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民智通:关于追认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2023-01-17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3-008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更严格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 2023 年 1 月 1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
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追认 2019 年-2022 年间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及财务
资助的关联交易事项。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事项
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拓宽融资渠道,公司控股股东青岛丰启环保新能源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丰启环保”)及其一致行动人四川盛邦创恒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四川盛邦”)、间接控股股东深圳市丰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启
控股”)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赵丰先生等相关关联人为公司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
请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情况以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签
订的协议为准。
2019 年 5 月,公司原控股股东四川盛邦向公司提供 1.3 亿元财务资助,公司无需支
付费用且无需提供担保。截至 2020 年底,该笔借款已全部归还。
2、审批程序
2023 年 1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
认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补充追认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高赫男先
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丰启环保及其一
致行动人四川盛邦、间接股东丰启控股、实际控制人赵丰及亲属等为公司关联人,公司
接受上述单位/个人担保或财务资助构成关联交易,以上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以上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
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2019 年-2022 年度接受关联担保情况汇总
担保金额 担保期限 担保是否已经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事项
(万元) 履行完毕
起始日 到期日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赵丰、赵果 兴民智通 15,000.00 2022.5.30 2023.5.29 公司龙口支行流动资金 否
借款
魏翔、丰启环
保、胡晓星、
青岛城乡社 青岛汇泉民间资本管理
兴民智通 8,800.00 2021.5.10 2022.5.10 否
区建设融资 有限公司借款
担保有限公
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赵丰 兴民智通 10,000.00 2022.1.27 2023.1.22 公司龙口支市行流动资 否
金借款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赵丰 兴民智通 2,700.00 2022.3.10 2023.3.1 公司龙口市支行流动资 否
金借款
丰启环保、赵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丰、赵果、高 兴民智通 8,000.00 2022.6.14 2023.6.9 否
烟台分行流动资金借款
赫男、王艳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赵丰 兴民智通 7,000.00 2021.9.23 2022.9.21 是
烟台分行流动资金借款
丰启控股、赵
2021.12.6 2022.6.6 阜阳智泉恒科资产管理 否
丰 兴民力驰 1,000.00
有限公司短期借款
高赫男 2021.12.6 2022.3.6 是
中国建设银行龙口支行
魏翔、胡晓星 兴民智通 9,000.00 2021.4.29 2022.4.28 是
短期借款
中国建设银行龙口支行
魏翔、胡晓星 兴民智通 15,000.00 2021.5.14 2022.5.13 是
短期借款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魏翔 兴民智通 10,000.00 2021.1.21 2022.1.19 公司龙口市支行短期借 是
款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魏翔 兴民智通 2,400.00 2021.3.3 2022.3.1 公司龙口市支行短期借 是
款
中国农业银行经济开发
魏翔 兴民智通 1,000.00 2021.3.28 2022.3.1 是
区支行短期借款
丰启环保、魏
兴业银行龙口支行短期
翔、胡晓星、 兴民智通 9,990.00 2021.6.10 2022.5.31 是
借款
高赫男、王艳
担保金额 担保是否已经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期限 担保事项
(万元) 履行完毕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高赫男、周治 兴民智通 10,000.00 2020.1.17 2021.1.15 公司龙口市支行短期借 是
款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高赫男 兴民智通 4,200.00 2020.3.6 2021.3.3 公司龙口市支行短期借 是
款
交通银行烟台龙口支行
魏翔 兴民智通 7,000.00 2020.9.10 2021.9.9 是
短期借款
四川盛邦、周 兴业银行龙口支行短期
兴民智通 13,000.00 2020.5.27 2021.5.27 是
治 借款
四川盛邦、唐 浦发银行烟台龙口支行
兴民智通 8,000.00 2020.1.20 2021.1.19 是
山兴民、周治 短期借款
丰启环保、魏 江苏鑫盈泰投资有限公
兴民智通 1,000.00 2020.10.28 2022.1.13 是
翔、胡晓星 司短期借款
魏翔、胡晓 青岛汇泉民间资本管理
兴民智通 9,800.00 2020.11.6 2021.5.6 是
星、丰启环保 有限公司借款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高赫男、王志
兴民智通 5,000.00 2019.1.19 2020.1.19 公司龙口市支行短期借 是
成
款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高赫男、王志
兴民智通 10,000.00 2019.1.16 2020.1.16 公司龙口市支行短期借 是
成
款
恒丰银行龙口支行短期
周治、张萌萌 兴民智通 9,000.00 2019.9.18 2020.9.18 是
借款
交通银行龙口支行短期
周治 兴民智通 10,000.00 2019.8.28 2020.8.28 是
借款
王志成、孟
兴业银行龙口支行短期
洋、周治、四 兴民智通 13,000.00 2019.7.23 2020.5.26 是
借款
川盛邦
王艳、高赫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兴民智通 20,000.00 2017.3.31 2020.3.30 是
男、王志成 公司龙口支行长期借款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青岛丰启环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2MA3T4UX108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戌时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鳌山卫街道蓝谷创业中心 3 号楼 B 座 3 楼
经营范围:能源科技、新能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自
有资金投资、投资管理、股权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核准,不得从事融资担保、吸收存
款、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丰启环保系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公司 6.45%股权,通过四川盛
邦表决权委托持有公司 18.67%股权,合计控制公司 25.11%股权。
2、四川盛邦创恒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2WJML8B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叶成
注册资本:14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新希望大道二段 158 号 29 栋 6 单元 2 层 239
号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及咨询;社会经济咨询(不含投资咨询);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四川盛邦系公司控股股东丰启环保的一致行动人。
3、深圳市丰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624X3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赵丰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香岭社区侨香路 3089 号恒邦置地大厦二十六
层 2601-A1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兴办实业,创业投资,项目投资、投资咨询、财
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营销策划,许可经营项目是:人力资源咨询。
关联关系说明:丰启控股系丰启环保的控股股东,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4、关联自然人基本情况
赵丰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目前,赵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丰
启环保持有公司 6.45%股权,通过四川盛邦表决权委托持有公司 18.67%股权,合计持有
公司 25.11%股权。
赵果女士:系实际控制人赵丰先生的配偶。
高赫男先生:系公司现任董事兼总裁。截至目前,高赫男先生持有公司 0.52%股权。
王艳女士:系董事兼总裁高赫男先生的配偶。
王志成先生:系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系王艳女士的弟弟。
孟洋女士:系王志成先生的配偶。
魏翔先生:系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截至目前,魏翔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胡晓星女士:系魏翔先生的配偶。
周治先生:系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截至目前,周治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张萌萌女士:系周治先生的配偶。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原则
为支持公司发展,上述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或财务资助,具体以公司与相关方签
订的协议为准。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上述关联方无偿为公司提
供财务资助或为公司授信业务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不涉及反担保且公司免于支付相关费用,体现了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等关联方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
不利影响,没有损害上市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交的《关于追认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
查,认为: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或财务资助有利于保证公司业务发展所需的资金需求,
符合上市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或财务资助,有利于保证公司业务发展所需的资金需求,符合
上市公司利益,上述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本
次关联交易不存在实际控制人占用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遵守了回
避表决制度,程序合法有效,定价遵循了公允、合理原则。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
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依据公平的原则,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