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为进一步推动公司发展,根据公司《证券法》、《公司法》等规 章制度,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 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条款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由9名董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由7名董 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 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 长一人,独立董事3人。 长一人,独立董事3人。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