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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京科锐: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2019-04-27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北京科
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科锐”、“上市公司”、“公司”)配
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依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对公司 2018 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管理部门和业务部门及公司下属的
15 个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
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
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核心业务流程和主要专业模块:包括内部
环境、风险识别与评估、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控制活动等;重点关注的高风
险领域主要包括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研究与开发、固定资产管理、财务管
理及报告活动、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控股子公司
的管理等。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
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
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评价与认定采用如下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错报金额为衡量指标。

    重大缺陷:营业收入错报金额大于营业收入的 1%;或净利润错报金额大于
净利润的 10%。

    重要缺陷:营业收入错报金额大于或等于营业收入的 0.5%,但小于或等于
1%;或净利润错报金额大于或等于净利润的 5%,但小于或等于 10%。

    一般缺陷:营业收入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 0.5%;或净利润错报金额小
于净利润的 5%。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评价和认定采用如下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可能导致
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的情形。

    重要缺陷: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
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的情形。一般缺陷:指除重大缺陷、重
要缺陷之外的其它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重要缺陷。
       二、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资料,公司各项管理制
度,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审计资料,公司各项业务和管理制度、内控制度等,
并现场走访公司经营场所,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
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
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经营及管理相关的有效
的内部控制。《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本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
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成云                    梁彬圣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