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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尔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9-30  

                        证券代码:002347               证券简称:泰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2-50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通知于 2022 年 9 月 26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9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
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邰
正彪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讨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提名邰
紫鹏先生、黄东保先生、葛燕飞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以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
事的人数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需提交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
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提名周
萍华女士、张庆茂先生、齐萌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
事的人数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详见 2022 年 9 月 30 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章
程修正案》。
    本议案需提交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详见 2022 年 9 月 30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邰紫鹏先生:1988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长江商学院
EMBA在读,中共党员,马鞍山市人大代表。历任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精益管理
专员、精益管理部部长、总经理助理,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安
徽泰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兼总
经理。
    邰紫鹏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邰正彪先生及黄春燕女士之子,与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邰紫鹏先生持有公
司股份1,463.35万股。邰紫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
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查询, 邰
紫鹏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黄东保先生:1977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高级工程师,南京大学-荷兰马斯特里赫特管理学院EMBA。历任泰尔重工股份有
限公司生产总监、监事会主席、董事会秘书、产品维修服务中心经理。现任泰尔
(安徽)工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黄东保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东保先生持有公司
股份32.40万股。黄东保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
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查询,黄东保
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葛燕飞先生:1980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程硕士。
历任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设计部部长、标准化部部长、技术中心副主任、传动
事业部经理、质量安环中心总监。现任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设计制造中心总监。
    葛燕飞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葛燕飞先生持有公司
股份13.50万股。葛燕飞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
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查询,葛燕飞
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周萍华女士:周萍华女士,1964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非执业
会员)。历任安徽财贸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等职务。现任安徽财经大学教
授,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周萍华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萍华女士未持有泰
尔股份股票。周萍华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
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
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查询,周萍华女士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庆茂先生:1966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博士研究生
学历,毕业于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所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
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需大学军需管理系讲师、教授,华南师范大学信息光电子
科技学院院长、教授。现任华南师范大学信息光电子科技学院教授,广州华仁亿
和特种光纤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宏
石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庆茂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庆茂先生未持有泰
尔股份股票。张庆茂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
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
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查询,张庆茂先生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齐萌先生:1982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博士研究生学
历,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法律金融学专业。2013年到2016年间,在华东政法大学
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现任上海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
师、国际经济法教研室主任,高顿财经注册会计师经济法、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
主讲教师,柏杜法考三国法主讲教师,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齐萌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齐萌先生未持有泰尔股
份股票。齐萌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
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
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任职
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查询,齐萌先生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