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宏基:董事会关于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2018-10-22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
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
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潮宏基,股票代码:002345)自 2017 年 12 月
20 日开市起停牌。2018 年 1 月 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
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01),因公司正在筹划的事项涉及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需按照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履行相关程序,根据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
司股票自 2018 年 1 月 4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前第 21 个交易日(2017 年 11 月 21 日)收盘价格为 11.45
元/股,停牌前一交易日(2017 年 12 月 19 日)收盘价格为 10.75 元/股,股票收
盘价累计下跌 6.11%。
公司因本次重组事项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即 2017 年 11 月 22 日至 2017
年 12 月 19 日期间),公司股票、中小板指(代码:399005)及证监会“制造业
-其他制造业”指数(代码:883138)的累计涨跌幅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股票收盘价 证监会“制造业-其他制
日期 中小板指(点)
(元/股) 造业”指数(点)
2017 年 11 月 21 日 11.45 8,083.17 3,097.10
2017 年 12 月 19 日 10.75 7,581.72 3,045.62
涨跌幅 -6.11% -6.20% -1.66%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
[2007]128 号)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剔除大盘因素的影响,即剔除中小板指(代
码:399005)后,公司在本次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幅为 0.09%;剔除同
行业板块因素的影响,即剔除证监会“制造业-其他制造业”指数(代码:883138)
后,公司在本次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跌幅为 4.45%,累计涨跌幅均未超过
20%,因此,公司股票连续停牌前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规定的相关标准。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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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票价格波动未达
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之签章页)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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