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乐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捐赠的公告2018-11-06
证券代码:002348 证券简称:高乐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9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捐赠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捐赠事项概述
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提升企业形象,促进普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助推练
江综合治理,同意全资子公司广东高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乐教育”)
向广州泰通环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采购价值500万元人民币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
备一套,以实物捐赠方式,将该套设备捐赠给普宁市练江母亲河保护基金会。
二、捐赠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捐赠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高乐教育向普宁市练
江母亲河保护基金会捐赠价值 500 万元人民币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一套。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捐赠
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捐赠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外捐赠事项是为了促进地方环保事业的发展,符合公司积极承担
社会责任的要求,有利于提升公司社会形象;本次对外捐赠资金来源为高乐教育
的自有资金,本次捐赠对高乐教育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亦不会
对投资者利益构成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一)高乐教育本次对外捐赠事项符合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要求,有利
于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有利于提升公司社会形象;
(二)捐赠事项的内部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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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同意高乐教育向广州泰通环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采购价值500万元人
民币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一套,以实物捐赠方式,将该套设备捐赠给普宁市练
江母亲河保护基金会。用于普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助推练江综合治理。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捐赠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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