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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京科锐: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2019-04-27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北京科
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科锐”、“上市公司”、“公司”)配
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依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对公司 2018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北
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20 号)的规定,
公司以总股本 387,005,000 股为基数,按照每 10 股配售 3 股的比例,向截止 2018
年 5 月 17 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 116,101,500 股,发
行价格为 4.31 元/股。根据总体申购情况,最终确定配售 112,547,171 股,募集资
金总额 485,078,307.01 元,扣除发行费用 14,417,782.09 元(含增值税进项税额
816,100.87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70,660,524.92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大信验字[2018]第 1-00062
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期余额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066.05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
已使用募集资金47,139.71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净额75.17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51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修订后的《管理制度》已经 2015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公司及保荐
机构广州证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棵松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分行(经办行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魏公村支行)于 2018 年 6 月 12 日分
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保荐机构广州证券与郑州空港科锐
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经办行为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于 2018 年 6 月 12 日签订了《募集资金四
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
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履行三方、四方监管协议过程中不存在问
题。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报告期内,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棵松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分行(经办行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魏公村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已注销,具体详见公司2018年7月2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编号:2018-113)。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的余额如下:

                       专户存储银行名称及账号                            账户余额(万元)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 0010 1468 0002 2746 992                                  已注销
五棵松支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27 3000 0006 9721 2                                         已注销
北京魏公村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1105 0188 3600 0000 1561                                         1.51
公司北京上地支行
                                合计                                                    1.51

    注: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于2019年1月份注销,
具体详见公司2019年1月29日《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编号:2019-006)。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能使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得到优化,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
  将得到提高,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配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投项目原计划拟投入
  的募集资金金额,经2018年6月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根据配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及智能配电设备制造项目实际资金需求对配
  股募投项目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原计划使用募集    调整后使用募集
  序号               募投项目             总投资额
                                                           资金投入金额       资金投入金额
   1       智能配电设备制造项目                28,290.26         24,000.00         11,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41,000.00         41,000.00         36,066.05
                    合计                               -         65,000.00         47,066.05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人民币8,114.5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智能配电设备制造项目               11,000.00                  7,299.53                7,299.53

补充流动资金                       36,066.05                         -                         -

         项目合计                  47,066.05                  7,299.53                7,299.53

发行费用                            1,441.78                   815.00                  815.00

           合计                    48,507.83                  8,114.53                8,114.53


         截至2018年6月21日,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款项合计为8,114.53万元。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七、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审核报告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19]第 1-01669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我们认为,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制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 2018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的核查意见

    经上述核查,保荐机构广州证券认为: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
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
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
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7,066.0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7,139.7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7,139.7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是否已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本年度   是否达
      承诺投资           变更项                 调整后投     截至期末承       本年度                 入金额与承诺投      投入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                                             累计投入                                                          实现的   到预计
        项目             目(含部               资总额(1)    诺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                 入金额的差额(3)     (%)(4)       使用状态日期                         生重大变
                                      总额                                               金额(2)                                                             效益     效益
                         分变更)                                                                        =(2)-(1)       =(2)/(1)                                               化

智能配电设备制造项目       否       24,000.00    11,000.00      11,000.00    11,002.58   11,002.58              2.58      100.02%     2020 年 4 月 30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补充流动资金               否       41,000.00    36,066.05      36,066.05    36,137.13   36,137.13             71.08      100.20%             –             –       –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65,000.00    47,066.05      47,066.05    47,139.71   47,139.71             73.66             –           –             –       –        –

                                                             智能配电设备制造项目:本项目包括智能断路器开关、智能模块化变电站和非晶合金变压器三类产品生产线。截至报告期末,智
                                                             能断路器开关和非晶合金变压器生产线已投产,智能模块化变电站生产线还在建设中。2018 年 6 月 12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对募投项目投资金额进行调整,本项目
                                                             拟投入金额从 2.4 亿元调整为 1.1 亿元。智能变电站生产线原属于开关及箱变事业部,现调整至电气成套事业部,事业部归属发
                                                             生变化,对部分设计规划进行了调整优化。因此,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开展情况,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 2020 年 4
                                                             月 30 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经 2018 年 6 月 12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根据公司配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及智能配电设备制
                                           造项目实际资金需求对配股募投项目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按照相关法规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定的程序予以置换。截至 2018 年 5 月 28 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合计为 8,114.53 万元。《关
                                           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编号:2018-087)详见中国证券报(B010 版)、证券时报(B78,B79 版)
                                           和巨潮资讯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
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成云                    梁彬圣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