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漫步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 深圳市漫步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 立董事,对以下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 对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 经核查,子公司新增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并遵循了公 允性的原则,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地经协商确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 正的原则,符合股东、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当前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 性产生负面影响。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确定。 1 深圳市漫步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姜 帆: 徐 佳: 邓小亮: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