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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尔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11-13  

						证券代码:002347           证券简称:泰尔股份            公告编号:2018-57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2 日召开的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8 年 6 月 15 日,财政部颁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及修订,公司对
 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2、变更内容
     公司按照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要求,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
 司的财务报表。
     3、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公司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
 会[2018]15 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
 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
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
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
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
应付款”项目;
    7、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
为“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除
上述项目调整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报表的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
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三、 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 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
润无影响。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
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无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