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神娱乐: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4-08
大连天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大连天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规范、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的相
关规定,作为大连天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
我们的独立判断,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提名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
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我们同意本次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大连天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曹玉璋 周世勇 于 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