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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乐股份: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5-20  

                            证券代码:002348           证券简称:高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8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9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19日(星期三)。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星期三)9:15—9:25,9:30
—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1年5月19日(星期三)上午9∶15至当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普宁市池尾街道塘边村塘边里东片168号高乐
股份综合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杨锡洪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 东 出 席 的 总 体 情 况 : 通 过 现 场 和 网 络 投 票 的 股 东 14 人 , 代 表 股 份


                                           1
442,976,44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6.766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

人,代表股份442,241,64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6.6894%。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10人,代表股份734,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776%。中小股东出席的

总体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734,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776%。会议由公司董事杨锡洪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

过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

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

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2,274,4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15%;反对 694,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67%;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638%;反对 694,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4475%;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887%。

    (二)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2,274,4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15%;反对 694,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67%;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638%;反对 694,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4475%;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887%。

    (三)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2,274,4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15%;反对 694,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67%;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638%;反对 694,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4475%;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887%。

    (四)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2,274,4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15%;反对 694,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67%;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638%;反对 694,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4475%;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887%。

   (五)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2,274,4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15%;反对 694,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67%;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638%;反对 694,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4475%;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887%。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2,274,4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15%;反对 694,000

                                     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67%;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638%;反对 694,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4475%;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887%。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订〈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2,274,4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15%;反对 694,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67%;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638%;反对 694,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4475%;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887%。

    (八)审议通过《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2,274,4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15%;反对 694,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67%;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638%;反对 694,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4475%;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887%。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2,274,4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15%;反对 694,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67%;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4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638%;反对 694,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4475%;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887%。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2,274,4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15%;反对 694,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67%;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638%;反对 694,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4475%;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887%。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杨炳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2,274,4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15%;反对 694,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67%;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638%;反对 694,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4475%;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887%。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提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包括子提案《选举杨旭恩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选举杨其新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杨广城为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杨锡洪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
杨广龙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上述提案中候选人由出席会议股东进行

                                     5
累积投票选举,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累积投票数
         非独立董事                     占出席会议有效
 序号                 同意累积投票总                     中小投资者同   表决结果
         候选人                         表决权总数的比
                      数(股)                           意股数(股)
                                        例
  1      杨旭恩         442,241,665         99.8341%         18         当选
  2      杨其新         442,241,660         99.8341%         13         当选
  3      杨广城         442,241,660         99.8341%         13         当选
  4      杨锡洪         442,241,660         99.8341%         13         当选
  5      杨广龙         442,241,660         99.8341%         13         当选

      总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杨旭恩先生、杨其新先生、杨广城先生、杨锡洪先生及杨广龙先生已经
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而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人数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提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包括子提案《选举谢俊源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选举王俊亮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杨军为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上述提案中候选人由出席会议股东进行累积投票选举,具体表决
结果如下:
                                       同意累积投票数
 序
         独立董事候                     占出席会议有效   中小投资者
                      同意累积投票总                                    表决结果
         选人                           表决权总数的比   同 意 股 数
 号                   数(股)
                                        例               (股)
  1      谢俊源        442,241,658          99.8341%         11         当选
  2      王俊亮        442,241,658          99.8341%         11         当选
  3      杨   军       442,241,661          99.8341%         14         当选

      总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独立董事候
选人谢俊源先生、王俊亮先生及杨军女士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而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
事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6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亘、陈野然
   3、结论意见:高乐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法 律 意 见 书 全 文 详 见   2021   年   5   月    20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内容。

    四、备查文件

   1、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

会决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5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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