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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潮宏基: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6-10-27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16-062

债券代码:112420        债券简称:16 潮宏 01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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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廖木枝、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旭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陈依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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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4,663,112,307.11                 4,376,073,816.74                         6.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648,843,524.78                 2,543,056,958.08                         4.16%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期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685,878,082.71                  4.31%        2,068,162,762.22                0.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3,262,375.39                  0.97%          194,648,357.74                0.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50,230,029.32                  6.56%          179,777,534.51                7.72%
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307,405,805.07               -1.1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6                 0.00%                    0.23                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6                 0.00%                    0.23                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3%                 -0.07%                   7.48%                -0.37%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0,421.4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9,127,961.47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8,769,310.49 理财产品收益及其他

减:所得税影响额                                                               2,996,810.4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783.08

合计                                                                       14,870,823.2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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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8,625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汕头市潮鸿基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0.01%     253,643,040              0 质押                  88,000,000

东冠集团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14.55%     123,000,000              0 质押              123,000,000

汇光国际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9.20%      77,776,920              0 质押                  35,000,000

廖创宾                        境内自然人            2.26%      19,091,540      14,318,655 质押                 19,091,540

鹏华资产-浦发银行-鹏华
                              其他                  1.60%      13,487,317              0
资产金润 28 号资产管理计划

九泰基金-广发银行-九泰
基金-昆泰分级 6 号资产管 其他                      1.34%      11,307,212              0
理计划

九泰基金-广发银行-昆仑
                              其他                  1.08%       9,117,744              0
分级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李永波                        境内自然人            0.84%       7,095,800              0

九泰基金-浦发银行-九泰
基金-恒胜新动力分级 1 号 其他                      0.63%       5,311,908              0
资产管理计划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分
                              其他                  0.54%       4,554,143              0
红-个险分红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汕头市潮鸿基投资有限公司                                                      253,643,040 人民币普通股     253,643,040

东冠集团有限公司                                                              123,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23,000,000

汇光国际有限公司                                                               77,776,920 人民币普通股         77,776,920

鹏华资产-浦发银行-鹏华资产金润 28 号资
                                                                               13,487,317 人民币普通股         13,487,317
产管理计划

九泰基金-广发银行-九泰基金-昆泰分级 6
                                                                               11,307,212 人民币普通股         11,307,212
号资产管理计划

九泰基金-广发银行-昆仑分级 1 号资产管理                                       9,117,744 人民币普通股          9,117,744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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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

李永波                                                                   7,095,800 人民币普通股       7,095,800

九泰基金-浦发银行-九泰基金-恒胜新动力
                                                                         5,311,908 人民币普通股       5,311,908
分级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廖创宾                                                                   4,772,885 人民币普通股       4,772,885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分红-个险分红                                     4,554,143 人民币普通股       4,554,143

                                           上述股东中,汕头市潮鸿基投资有限公司、东冠集团有限公司、汇光国际
                                           有限公司为公司发起人股东,他们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廖创宾先生为汕头市潮鸿基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知
                                           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具有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 上述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中,李永波通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
明(如有)                                 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5,801,100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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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期末金额          期初金额          变动幅度         变动比例                      说明
                                                                                       主要系为提高资金效益,购买保本型银
货币资金            250,252,948.57    491,376,764.92    -241,123,816.35      -49.07%
                                                                                       行理财产品资金增加所致。
                                                                                       主要系本期保函保证金及长期借款保证
应收利息               3,684,534.69    13,885,080.04     -10,200,545.35      -73.46%
                                                                                       金到期,原计提应收利息余额收回所致。
                                                                                       主要系为提高资金效益,购买保本型银
其他流动资产        892,311,220.67    367,192,216.71    525,119,003.96       143.01%
                                                                                       行理财产品资金增加所致。
                                                                                       主要系本期清偿已到期的银行借款所
短期借款             58,609,700.00    560,198,600.00    -501,588,900.00      -89.54%
                                                                                       致。
应付账款            134,573,730.22    193,118,990.72     -58,545,260.50      -30.32% 主要系依约支付货款增加所致。
                                                                                       主要系本期代理商新开店货品出库尚未
预收款项             67,649,172.32     43,693,891.82     23,955,280.50        54.83%
                                                                                       结算增加所致。
                                                                                       主要系本期汇算清缴2015年所得税款所
应交税费             32,149,121.16     61,048,292.23     -28,899,171.07      -47.34%
                                                                                       致。
应付利息               7,976,846.38      1,898,533.31      6,078,313.07      320.16% 主要系本期计提公司债债券利息所致。
                                                                                       主要系本期公司全资子公司潮宏基国际
                                                                                       有限公司归还中国银行巴黎分行一年内
一年内到期的非
                    100,000,000.00    508,825,683.00    -408,825,683.00      -80.35% 到期的长期借款508,825,683.00元及新
流动负债
                                                                                       增向中国民生银行汕头分行借入一年内
                                                                                       到期的长期借款100,000,000.00元所致。
                                                                                       主要系本期公司新增长期借款总额
                                                                                       400,000,000.00元,列入长期借款余额
长期借款            300,000,000.00                  -   300,000,000.00       100.00% 300,000,000.00元,其中100,000,000.00
                                                                                       元须在2017年6月12日归还,归入一年内
                                                                                       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科目。
应付债券            894,416,801.92                  -   894,416,801.92       100.00% 主要系本期发行公司债券所致。
   利润表项目        本期金额          上年同期          变动幅度         变动比例                      说明
                                                                                       主要系本期公司获得政府补助较去年同
营业外收入             9,231,701.94    20,174,247.73     -10,942,545.79      -54.24%
                                                                                       期减少所致。
 现金流量表项目      本期金额          上年同期          变动幅度         变动比例                      说明
投资活动产生的                                                                         主要系为提高资金效益,购买保本型银
                    -618,546,350.60    35,418,905.89    -653,965,256.49    -1846.37%
现金流量净额                                                                           行理财产品资金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                                                                         主要系本期发行公司债券及新增加银行
                    280,768,302.30    -211,515,378.12   492.283.680.42      -232.74%
现金流量净额                                                                           借款所致。


                                                                                                                        6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6年5月25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本次非公开发

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含)12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用于公司“珠宝云平台创新营销项目”。2016年7月2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相

关事项进行了补充说明和答复,并于2016年8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

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对预案中廖创宾认购数量、本次募投项目的具体商业模式、盈利模式、具体投资数额的测算依

据和测算过程、预计投资进度及公司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名单等进行补充修订。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二)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015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不

超过9亿元(含9亿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2016年6月1日,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

可[2016]1198号”文核准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9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期债券已于2016年7月29日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

配售的方式发行完毕,最终实际发行金额为9亿元、票面利率为3.91%。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6]533号”文同意,

本期债券已于2016年8月17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挂牌交易。本期债券简称“16潮宏01”,

债券代码为“112420”。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6 年 07 月 21 日   刊登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6-044)。

                                               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6 年 08 月 17 日   刊登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057)。

                                               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6 年 08 月 17 日
                                               刊登的《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6 年 07 月 26 日   刊登的《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公告编号:2016-045)。

                                               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6 年 07 月 28 日   刊登的《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告》(公告编号:2016-046)。

                                               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6 年 07 月 30 日   刊登的《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
                                               告》(公告编号:2016-047)。

                         2016 年 08 月 15 日   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刊登的《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上市公告书》
                                            (公告编号:2016-053)。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关于避免同业竞
                                                   争的承诺内容如下:1、为潮宏基的
                                                   控股股东期间,不在任何地域以任
                                                   何形式,从事法律、法规和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章所规定的可
                                                   能与潮宏基构成同业竞争的行为。
                                                   今后如不再是潮宏基的控股股东,
                                                   自该控股关系解除之日起的五年
                                                   内,仍必须信守前款承诺。2、从第
                                                   三方获得的商业机会如果属于潮宏
                                                   基主营业务范围之内的,将及时告
                                      关于同业竞   知潮宏基,并尽可能地协助潮宏基
                     汕头市潮鸿基     争、关联交   取得该等商业机会。3、不以任何方 2010 年 01 9999 年 12 正常履行
                     投资有限公司     易、资金占用 式从事任何可能影响潮宏基经营和 月 15 日     月 31 日   中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                    方面的承诺   发展的业务和活动,包括:(1)利
资时所作承诺                                       用现有的社会资源或客户资源阻碍
                                                   或者限制潮宏基的独立发展;(2)
                                                   在社会上散布不利于潮宏基的不利
                                                   消息;(3)利用对潮宏基的控股或
                                                   控制地位施加不良影响,造成潮宏
                                                   基的高级管理人员、研发人员、技
                                                   术人员等核心人员的异常变动;(4)
                                                   从潮宏基招聘专业销售人员、技术
                                                   人员、高级管理人员;(5)捏造、
                                                   散布不利于潮宏基的消息,损害其
                                                   商誉。

                                      关于同业竞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关于避免同业竞
                                      争、关联交   争的承诺内容如下:1、为潮宏基的 2010 年 01 9999 年 12 正常履行
                     廖木枝、林军平
                                      易、资金占用 实际控制人期间,不在任何地域以 月 15 日     月 31 日   中
                                      方面的承诺   任何形式,从事法律、法规和中国



                                                                                                                    8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章所规定的
                                                   可能与潮宏基构成同业竞争的行
                                                   为。今后如不再是潮宏基的实际控
                                                   制人,自该控制关系解除之日起的
                                                   五年内,仍必须信守前款承诺。2、
                                                   从第三方获得的商业机会如果属于
                                                   潮宏基主营业务范围之内的,将及
                                                   时告知潮宏基,并尽可能地协助潮
                                                   宏基取得该等商业机会。3、不以任
                                                   何方式从事任何可能影响潮宏基经
                                                   营和发展的业务和活动,包括:(1)
                                                   利用现有的社会资源或客户资源阻
                                                   碍或者限制潮宏基的独立发展;(2)
                                                   在社会上散布不利于潮宏基的不利
                                                   消息;(3)利用对潮宏基的控股或
                                                   控制地位施加不良影响,造成潮宏
                                                   基的高级管理人员、研发人员、技
                                                   术人员等核心人员的异常变动;(4)
                                                   从潮宏基招聘专业销售人员、技术
                                                   人员、高级管理人员;(5)捏造、
                                                   散布不利于潮宏基的消息,损害其
                                                   商誉。

                                                   非公开发行股份锁定承诺内容如
                                                   下: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的股票锁
                                      股份限售承                                       2013 年 09 2016 年 09 已履行完
                     廖创宾                        定期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
                                      诺                                               月 12 日   月 11 日   毕
                                                   股份上市首日(即 2013 年 09 月 12
                                                   日)起三十六个月。

股权激励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汕头市潮鸿基投资有
                     汕头市潮鸿基                  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廖木枝先生及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                    股份减持承                                       2015 年 07 2016 年 7 已履行完
                     投资有限公司、                其一致行动人廖创宾先生承诺自
所作承诺                              诺                                               月 08 日   月7日      毕
                     廖木枝、廖创宾                2015 年 7 月 8 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减
                                                   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四、对 2016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10.00%       至                      30.00%

201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22,979.42      至                     33,192.5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25,532.69


                                                                                                                         9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虽然受到宏观经济及消费市场持续低迷等不确定因素影响,但公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司经营稳健,主营业务平稳发展。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6
2016 年 08 月 08 日     电话沟通          机构
                                                               年 8 月 8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