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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潮宏基: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11-15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22-039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1月14日(星期一)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11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9:15-15:00期间的

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龙新工业区龙新五街四号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廖创宾先生
    6、本次会议的通知及议案的具体内容已于2022年10月28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

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 加 本 次 会 议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委 托 代 理 人 共21 名 , 代 表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376,775,2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4052%。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股东共61,354,4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05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10名,代表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238,420,8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8337%。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38,354,4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715%。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6,775,24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

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38,354,41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6,775,24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

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38,354,41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6,775,24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

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38,354,41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投资及财务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6,775,24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

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38,354,41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6,775,24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

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38,354,41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6,775,24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

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38,354,41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陈竞蓬律师、黄启发律师见证,并

出具了《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