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民智通: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及相应整改措施的公告2021-07-28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1-079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及相应整改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股票事项。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要求,经公司核查确认,现将公司最近
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
情况及相应的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
最近五年,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1次、监管
函2次、警示函1次,收到深交所出具的通报批评1次、关注函6次,具体情况如下:
最近五年,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1次、监管
函2次、警示函1次,收到深交所出具的通报批评1次、关注函6次,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年5月,上市公司收到山东证监局《关于对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的监管关注函》(鲁证监函[2020]119号)。
1、主要内容
2020年5月,上市公司收到山东证监局《关于对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
监管关注函》(鲁证监函[2020]119号),主要内容如下:
“近日,你公司公告将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时间延期至2020年6月15日。对此,我
局表示高度关注,根据日常监管情况,现提示你公司在2019年年度报告编制披露中做好
以下事项:
一是准确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变更情况,真实反映货币资金余额及是否存在受限
情形。
二是充分识别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确保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是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对控股子公司武汉英泰斯特
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泰斯特”)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合理确定相关资产组
及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及关键参数,详细披露与英泰斯特商誉减值相关的、对财务
报表使用作出决策有用的重要信息。
四是认真梳理公司所涉诉讼事项及银行账户冻结情形,确保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并充分考虑是否需要确认预计负债。
五是根据你公司披露的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1082万元,扣非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34万元,你公司应严格按
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进行恰当会计处理。
你公司在编制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中应高度重视上述事项的风险情况,积极配合会
计师事务所做好审计工作,确保按期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我局将对你公
司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情况保持持续关注。”
2、整改情况
公司收到该关注函后,高度重视,强化内部管理,加强对信息披露规则的学习,提
高信息披露质量,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
(二)2020年6月,上市公司收到山东证监局《关于对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的监管意见函》(鲁证监函[2020]154号)
1、主要内容
2020年5月,上市公司收到山东证监局《关于对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
监管意见函》(鲁证监函[2020]154号),主要内容如下:
“近期,我局对你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存在如下问题:
一、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不完整
公司在2017年年度报告及以后的定期报告、业绩快报披露前曾向当地税务局、统计
局提供财务数据,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均未对涉及到的地方税务部门、统计部
门人员进行登记。
二、募集资金管理不规范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车联网研发及评测中心建设项目”累计投入
金额0.44亿元,投资进度24.53%,项目建设进度大幅落后于公司披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的日期(即2019年6月30日);“智能车载终端生产建设项目”承诺投资总额3.42亿
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该项目尚未投资,搁置时间超过一年,但公司未按照《中小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6.3.5的要求“对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
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
三、账务处理不规范
(一)部分事项未进行账务处理:一是2018年至2019年6月,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时只确认了投资收益,未对资金转出、转回进行账务处理。二是因受托支
付需要,公司收到银行贷款后向大连正达车轮有限公司转款共计11.2亿元,上述款项均
于当日转回公司账户,但公司未进行账务处理。三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九五智驾信息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五智驾)未对2017年向北京智驾出行科技有限公司的90
万元借款及还款进行账务处理。
(二)部分事项账务处理不恰当
一是公司未及时将到期的975万元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账务处理,导致2019年三季报
应收票据、其他货币资金项目反映不准确。二是个别在建工程转固时缺少验收报告,转
固日期、金额及改造费用的分摊依据不充分。三是九五智驾未在合同期限内合理分摊确
认业务咨询费,而是在合同终止半年后一次性确认管理费用359.22万元,导致2017年年
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管理费用、预付账款项目披露不准确。四是九五智驾2018年度
开发GrowingBuds大数据分析软件与Y-CloudV2.0智驾车联网平台发生支出共计457.04
万元,上述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但公司全部予以费用化。”
2、整改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山东证监局的要求,积极整改,落实责任人,并已于2020年7月8日向
山东证监局提交了《关于对山东证监局监管意见函的整改报告》。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
亦对上述问题高度重视,深刻反思在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和不足。同时督促相关人员认真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学习上市公司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切实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和信息披露质量,杜绝此类情况
再次发生。
(三)2020年6月30日,上市公司收到山东证监局《关于对兴民智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和高赫男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0]18号)
1、主要内容
2020年6月30日,上市公司收到山东证监局《关于对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和高赫男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0]18号),主要内容如下:
“前期,我局对你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2018年下半年,公司与王志成(2011
年10月至2019年1月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共计1亿元,但
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的
规定。高赫男作为时任董事长及总经理,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
会令第40号)第三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
会令第40号)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现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
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引以为戒,加强证券相关法律法
规的学习,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2、整改情况
公司收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加强对《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则进行学
习与理解,吸取教训,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同时也将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工作,进一
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四)2020年11月17日,上市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兴民智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1、主要内容
2020年11月17日,上市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主要内容如下:
“经查明,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民智通”)及相关当事
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18年8月,兴民智通与供应商大连正达车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正达”)
签署相关供货协议,并向大连正达支付保证金1亿元,后转入双方共同认可的山东龙口
兴民国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口兴民”)账户。其中5000万元经龙口兴民转入兴民
智通原控股股东、原实际控制人王志成个人账户,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构成资金占
用。截至2018年12月17日,前述资金已全部归还。
兴民智通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第1.4条、第2.1
条,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2.1条和本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1.3条、第2.1.4条的规定。
兴民智通原控股股东、原实际控制人王志成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
月修订)》第1.4条、第2.3条,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
第2.3条和本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1.3条、第4.1.1
条、第4.2.1条、4.2.2条、第4.2.3条、第4.2.7条、第4.2.11条、第4.2.12条的规定,
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兴民智通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高赫男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
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第1.4条、第2.2条、第3.1.5条、第3.1.6条和
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2条、第3.1.5条、第3.1.6条
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7.2条、第17.3条以及本所《上
市公司纪律处分实施标准(试行)》第二十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控股股东、原实际控制人王志成给予通报
批评的处分。
三、对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高赫男给予通报批评的
处分。
对于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
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2、整改情况
公司对此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相关人员加强对《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则进行学习与理解,吸
取教训,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同时也将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工作,切实维护投资者利
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五)关注函
序号 时间 文件名称 主要关注内容 整改措施
关于对兴民 近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 公司对此高度
1 2021-06-23 智通(集团) 告》,称你公司实际控制人魏翔控制的深圳创疆投资控股有 重视,组织相关
股份有限公 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创疆”)与深圳市丰启控股集团有 人员就《关注
司的关注函 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启控股”)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函》中的问题进
(公司部关 丰启控股拟收购深圳创疆持有的青岛创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行落实、解答,
注函[2021] (以下简称“创疆投资”)100%股权。你公司控股股东青岛 对关注函所涉
第 250 号) 创疆环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创疆”)是 及的有关问题
创疆投资的全资子公司,未发生变化,你公司实际控制人将 的回复进行了
变更为赵丰。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对以下内容进行 信息披露,详见
核查并进行说明: 《兴民智通(集
1、2020 年 6 月,公司时任控股股东四川盛邦创恒企业管理 团)股份有限公
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4,000 万股股份(占上市 司关于对深圳
公司总股本的 6.45%)转让给青岛创疆,同时将其持有的 1.24 证券交易所关
亿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9.96%)表决权委托给青岛 注函回复的公
创疆,青岛创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此次丰启控股收购创 告》(公告编号:
疆投资 100%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改变,根据相关协议安 2021-70 号)
排,该事项是否会对表决权委托事项产生影响,是否会导致
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关系发生变化。
2、公司距前次变更实际控制人仅相隔 12 个月。上述股权交
易是否违反《证券法》第七十五条、《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第七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3、此次股权交易作价 1 亿元,较前次交易作价下降 50%。请
说明此次股权交易作价的合理性,是否存在抽屉协议或应披
露未披露的其他安排。
请公司律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你公司在 2021 年 6 月 28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
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2020 年 9 月 29 日,你公司披露终止向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兴
圣博扬汽车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收购武汉英泰斯特电子技术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泰斯特”)49%股权,并向阜阳市传达
电子技术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传达电子”)出售英泰斯特 公司对此高度
10.34%股权的公告。我部对此高度关注,请你公司认真核实 重视,组织相关
并补充说明以下内容: 人员就《关注
1、请详细说明你公司终止收购英泰斯特 49%股权及出售英泰 函》中的问题进
斯特 10.34%股权的合理性及原因,包括并不限于公司战略、 行落实、解答,
关于对兴民
主营业务、经营业绩、所属行业的发展状况等情况。 对关注函所涉
智通(集团)
2、公告称,传达电子的主要出资方系阜阳市颍泉工业投资发 及的有关问题
股份有限公
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颍泉工业”),颍泉工业出资 99.92% 的回复进行了
2 2020-10-13 司的关注函
的阜阳赋颍科泉投资中心持有公司控股股东青岛创疆环保新 信息披露,详见
(中小板关
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创疆”)30%股权,对青 《兴民智通(集
注函[2020]
岛创疆具有重大影响。 团)股份有限公
第 502 号)
请说明你公司是否与传达电子构成一致行动关系,你公司终 司关于对深圳
止收购并转让给控股股东关联方的原因及合理性。 证券交易所关
3、请补充披露在未来 6 个月内,你公司、宁波兴圣、传达电 注函回复的公
子是否针对英泰斯特股权存在后续的安排,英泰斯特控股股 告》(公告编号:
东是否会再次发生变更。 2020-100 号)
4、公告称,本次交易完成后英泰斯特将由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变更为参股子公司,并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1)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说明交易完成后英泰斯特不
再纳入你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具体判断依据及合理性,请会
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请说明英泰斯特不再纳入你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对公司的
影响,包括并不限于财务报表、融资能力、经营情况等。
5、请详细说明出售英泰斯特的主要交易条款,包括但不限于
资产出售款项支付方式、支付时点、后续款项是否能及时到
位、交易对手方履约能力等。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
2020 年 10 月 19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
同时抄送山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同时,提醒你公司:
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
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0 年 7 月 15 日,你公司披露《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以下简称“公
告”),对公司原实控人周治、原控股股东四川盛邦与民创
集团存在关联关系等事项进行了补充说明。我部对此高度关
注,请你公司对以下事项进行进一步说明:
1、公告显示,2020 年 7 月 6 日,周治控股的四川盛邦受让
公司对此高度
了民创集团 100%的股权,民创集团现为四川盛邦的全资子公
重视,组织相关
司,四川盛邦对上述事实并不知情。请补充披露民创集团成
人员就《关注
为四川盛邦全资子公司的具体过程和背景、此次工商变更的
函》中的问题进
申请人和实际执行人,以及周治、高赫男是否对此知情;请
行落实、解答,
关于对兴民 说明公司及四川盛邦下一步拟采取的具体措施。
对关注函所涉
智通(集团) 2、公告显示,2020 年 5 月、6 月,魏翔将武汉创疆新能科技
及的有关问题
股份有限公 有限公司 40%股权、深圳渤银控股有限公司 40%股权和国矿昌
的回复进行了
3 2020-07-15 司的关注函 隆(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股权转让。请说明魏
信息披露,详见
(中小板关 翔集中转让与周治共同投资公司相关股权的原因及合理性、
《兴民智通(集
注函[2020] 是否与收购上市公司的安排有关;请补充披露上述股权转让
团)股份有限公
第 399 号) 的受让方的基本情况,包括成立时间、实际控制人、经营情
司关于对深圳
况等信息。请律师核实并发表明确意见。
证券交易所关
3、公告显示,周治作为兴民智通的实际控制人,参加了民创
注函回复的公
集团在南京举办科技金融峰会暨产融发展论坛。请进一步说
告》(公告编号:
明周治是否以民创集团有关的身份出席论坛。
2020-067 号)
4、你公司认为应予以说明的其他事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
做出书面说明,在 2020 年 7 月 20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
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山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同
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
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关于对兴民 近日,有媒体刊载《银行票据承兑巨头民创集团暴雷兴民智 公司对此高度
智通(集团) 通、博晖创新等公司被波及》的报道,称民创集团在近期出 重视,组织相关
4 2020-07-10 股份有限公 现逾期兑付问题,规模约百亿,公司原实控人周治与民创集 人员就《关注
司的关注函 团关系紧密。 函》中的问题进
(中小板关 我部对此表示高度关注,请你公司核查并做出说明: 行落实、解答,
注函[2020] 1、请披露你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周治的详细简历信息、是否曾 对关注函所涉
第 366 号) 经在民创集团及其关联方任职,并说明在定期报告和临时报 及的有关问题
告中披露的周治的简历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符 的回复进行了
合相关规定。请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信息披露,详见
2、请结合周治曾经及目前持有或控制的企业情况,说明周治 《兴民智通(集
是否持有民创集团、川归信息股权,是否与民创集团及其关 团)股份有限公
联方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代持股权的情形。请律师核查 司关于对深圳
并发表明确意见。 证券交易所关
3、请说明周治、高赫男是否曾出席民创集团 2019 年 1 月举 注函回复的公
办的科技金融峰会暨产融发展论坛,如是,请说明二人出席 告》(公告编号:
该论坛的身份、原因及背景。 2020-062 号)
4、请补充披露你公司大股东四川盛邦创恒企业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与控股股东青岛创疆环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是否存在
共同投资的股权,是否相互存在代持情形。请律师核查并发
表明确意见。
5、请你公司进一步核查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 2020 年 7 月 15 日前
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山东证监局
上市公司监管处。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
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2020 年 5 月 28 日,你公司披露控股股东四川盛邦创恒企业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盛邦”)与青岛创疆环
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创疆”)签署了《股
份转让及表决权委托框架协议》,四川盛邦将持有的公司
4,0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45%)股份转让给青岛创疆, 公司对此高度
并将其所持有的公司 123,84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重视,组织相关
19.96%)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青岛创疆行使。交易完成 人员就《关注
后,青岛创疆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魏翔先生将成为 函》中的问题进
公司实际控制人。我部对此高度关注,请你公司认真核实并 行落实、解答,
关于对兴民
补充说明以下内容: 对关注函所涉
智通(集团)
1、请结合所让渡表决权对应的股份性质、限售情况、承诺事 及的有关问题
股份有限公
项等,说明本次表决权委托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的回复进行了
5 2020-05-29 司的关注函
本次表决权委托协议各方是否存在后续股权转让或其他协议 信息披露,详见
(中小板关
安排。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兴民智通(集
注函[2020]
2、表决权委托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委托的对价、双方 团)股份有限公
第 335 号)
权利及义务、委托期限、解除委托的条件,并说明相关方是 司关于对深圳
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与表决权委托相关的权利及义务安排。 证券交易所关
3、请对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说明表决权 注函回复的公
委托后四川盛邦与青岛创疆是否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是否属 告》(公告编号:
于“投资者之间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 2020-042 号)
的情形,是否应当认定为一致行动人。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
师发表明确意见。
4、2019 年 1 月 3 日,你公司披露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王志成先生与四川盛邦完成过户登记,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请补充说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再次变更的背景、原
因,以及对公司经营造成的影响。
5、请补充披露表决权委托的原因及必要性,表决权委托对你
公司的公司治理、生产经营可能产生的具体影响,是否存在
对你公司资产、业务、人员、组织结构、公司章程等进行调
整的后续计划。
6、2020 年 5 月 15 日,公司披露拟聘任魏翔先生为公司非独
立董事,请补充披露此次筹划控制权变更的具体时间,请公
司自查近三个月董监高及其近亲属、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买卖股票的情况。
7、请你公司向我部报备公司本次股份转让及表决权委托的内
幕知情人。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 2020 年 6 月 5 日前将
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山东证监局上
市公司监管处。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
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2019 年 4 月 10 日,你公司披露全资子公司上海驰胜国际贸
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驰胜”)与杭州暾澜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昭通天麻产业开发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框
架协议》,拟在云南省共同投资设立一家由上海驰胜控股不
低于 60%的合资公司,从事工业大麻种植及下游产品研发生
产等相关业务,合资公司注册资金暂定 5,000 万元,未来视
情况总投资额可增至不超过 5 亿元。我部对此高度关注,请 公司对此高度
你公司就以下事项进行认真自查并做出书面说明: 重视,组织相关
1、请结合我国及云南省当地工业大麻相关行业政策、你公司 人员就《关注
和交易合作方获得的相关资质情况以及在工业大麻领域已有 函》中的问题进
布局和种植加工情况、目前相关人才和技术的储备情况等, 行落实、解答,
关于对兴民
详细说明你公司与交易合作方开展上述合作的可行性、与你 对关注函所涉
智通(集团)
公司主营业务的关联性、上述投资事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 及的有关问题
股份有限公
对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的回复进行了
6 2019-04-10 司的关注函
2、你公司在公告中披露“合资公司将实行全球化布局,在合 信息披露,详见
(中小板关
法的国家或地区,设立研发机构,重点开发以工业大麻为原 《兴民智通(集
注函[2019]
料的高端电子烟耗材,适合食品饮料行业的相关添加剂,以 团)股份有限公
第 215 号)
及可供大麻类药物研发及生产的高纯度原材。”2019 年 3 月 司关于对深圳
27 日,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加强工业大麻管控 证券交易所关
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市自治区禁毒部门严把工业大麻许 注函回复的公
可审批关,并声明我国未批准工业大麻用于医用和食品添加。 告》(公告编号:
请结合我国及其他国家或地区相关行业监管政策等,说明合 2019-025 号)
资公司筹划的重点业务范围是否合理可行。
3、请你公司结合宏观环境、国家政策、市场竞争等对公司开
展工业大麻种植业务存在的不确定性进行充分风险提示。
4、2018 年 12 月 28 日,你公司控股股东王志成将其持有的
173,848,000 股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给四川盛邦创恒企业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盛邦创恒”),转让后盛邦创恒
持有你公司 28.01%股份,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其实际控制
人周治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请说明:(1)除筹划上述事项
外,你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
露的重大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
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2)你公司前期
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近期公共传媒是
否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你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
未公开重大信息,以及近期你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
境是否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5、请说明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来 6 个月是否
存在减持计划,是否存在利用工业大麻概念炒作股价配合股
东减持情形。
6、你公司近期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的情况,并自查是
否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原则的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 2019 年 4 月 15 日前
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山东证监局
上市公司监管处。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
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
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
情况。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