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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京科锐:关于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2021-07-31  

                        证券代码:002350         证券简称:北京科锐           公告编号:2021-055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全面战略合作协议》为公司与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就共同合作参与投资产业基金、互相成为战略供应商或者战略业务合作伙伴、合
资新设项目公司开拓业务等事项的战略合作协议。相关具体合作内容和细节尚待
进一步落实和明确,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上述合作事项将以
双方后续签订的具体协议为准。公司对涉及的后续合作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
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当年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经
营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因履行协议而对对方产生依赖的可能性。

    3、本次签署的全面战略合作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协议签署概述

    1、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京科锐”)与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风科技”)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签署
了《全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本着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共同发展和自愿、平
等、公平、诚信原则,结合双方的用户资源、技术能力、业务沉淀和品牌势能,
密切配合,整合资源,培育和发展全面长期战略合作关系,联手开拓新能源市场,
成为清洁能源的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拓展负荷侧的能源类业务,大力参与能源
消费侧的绿色革命,实现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推进双方业务持续
稳定快速发展。

    2、本协议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协议仅为战略
合作协议,公司与金风科技后续合作具体事项,公司将根据《公司章程》、《投资

                                    1
决策管理制度》等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二、合作方介绍

       公司名称: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000299937622W

       法定代表人:武钢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422,506.7647 万元人民币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 107 号

       成立日期:2001 年 03 月 26 日

       经营期限:2001 年 03 月 26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大型风力发电机组生产销售及技术引进与开发、应用;建设及运
营中试型风力发电场;制造及销售风力发电机零部件;有关风机制造、风电场建
设运营方面的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零部件与相关技术的进出
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金风科技是全球清洁能源和节能环保领域的领跑企业,深度聚焦风电、能源
互联网、环保三大领域,其作为在深交所、港交所两地上市的公司,金风科技多
次入选“气候领袖企业”、“亚洲地区最受尊敬公司”、“最佳投资者关系公司”,
并荣登“全球最具创新能力企业 50 强”、“全球最环保企业 200 强”、“全球新能
源企业 500 强”、“新财富最佳上市公司”、 “《财富》中国 500 强”等多个影响
力榜单。金风科技拥有国内外七大研发中心,两千余名拥有丰富行业经验的研发
技术人员,其在国内风电市场占有率连续十年排名第一,2020 年全球风电市场
排名第二,在行业内多年保持领先地位。

       股东情况:根据金风科技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金风科技无控股股东、无
实际控制人。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金风科技持股 5%以上股东情况如下: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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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股 18.27%,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
能产品持股 13.50%,新疆风能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12.12%,中国三峡新能源(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53%,其中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
有新疆风能有限责任公司 43.33%的股权。
    公司与金风科技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最近三年与金风科技未发生类似业务
的交易。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宗旨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共同发展和自愿、平等、公平、
诚信原则,结合双方的用户资源、技术能力、业务沉淀和品牌势能,密切配合,
整合资源,培育和发展全面长期战略合作关系,联手开拓新能源市场,成为清洁
能源的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拓展负荷侧的能源类业务,大力参与能源消费侧的
绿色革命,实现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推进双方业务持续稳定快速
发展。

    (二)合作内容

    1、共同合作参与投资深圳柏纳启航新能源产业基金(有限合伙)

    1.1 金风科技全资子公司天润新能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天润启航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出资 4 亿元参与投资深圳柏纳启航新能源产业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
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定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柏纳启航新能源产业基金”),
北京科锐出资 1.35 亿元参与投资深圳柏纳启航新能源产业基金,双方将通过共
同投资柏纳启航新能源产业基金,携手合作,资源互补,为柏纳启航新能源产业
基金的项目寻找、投资、投后管理、投资退出等共同贡献力量。

    1.2 金风科技和北京科锐将利用各自优势为柏纳启航新能源产业基金的发展
提供协助,包括但不限于金风科技利用其风电行业龙头地位协助寻找风电项目标
的、北京科锐作为电力设备供应商和智慧能源服务商来为项目标的提供 EPC 工
程建设、设备供应等。

    2、双方成为对方的战略供应商或者战略业务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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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金风科技将北京科锐的设备产品纳入采购目录,北京科锐成为金风科技
的核心战略供应商,原则上在同等条件下金风科技将优先选择北京科锐的产品,
预计每年采购金额约不低于 1 亿元(该采购金额不具有最终约束力,最终以双方
实际采购发生金额为准)。

    2.2 北京科锐在开拓能源综合服务业务时,将重点考虑把金风科技的新能源
发电业务作为核心业务之一,从而推动双方更加紧密的业务合作。

    3、合资设立新公司

    3.1 双方一致同意,共同出资注册成立金风科锐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暂定
名,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定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3.2 合资公司经营模式:双方同意,合资公司负责业务拓展,在确定及开展
具体业务时实行项目公司制,即原则上由合资公司就每一项目单独注册一家全资
子公司进行投资及运营。该等全资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及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均应
由合资公司根据合资公司董事会的决议委派或推荐。

    3.3 合资公司的注册地点、注册资本、股权结构、治理结构经营范围双方将
根据业务开展约定,以双方届时签署的合作协议为准。

    (三)其他

    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和履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在后
续洽谈中可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相关合作内容,并根据政策和实际变化情况,不断
完善合作推进机制,具体项目推进时双方或其所属企业将另行签署合作协议。

    2、在合作期限内,如因发生不可抗力情况,或因国家、地区法律、法规及
相关政策发生重大变更、调整,影响合作协议继续履行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
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协议。

    3、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之日起
生效,有限期为长期。

    4、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另行协商达成其他合作方案并就此签
署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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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本协议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签署不会对公司当年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经营独立
性产生影响,不存在因履行协议而对对方产生依赖的可能性。

    本协议是本着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共同发展和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
则,结合双方的用户资源、技术能力、业务沉淀和品牌势能,发挥双方各自优势,
深入全面合作,共同开发投资新能源业务,并进一步探索在“源-网-荷-储”、综
合能源解决方案、“碳中和”园区打造等共同关注的领域进行合作,对公司长期
战略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五、审议程序

    本协议为战略合作协议,其中关于共同合作参与投资深圳柏纳启航新能源产
业基金(有限合伙)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31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参与投资
深圳柏纳启航新能源产业基金的公告》(编号:2021-051)。其它事项将严格按
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重大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全面战略合作协议》为公司与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共
同合作参与投资产业基金、互相成为战略供应商或者战略业务合作伙伴、合资新
设项目公司开拓业务等事项的战略合作协议。相关具体合作内容和细节尚待进一
步落实和明确,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上述合作事项将以双方
后续签订的具体协议为准。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对本协议涉及的后续合作事项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
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
视协议各方具体合作协议的签订和实施情况而定,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在法定信
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七、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最近三年公司未披露框架协议或意向性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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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备查文件

1、《全面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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