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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潮宏基: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4-30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2001]102

号《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对拟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查,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如下:

    经核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

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

守,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独立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

的要求。本次聘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

连续性及工作质量,我们认可并同意将《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廖朝理、林天海、解浩然

                                                       2022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