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步者: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3-03-05
深圳市漫步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漫步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市漫步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我
们秉承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使用不超过四亿元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银行短
期理财产品的议案》独立意见: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目前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公司及其全资子
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用部分闲置资金,择机投资安
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品种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
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四亿元自有闲置资金
投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该四亿元理财额度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对《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漫步者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新
风汇鑫工贸有限公司签署<委托加工协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相关关联董事实施了回避表决。我们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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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为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作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签订该协议遵循了公允性的原则,依据市场条件公平、
合理地确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股东、公司的
长远利益和当前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
交易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
负面影响。
三、对《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
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目前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自有资金充裕,
在保证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用不超
过七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择机投资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短
期保本型银行理财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募投项目建设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七亿元闲置募集资金
和超募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该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
用,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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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董签署:
孔雨泉:
周立业:
杨亚利:
深圳市漫步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一三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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