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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兴民智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子公司内部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2-28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与子公司内部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就此次与子公司
进行内部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事项与我们进行了事前沟通,经认真审阅拟提请
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与子公司内部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相关
资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就此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综合考虑公司的战略规划,认为本次公司与子公司内部股权转让暨关联交
易事项是根据公司自身实际情况而作出的慎重决策,有利于整合公司车联网板块
业务,更大限度的提升公司业务优势,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刘长华、宋靖雁、申嫦娥
                                                   2019 年 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