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锐:北京科锐: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6-23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
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现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交易,有利于
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市场风险,降低经营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同时,公
司制定了《商品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等做了明确规定,总体
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审批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
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5,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以下无正文。
1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滕 泰 傅 瑜 郭随英
二○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