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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京科锐: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20-07-16  

						证券代码:002350           证券简称:北京科锐         公告编号:2020-059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控股股东北京科锐北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5日披露
了《关于控股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编号:2020-019),公司控股股东
北京科锐北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锐北方”)拟计划以集中竞价、大
宗交易减持其持有的不超过9,861,323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即不超过减持计
划披露时公司总股本的2.0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公司因实施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涉及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
增1股,上述方案的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5月18日(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0年
5月13日披露的《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故科锐北方减持股份计划中减
持股份数量由9,861,323股相应调整为10,847,380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00%)。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
展情况。现将有关减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科锐北方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科锐北方未通过任
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
    1、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的情形。

    2、本次减持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
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科锐北方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科锐北方
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等规定,并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
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北京科锐北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未减持公司股
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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