57.29%,主要系本期公司可抵扣进项税额减少所致。

   7、长期股权投资较期初增加59,147.31万元,系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间接受让广东菲安妮皮具股份有

限公司部分股权所致。

   8、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37.71%,主要系上年度计提的年度绩效奖金已在报告期内发放所致。

   9、应交税费较期初增加43.04%,主要系本期应交增值税和应交所得税增加所致。

   10、其他应付款较期初增加431.18%,主要系应付并购项目首期投资款以及本期合并卓凌科技控股有

限公司数据所致。

   11、长期应付款较期初增加 35,646.84万元,主要系应付并购项目第二、三期投资款。

   12、递延所得税负债较期初增加79.52万元,主要系公司借金业务形成交易性金融性负债的公允价值变

动引起的纳税差异调整所致。

   13、少数股东权益较期初增加295.51%,主要系本期公司新增合并控股孙公司卓凌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的数据所致。

   14、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比增加74.59%,主要系公司缴纳消费税增加,以及消费税和增值税增加引起城

建税和教育附加费增加所致。

   15、财务费用同比增加66.75%,主要系本期公司向银行融资增加以及摊销当期保函费用所致。

   16、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余额-72.17万元,同比减少50.95万元,主要系公司在对冲黄金租赁业务价格波

动风险时,因价格差异波动不同所致。

   17、投资收益同比增加7,148.90%,主要系公司投资菲安妮项目按权益法计算相应投资收益(包括少数

股东对应权益)所致。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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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营业外收入同比增加141.96万元,主要系本期公司收到的政府补贴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1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259.05%,主要系销售收入增加且通过增加借金和代销方

式控制采购规模减少现金流出,以及本期合并卓凌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所致。

    20、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667.10%,主要系本期公司新增银行借款3,000万元

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2年5月25日,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并于

2013年3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3]194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400万股新股用于总投资不超过95,000万元的潮宏

基销售网络扩建项目。

    (二)收购菲安妮部分股权情况

    2012年11月14日,公司与广东菲安妮皮具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麦耀熙先生正式签署了《战略

合作意向书》。

    2012年12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通利(亚太)有限公司和卓凌科

技控股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全资子公司潮宏基国际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以人民币

516,468,400元等值港币的代价受让Hunters Worldwide Group Limited持有的通利(亚太)有限公司22%的股权

和卓淩科技融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卓凌科技控股有限公司64.3%的股权,从而间接持有广东菲安妮皮具股份

有限公司36.8906%的股份。该议案已经公司2013年1月4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13年2月21日,公司香港全资子公司潮宏基国际有限公司收购通利(亚太)有限公司22%的股权

共2,200股股份和卓凌科技控股有限公司64.3%的股权共1,286股股份已完成股权转让过户手续,相应股权对

应的收益将计入公司2013年业绩,对公司业绩有积极影响。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2013 年 03 月 14 日
                                                                         公告编号:2013-008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与菲安妮战略合作进展的公告               2013 年 02 月 22 日
                                                                         公告编号:2013-007




                                                                                                              6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汕头市潮鸿基投资有限公司
                                   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                                                          2010 年 01 月 2013 年 1 月
                     控股股东      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按承诺履行
资时所作承诺                                                                28 日         27 日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

                                   1、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承诺:不
                                   为激励对象依本次激励计划获取的有关权
                     1、上市公司 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   2、控股股东 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2、公司控股股东 2011 年 08 月 2015 年 8 月 9
                                                                                                         按承诺履行
所作承诺             及实际控制 汕头市潮鸿基投资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 10 日                日
                     人            廖木枝承诺:对潮宏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完
                                   全支持,并承诺配合潮宏基股票期权激励工
                                   作的实施。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
                     不适用
因及下一步计划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
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   否
出承诺

承诺的解决期限       不适用

解决方式             不适用

承诺的履行情况       不适用


四、对 2013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3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0%      至                  40%

2013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8,152.09     至              11,412.93

2012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8,152.09

                                                              预计公司今年上半年销售收入有一定幅度增长以及投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资收益增加所致。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