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赫美集团 公告编号:2024-054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赫美集团 股票代码 002356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田希 邰晓巍、缪鑫 深圳市南山区中心路 3008 号深圳湾 1 深圳市南山区中心路 3008 号深圳湾 1 办公地址 号 T7 座 2205 号 T7 座 2205 电话 0755-26755598 0755-26755598 taixiaowei@hemei.cn; 电子信箱 tianxi@hemei.cn miaoxin@hemei.cn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 66,793,887.76 90,738,080.32 -26.3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1,706,979.31 -3,747,124.59 -479.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21,504,161.08 -8,326,957.53 -158.25%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1,860,630.50 2,898,037.97 -509.2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66 -0.0029 -472.4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66 -0.0029 -472.4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79% -0.62% -3.17%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末增减 总资产(元) 804,870,712.38 800,673,205.98 0.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561,471,074.41 582,841,116.76 -3.67% 2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1,920 0 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海南时代榕光实 境内非国有法 业投资合伙企业 17.11% 224,386,125 0 不适用 0 人 (有限合伙) 王雨霏 境内自然人 11.90% 156,102,630 0 不适用 0 汉桥机器厂有限 境外法人 4.89% 64,056,000 0 不适用 0 公司 郝毅 境内自然人 4.66% 61,101,341 0 不适用 0 吉林环城农村商 境内非国有法 业银行股份有限 4.41% 57,842,310 0 不适用 0 人 公司 孝义市富源金来 境内非国有法 3.47% 45,529,934 0 不适用 0 热源有限公司 人 北京成方汇达企 境内非国有法 2.73% 35,745,339 0 不适用 0 业管理有限公司 人 深圳赫美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破产 境内非国有法 2.60% 34,099,493 0 不适用 0 企业财产处置专 人 用账户 盛京银行股份有 境内非国有法 2.26% 29,593,132 0 不适用 0 限公司 人 陈静 境内自然人 1.04% 13,680,841 0 不适用 0 1、时代榕光与孝义富源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269,916,059 股股票,占公 司总股本的 20.58%。 2、上述股东中,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为公司管 理人开立的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仅为协助重整计划执行所用的临时账户,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于股票分配或者处置之后予以注销。代持股份期间,不行使标的股份所对应的公 明 司股东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表决权、利益分配请求权等。管理人将根据《重整 计划》的相关安排,将转增股份通过司法划转至投资人或债权人指定账户。除此 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 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公司股东陈静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13,152,441 股外,还通过长江证券股份有 (如有) 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528,400 股,合计持有 13,680,841 股。 持股 5%以上股东、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一) 关于出售惠州浩宁达 100%股权事项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2024 年 3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公司拟将持 有的全资子公司惠州浩宁达 100%股权以人民币 11,200 万元的交易价格转让给祥光能源(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祥光能源”)。因最高人民法院作出(2023)最高执法监 334 号《执行裁定书》,公司与祥光能源协商一致同意就出 售惠州浩宁达 100%股权事宜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延迟 12 个月履行《股权转让协议》,并根据惠州浩 宁达启动的执行回转程序的法律结果或进展情况,在延迟期限内或延迟期限届满后协商重新评估惠州浩宁达 100%股权的 价值并确定标的股权的交易价格,届时各方再签订具体的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 日、2024 年 1 月 6 日、2024 年 3 月 2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出售全资子 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关于收到法院执行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关于签 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2)。截至报告期末,惠州浩宁达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内的全资子公司。 (二) 关于新设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2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公司与关联方山西鹏飞绿色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飞绿能”)拟共同投资设立山西鹏飞氢美能源绿 色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飞氢美”)。鹏飞氢美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 2,550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51.00%;鹏飞绿能认缴出资 2,450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49.00%。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设立控股子 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三)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事项 4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5 日、2024 年 3 月 21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关联方鹏飞绿能以自有资金按照持股比例共同对鹏飞 氢美增资 25,000 万元,其中,公司增资 12,750 万元人民币,鹏飞绿能增资 12,250 万元人民币,增资后,鹏飞氢美的注 册资本由 5,000 万元变更为 30,000 万元,双方持股比例保持不变,鹏飞氢美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分别于 2024 年 3 月 6 日、2024 年 3 月 2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及《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4-016)。 (四) 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资产或股权事项 1、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购买资产的议 案》,公司控股子公司聚能新燃料分别以 1,259 万元、2,683 万元的不含税交易对价(本次交易整体交易对价为含税价 格,最终税额以转让方开具的增值税票上注明的税额为准)收购方山县中云盛能源有限公司、吕梁福田新能源有限公司 分别持有的方山加气站、交口加气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购买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2、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7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寿阳县润泽天然气 经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聚能新燃料以 672 万元的交易对价收购自然人王晓亮、闫建明分别持 有的寿阳县润泽天然气经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寿阳润泽”)51%、49%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购寿阳县润泽天然气经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3、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1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宁武县中广源通洁 净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购买资产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聚能新燃料以 765 万元的交 易对价收购山西源通洁净能源有限公司持有的宁武县中广源通洁净能源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聚能新燃料下属全资子公 司鹏飞聚能(安泽)新燃料有限公司以 1,355 万元的含税交易对价收购安泽县源通洁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安泽加 气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收购宁武县中广源通洁净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关于控股子公司购买资产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五) 关于投资新建项目事项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2 日、2024 年 2 月 19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新建项目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鹏飞氢美(长治市沁源经济技术开发区)能 源绿色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沁源氢美”)拟投资新建“120MW 光伏发电制 2000 吨/年绿氢项目”,项目投资总额 预计约为 70,208 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3 日、2024 年 2 月 20 5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新建“120MW 光伏发 电制 2000 吨/年绿氢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及《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9)。 (六)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下属子公司增资事项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5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其下属子公司增资 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鹏飞氢美拟以自有资金分别对其下属子公司沁源氢美增资 18,000 万元以及聚能新燃料增资 4,000 万元。增资后,沁源氢美的注册资本由 2,000 万元变更为 20,000 万元,聚能新燃料的注册资本由 1,000 万元 变更为 5,000 万元,沁源氢美和聚能新燃料仍为公司的二级控股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6 日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其下属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12)。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