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19-028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100,374,73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07%。 2、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19 年 4 月 24 日(星期三)。 一、本次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民智通”)于 2017 年 10 月 3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68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6,000 万 股新股。 2018 年 4 月,公司向王志成、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威海纺织集团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计 7 家/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 111,081,369 股,且该部分新增股份已于 2018 年 4 月 2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 次发行中,除王志成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 36 个月外,其他投资者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 12 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9 年 4 月 24 日。 二、申请解除限售股东的承诺及承诺履行情况 1、参与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六名对象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威海纺织集团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宝盈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分别作出承诺:本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过 程中认购的股票自兴民智通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予转让,因此,本 公司特申请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认购的兴民智通股票进行锁定处理,锁定期自兴 民智通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满 12 个月。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已严格履行了作出的上述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 也不存在为上述股东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9 年 4 月 24 日。 2、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100,374,73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6.07%。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 6 名。 4、限售股份持有人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单位:股 本次解除 限售股份 序 持有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 股东全称 证券账户名称 数量占公 备注 号 份数量 售数量 司股份总 数的比例 万家基金管理 万家基金-兴业银行-万家基金 21,413,276 21,413,276 无质押、 1 3.43% 有限公司 瀛海资产管理计划 无冻结 宝盈基金管理 宝盈基金-工商银行-宝盈金增 16,059,957 16,059,957 无质押、 2 2.57% 有限公司 6 号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无冻结 国融基金管理 国融基金-国泰君安证券-国融 16,059,957 16,059,957 无质押、 3 2.57% 有限公司 天鑫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无冻结 威海纺织集团 威海纺织集团进出口 16,059,957 16,059,957 无质押、 4 进出口有限责 2.57% 有限责任公司 无冻结 任公司 海富通基金管 海富通基金-国泰君安证券-海 15,899,357 15,899,357 2.54% 无质押、 5 理有限公司 富通东兴兴民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无冻结 财通基金-招商银行-财通基金 9,534,261 9,534,261 1.53% 无质押、 -玉泉 833 号资产管理计划 无冻结 财通基金管理 6 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兴业银行-财通基金 无质押、 5,347,965 5,347,965 0.86% -玉泉 851 号资产管理计划 无冻结 合计 100,374,730 100,374,730 16.07% --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化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型 本次增减变动 股份(股) 比例 股份(股)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141,382,738 22.63% -100,374,730 41,008,008 6.56% 首发后限售股 112,843,569 18.06% -100,374,730 12,468,839 2.00% 高管锁定股 28,539,169 4.57% 0 28,539,169 4.57% 二、无限售流通股 483,398,681 77.37% 100,374,730 583,773,411 93.45% 三、总股本 624,781,419 100% 0 624,781,419 100% 五、保荐机构意见 招商证券就兴民智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持有人持有的限售股份上市流 通事项,经核查后,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本次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并上市时做出的承诺; 3、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日,兴民智通对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 招商证券对兴民智通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持有人持有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 宜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数据明细表;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