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2024 年 8 月 1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 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许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黄冰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等前瞻性内容,不构成公司对投 资者的实质性承诺。公司在本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公司面临的风 险和应对措施”部分,描述了公司未来经营可能面临的主要风险,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1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22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4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6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0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41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42 3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4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赫美集团 指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 指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中院 指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司章程 指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 指 人民币元 海南时代榕光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孝 控股股东 指 义市富源金来热源有限公司 赫美商业 指 深圳赫美商业有限公司 上海欧蓝 指 上海欧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盈彩拓展、深圳盈彩 指 盈彩拓展商贸(深圳)有限公司 深圳彩虹 指 深圳彩虹现代商贸(深圳)有限公司 彩虹商贸 指 彩虹现代商贸有限公司 惠州浩宁达 指 惠州浩宁达科技有限公司 鹏飞氢美 指 山西鹏飞氢美能源绿色发展有限公司 聚能新燃料 指 山西鹏飞聚能新燃料有限公司 鹏飞氢美(长治市沁源经济技术开发区)能源绿色 沁源氢美 指 发展有限公司 鹏飞氢云或氢云科技 指 山西鹏飞氢云科技有限公司 时代榕光 指 海南时代榕光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孝义富源或富源金来 指 孝义市富源金来热源有限公司 5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赫美集团 股票代码 002356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赫美集团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Shenzhen Hemei Group Co.,LTD.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许明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田希 邰晓巍、缪鑫 深圳市南山区中心路 3008 号深圳湾 1 深圳市南山区中心路 3008 号深圳湾 1 联系地址 号 T7 座 2205 号 T7 座 2205 电话 0755-26755598 0755-26755598 传真 0755-26755598 0755-26755598 taixiaowei@hemei.cn; 电子信箱 tianxi@hemei.cn miaoxin@hemei.cn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蔚蓝海岸社区中心路 3008 号 公司注册地址 深圳湾 1 号广场南区 T7-2205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518054 公司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中心路 3008 号深圳湾 1 号 T7 座 2205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518054 公司网址 www.hemei.cn 公司电子信箱 investment@hemei.cn 临时公告披露的指定网站查询日期(如有) 2024 年 06 月 12 日 临时公告披露的指定网站查询索引(如有)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3 年 年报。 6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66,793,887.76 90,738,080.32 -26.3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21,706,979.31 -3,747,124.59 -479.30% 润(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1,504,161.08 -8,326,957.53 -158.25% (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11,860,630.50 2,898,037.97 -509.26% 额(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66 -0.0029 -472.4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66 -0.0029 -472.4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79% -0.62% -3.17%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804,870,712.38 800,673,205.98 0.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561,471,074.41 582,841,116.76 -3.67% 产(元)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 404.80 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 19,257.54 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 7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 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 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 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 200,738.72 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 生的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362,250.00 债务重组损益 676,275.72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 -1,460,863.01 支出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882.00 合计 -202,818.2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8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致力于服务中国年轻一代品质生活,基于国内消费市场,从事国际品牌服装、鞋帽、箱包等商品的 零售业务,公司运营的品牌既包含国际知名品牌 MCM、Fular、Pinko、Radley、Aspinal Of London 等,也包含自营品牌 Oblu,经营业态有品牌专营店和奥莱店等,主要分布于北京、上海、郑州、三亚、合肥等主要城市。公司拥有终端实体 门店、优质的战略合作渠道和较为稳定的客户群,凭借近二十年的运营经验和数十个品牌的运营案例,逐步形成了品牌 零售策略,为欧美等国际高端品牌进入中国市场提供了全面的运营服务。 公司坚持以品牌代理运营业务为中心,发挥团队管理优势,在品牌管理、门店运营、对客服务、仓储物流以及信息 化建设方面实现了精细化、标准化管理。紧跟行业趋势,完善公司的渠道布局、营销管理、数据化体系以及新零售策略。 2024 年,随着居民储蓄意愿不断增强,消费意愿趋于谨慎,消费结构的持续转型升级,消费零售行业尤其是实体零 售面临着巨大的挑战。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24 年 1-6 月份,限额以上的百货店、品牌专卖店零售额分别下降 3.0%、1.8%,整体行业呈现下降趋势,公司面临较大的经营压力,商业运营业务收入出现明显下滑。为了增强公司盈利 能力和可持续经营能力,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基于宏观经济政策与关联方产业背景,积极布局绿色能源产业,报 告期内通过现金方式收购了 5 座加气站资产,为布局规划综合能源岛业务奠定基础,全力开发光伏发电制绿氢,充装、 加注及应用一体化项目,推进氢电共享单车项目,打造氢能应用产业链,有序推进氢能在各领域的示范应用,推进“绿 色氢能”全产业链发展,推进公司战略转型。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零售业”的披露要求 从采购、销售、盈利三个角度分析公司的商业模式如下: 1、采购模式:公司的品牌运营部门组织买手向品牌方采购货品,公司一般按 SS(Spring/Summer)、FW(Fall/Winter) 两次主要的采购季,提前 3-6 个月提交订单。品牌方接收到订单后,开始排期生产,货品发送至上海等关口后,经报关、 纳税等手续后进入公司仓库,再经库管调配后发送至各门店、渠道。 2、销售模式:公司主要在购物中心、城市综合体、商业街、专业市场(奥特莱斯等)、电子商城渠道等租赁商业物 业,按照品牌方的形象、品质、材料等要求,经专业设计后装修为品牌专营店铺,通过此等店铺销售品牌商品。公司具 有强大的执行能力,可以快速的完成选址、设计、施工、培训、陈列,开业等业务程序,并拥有丰富的店铺运营经验, 最大限度的增加销售坪效,提高产品周转率。 3、盈利模式:公司向品牌方采购的商品进入门店或其他渠道后,通过门店形象的展示,销售人员对自然流量客户及 会员客户的营销和服务,将商品销售给消费者产生收入,扣除采购成本及销售费用等实现利润。 (一)公司门店的经营情况 9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报告期末门店的经营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有门店 40 家,全部为直营门店,分布在上海、北京、三亚、郑州、合肥等全国 20 余个城市, 报告期末的门店分布情况如下: 地区 经营业态 门店数量(家) 合同面积(㎡) 专营店 15 1,895.23 南方 奥莱店 10 3,806.24 专营店 13 1,744.00 北方 奥莱店 2 639.54 合计 40 8,085.01 (1)报告期公司收入排名前十名的门店情况如下: 合同面积 序号 门店全称 地址 开业日期 经营业态 经营模式 物业权属状态 (㎡) 郑州市北二七路 188 号 2 1 MCM 郑州大卫城 2022/12/11 180.00 专营店 联营 租赁物业 楼 MCM 店铺 海南省三亚市龙溪路 6 号 三亚亚龙湾壹号 亚龙湾壹号小镇奥特莱斯 2 奥特莱斯广场 2017/11/11 617.00 奥莱店 联营 租赁物业 3 号楼 A1006-1007 Venita Venita OUTLET 店铺 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 126 3 MCM 郑州正弘城 2019/01/05 180.00 专营店 联营 租赁物业 号正弘城一层 L105 商铺 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淮海 4 MCM 徐州苏宁 东路 29 号苏宁广场一楼 2017/11/23 135.00 专营店 联营 租赁物业 125#MCM 店铺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大望 5 OBLU 北京 SKP 桥北京 SKP 地下一层 2016/09/05 78.00 专营店 联营 租赁物业 oblu 专柜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 6 MCM 郑州丹尼斯 路 2 号丹尼斯百货一楼 2015/07/03 181.00 专营店 联营 租赁物业 049# MCM 海南省儋州市白马井镇海 7 海花岛 1 号店 2021/02/01 1,603.97 奥莱店 联营 租赁物业 花岛 1 号岛 1 号博物馆 济南市历下区天地坛街 1 8 MCM 济南贵和 号贵和购物中心 2 楼 204 2021/11/26 208.00 专营店 联营 租赁物业 号店铺 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9 OBLU 上海恒隆 1266 号恒隆广场 4 楼 2022/07/15 69.00 专营店 自营 租赁物业 423 店铺 O‘blu 太原北街 86 号中兴商业 10 MCM 沈阳中兴 2011/09/28 212.00 专营店 联营 租赁物业 大厦 1 楼 MCM 店铺 (2)门店变动信息 2024 年 1-6 月新开 2024 年 1-6 月关闭 项目 门店类型 门店数量 门店面积 门店数量 门店面积 专营店 0 - 0 - 南方 奥莱店 1 240.00 0 - 10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专营店 0 - 1 214.00 北方 奥莱店 1 130.00 1 130.00 合计 2 370.00 2 344.00 (3)门店店效信息 营业收入(万元) 地区 经营业态 门店数量(家) 店面平效(元/㎡/年) 销售增长率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 1-6 月 专营店 15 17,522.20 1,660.43 2,340.41 -29.05% 南方 奥莱店 10 6,888.79 1,311.02 2,143.12 -38.83% 专营店 13 29,877.98 2,605.36 3,205.41 -18.72% 北方 奥莱店 2 6,978.77 223.16 370.07 -39.70% 合计 40 14,347.47 5,799.97 8,059.01 -28.03% (二)公司线上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自建线上销售平台,在第三方销售平台的线上营业收入为 69.24 万元,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为 1.04%。 (三)公司采购、仓储及物流情况 1、商品采购与存货情况 公司采用统一进货、集中采购的采购运作模式。采购部门在每年年底制定次年的年度、季度及月度商品采购计划。 公司销售部门根据库存定量管理标准告知采购部门产品需求,采购部门根据产品的销售情况、周转率、库存情况等,制 定订货计划,以实施品类优化措施,不断调整产品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服饰采购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额为 3,363.49 万元,占服饰总采购额的比例为 83.25%。 对于过季和滞销的存货,由门店将货品退回到总仓,进行货品调配后,通过商场组织的临时特卖,用相对的低折扣 及营销策略做特卖销售,或者公司通过各批发渠道,根据批发商的货品需求结合公司实际库存情况,将过季和滞销的做 批发销售处理,以加快存货周转,维持合理库存水平。 2、仓储与物流情况 公司在上海、昆山等地设有总仓,在每个门店设有分仓,存货采购到货后,在总仓完成入库手续,然后根据各门店 的需求和销售情况,通过第三方物流公司将货品分发到全国各地门店仓库。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1、线下+线上全渠道优势 公司拥有成熟的线下销售渠道资源,也与部分知名电商平台形成长期合作关系,形成线下门店+线上电商平台的销售 全渠道优势,具备销售系统的数据分析和产品推广能力,强化全国销售网络的库存、物流和售后管理,为国际高端品牌 运营行业合作提供对接平台。 2、品牌资源及货源优势 11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所运营的国际品牌均属于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号召力及品牌附加值的代表性品牌,形成品牌集群效益。国际品 牌属于极具商业影响力和号召力的优质资源,公司拥有国际品牌运营资源以及公司从事品牌运营的各子公司较强的区域 运营能力。 3、运营团队优势 公司商业运营团队核心成员均拥有超过 20 年的国际品牌运营管理经验,曾为众多国际知名品牌首次进入中国设立零 售门店并进行生产供应链管理。团队销售资源丰富,零售能力出色,具有强大的管理经验和时尚的认知度,深受国际品 牌高层的信任和认可。 综上,公司在商业板块具备成熟且综合的核心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通过资源整合,创新合作模式、持续关注消 费者消费需求,加强运营管理等资源协同。 三、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2、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同比增减 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 66,793,887.76 90,738,080.32 -26.39% 营业成本 39,116,161.07 45,060,918.16 -13.19% 销售费用 21,372,273.52 25,707,856.83 -16.86% 管理费用 25,995,320.22 25,423,519.32 2.25% 财务费用 -2,936,050.35 -3,219,647.03 8.81% 所得税费用 0.00 0.00 研发投入 0.00 0.00 主要因本期营业收入规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11,860,630.50 2,898,037.97 -509.26% 下降以及新增法院冻结资 流量净额 金所致 主要因本期收购股权和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153,300,968.01 -2,406,351.12 -6,270.68% 气站资产,以及购买理财 流量净额 导致现金流出大幅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主要因本期控股子公司收 22,225,667.94 -258,646.00 8,693.08% 流量净额 到少数股东出资所致 主要因本期收购股权和加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142,935,000.36 237,403.49 -60,307.62% 气站资产,以及购买理财 增加额 所致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12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 66,793,887.76 100% 90,738,080.32 100% -26.39% 分行业 商业 65,030,993.00 97.36% 89,524,646.89 98.66% -27.36% 服务业 304,176.36 0.46% 其他 1,458,718.40 2.18% 1,213,433.43 1.34% 20.21% 分产品 服饰 64,983,499.05 97.29% 89,497,082.14 98.63% -27.39% 氢电共享单车租 304,176.36 0.46% 赁服务 其他 1,506,212.35 2.25% 1,240,998.18 1.37% 21.37% 分地区 北方 28,679,490.40 42.94% 35,950,038.30 39.62% -20.22% 南方 38,114,397.36 57.06% 54,788,042.02 60.38% -30.43%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 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比上 营业成本比上 毛利率比上年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年同期增减 年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分行业 商业 65,030,993.00 38,171,692.61 41.30% -27.36% -14.38% -8.90% 服务业 304,176.36 382,095.97 -25.62% 100.00% 100.00% -25.62% 其他 1,458,718.40 562,372.49 61.45% 20.21% 17.83% 0.78% 分产品 服饰 64,983,499.05 38,171,692.61 41.26% -27.39% -14.38% -8.92% 氢电共享单车 304,176.36 382,095.97 -25.62% 100.00% 100.00% -25.62% 租赁服务 其他 1,506,212.35 562,372.49 62.66% 21.37% 17.83% 1.12% 分地区 北方 28,679,490.40 17,139,312.42 40.24% -20.22% -8.70% -7.54% 南方 38,114,397.36 21,976,848.65 42.34% -30.43% -16.40% -9.68%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 1 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占利润总额比例 形成原因说明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投资收益 1,076,132.44 -4.53% 主要为债务重组收益及理财收益 否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00,738.72 -0.85% 主要为购买的理财产品公允价值变动 否 资产减值 -6,159,668.13 25.94% 主要为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否 营业外收入 19,322.90 -0.08% 否 营业外支出 1,480,185.91 -6.23% 主要为计提的诉讼赔偿支出 否 主要为计提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 信用减值 -133,847.70 0.56% 否 坏账准备 13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末 占总资产 占总资产 比重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 金额 比例 比例 主要因购买理财及收 货币资金 412,260,148.36 51.22% 545,675,146.35 68.15% -16.93% 购资产支付现金导致 货币资金减少 应收账款 19,894,443.41 2.47% 25,113,981.39 3.14% -0.67% 存货 62,956,813.10 7.82% 67,571,542.72 8.44% -0.62% 主要因购买银行理财 其他流动资产 145,037,835.09 18.02% 44,753,165.25 5.59% 12.43% 产品导致其他流动资 产增加 长期股权投资 5,569,569.94 0.69% 5,531,963.22 0.69% 0.00% 固定资产 69,413,363.17 8.62% 68,276,078.56 8.53% 0.09% 在建工程 1,616,824.56 0.20% 0.00% 0.20% 使用权资产 3,437,259.54 0.43% 2,857,811.89 0.36% 0.07% 合同负债 1,355,182.45 0.17% 1,462,950.77 0.18% -0.01% 租赁负债 1,059,781.86 0.13% 354,161.97 0.04% 0.09% 其他应付款 174,452,807.31 21.67% 170,419,797.48 21.28% 0.39%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计入权 本期 益的累 本期公允价值 计提 本期出售 其他 项目 期初数 计公允 本期购买金额 期末数 变动损益 的减 金额 变动 价值变 值 动 金融资产 1.交易性金融 资产(不含衍 0.00 200,738.72 20,000,000.00 20,200,738.72 生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小计 200,738.72 20,000,000.00 20,200,738.72 上述合计 0.00 200,738.72 20,000,000.00 20,200,738.72 金融负债 0.00 0.00 其他变动的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14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使用受到限制的资产账面价值为 28,142,664.96 元,受限的原因主要为抵押、涉诉冻结尚未解封等, 受限资产详见财务报告附注七、16、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变动幅度 739,560,800.00 0.00 100.00% 15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截至资 是 产负债 被投资公 投资 持股比 资金 投资 预计 否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主要业务 投资金额 合作方 产品类型 表日的 本期投资盈亏 司名称 方式 例 来源 期限 收益 涉 (如有) (如有) 进展情 诉 况 成品油零售;燃气经 山西鹏 山西鹏飞 营;燃气汽车加气经 股权投资 巨潮资讯 飞绿色 氢美能源 营。储能技术服务; 自有 长期 (公司能源 2024 年 02 网: 新设 25,500,000.00 51.00% 能源投 已设立 0.00 -1,371,027.17 否 绿色发展 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 资金 投资 业务的股权 月 03 日 www.cninfo. 资有限 有限公司 销售;共享自行车服 投资平台) com.cn 公司 务。 成品油零售;燃气经 山西鹏 山西鹏飞 营;燃气汽车加气经 股权投资 巨潮资讯 飞绿色 氢美能源 营。储能技术服务; 自有 长期 (公司能源 增资尚 2024 年 03 网: 增资 127,500,000.00 51.00% 能源投 0.00 0.00 否 绿色发展 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 资金 投资 业务的股权 未实缴 月 06 日 www.cninfo. 资有限 有限公司 销售;共享自行车服 投资平台) com.cn 公司 务。 合计 -- -- 153,000,000.00 -- -- -- -- -- -- 0.00 -1,371,027.17 -- -- -- 16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截止报 未达到 是否为 告期末 计划进 投资 投资项目 本报告期投入 截至报告期末累 项目进 预计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如 项目名称 固定资 资金来源 累计实 度和预 方式 涉及行业 金额 计实际投入金额 度 收益 (如有) 有) 产投资 现的收 计收益 益 的原因 120MW 光伏发电 巨潮资讯网: 储能及新 2024 年 02 制 2000 吨/年绿 自建 是 1,098,682.97 1,098,682.97 自筹资金 0.16% 0.00 0.00 不适用 www.cninfo.co 能源开发 月 03 日 氢项目 m.cn 合计 -- -- -- 1,098,682.97 1,098,682.97 -- -- 0.00 0.00 -- -- --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7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 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 主要业务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深圳赫美 鞋、箱包、服装、饰品、手表、 商业有限 子公司 日用品、眼镜、珠宝等产品的技 50,000,000.00 555,172,838.87 112,911,441.29 65,030,993.00 -12,592,920.05 -12,575,726.01 公司 术开发及销售 惠州浩宁 达科技有 子公司 研发生产电工仪器仪表等 150,000,000.00 88,590,930.40 76,228,778.63 1,065,410.62 -4,815,231.04 -4,815,949.11 限公司 山西鹏飞 成品油零售;燃气经营;燃气汽 氢美能源 车加气经营。储能技术服务;站 子公司 300,000,000.00 51,640,690.30 47,311,711.44 304,648.06 -2,690,088.56 -2,688,288.56 绿色发展 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共享自 有限公司 行车服务。 18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山西鹏飞氢美能源绿色发展有限公司 新设 山西鹏飞氢云科技有限公司 新设 新设立的公司从事新能源发电制绿 山西鹏飞聚能新燃料有限公司 新设 氢、储氢、充装、加注、应用以及综 鹏飞氢美(长治市沁源经济技术开发 合能源岛运营、氢电共享单车运营等 新设 区)能源绿色发展有限公司 业务,对公司长远战略布局及经营发 鹏飞氢云(孝义)科技有限公司 新设 展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鹏飞聚能(安泽)新燃料有限公司 新设 该公司未运营,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产 南京浩宁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销 生影响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无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公司主营国际品牌运营及商品销售,销售的相关商品消费弹性较大,易受宏观经济影响。目前公司商品供应主要依 赖国际品牌方,销售市场主要在国内。经济形势的变化、全球经济贸易政策以及地缘政治冲突等变化对公司品牌运营、 商品销售容易产生较大影响,如经济增长放缓或停滞,消费者预期收入下降,将降低品牌消费频次,制约品牌消费的市 场需求,从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2、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零售行业属于完全市场化竞争行业,行业内企业和品牌数量众多,竞争激烈。近几年来,随着对外开放水平和我国 消费水平的日渐提高,国际高端品牌对中国市场日益重视并加强渗透,该领域竞争日趋激烈,对地区商业格局产生重大 影响。国内自主创新的高端品牌也逐渐深受市场欢迎,加剧了国内高端品牌市场的竞争激烈程度。 3、公司品牌代理业务的经营风险 随着消费者消费习惯的改变,线上消费成为新型消费方式,各大品牌企业逐渐加强线上投入运营,公司当前仍然以 线下门店为主,店铺流量受限,如公司营销方式和业态布局优化不及预期将导致公司业务规模缩减,经营业绩下降的风 险。 应对措施:针对上述经营风险,公司将根据宏观环境不断优化经营模式,凭借自身优势做好经营管理工作,提高抗 风险能力,积极加强员工培训和绩效优化,强化营销团队,以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营销方案聚客引流,线上线下深度 融合,整合品牌资源、人才资源、渠道资源等提升服务质量,带给顾客全新的购物体验。 4、公司氢能源业务的经营风险 19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 2024 年涉足的氢能源业务属于新的业务领域,氢能源产业在尚处于初期示范阶段,商业化程度尚不深入,且公 司属于投入初期,短期内预计无法给公司带来可观业务收入和盈利,公司此前也不具备该行业发展的积累和经验,光伏 发电制绿氢项目的建设进度、施工情况、外部环境变化的影响等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若氢能业务的发展不及预期, 对公司将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根据业务拓展情况强化治理结构,提高管理效率,在利用公司现有技术及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引进 相关领域人才,并根据宏观形势、行业发展和自身实际情况及时调整经营策略,谨慎进行投资决策,保证新业务的平稳 发展。 公司将统筹优化战略规划,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发展需要优化业务结构,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持续提高经营业绩; 另一方面,整合各方行业资源及优势,在主营业务上实现进一步协同发展,形成多层面业务互补的发展模式,实现公司 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 十一、“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 □是 否 20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投资者 会议届次 会议类型 参与比 召开日期 披露日期 会议决议 例 详见巨潮资讯网 2024 年第一次 2024 年 02 月 2024 年 02 月 (www.cninfo.com.cn)《2024 年第一 临时股东大会 32.72% 临时股东大会 19 日 20 日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24-009)。 详见巨潮资讯网 2024 年第二次 2024 年 03 月 2024 年 03 月 (www.cninfo.com.cn)《2024 年第二 临时股东大会 17.05% 临时股东大会 21 日 22 日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24-016)。 详见巨潮资讯网 2023 年年度股 2024 年 04 月 2024 年 04 月 (www.cninfo.com.cn)《2023 年年度 年度股东大会 32.73% 东大会 22 日 23 日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9)。 详见巨潮资讯网 2024 年第三次 2024 年 06 月 2024 年 06 月 (www.cninfo.com.cn)《2024 年第三 临时股东大会 37.42% 临时股东大会 27 日 28 日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24-042)。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没有发生变动,具体可参见 2023 年年报。 三、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21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对上市公司生产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处罚原因 违规情形 处罚结果 公司的整改措施 经营的影响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的其他环境信息 公司及子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公司及子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 在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历来重视企业社会价值的实现,良好的公司治理是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 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公司运作。报告期内,公司一直致力于营造美好 生活的消费环境,为客户和消费者提供高品质的商品和服务,积极纳税,重视对公司股东、员工和供应商的权益保护, 践行企业社会责任。 1、股东权益保护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了完整的内控制度,建立了与投资者的互动平台,在机制上保证了对 所有股东的公平、公正、公开,并充分享有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各项合法权益。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常规信息披露,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以平等的 机会获得公司信息,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通过网上业绩说明会、投资者电话、电子邮箱和投资者关系 互动平台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关注社会公众及新闻媒体对公司的评论,建立了良好的互动平台,提高了 公司的透明度和诚信度。 2、重视员工权益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严格执行国家用工制度、劳动保护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和医疗保障制度,切实关注员工健康、 安全和满意度。重视员工的利益和发展诉求,重视人才培养,通过为员工提供职业生涯规划,并不定期对员工进行知识 22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和技能的培训,鼓励在职教育、加强内部职业素质提升培训等员工发展与深造计划,提升员工素质,实现员工与企业的 共同成长,将企业发展成果惠及员工。 3、重视供应商和客户的权益,实现和谐共赢 公司一直遵循“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积极构建和发展与供应商、客户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注重与各相 关方的沟通与协调,共同构筑信任与合作的平台,切实履行公司对供应商、对客户的社会责任。公司与供应商和客户合 同履约良好,各方的权益都得到了应有的保护。 4、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公司注重节能减排,在推行无纸化办公的同时,加强了对节能环保意识的宣传工作,提高全体员工的节能环保意识。 未来,公司将继续积极践行企业的社会责任,致力于打造备受社会信赖的知名品牌,实现商业利益与社会责任的高度统 一。 23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 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 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半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已经审计 □是 否 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24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八、诉讼事项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是否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基本 涉案金额 形成 诉讼(仲裁)进展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判决执行情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情况 (万元) 预计 况 负债 本案已于 2022 年 12 月 28 日作出一审民事判决:驳回中国对 公司及相关方与 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 中国对外经济贸 巨潮资讯网: 3,313,195.71 元,公告费 260 元,均由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 2021 年 08 月 易信托有限公司 64,591.85 否 已作出终审判决 / www.cninfo.co 托有限公司负担。本案已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作出终审判决 31 日 债权转让合同纠 m.cn 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 3,313,195.71 纷 元由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负担。 本案已于 2022 年 10 月 31 日作出一审判决如下:1、确认原 告 BAICAMERON(柏克)对被告赫美集团享有的破产债权包括补 偿金 3,100,000 元(非本案争议部分)、违约金 2,100,000 元、仲裁费 222,748 元(非本案争议部分)、迟延履行期间 的利息 318,963.02 元,共计 5,741,711.02 元;2、驳回原 公司与 BAI 告 BAI CAMERON( 柏 克 ) 的 其 他 诉 讼 请 求 。 案 件 受 理 费 巨潮资讯网: CAMERON (柏克) 69,582.97 元 , 由 被 告 赫 美 集 团 负 担 48,400 元 , BAI 按重整计划 2022 年 08 月 493.2 是 已作出终审判决 www.cninfo.co 普通破产债权确 CAMERON(柏克)负担 21,182.97 元。被告赫美集团应在本判 予以清偿 29 日 m.cn 认纠纷 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缴纳案件受理费 48,400 元,拒 不缴纳的,本院依法强制执行。 本案已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作出终审判决如下:驳回上诉, 维持原判。一审诉讼费 69,582.97 元(被上诉人柏克已预 交 ) , 赫 美 集 团 应 当 负 担 20,390.60 元 , 柏 克 应 负 担 49,192.37 元。二审案件受理费 26,152 元由赫美集团负担。 本案已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作出终审裁定如下:一、撤销广 惠州浩宁达及相 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23)粤 1391 关方与深圳市龙 民初 230-2 号民事判决;二、驳回深圳市龙城振业实业有限 巨潮资讯网: 2023 年 04 月 城振业实业有限 376.9 否 已作出终审裁定 公司的起诉;三、驳回惠州浩宁达科技有限公司的反诉。本 / www.cninfo.co 29 日 公司物权保护纠 案不收取案件受理费,一审本诉案件受理费,由一审法院予 m.cn 纷 以退回。二审案件受理费,由本院予以退回。本裁定为终审 裁定。 25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是否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基本 涉案金额 形成 诉讼(仲裁)进展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判决执行情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情况 (万元) 预计 况 负债 本案已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作出终审判决如下:一、撤销广 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23)粤 1391 民 初 1876 号民事判决;二、驳回惠州市豪恩智能物联有限公司 惠州浩宁达与惠 的全部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 1,983.76 元、二审案件受 巨潮资讯网: 州市豪恩智能物 2023 年 12 月 16.48 否 已作出终审判决 理费 3,560 元,由惠州市豪恩智能物联有限公司负担。惠州 / www.cninfo.co 联有限公司房屋 26 日 市豪恩智能物联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 m.cn 租赁合同纠纷 院缴纳二审案件受理费 3,560 元,逾期未缴,本院将予以强 制执行。惠州浩宁达科技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 3,560 元,由本院予以退回。 本案已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作出一审判决如下:一、被告天 源控股有限公司对每克拉美(北京)钻石商场有限公司在 公司、赫美商业 (2022)沪 0105 执恢 725 号执行裁定项下对原告上海摩域 及其他相关方与 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未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二、 上海摩域商业管 巨潮资讯网: 驳回原告上海摩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 2024 年 03 月 理有限公司关于 1,584.25 否 一审已判决 / www.cninfo.co 受理费 116,855 元,原告上海摩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已预 29 日 每克拉美股东损 m.cn 交,由被告天源控股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 害债权人利益纠 日起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 纷案 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 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本案已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作出一审判决如下:驳回原告深 公司与其他相关 一审已判决,对 圳市前海东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 方与深圳市前海 巨潮资讯网: 方提起二审诉 费 223,059 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负担。如不服本判决, 2024 年 04 月 东康商业保理有 3,625.17 否 / www.cninfo.co 讼,二审尚未开 当事人原告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内向本院递交 08 日 限公司债权转让 m.cn 庭审理 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 合同纠纷 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批次案件,其中,①有 21 名投资者主动撤回起诉;②深圳 本批次案件中, 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对 111 名投资者诉讼作出一审判决,判决 21 人主动撤诉, 金额合计为 9,119,122.47 元;③剩余 156 名投资者诉讼尚未 公司与 288 名自 111 人已作出一 作出判决,涉案金额为 1,606,937.90 元。截至本报告日,① 巨潮资讯网: 2023 年 03 月 然投资者证券虚 3,039.72 是 审判决(其中 71 对于诉讼请求被法院判决驳回的投资者,有 8 名投资者不服 / www.cninfo.co 03 日 假陈述责任纠纷 人已作出二审判 判决,提起二审诉讼,二审尚未审理或判决;②对于一审判 m.cn 决),剩余 156 决公司承担 70%赔偿责任的投资者诉讼,公司不服一审判 人尚未判决 决,已全部提起二审诉讼,其中 71 名投资者诉讼的二审已作 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其余二审尚未审理或判决。 26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是否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基本 涉案金额 形成 诉讼(仲裁)进展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判决执行情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情况 (万元) 预计 况 负债 盈彩拓展与奥思 巨潮资讯网: 丁(上海)品牌 2023 年 03 月 378.35 否 已开庭审理 本案我方为原告,尚未判决 / www.cninfo.co 发展有限公司买 03 日 m.cn 卖合同纠纷 本案我方为原告,本案已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作出一审判决 如下:一、被告杭州高街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 起 10 日内向原告盈彩拓展商贸(深圳)有限公司退还保证金 3,820,629.77 元并支付利息(以 3,820,629.77 元为基数,按 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 盈彩拓展与杭州 巨潮资讯网: 率的标准,自 2022 年 9 月 1 日起计至实际支付之日止); 2023 年 03 月 高街科技有限公 382.06 否 二审已裁定 执行中 www.cninfo.co 二、被告杭州高街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 03 日 司买卖合同纠纷 m.cn 内向原告盈彩拓展商贸(深圳)有限公司开具金额为 165,895 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三、驳回原告盈彩拓展商贸(深圳)有 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 37,485.9 元,由被告杭 州高街科技有限公司负担。二审裁定于 2024 年 5 月 11 日作 出如下裁定:准许上诉人杭州高街科技有限公司撤回上诉。 本案我方为原告,已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作出一审判决如 下:被告杭州国佑供应链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内向原告盈彩拓展商贸(深圳)有限公司退还保证金 1,107,252.38 元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以 110,7252.38 元 盈彩拓展与杭州 为基数,自 2022 年 9 月 1 日起按年利率 3.65%的标准计至款 巨潮资讯网: 国佑供应链有限 2023 年 03 月 110.73 否 二审已判决 项实际清偿之日止);二、被告杭州国佑供应链有限公司应 执行中 www.cninfo.co 公司买卖合同纠 03 日 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内向原告盈彩拓展商贸(深圳)有限 m.cn 纷 公司开具金额为 185,576.75 元的服装货品发票;三、驳回原 告盈彩拓展商贸(深圳)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二审判 决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作出如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 判。 盈彩拓展与国佑 巨潮资讯网: (海南)供应链 2024 年 8 月 31 7.68 否 已开庭审理 本案我方为原告,尚未判决 / www.cninfo.co 有限公司买卖合 日 m.cn 同纠纷 其他诉讼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7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九、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占同类 是否 关联 可获得 关联 获批的交 关联交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金 交易金 超过 交易 的同类 关联交易方 关联关系 关联交易内容 交易 易额度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易类型 定价原则 额(万元) 额的比 获批 结算 交易市 价格 (万元) 例 额度 方式 价 公司副总经理 海南沧海奥 于阳先生同时 以市场公 巨潮资讯网: 采购相 协议 银行 2024 年 03 兰国际贸易 担任沧海奥兰 联营费用 允价格为 64.51 250 否 不适用 www.cninfo.co 关服务 价 转账 月 06 日 有限公司 董事长兼总经 基础 m.cn 理 董事马小龙先 采购办 购买办公品、 山西鹏飞集 生同时担任山 公用 租赁经营场 以市场公 巨潮资讯网: 团有限公司 协议 银行 2024 年 06 西鹏飞集团有 品、服 所、采购相关 允价格为 30.88 64.78 否 不适用 www.cninfo.co 及其控股企 价 转账 月 12 日 限公司执行董 务和燃 服务、购买燃 基础 m.cn 业 事 料等 料 公司副总经理 海南沧海奥 于阳先生同时 以市场公 巨潮资讯网: 货品销 协议 银行 2024 年 03 兰国际贸易 担任沧海奥兰 销售服装 允价格为 607.89 1,250 否 不适用 www.cninfo.co 售 价 转账 月 06 日 有限公司 董事长兼总经 基础 m.cn 理 孝义市盛世 公司董事李海 以市场公 巨潮资讯网: 采购商 协议 银行 2024 年 06 富源甲醇制 刚先生同时担 采购 LNG 允价格为 0 12,310 否 不适用 www.cninfo.co 品 价 转账 月 12 日 造有限公司 任董事的企业 基础 m.cn 28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合计 -- -- 703.28 -- 13,874.78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无 2024 年 3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预计 2024 年将与关联方海南沧海奥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发生采购或销售商品及相关 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资金总额不超过 1,500 万元。2024 年 6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预计增加 2024 年与关联方 的,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有) 山西鹏飞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采购或销售商品及相关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资金总额不超过 12,374.78 万元,增加后,预计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 13,874.78 万元。截至报告 期末,公司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 703.28 万元(含税),没有超出预计范围。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适用) 不适用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被投资企业 被投资企业的注 被投资企业的总 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 共同投资方 关联关系 被投资企业的主营业务 被投资企业的净利润(万元) 的名称 册资本 资产(万元) (万元) 山西鹏飞氢 成品油零售;燃气经营;燃气汽 山西鹏飞绿 实际控制人 美能源绿色 车加气经营。储能技术服务;站 色能源投资 30,000 万元 5,164.07 4,731.17 -268.83 控制的企业 发展有限公 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共享自 有限公司 司 行车服务。 被投资企业的重大在建项目 具体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投资状况分析中的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非股权投资情况”。 的进展情况(如有)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是 □否 29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应付关联方债务 期初余额 本期新增金额 本期归还金额 本期利息 关联方 关联关系 形成原因 利率 期末余额(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2021 年破产重整前,北京首赫投资有限 过去 12 个 责任公司以自有存货为赫美集团债务提供 北京首赫 月内,公 质押担保,债权人于 2022 年拍卖该质押 投资有限 司关联人 存货,拍卖所得款项 2,116,800.00 元已 211.68 0 0 0.00% 0 211.68 责任公司 王磊控制 用于代清偿赫美集团债务。赫美集团应将 的企业 该拍卖所得款偿还给北京首赫投资有限责 任公司 关联债务对公司经营成 本次关联债务往来系公司原董事长王磊先生的关联方北京首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质押担保所形成的往来款,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与财务状 果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况产生重大影响。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30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十二、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重大担保情况。 3、委托理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发生额 未到期余额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逾期未收回理财已计提减值金额 银行理财产品 自有资金 8,000 8,000 0 0 券商理财产品 自有资金 2,000 2,000 0 0 合计 10,000 10,000 0 0 31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受托 本年度 事项概 机构 参考 预期 报告期 计提减 未来是 述及相 受托机构名 报告期 是否经 (或 产品 资金 资金 报酬确 年化 收益 损益实 值准备 否还有 关查询 称(或受托 金额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实际损 过法定 受托 类型 来源 投向 定方式 收益 (如 际收回 金额 委托理 索引 人姓名) 益金额 程序 人) 率 有) 情况 (如 财计划 (如 类型 有) 有) 中信银行深 大额 自有 2024 年 04 2024 年 10 同业 固定利 到期还 银行 8,000 1.90% 77.27 29.13 0 是 不适用 圳分行 存单 资金 月 23 日 月 23 日 存单 率 本付息 合计 8,000 -- -- -- -- -- -- 77.27 29.13 -- -- -- --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32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十三、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关于出售惠州浩宁达 100%股权事项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2024 年 3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公司拟将 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惠州浩宁达 100%股权以人民币 11,200 万元的交易价格转让给祥光能源(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祥光能源”)。因最高人民法院作出(2023)最高执法监 334 号《执行裁定书》,公司与祥光能源协商一致同意就出 售惠州浩宁达 100%股权事宜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延迟 12 个月履行《股权转让协议》,并根据惠州 浩宁达启动的执行回转程序的法律结果或进展情况,在延迟期限内或延迟期限届满后协商重新评估惠州浩宁达 100%股权 的价值并确定标的股权的交易价格,届时各方再签订具体的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 日、2024 年 1 月 6 日、2024 年 3 月 2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出售全资子 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关于收到法院执行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关于签 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2)。 截至报告期末,惠州浩宁达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 (二)关于新设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2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公司与关联方山西鹏飞绿色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飞绿能”)拟共同投资设立山西鹏飞氢美能源绿 色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飞氢美”)。鹏飞氢美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 2,550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51.00%;鹏飞绿能认缴出资 2,450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49.00%。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设立控股子公 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三)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事项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5 日、2024 年 3 月 21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关联方鹏飞绿能以自有资金按照持股比例共同对鹏飞 氢美增资 25,000 万元,其中,公司增资 12,750 万元人民币,鹏飞绿能增资 12,250 万元人民币,增资后,鹏飞氢美的注 册资本由 5,000 万元变更为 30,000 万元,双方持股比例保持不变,鹏飞氢美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分别于 2024 年 3 月 6 日、2024 年 3 月 2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及《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4-016)。 33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十四、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关于收购资产或股权事项 1、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购买资产的议 案》,公司控股子公司聚能新燃料分别以 1,259 万元、2,683 万元的不含税交易对价(本次交易整体交易对价为含税价 格,最终税额以转让方开具的增值税票上注明的税额为准)收购方山县中云盛能源有限公司、吕梁福田新能源有限公司 分别持有的方山加气站、交口加气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购买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2、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7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寿阳县润泽天然气经 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聚能新燃料以 672 万元的交易对价收购自然人王晓亮、闫建明分别持有 的寿阳县润泽天然气经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寿阳润泽”)51%、49%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购寿阳县润泽天然气经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3、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1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宁武县中广源通洁净 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购买资产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聚能新燃料以 765 万元的交易 对价收购山西源通洁净能源有限公司持有的宁武县中广源通洁净能源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聚能新燃料下属全资子公司 鹏飞聚能(安泽)新燃料有限公司以 1,355 万元的含税交易对价收购安泽县源通洁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安泽加气 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收购宁武县中广源通洁净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关于控股子公司购买资产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二)关于投资新建项目事项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2 日、2024 年 2 月 19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新建项目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鹏飞氢美(长治市沁源经济技术开发区)能 源绿色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沁源氢美”)拟投资新建“120MW 光伏发电制 2000 吨/年绿氢项目”,项目投资总额 预计约为 70,208 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3 日、2024 年 2 月 2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新建“120MW 光伏发 电制 2000 吨/年绿氢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及《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9)。 (三)关于控股子公司对下属子公司增资事项 34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5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其下属子公司增资 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鹏飞氢美拟以自有资金分别对其下属子公司沁源氢美增资 18,000 万元以及聚能新燃料增资 4,000 万元。增资后,沁源氢美的注册资本由 2,000 万元变更为 20,000 万元,聚能新燃料的注册资本由 1,000 万元变更 为 5,000 万元,沁源氢美和聚能新燃料仍为公司的二级控股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6 日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其下属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2)。 35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发行 公积金 其 数量 比例 送股 小计 数量 比例 新股 转股 他 一、有限售条件 0 0.00% 0 0 0 0 0 0 0.00% 股份 1、国家持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2、国有法人 0 0.00% 0 0 0 0 0 0 0.00% 持股 3、其他内资 0 0.00% 0 0 0 0 0 0 0.00% 持股 其中:境内 0 0.00% 0 0 0 0 0 0 0.00% 法人持股 境内自然人 0 0.00% 0 0 0 0 0 0 0.00% 持股 4、外资持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其中:境外 0 0.00% 0 0 0 0 0 0 0.00% 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 0 0.00% 0 0 0 0 0 0 0.00% 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 1,311,254,521 100.00% 0 0 0 0 0 1,311,254,521 100.00% 股份 1、人民币普 1,311,254,521 100.00% 0 0 0 0 0 1,311,254,521 100.00% 通股 2、境内上市 0 0.00% 0 0 0 0 0 0 0.00% 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 0 0.00% 0 0 0 0 0 0 0.00% 的外资股 4、其他 0 0.00% 0 0 0 0 0 0 0.00% 三、股份总数 1,311,254,521 100.00% 0 0 0 0 0 1,311,254,521 100.00% 股份变动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执行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以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不向原股东进行分配,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登记至深圳赫 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并于 2022 年 1 月 4 日上市。公司管理人根据《重整计划》相关安排, 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将转增股份划转至部分债权人指定账户。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6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执行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以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不向原股东进行分配,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登记至深圳赫 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并于 2022 年 1 月 4 日上市。公司管理人根据《重整计划》相关安排, 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将转增股份划转至部分债权人指定账户。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1,920 0 (如有)(参见注 8) 持股 5%以上的普通股股东或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持有有限 质押、标记或 报告期末持 持有无限售 冻结情况 持股比 报告期内增 售条件的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有的普通股 条件的普通 例 减变动情况 普通股数 股份状 数量 股数量 数量 量 态 海南时代榕光 实业投资合伙 境内非国 17.11% 224,386,125 0 0 224,386,125 不适用 0 企业(有限合 有法人 伙) 境内自然 王雨霏 11.90% 156,102,630 0 0 156,102,630 不适用 0 人 汉桥机器厂有 境外法人 4.89% 64,056,000 0 0 64,056,000 不适用 0 限公司 境内自然 郝毅 4.66% 61,101,341 0 0 61,101,341 不适用 0 人 吉林环城农村 境内非国 商业银行股份 4.41% 57,842,310 0 0 57,842,310 不适用 0 有法人 有限公司 孝义市富源金 境内非国 来热源有限公 3.47% 45,529,934 0 0 45,529,934 不适用 0 有法人 司 37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北京成方汇达 境内非国 企业管理有限 2.73% 35,745,339 -2,506,900 0 35,745,339 不适用 0 有法人 公司 深圳赫美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 2.60% 34,099,493 -14,009,611 0 34,099,493 不适用 0 破产企业财产 有法人 处置专用账户 盛京银行股份 境内非国 2.26% 29,593,132 4,000,000 0 29,593,132 不适用 0 有限公司 有法人 境内自然 陈静 1.04% 13,680,841 3,638,600 0 13,680,841 不适用 0 人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 售新股成为前 10 名普通股股 无 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 3) 1、时代榕光与孝义富源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269,916,059 股股票,占公司总 股本的 20.58%。 2、上述股东中,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为公司管理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开立的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仅为协助重整计划执行所用的临时账户,于股票分配 动的说明 或者处置之后予以注销。代持股份期间,不行使标的股份所对应的公司股东的权利,包 括但不限于表决权、利益分配请求权等。管理人将根据《重整计划》的相关安排,将转 增股份通过司法划转至投资人或债权人指定账户。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 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公司因实施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份登记至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 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管理人开立的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仅为协助重整计划执行 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所用的临时账户,于股票分配或者处置之后予以注销。代持股份期间,不行使标的股份 所对应的公司股东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表决权、利益分配请求权等)。 前 10 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 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 无 注 11)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高管锁定股)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海南时代榕光实业投资合伙 224,386,125 人民币普通股 224,386,125 企业(有限合伙) 王雨霏 156,102,630 人民币普通股 156,102,630 汉桥机器厂有限公司 64,056,000 人民币普通股 64,056,000 郝毅 61,101,341 人民币普通股 61,101,341 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57,842,310 人民币普通股 57,842,310 有限公司 孝义市富源金来热源有限公 45,529,934 人民币普通股 45,529,934 司 北京成方汇达企业管理有限 35,745,339 人民币普通股 35,745,339 公司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4,099,493 人民币普通股 34,099,493 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9,593,132 人民币普通股 29,593,132 陈静 13,680,841 人民币普通股 13,680,841 1、时代榕光与孝义富源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269,916,059 股股票,占公司总 股本的 20.58%。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 2、上述股东中,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为公司管理人 东之间,以及前 10 名无限售 开立的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仅为协助重整计划执行所用的临时账户,于股票分配 条件普通股股东和前 10 名普 或者处置之后予以注销。代持股份期间,不行使标的股份所对应的公司股东的权利,包 通股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 括但不限于表决权、利益分配请求权等。管理人将根据《重整计划》的相关安排,将转 致行动的说明 增股份通过司法划转至投资人或债权人指定账户。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 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38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 公司股东陈静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13,152,441 股外,还通过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 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528,400 股,合计持有 13,680,841 股。 (参见注 4) 持股 5%以上股东、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持股情况没有发生变动,具体可参见 2023 年年报。 五、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9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40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1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半年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12,260,148.36 545,675,146.35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20,200,738.72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19,894,443.41 25,113,981.39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 4,791,517.70 8,007,873.56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 9,931,039.00 10,655,087.85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62,956,813.10 67,571,542.72 其中:数据资源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45,037,835.09 44,753,165.25 流动资产合计 675,072,535.38 701,776,797.12 42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5,569,569.94 5,531,963.2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69,413,363.17 68,276,078.56 在建工程 1,616,824.56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3,437,259.54 2,857,811.89 无形资产 16,416,966.81 16,455,274.77 其中:数据资源 开发支出 其中:数据资源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3,692,192.98 5,775,280.42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29,652,0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29,798,177.00 98,896,408.86 资产总计 804,870,712.38 800,673,205.9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11,818,728.32 8,072,446.67 预收款项 123,414.08 123,414.08 合同负债 1,355,182.45 1,462,950.77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 9,449,938.91 10,278,047.29 应交税费 7,664,775.72 7,460,492.02 其他应付款 174,452,807.31 170,419,797.48 43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468,623.82 2,655,321.09 其他流动负债 175,784.20 190,183.61 流动负债合计 207,509,254.81 200,662,653.01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1,059,781.86 354,161.97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5,340,937.30 9,359,793.09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400,739.06 825,050.96 非流动负债合计 6,801,458.22 10,539,006.02 负债合计 214,310,713.03 211,201,659.03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311,254,521.00 1,311,254,521.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2,059,749,692.72 2,059,412,755.76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29,332,370.58 29,332,370.58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2,838,865,509.89 -2,817,158,530.5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561,471,074.41 582,841,116.76 少数股东权益 29,088,924.94 6,630,430.19 所有者权益合计 590,559,999.35 589,471,546.9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804,870,712.38 800,673,205.98 法定代表人:许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冰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44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7,417,140.41 48,468,303.35 交易性金融资产 20,200,738.72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98,119.89 98,119.89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 414,486.47 254,821.76 其他应收款 422,234,630.02 473,157,651.96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 24,729.68 24,729.68 其中:数据资源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42,039,490.98 41,989,312.29 流动资产合计 532,429,336.17 563,992,938.93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373,333,789.74 347,833,789.7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3,964,526.20 4,089,757.71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1,974,583.66 371,968.66 无形资产 908,169.54 672,618.24 其中:数据资源 开发支出 其中:数据资源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380,181,069.14 352,968,134.35 资产总计 912,610,405.31 916,961,073.28 45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1,096,671.02 1,934,194.14 预收款项 123,414.08 123,414.08 合同负债 应付职工薪酬 6,180,070.62 6,278,275.62 应交税费 4,006,600.60 4,005,387.85 其他应付款 167,878,180.79 165,882,896.10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229,969.45 390,676.89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80,514,906.56 178,614,844.6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847,343.46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5,340,937.30 9,359,793.09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6,188,280.76 9,359,793.09 负债合计 186,703,187.32 187,974,637.77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311,254,521.00 1,311,254,521.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2,058,081,920.15 2,057,744,983.19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29,332,370.58 29,332,370.58 未分配利润 -2,672,761,593.74 -2,669,345,439.26 所有者权益合计 725,907,217.99 728,986,435.5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912,610,405.31 916,961,073.28 46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24 年半年度 2023 年半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66,793,887.76 90,738,080.32 其中:营业收入 66,793,887.76 90,738,080.32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84,084,526.98 93,759,472.96 其中:营业成本 39,116,161.07 45,060,918.16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 536,822.52 786,825.68 销售费用 21,372,273.52 25,707,856.83 管理费用 25,995,320.22 25,423,519.32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 -2,936,050.35 -3,219,647.03 其中:利息费用 -24,878.25 利息收入 3,603,171.10 3,923,487.40 加:其他收益 19,257.54 1,810,362.7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1,076,132.44 2,733,308.42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37,606.72 56,799.63 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200,738.72 “—”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133,847.70 -263,073.11 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6,159,668.13 -6,257,913.55 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404.80 127,157.61 号填列) 47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项目 2024 年半年度 2023 年半年度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 -22,287,621.55 -4,871,550.57 列) 加:营业外收入 19,322.90 21,037.88 减:营业外支出 1,480,185.91 10,234.04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 -23,748,484.56 -4,860,746.73 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0.00 0.00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23,748,484.56 -4,860,746.73 列)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23,748,484.56 -4,860,746.73 “—”号填列)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1,706,979.31 -3,747,124.59 (净亏损以“—”号填列)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 -2,041,505.25 -1,113,622.14 ”号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 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 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 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23,748,484.56 -4,860,746.7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 -21,706,979.31 -3,747,124.59 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2,041,505.25 -1,113,622.14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166 -0.0029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166 -0.0029 48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法定代表人:许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冰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24 年半年度 2023 年半年度 一、营业收入 3,691,111.59 4,207,394.88 减:营业成本 0.00 0.00 税金及附加 9,795.39 20,507.21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6,569,943.52 6,889,885.90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 -35,571.96 -33,155.56 其中:利息费用 -24,878.25 利息收入 72,578.29 51,902.97 加:其他收益 13,387.33 283,562.24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676,275.72 -308,717.43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 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200,738.72 “—”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25,638.09 -4,727.45 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121,607.61 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 -1,937,015.50 -2,578,117.70 列) 加:营业外收入 0.32 减:营业外支出 1,479,139.30 14,438.32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 -3,416,154.48 -2,592,556.02 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3,416,154.48 -2,592,556.02 列)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3,416,154.48 -2,592,556.02 “—”号填列)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49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项目 2024 年半年度 2023 年半年度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 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 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 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3,416,154.48 -2,592,556.02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24 年半年度 2023 年半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77,573,930.97 100,867,073.10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279,169.65 11,730,091.3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4,853,100.62 112,597,164.4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2,250,018.10 59,145,074.58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50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项目 2024 年半年度 2023 年半年度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5,203,193.77 27,626,892.31 支付的各项税费 2,158,373.37 5,355,307.4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7,102,145.88 17,571,852.0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6,713,731.12 109,699,126.4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860,630.50 2,898,037.9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1,500.00 323,000.00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 11,971.88 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00.00 334,971.8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27,302,468.01 2,741,323.00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26,0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3,302,468.01 2,741,323.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3,300,968.01 -2,406,351.1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4,50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 24,500,000.00 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316,511.11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4,500,000.00 5,316,511.11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094,089.51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 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274,332.06 4,481,067.6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274,332.06 5,575,157.1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225,667.94 -258,646.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930.21 4,362.64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42,935,000.36 237,403.4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44,859,840.87 562,725,696.3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01,924,840.51 562,963,099.79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24 年半年度 2023 年半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7,334,247.37 15,187,363.16 51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项目 2024 年半年度 2023 年半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7,334,247.37 15,187,363.1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377,569.51 3,840,936.63 支付的各项税费 26,938.23 57,794.4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7,739,896.33 9,085,946.8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1,144,404.07 12,984,677.9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6,189,843.30 2,202,685.2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315,000.00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 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15,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519,595.00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45,5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6,019,595.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6,019,595.00 315,000.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41,252.24 1,877,808.5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41,252.24 1,877,808.5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41,252.24 -1,877,808.5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200.95 239.22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570,802.99 640,115.9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7,660,887.23 39,953,212.6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7,090,084.24 40,593,328.55 52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2024 年半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 一般 少数股东权益 减:库 其他综 专项 其 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风险 未分配利润 小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存股 合收益 储备 他 准备 一、上年期末余额 1,311,254,521.00 2,059,412,755.76 29,332,370.58 -2,817,158,530.58 582,841,116.76 6,630,430.19 589,471,546.95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1,311,254,521.00 2,059,412,755.76 29,332,370.58 -2,817,158,530.58 582,841,116.76 6,630,430.19 589,471,546.95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336,936.96 -21,706,979.31 -21,370,042.35 22,458,494.75 1,088,452.40 (减少以“—”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21,706,979.31 -21,706,979.31 -2,041,505.25 -23,748,484.56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 336,936.96 336,936.96 24,500,000.00 24,836,936.96 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4,500,000.00 24,500,000.0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 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 益的金额 4.其他 336,936.96 336,936.96 336,936.96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 分配 4.其他 53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 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 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 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 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 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1,311,254,521.00 2,059,749,692.72 29,332,370.58 -2,838,865,509.89 561,471,074.41 29,088,924.94 590,559,999.35 上年金额 单位:元 2023 年半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其他权益工具 其 项目 他 专 一般 综 项 其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 永 股本 其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风险 未分配利润 小计 先 续 合 储 他 他 准备 股 债 收 备 益 10,200,096.7 一、上年期末余额 1,311,254,521.00 2,040,801,463.21 4,864,000.00 29,332,370.58 -2,769,955,038.81 606,569,315.98 616,769,412.73 5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54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其他 10,200,096.7 二、本年期初余额 1,311,254,521.00 2,040,801,463.21 4,864,000.00 29,332,370.58 -2,769,955,038.81 606,569,315.98 616,769,412.73 5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 128,604.55 -4,864,000.00 -3,747,124.59 1,245,479.96 131,857.82 (减少以“—”号填列) 1,113,622.14 - (一)综合收益总额 -3,747,124.59 -3,747,124.59 -4,860,746.73 1,113,622.14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 -323,906.56 -323,906.56 -323,906.56 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 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 益的金额 4.其他 -323,906.56 -323,906.56 -323,906.56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 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 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 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 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 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 收益 55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452,511.11 -4,864,000.00 5,316,511.11 5,316,511.11 四、本期期末余额 1,311,254,521.00 2,040,930,067.76 0.00 29,332,370.58 -2,773,702,163.40 607,814,795.94 9,086,474.61 616,901,270.55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2024 年半年度 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其他 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1,311,254,521.00 2,057,744,983.19 29,332,370.58 -2,669,345,439.26 728,986,435.51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1,311,254,521.00 2,057,744,983.19 29,332,370.58 -2,669,345,439.26 728,986,435.51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336,936.96 -3,416,154.48 -3,079,217.52 (减少以“—”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3,416,154.48 -3,416,154.48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 336,936.96 336,936.96 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 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 益的金额 4.其他 336,936.96 336,936.96 56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 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 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 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 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 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 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1,311,254,521.00 2,058,081,920.15 29,332,370.58 -2,672,761,593.74 725,907,217.99 上年金额 单位:元 2023 年半年度 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其他 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1,311,254,521.00 2,039,586,201.75 29,332,370.58 -2,602,371,933.12 777,801,160.21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57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1,311,254,521.00 2,039,586,201.75 29,332,370.58 -2,602,371,933.12 777,801,160.21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323,906.56 -2,592,556.02 -2,916,462.58 (减少以“—”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2,592,556.02 -2,592,556.02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 -323,906.56 -323,906.56 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 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 益的金额 4.其他 -323,906.56 -323,906.56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 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 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 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 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 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 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58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1,311,254,521.00 2,039,262,295.19 29,332,370.58 -2,604,964,489.14 774,884,697.63 59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三、公司基本情况 1.1 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赫美集团”、“公司”或“本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蔚蓝海岸社区中心路 3008 号深圳湾 1 号广场南区 T7-2205 总部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中心路 3008 号深圳湾 1 号广场南区 T7-2205 注册资本:131,125.4521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188138042 企业法定代表人:许明 公司所属行业:零售业。 公司本报告期主要经营活动为:服装服饰销售,新能源发电制绿氢、储氢、充 装、加注、应用以及综合能源岛运营、 氢电共享单车运营等。 本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日:2024 年 8 月 29 日。 1.2 历史沿革 本公司前身系 1994 年 11 月 2 日经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设立的深圳浩宁达电能仪表制造有限公司。2007 年 5 月 24 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商资批〔2007〕900 号”批准,由汉桥机器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桥机器 厂”)、深圳市荣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安科技”)为共同发起人,以整体变更的方式共同发起设立深圳 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并于 2007 年 6 月 28 日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登记, 注册号:440301501118761。股份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 6,000.00 万元,发行股份 6,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股本 6,000.00 万元。 2010 年 1 月 1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80 号批复,同意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 2,000 万股 新股,每股面值 1 元,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上市后注册资本增加至 8,000 万元。2010 年 2 月 9 日, 公司股票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股票代码“002356”,股票简称“浩宁达”。2016 年 5 月 17 日,公司名称变更为深圳 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不变,股票简称变更为“赫美集团”。 2021 年 12 月 29 日,根据公司债权人大会审议通过的《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深圳市中级人 民法院裁定批准的《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公司以总股本 527,806,548 股 为基数,按每 10 股转增 14.84 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 783,447,973 股。该转增的股本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全部登记在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名下。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 527,806,548 股增至 1,311,254,521 股,注册资本变更为 1,311,254,521.00 元。 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注册资本为 1,311,254,521.00 元,总股本为 1,311,254,521 股。 1.3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范围情况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本 期合并范围的变更情况详见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60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会计准则的规 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经本公司评估,自本报告期末起的 12 个月内,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良好,不存在导致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 大怀疑的因素。 3、其他 就本报告而言,除特别指明以外,下文中“本公司”、“公司”、“赫美集团”指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其 直接和间接控制的子公司合并后的整体; “深圳赫美”特指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商业合并”指深圳赫美商业有限公司与其控制的子公司合并后的整体。 就本报告而言,除特别指明以外,下文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若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 致。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主要从事服装服饰销售业务,公司根据实际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重要的交易或事项制 定了若干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附注“五、11 金融工具、五、17 存货、五、31 收入”等。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所有者权益 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会计期间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61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公司明细金额大于等于 100 万元 本期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 单项公司明细金额大于等于 100 万元 账龄超过 1 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款项 单项公司明细金额大于等于 100 万元 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 单项公司明细金额大于 100 万元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项目 单项在建工程明细金额超过资产总额 0.5%认定为重要 重要的承诺事项 将重组、并购等事项认定为重要。 重要的关联方 与公司发生业务往来的关联方认定为重要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6.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认定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 并。 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 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 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 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 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6.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认定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方通过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 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 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 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购买方的合并成本和购买方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 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 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3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 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 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 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 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 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 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 62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7.1 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7.2 控制的依据 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 影响其回报金额,视为投资方控制被投资方。相关活动,系为对被投资方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 7.3 决策者和代理人 代理人仅代表主要责任人行使决策权,不控制被投资方。投资方将被投资方相关活动的决策权委托给代理人的,将 该决策权视为自身直接持有。 在确定决策者是否为代理人时,公司综合考虑该决策者与被投资方以及其他投资方之间的关系。 1)存在单独一方拥有实质性权利可以无条件罢免决策者的,该决策者为代理人。 2)除 1)以外的情况下,综合考虑决策者对被投资方的决策权范围、其他方享有的实质性权利、决策者的薪酬水平、 决策者因持有被投资方中的其他权益所承担可变回报的风险等相关因素进行判断。 7.4 投资性主体 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视为投资性主体: 1)该公司是以向投资者提供投资管理服务为目的,从一个或多个投资者处获取资金; 2)该公司的唯一经营目的,是通过资本增值、投资收益或两者兼有而让投资者获得回报; 3)该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几乎所有投资的业绩进行考量和评价。 属于投资性主体的,通常情况下符合下列所有特征: 1)拥有一个以上投资; 2)拥有一个以上投资者; 3)投资者不是该主体的关联方; 4)其所有者权益以股权或类似权益方式存在。 如果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则母公司仅将为其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如有)纳入合并范围并编制合并财 务报表;其他子公司不予以合并,母公司对其他子公司的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投资性主体的母公司本身不是投资性主体,则将其控制的全部主体,包括那些通过投资性主体所间接控制的主体, 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7.5 合并程序 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 必要的调整;或者要求子公司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另行编报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及合并所有者(股东)权益变动表分别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资产负 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股东)权益变动表为基础,在抵销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 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及合并所有者(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后,由本公司合并编制。 63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 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 “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 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 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 项目列示。子公司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以“归属于少数股东 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有少数股东的,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增加“少数股东权益”栏目,反映少数股东权 益变动的情况。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 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 期初数;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编制 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 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或其他方式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 初数;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编制合并现金 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合并利润 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 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7.6 特殊交易会计处理 7.6.1 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 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 益。 7.6.2 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 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6.3 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的处理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 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 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 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7.6.4 企业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且该多次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 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 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判断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过程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原则如下: 64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多次交易事项属 于一揽子交易: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8.1 合营安排的分类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8.2 共同经营参与方的会计处理 合营方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 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 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合营方全额确认该损失。 合营方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 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 减值损失的,合营方按其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如果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按照上述方法 进行会计处理;否则,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及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 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及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0.1 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按业务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入账。 65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除了为购建或生 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 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10.2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以非记账本位币编制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成记账本位币,所有者 权益中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以非记账本位币编制的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 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成记账本位币。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中核算。以非记账 本位币编制的现金流量表中各项目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成记账本位币。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 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11、金融工具 11.1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或者在交易日终 止确认已出售的资产,同时确认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应向买方收取的应收款项。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转移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本公司未 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11.2 金融资产的分类 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1)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2)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 付。 当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同时满足以上条件时,本公司将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 资产,在报表中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66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2)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 付。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按照本条第 1)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按照本条第 2)项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投资)之外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可以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并按照规定确认股利收入。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本公司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 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1.3 金融负债的分类 除下列各项外,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 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3)不属于本条第 1)项或第 2)项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 1)项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 款承诺。 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本公司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该金融负债按照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公司可以将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负债,该指定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 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本公司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 11.4 嵌入衍生工具 嵌入衍生工具,是指嵌入到非衍生工具(即主合同)中的衍生工具。 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属于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规范的资产的,本公司将该混合合同作为一个整体适用该准则 关于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 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不属于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规范的资产,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从混合合同中 分拆嵌入衍生工具,将其作为单独存在的衍生工具处理: 1)嵌入衍生工具的经济特征和风险与主合同的经济特征和风险不紧密相关。 2)与嵌入衍生工具具有相同条款的单独工具符合衍生工具的定义。 3)该混合合同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11.5 金融工具的重分类 67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本公司对所有金融负债均不得 进行重分类。 本公司对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自重分类日起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关会计处理。重分类日,是指导致本公司对金 融资产进行重分类的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 11.6 金融工具的计量 1)初始计量 本公司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应当计入初始确认 金额。 2)后续计量 初始确认后,本公司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分别以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后续计量。 初始确认后,本公司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负债,分别以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或以其他适 当方法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确定: 1)扣除已偿还的本金。 2)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 3)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本公司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利息收入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但下列情况除外: 1)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 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2)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 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本公司按照上述政策对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运用实际利率法计算 利息收入的,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在客观上可与应用上 述政策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系(如债务人的信用评级被上调),本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 算确定利息收入。 11.7 金融工具的减值 1)减值项目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1)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2)租赁应收款。 (3)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 本公司持有的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不适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以及衍生金 融资产。 2)减值准备的确认和计量 68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了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以及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 准备的金融资产之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 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 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无论本公司评估信用损失的基础是单项金融工具还是金融工具组合,由此形成 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 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无论本公司评估信用损失的基础是单项金融工具还是金融工具组合,由此形成的 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 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 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 期信用损失的金额,本公司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 认其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应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 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 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 期损益。 本公司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在组合基础上评估信用风 险是否显著增加。 对于适用本项政策有关金融工具减值规定的各类金融工具,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其信用损失: (1)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2)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3)对于未提用的贷款承诺,信用损失应为在贷款承诺持有人提用相应贷款的情况下,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 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4)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应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 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5)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 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3)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和该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 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来判定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形外,本公司采用未来 12 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 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已显著增加。 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的,可以假设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 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 30 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 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4)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减值 69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对于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当单项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及应 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 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 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按账龄划分组合的应收账款,账龄自确认之日起计算。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组合: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依据 应收票据组合 1 信用等级较低银行(注)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 2 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账款组合 1 账龄组合 应收账款组合 2 合并范围内往来 注:除信用等级较高银行(6 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分别为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9 家全国性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分别为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 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浙商银行)以外的银行。 经过测试,上述应收账款组合 2 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5)应收款项融资 按照 11.7 2)中的描述确认和计量减值。当单项应收款项融资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 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融资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依据 组合 1 信用等级较高银行(注)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 经过测试,上述组合 1 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6)其他应收款减值 按照 11.7 2)中的描述确认和计量减值。当单项其他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 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依据 其他应收款组合 1 账龄组合 其他应收款组合 2 合并范围内往来 经过测试,上述组合 2 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11.8 利得和损失 本公司将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属于下列 情形之一: 1)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规定的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2)是一项对非交易性权益工具的投资,且本公司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是一项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 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4)是一项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投资),其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 兑损益之外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70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只有在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 1)本公司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 2)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 3)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本项重分类、 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将一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按照该资产在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原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 计入当期损益。将一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 按照该金融资产在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原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摊余成本计 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时计入当期损益或在按照实际利率法摊 销时计入相关期间损益。 对于本公司将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2)该金融负债的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本条第 1)规定对该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公司 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 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本公司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当该金融资产终 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所有利得或损失(债务工具投资),除减值 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直至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或被重分类。但是,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 的该金融资产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 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重分类为其他类别金融资产的,对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 或损失转出,调整该金融资产在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并以调整后的金额作为新的账面价值。 11.9 报表列示 本公司将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中列示。自资产负 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且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非流动金融资产,在“其他非流 动金融资产”科目列示。 本公司将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长期债权投资,在“债权投资”科目中列示。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长 期债权投资,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科目列示。本公司购入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在 “其他流动资产”科目列示。 本公司将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长期债权投资,在“其他债权投资”科目列示。自资 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科目列示。本公司购入的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在“其他流动资产”科目列示。 本公司将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科 目列示。 71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承担的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及本公司持有的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在“交易性金融负债”科目列示。 11.10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 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 价值变动。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发放的股票股利不影响所有者权益总额。 12、应收票据 12.1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详见附注“11. 金融工具”。 13、应收账款 13.1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详见附注“11.金融工具”。 14、应收款项融资 14.1 应收款项融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详见附注“11 金融工具”。 15、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15.1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详见附注“11. 金融工具”。 16、合同资产 16.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本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 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16.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详见附注“11. 金融工具”。 17、存货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零售业”的披露要求 17.1 存货的类别 本公司存货主要包括: 原材料、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 72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7.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的成本按加权平均法核算。 17.3 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采用永续盘存制。 17.4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核算成本。 17.5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 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公司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取得 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按照成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 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 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 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18、持有待售资产 18.1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确认为持有待售资产: 1) 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 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 关规定要求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公司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 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 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 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公司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 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除公司合并中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外, 由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以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初始计量金额而产生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处置组时,首先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计量处置组中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 值,然后按照上款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适用准则计量 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 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 值损失不得转回。 73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 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 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 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 续予以确认。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 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 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 调整后的金额; 2)可收回金额。 公司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8.2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终止经营,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本公司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 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终止经营损益列报。终止经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 本公司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持续经营损益列报 19、长期股权投资 19.1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则视为共同控制。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视为共同控制。 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则视为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 19.2 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本附注“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的相关内容 确认初始投资成本;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述方法确认其初始投 资成本: 1)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 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2)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与发行权益性证券 直接相关的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有关规定确定。 74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3)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 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 投资成本。 4)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19.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9.3.1 成本法后续计量 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 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19.3.2 权益法后续计量 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 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 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投资方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 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方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 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方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 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投资方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 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 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投资方不一致的,按照投资方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 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 投资方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 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投资方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投资方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 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投资方计算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时,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 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方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投资方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 部交易损失,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等的有关规定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投资方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 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投资方都按照金融工具政策的有关规定,对间接持 有的该部分投资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 19.3.3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 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 算时的留存收益。 19.3.4 处置部分股权的处理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本附注“金融工 具”的政策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 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 进行会计处理。 75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 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本附注“金融工具”的有关政策进行会计处 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附注“合并财务 报表的编制方法”的相关内容处理。 19.3.5 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全部或部分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处理 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以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孰低的金额列示,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低于原账面价值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对于未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剩余权益性投资, 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已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不再符合持有待售资产分类条件 的,从被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之日起采用权益法进行追溯调整。分类为持有待售期间的财务报表作相应调整。 19.3.6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理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 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 行会计处理。 20、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成本法计量 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已出租的建筑物,以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投资性房地产 成本;否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所有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按其预计使用寿命及净残值率对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计提 折旧或摊销。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摊销)率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各类资产的折旧摊销 方法。 21、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同 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 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折旧方法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35 5.00-10.00 4.50-4.75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0 5.00 9-19 76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运输工具 年限平均法 4-8 5.00 11.88-23.75 办公设备及其他 年限平均法 3-8 5.00 11.88-31.67 氢电共享单车 年限平均法 3 5.00 31.67 22、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费用、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 出以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所发生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 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类别 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装修费用 装修完成达到设计要求或合同规定的标准 23、借款费用 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固定资产的购建的借款费用,在资 产支出及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并计入该资产的 成本。当购建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资产的购建活动发生 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活动重新开始。 在资本化期间内,专门借款(指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 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确定应予资本 化的利息金额;一般借款则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 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4、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等。无形资产以实际成本计量。 土地使用权按使用年限 50 年平均摊销。软件按合同约定或预计使用年限平均摊销。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根据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的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否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 发阶段支出。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 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管理层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能够证明该无形资产将如何产生经济利益; 77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前期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确认为资产。 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当开发支出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25、长期资产减值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固 定资产、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长期股权投资等,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 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 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 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 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前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如果在以后期间价值得以恢复,也不予转回。 26、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 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长期待摊费用性质 摊销方法 摊销年限 装修费用 年限平均法 2-5 年 27、合同负债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 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28、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发生的 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 值计量。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 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 1)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 2)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78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2.1 设定提存计划 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 资产成本。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 公司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2.2 设定受益计划 公司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包括下列四个步骤: 1)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做出估计,计量设 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归属期间。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 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 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 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3)确定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4)确定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 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当职工后续年度的服务将导致其享有的设定受益计划福利水平显著高于以前年度时,按照直线法 将累计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分摊确认于职工提供服务而导致企业第一次产生设定受益计划福利义务至职工提供服务不再导 致该福利义务显著增加的期间。 报告期末,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在设定受益计划下,公司在下列日期孰早日将过去服务成本确认为当期费用: 1)修改设定受益计划时。 2)企业确认相关重组费用或辞退福利时。 公司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确认一项结算利得或损失。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1)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2)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公司按照辞退计划条款的规定,合理预计并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关于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政策进行处理。 79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按照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政策,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在报告期 末,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 1)服务成本。 2)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3)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上述项目的总净额应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长期残疾福利水平取决于职工提供服务期间长短的,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确认应付长期残疾福利义务;长期 残疾福利与职工提供服务期间长短无关的,公司在导致职工长期残疾的事件发生的当期确认应付长期残疾福利义务。 29、预计负债 对因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形成的现时义务,其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在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计 量时,确认为预计负债。对于未来经营亏损,不确认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 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因随着时 间推移所进行的折现还原而导致的预计负债账面价值的增加金额,确认为利息费用。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1)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 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2)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 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 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以反映当前的最佳估计数。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 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0、股份支付 30.1 股份支付的种类 根据结算方式分为以权益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以现金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 30.2 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以 BS 期权定价模型来估计所授予的期权的公允价值。 30.3 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 益工具数量。 30.4 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80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以权益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成本费用和资本公 积;授予后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 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以现金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按照授予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 费用和相应负债;授予后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 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 负债。 31、收入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31.1 各业务类型收入确认和计量一般原则 合同开始日,本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 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或服务。 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或服务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 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 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 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1)本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2)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3)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4)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 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 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 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本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 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81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客户支付非现金对价的,本公司按照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确定交易价格。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 参照本公司承诺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单独售价间接确定交易价格。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因对价形式以外的原因而发生变 动的,作为可变对价处理。 本公司应付客户(或向客户购买本公司商品的第三方)对价的,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 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但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 除外。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 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1.2 各业务类型收入确认和计量具体政策 报告期内,公司的收入主要为服装服饰销售,氢电共享单车租赁服务。 服装服饰销售模式主要分为自营、联营、代销等,收入确认方法分别为: (1)自营:公司通过租赁的专卖店进行零售,在产品已交付于顾客并收取货款时确认销售收入; (2)联营:公司通过百货商场店中店进行的销售,在产品交付于顾客时由百货商场统一向顾客收取全部款项,公司 依据联营条款按百货商场收取的全部款项扣除百货商场应得分成后的余额确认销售收入; (3)代销:于收到代销方代销清单时按照双方确认的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认收入。 氢电共享单车租赁服务,公司提供氢电共享单车租赁服务,在客户骑行结束并收取款项时确认销售收入。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的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零售业”的披露要求 32、合同成本 32.1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金额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 合同履约成本,即本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 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 该成本与一份当期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 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 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即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资产 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增量成本,是指本企业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 等)。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如无论是否取得合同均会发生的差旅费 等),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32.2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摊销 本公司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2.3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 82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时,首先对按照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 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根据其账面价值高于本公司因转让与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以及为转让该相 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这两项的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 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3、政府补助 33.1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 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 当期的损益。 33. 2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 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33.3 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应当 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33.4 政府补助在利润表中的核算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 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33.5 政府补助退回的处理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3.6 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处理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企业提供贷款的,按以下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 款费用。 也可以以借款的公允价值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并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借款费用,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借款公允价值之 间的差额确认为递延收益。递延收益在借款存续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企业,企业应当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83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34、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包括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 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 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除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 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之外,对于其他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 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 所得税负债。对于前述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 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递 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本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 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予以确认。但本公司能 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的,不予确认。 35、租赁 (1) 作为承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35.1 租赁的识别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 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 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公司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分拆后进行会计处理。 35.2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会计处理方法 (1)初始确认 在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租赁变更 租赁变更,是指原合同条款之外的租赁范围、租赁对价、租赁期限的变更,包括增加或终止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 使用权,延长或缩短合同规定的租赁期等。租赁变更生效日,是指双方就租赁变更达成一致的日期。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1)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2)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公司按照租赁准则有关租赁分拆的规定对变 更后合同的对价进行分摊,重新确定变更后的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 计量租赁负债。在计算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剩 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的,本公司采用租赁变更生效日的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就上述租赁负债调整的 影响,本公司区分以下情形进行会计处理: 84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应当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 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承租人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租赁期不超过 12 个月的短期租赁和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选择不确认 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本公司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 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4)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照成本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下列四项: 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3)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4)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除外。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即以成本减累计折旧及累计减值损失计量使 用权资产。 本公司按照租赁准则有关规定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自租赁期开始日起,本公司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使用权资产通常自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计提折旧。计提的折旧金 额根据使用权资产的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本公司在确定使用权资产的折旧方法时,根据与使用权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做出决定,以直线法对 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 本公司在确定使用权资产的折旧年限时,遵循以下原则: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 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 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如果使用权资产发生减值,本公司按照扣除减值损失之后的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后续折旧。 (5)租赁负债 本公司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 租赁付款额,是指本公司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 1)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额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 3)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时,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4)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时,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5)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85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该利率是指使出租人的租赁收款额的现值与未 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等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出租人的初始直接费用之和的利率。本公司因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 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该增量借款利率,是指本公司在类似经济环境下为获得与使用权资产价值接近的资产, 在类似期间以类似抵押条件借入资金须支付的利率。该利率与下列事项相关: 1)本公司自身情况,即集团的偿债能力和信用状况; 2)“借款”的期限,即租赁期; 3)“借入”资金的金额,即租赁负债的金额; 4)“抵押条件”,即标的资产的性质和质量; 5)经济环境,包括承租人所处的司法管辖区、计价货币、合同签订时间等。 本公司以银行贷款利率为基础,考虑上述因素进行调整而得出该增量借款利率。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按以下原则对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 1)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时,增加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 2)支付租赁付款额时,减少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 3)因重估或租赁变更等原因导致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时,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账面价值。 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应当资本化的除外。周期 性利率是指本公司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时所采用的折现率,或者因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或因租赁变更而需按照修订 后的折现率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本公司所采用的修订后的折现率。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 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公司将 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 2)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 3)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 4)购买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 5)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使情况发生变化。 35.3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如果一项租赁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出租人将该项租赁分类为融资租赁,除 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公司采用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 提供免租期的,本公司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配,免租期内应当确认租金收 入。本公司承担了承租人某些费用的,将该费用自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收入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配。 本公司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资本化至租赁标的资产的成本,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相同 的确认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86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对于经营租赁资产中的固定资产,本公司采用类似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对于其他经营租赁资产,采用系统合 理的方法进行摊销。 本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租赁发生 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 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 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 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 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5.4 转租赁 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将原租赁及转租赁合同作为两个合同单独核算。本公司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而 不是租赁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35.5 售后租回 本公司按照“收入”附注所述原则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 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 于销售的,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金融负债的会计处理详 见“11、金融工具”。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公司作为出租人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前述“本公司作为出 租人”的政策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作为出租人不确认被转让资 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详见“11 金融工具”。 (2) 作为出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36、商誉 商誉为股权投资成本超过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于投资取得日的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或者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成本超过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在合并财务报表上单独列示。购买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股权投资成本超过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 单位的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包含于长期股权投资。 37、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87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4 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应纳税增值额(应纳税额按应纳税销 增值税 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当期允计抵扣 13%、9%、6%、3% 的进项税后的余额计算)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增值税流转税 7%、5%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6.50%、20%、25% 教育费附加 应交增值税流转税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应交增值税流转税 2%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5% 深圳赫美商业有限公司 25% 惠州浩宁达科技有限公司 25% 山西赫美供应链有限公司 20% 彩虹现代商贸(深圳)有限公司 20% 深圳赫美珠宝制造有限公司 20% 盈彩拓展商贸(深圳)有限公司 20% 深圳赫美艺术设计有限公司 25% 上海欧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5% 彩虹现代商贸有限公司 20% 深圳赫美贸易有限公司 20% 赫美国际有限公司 16.50% 深圳市赫美产业园运营有限公司 25% 聚能(武乡)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 聚能(长治市沁源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 创盈商业(海南)有限公司 20% 上海欧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5% 山西鹏飞氢美能源绿色发展有限公司 25% 山西鹏飞氢云科技有限公司 20% 山西鹏飞聚能新燃料有限公司 25% 鹏飞氢美(长治市沁源经济技术开发区)能源绿色发展有 20% 限公司 鹏飞氢云(孝义)科技有限公司 20% 鹏飞聚能(安泽)新燃料有限公司 20% 2、税收优惠 1、增值税 88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19 号)的 规定:对月销售额 10 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3%征收率的 应税销售收入,减按 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 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 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本公告执行 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子公司鹏飞氢云(孝义)科技有限公司根据该规定减按 1%缴纳增值税。 2、企业所得税 根据《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12 号)文 件有关规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 企业所得税。子公司山西赫美供应链有限公司、山西鹏飞氢云科技有限公司等 13 家公司均属于小型微利企业,适用该优 惠政策。 3、其他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 24,417.49 24,159.49 银行存款 412,230,649.65 545,634,782.53 其他货币资金 5,081.22 16,204.33 存放财务公司款项 0.00 0.00 合计 412,260,148.36 545,675,146.35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102,120.22 108,581.07 其他说明 1、银行存款包括公司重整管理人管理的破产重整专用账户存款 4,650.48 万元,该类账户专门用于处理公司破产重 整相关事务。 2、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款项总额详见附注“七、16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20,200,738.72 益的金融资产 其中: 理财产品 20,200,738.72 其中: 合计 20,200,738.72 其他说明 89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3、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1 年以内(含 1 年) 19,058,453.55 24,177,214.98 其中:服装服饰销售公司 6 个月以内 18,234,474.43 23,382,057.86 服装服饰销售公司 7-12 个月 其他公司 1 年以内 823,979.12 795,157.12 1至2年 519,264.79 519,264.79 2至3年 135,974.71 324,488.81 3 年以上 53,691,760.36 53,691,960.36 3至4年 776,021.09 776,021.09 4至5年 675,689.60 1,629,103.42 5 年以上 52,240,049.67 51,286,835.85 合计 73,405,453.41 78,712,928.94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计提比 账面价值 计提比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例 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 51,411,159.02 70.04% 51,411,159.02 100.00% 51,411,159.02 65.31% 51,411,159.02 100.00% 备的应收账款 其中: 单项计提 51,411,159.02 70.04% 51,411,159.02 100.00% 51,411,159.02 65.31% 51,411,159.02 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 21,994,294.39 29.96% 2,099,850.98 9.55% 19,894,443.41 27,301,769.92 34.69% 2,187,788.53 8.01% 25,113,981.39 备的应收账款 其中: 账龄组合 21,994,294.39 29.96% 2,099,850.98 9.55% 19,894,443.41 27,301,769.92 34.69% 2,187,788.53 8.01% 25,113,981.39 合计 73,405,453.41 100.00% 53,511,010.00 72.90% 19,894,443.41 78,712,928.94 100.00% 53,598,947.55 68.09% 25,113,981.39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类别名称: 单位:元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对方经营异常,预计无法收 单位 1 29,367,361.43 29,367,361.43 29,367,361.43 29,367,361.43 100.00% 回 单位 2 19,094,158.10 19,094,158.10 19,094,158.10 19,094,158.10 100.00% 对方被注销,预计无法收回 已列为失信执行人,预计无 单位 3 953,413.82 953,413.82 953,413.82 953,413.82 100.00% 法收回 对方经营异常,预计无法收 其他 5 家 1,996,225.67 1,996,225.67 1,996,225.67 1,996,225.67 100.00% 回 合计 51,411,159.02 51,411,159.02 51,411,159.02 51,411,159.02 90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类别名称:应收账款组合 1 单位:元 期末余额 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19,058,453.55 223,543.69 1.17% 其中:服装服饰销售公司 6 18,234,474.43 182,344.74 1.00% 个月以内 服装服饰公司 7-12 个月 其他公司 1 年以内 823,979.12 41,198.95 5.00% 1至2年 519,264.79 51,926.48 10.00% 2至3年 81,027.29 16,205.46 20.00% 3至4年 753,390.59 226,017.18 30.00% 4至5年 5 年以上 1,582,158.17 1,582,158.17 100.00% 合计 21,994,294.39 2,099,850.98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五、11.7 金融工具的减值”。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回 核销 其他 单项计提 51,411,159.02 51,411,159.02 账龄组合 2,187,788.53 87,937.55 2,099,850.98 合计 53,598,947.55 87,937.55 53,511,010.00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无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无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占应收账款和合 应收账款坏账准 应收账款期末余 合同资产期末余 应收账款和合同 单位名称 同资产期末余额 备和合同资产减 额 额 资产期末余额 合计数的比例 值准备期末余额 单位 1 29,367,361.43 29,367,361.43 40.01% 29,367,361.43 单位 2 19,094,158.10 19,094,158.10 26.01% 19,094,158.10 单位 3 3,317,143.96 3,317,143.96 4.52% 1,809,911.13 单位 4 2,894,280.00 2,894,280.00 3.94% 28,942.80 91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单位 5 2,090,228.92 2,090,228.92 2.85% 20,902.29 合计 56,763,172.41 56,763,172.41 77.33% 50,321,275.75 4、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应收款 9,931,039.00 10,655,087.85 合计 9,931,039.00 10,655,087.85 (1)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保证金/押金 14,381,229.24 15,368,901.16 备用金/个人借款 110,861.42 90,628.31 关联方往来 4,982,328.19 5,008,933.19 其他往来 10,242,620.28 9,750,840.07 合计 29,717,039.13 30,219,302.73 2)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1 年以内(含 1 年) 4,567,519.19 9,142,883.94 1至2年 5,150,433.19 1,082,393.53 2至3年 6,289,104.89 6,678,117.58 3 年以上 13,709,981.86 13,315,907.68 3至4年 1,117,489.90 923,849.98 4至5年 4,648,413.60 4,940,025.07 5 年以上 7,944,078.36 7,452,032.63 合计 29,717,039.13 30,219,302.73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计提比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 13,199,990.40 44.42% 13,199,990.40 100.00% 0.00 13,202,877.17 43.69% 13,202,877.17 100.00% 备 其中: 92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单项计提 13,199,990.40 44.42% 13,199,990.40 100.00% 0.00 13,202,877.17 43.69% 13,202,877.17 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 16,517,048.73 55.58% 6,586,009.73 39.87% 9,931,039.00 17,016,425.56 56.31% 6,361,337.71 37.38% 10,655,087.85 备 其中: 账龄组合 16,517,048.73 55.58% 6,586,009.73 39.87% 9,931,039.00 17,016,425.56 56.31% 6,361,337.71 37.38% 10,655,087.85 合计 29,717,039.13 100.00% 19,786,000.13 66.58% 9,931,039.00 30,219,302.73 100.00% 19,564,214.88 64.74% 10,655,087.85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类别名称: 单位:元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单位 1 4,244,509.32 4,244,509.32 4,244,509.32 4,244,509.32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单位 2 3,955,877.27 3,955,877.27 3,955,877.27 3,955,877.27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单位 3 1,927,768.16 1,927,768.16 1,927,768.16 1,927,768.16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其他 50 家 3,074,722.42 3,074,722.42 3,071,835.65 3,071,835.65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 13,202,877.17 13,202,877.17 13,199,990.40 13,199,990.4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类别名称:其他应收款组合 1 单位:元 期末余额 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4,567,519.19 228,375.95 5.00% 1-2 年 5,133,933.19 513,393.32 10.00% 2-3 年 0.00 0.00 3-4 年 963,242.76 288,972.83 30.00% 4-5 年 594,171.95 297,085.99 50.00% 5 年以上 5,258,181.64 5,258,181.64 100.00% 合计 16,517,048.73 6,586,009.73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五、11.7 金融工具的减值”。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坏账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 合计 未来 12 个月预期信用 损失(未发生信用减 损失(已发生信用减 损失 值) 值) 2024 年 1 月 1 日余额 6,361,337.71 13,202,877.17 19,564,214.88 2024 年 1 月 1 日余额 在本期 本期计提 224,672.02 224,672.02 本期转回 2,886.77 2,886.77 2024 年 6 月 30 日余 6,586,009.73 13,199,990.40 19,786,000.13 额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3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销 其他 单项计提 13,202,877.17 2,886.77 13,199,990.40 账龄组合 6,361,337.71 224,672.02 6,586,009.73 合计 19,564,214.88 224,672.02 2,886.77 19,786,000.13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无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无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占其他应收款期 坏账准备期末余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末余额合计数的 额 比例 单位 1 其他往来 4,882,328.19 1-2 年 16.43% 488,232.82 单位 2 保证金/押金 4,244,509.32 2-3 年 14.28% 4,244,509.32 单位 3 其他往来 3,955,877.27 2-3 年、4-5 年 13.31% 3,955,877.27 单位 4 保证金/押金 2,510,000.00 5 年以上 8.45% 2,510,000.00 单位 5 其他往来 1,927,768.16 2-3 年 6.49% 1,927,768.16 合计 17,520,482.94 58.96% 13,126,387.57 5、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4,743,925.57 99.01% 7,721,176.09 96.42% 1至2年 286,697.47 3.58% 2至3年 47,592.13 0.99% 合计 4,791,517.70 8,007,873.56 账龄超过 1 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账面余额 账龄 未结算原因 占预付款比例(%) 单位 1 非关联方 1,404,951.31 1 年以内 未到结算期 29.32% 94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单位 2 非关联方 1,073,603.50 1 年以内 未到结算期 22.41% 单位 3 非关联方 500,000.00 1 年以内 未到结算期 10.44% 单位 4 非关联方 163,230.09 1 年以内 未到结算期 3.41% 单位 5 非关联方 152,809.74 1 年以内 未到结算期 3.19% 合 计 3,294,594.64 68.77% 其他说明:无 6、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1) 存货分类 单位: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 存货跌价准备或 项目 账面余额 同履约成本减值准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合同履约成本减 账面价值 备 值准备 原材料 45,964.27 45,964.27 45,964.27 45,964.27 库存商品 130,248,624.69 67,337,775.86 62,910,848.83 133,134,953.25 65,609,374.80 67,525,578.45 合计 130,294,588.96 67,337,775.86 62,956,813.10 133,180,917.52 65,609,374.80 67,571,542.72 (2) 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项目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 转回或转销 其他 库存商品 65,609,374.80 6,159,668.13 4,431,267.07 67,337,775.86 合计 65,609,374.80 6,159,668.13 4,431,267.07 67,337,775.86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无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无 (3)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7、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待抵扣进项税 44,675,585.09 44,753,165.25 银行理财产品 100,362,250.00 合计 145,037,835.09 44,753,165.25 其他说明: 95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8、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减 本期增减变动 值 准 宣告 计 减值 被投 追 减 其他 发放 提 期初余额(账 备 权益法下 其他 期末余额(账 准备 资单 加 少 综合 现金 减 其 面价值) 期 确认的投 权益 面价值) 期末 位 投 投 收益 股利 值 他 初 资损益 变动 余额 余 资 资 调整 或利 准 额 润 备 一、合营企业 二、联营企业 海南 沧海 奥兰 国际 5,531,963.22 37,606.72 5,569,569.94 贸易 有限 公司 小计 5,531,963.22 37,606.72 5,569,569.94 合计 5,531,963.22 37,606.72 5,569,569.94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其他说明:无 9、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 69,413,363.17 68,276,078.56 合计 69,413,363.17 68,276,078.56 (1) 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房屋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办公设备及其他 氢电共享单车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127,346,399.84 6,718,934.69 8,942,981.79 9,546,156.39 152,554,472.71 2.本期增加 59,800.00 245,384.41 3,893,805.31 4,198,989.72 金额 (1)购 59,800.00 245,384.41 3,893,805.31 4,198,989.72 96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置 (2)在 建工程转入 (3)企 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 19,345.52 19,345.52 金额 (1)处 19,345.52 19,345.52 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127,346,399.84 6,718,934.69 9,002,781.79 9,772,195.28 3,893,805.31 156,734,116.91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62,398,302.86 643,962.31 6,902,281.79 8,675,442.51 78,619,989.47 2.本期增加 2,543,370.12 38,299.26 192,904.92 80,125.51 205,509.66 3,060,209.47 金额 (1)计 2,543,370.12 38,299.26 192,904.92 80,125.51 205,509.66 3,060,209.47 提 3.本期减少 17,849.88 17,849.88 金额 (1)处 17,849.88 17,849.88 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64,941,672.98 682,261.57 7,095,186.71 8,737,718.14 205,509.66 81,662,349.06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4,966,656.18 691,748.50 5,658,404.68 2.本期增加 金额 (1)计 提 3.本期减少 金额 (1)处 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4,966,656.18 691,748.50 5,658,404.68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 62,404,726.86 1,070,016.94 1,907,595.08 342,728.64 3,688,295.65 69,413,363.17 价值 2.期初账面 64,948,096.98 1,108,316.20 2,040,700.00 178,965.38 68,276,078.56 价值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97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备注 房屋建筑物 13,453,064.70 5,482,680.21 0.00 7,970,384.49 机器设备 6,718,934.69 682,261.57 4,966,656.18 1,070,016.94 合 计 20,171,999.39 6,164,941.78 4,966,656.18 9,040,401.43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房屋建筑物 47,751,259.16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其他说明:本公司报告期末无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0、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 1,616,824.56 合计 1,616,824.56 (1) 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120MW 光伏发 电制 2000 吨/ 1,098,682.97 1,098,682.97 年绿氢项目 零星工程 518,141.59 518,141.59 合计 1,616,824.56 1,616,824.56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期 利息 本期 工程累 其中: 资 转入 资本 本期利 期初 其他 计投入 工程进 本期利 金 项目名称 预算数 本期增加金额 固定 期末余额 化累 息资本 余额 减少 占预算 度 息资本 来 资产 计金 化率 金额 比例 化金额 源 金额 额 120MW 光伏发 其 电制 2000 吨/ 702,080,000.00 1,098,682.97 0.00 0.00 1,098,682.97 0.16% 0.16% 0.00 0.00 0.00% 他 年绿氢项目 合计 702,080,000.00 1,098,682.97 0.00 0.00 1,098,682.97 0.00 0.00 0.00% 98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其他说明:无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1、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房屋建筑物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8,699,021.68 8,699,021.68 2.本期增加金额 2,718,902.39 2,718,902.39 (1)新增租赁 2,718,902.39 2,718,902.39 3.本期减少金额 2,603,780.20 2,603,780.20 (1)处置 2,603,780.20 2,603,780.20 4.期末余额 8,814,143.87 8,814,143.87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5,841,209.79 5,841,209.79 2.本期增加金额 2,139,454.74 2,139,454.74 (1)计提 2,139,454.74 2,139,454.74 3.本期减少金额 2,603,780.20 2,603,780.20 (1)处置 2,603,780.20 2,603,780.20 4.期末余额 5,376,884.33 5,376,884.33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3,437,259.54 3,437,259.54 2.期初账面价值 2,857,811.89 2,857,811.89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9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其他说明:无 12、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土地使用权 专利权 非专利技术 软件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20,960,992.86 13,613,913.89 34,574,906.75 2.本期增加 309,734.52 309,734.52 金额 (1)购 309,734.52 309,734.52 置 (2)内 部研发 (3)企 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 金额 (1)处 置 4.期末余额 20,960,992.86 13,923,648.41 34,884,641.27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 5,247,137.82 11,212,557.95 16,459,695.77 2.本期增加 246,583.44 101,459.04 348,042.48 金额 (1)计 246,583.44 101,459.04 348,042.48 提 3.本期减少 金额 (1)处 置 4.期末余额 5,493,721.26 11,314,016.99 16,807,738.25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1,659,936.21 1,659,936.21 2.本期增加 金额 (1)计 提 3.本期减少 金额 (1)处 100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置 4.期末余额 1,659,936.21 1,659,936.21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 15,467,271.60 949,695.21 16,416,966.81 价值 2.期初账面 15,713,855.04 741,419.73 16,455,274.77 价值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其他说明:无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3、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 期初余额 企业合并形 期末余额 形成商誉的事项 处置 成的 彩虹现代商贸(深 51,105,506.71 51,105,506.71 圳)有限公司 盈彩拓展商贸(深 10,487,100.89 10,487,100.89 圳)有限公司 彩虹现代商贸有限 3,916,329.78 3,916,329.78 公司 上海欧蓝国际贸易 44,710,788.46 44,710,788.46 有限公司 合计 110,219,725.84 110,219,725.84 (2) 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形成商誉的事项 计提 处置 彩虹现代商贸(深 51,105,506.71 51,105,506.71 圳)有限公司 盈彩拓展商贸(深 10,487,100.89 10,487,100.89 圳)有限公司 彩虹现代商贸有限 3,916,329.78 3,916,329.78 公司 上海欧蓝国际贸易 44,710,788.46 44,710,788.46 有限公司 合计 110,219,725.84 110,219,725.84 101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4、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摊销金额 其他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装修费用 5,775,280.42 2,083,087.44 3,692,192.98 合计 5,775,280.42 2,083,087.44 3,692,192.98 15、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预付股权收购 6,000,000.00 6,000,000.00 款 预付加气站资 23,652,000.00 23,652,000.00 产收购款 合计 29,652,000.00 29,652,000.00 其他说明:无 16、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期末 期初 项目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受限类型 受限情况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受限类型 受限情况 货币资金 10,335,307.85 10,335,307.85 冻结 法院冻结 815,305.48 815,305.48 冻结 法院冻结 固定资产 2,340,085.51 2,340,085.51 抵押 抵押担保 2,403,423.01 2,403,423.01 抵押 抵押担保 无形资产 15,467,271.60 15,467,271.60 查封 查封 15,713,855.04 15,713,855.04 查封 查封 合计 28,142,664.96 28,142,664.96 18,932,583.53 18,932,583.53 其他说明:2021 年 12 月 31 日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公司协调管理人及相关法院、债权人解除对公司包括银行账户、股 权及其他资产的查封冻结。截止报告日,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 2024 年 6 月 30 日被抵押和司法冻结的房产一处,受限的 房产账面价值合计 2,340,085.51 元;被司法冻结的土地使用权一处,受限的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 15,467,271.60 元;货 币资金受限主要因涉及惠州浩宁达房产拍卖执行回转相关案件部分账户被司法冻结所致。 17、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货款 8,738,728.32 8,072,446.67 设备款 3,080,000.00 合计 11,818,728.32 8,072,446.67 (2) 账龄超过 1 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102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单位 1 1,087,413.85 尚未结算 合计 1,087,413.85 其他说明:无 18、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应付款 174,452,807.31 170,419,797.48 合计 174,452,807.31 170,419,797.48 (1)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已提存的待清偿债务 148,493,718.96 150,506,981.64 重整费用 6,343,546.73 6,343,546.73 诉讼赔偿款 5,391,342.36 待付费用 3,518,518.05 4,086,195.42 代收款 3,695,797.61 4,173,352.25 保证金/押金 648,837.00 981,020.00 关联方往来 2,741,586.49 3,321,895.90 代缴社保公积金 32.60 2,037.98 其他往来 3,619,427.51 1,004,767.56 合计 174,452,807.31 170,419,797.48 2) 账龄超过 1 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单位 1 115,577,100.00 其抵押财产尚未拍卖 单位 2 6,343,546.73 尚未到期 单位 3 2,116,800.00 尚未结算 单位 4 2,035,869.96 尚未结算 单位 5 1,659,927.65 尚未结算 合计 127,733,244.34 其他说明 19、预收款项 (1) 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租金 123,414.08 123,414.08 合计 123,414.08 123,414.08 103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0、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货款 1,355,182.45 1,462,950.77 合计 1,355,182.45 1,462,950.77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合同负债:无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无 21、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 10,104,456.89 21,694,939.98 22,559,156.33 9,240,240.54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 173,590.40 2,311,851.17 2,328,337.20 157,104.37 提存计划 三、辞退福利 0.00 359,912.50 307,318.50 52,594.00 合计 10,278,047.29 24,366,703.65 25,194,812.03 9,449,938.91 (2) 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工资、奖金、津贴 4,404,116.93 18,888,908.74 19,734,907.20 3,558,118.47 和补贴 2、职工福利费 5,405,770.64 479,991.00 479,991.00 5,405,770.64 3、社会保险费 98,728.48 1,228,748.54 1,251,208.00 76,269.02 其中:医疗保险 93,421.72 1,138,387.44 1,158,894.48 72,914.68 费 工伤保险 3,026.23 56,809.56 57,241.64 2,594.15 费 生育保险 2,280.53 33,551.54 35,071.88 760.19 费 4、住房公积金 195,840.84 888,247.90 897,092.90 186,995.84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 0.00 98,123.10 88,123.10 10,000.00 育经费 6、短期带薪缺勤 110,920.70 107,834.13 3,086.57 合计 10,104,456.89 21,694,939.98 22,559,156.33 9,240,240.54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 168,423.44 2,226,452.80 2,242,360.75 152,515.49 104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失业保险费 5,166.96 85,398.37 85,976.45 4,588.88 合计 173,590.40 2,311,851.17 2,328,337.20 157,104.37 其他说明:无 22、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增值税 6,984,270.96 7,014,924.79 个人所得税 252,051.75 252,413.27 城市维护建设税 82,773.32 79,275.97 房产税 133,625.30 土地使用税 106,250.00 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58,898.09 56,625.70 印花税 46,906.30 57,252.29 合计 7,664,775.72 7,460,492.02 其他说明:无 2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2,468,623.82 2,655,321.09 合计 2,468,623.82 2,655,321.09 其他说明:无 24、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合同负债税金 175,784.20 190,183.61 合计 175,784.20 190,183.61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无 其他说明:无 25、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付租赁款 1,059,781.86 354,161.97 合计 1,059,781.86 354,161.97 其他说明:无 26、预计负债 单位:元 105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形成原因 未决诉讼 5,340,937.30 9,359,793.09 诉讼赔偿 合计 5,340,937.30 9,359,793.09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无 27、其他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租赁补贴 400,739.06 825,050.96 合计 400,739.06 825,050.96 其他说明:无 28、股本 单位:元 本次变动增减(+、-)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股份总数 1,311,254,521.00 1,311,254,521.00 其他说明:无 29、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 2,020,345,522.71 336,936.96 2,020,682,459.67 价) 其他资本公积 39,067,233.05 39,067,233.05 合计 2,059,412,755.76 336,936.96 2,059,749,692.72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无 30、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29,332,370.58 29,332,370.58 合计 29,332,370.58 29,332,370.58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无 31、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本期 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2,817,158,530.58 -2,769,955,038.81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 0.00 0.00 106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调减-)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2,817,158,530.58 -2,769,955,038.81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21,706,979.31 -47,203,491.77 润 期末未分配利润 -2,838,865,509.89 -2,817,158,530.58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无 32、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65,287,675.41 38,553,788.58 89,497,082.14 44,583,644.99 其他业务 1,506,212.35 562,372.49 1,240,998.18 477,273.17 合计 66,793,887.76 39,116,161.07 90,738,080.32 45,060,918.16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无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无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无 合同中可变对价相关信息:无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其他说明:无 33、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 136,793.84 261,459.47 教育费附加 57,862.60 111,977.16 房产税 145,209.42 193,815.48 土地使用税 106,250.00 106,250.00 车船使用税 1,860.00 14,160.00 印花税 50,271.59 25,604.62 地方教育费附加 38,575.07 73,558.95 合计 536,822.52 786,825.68 其他说明:无 34、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13,627,165.12 14,164,297.63 折旧与摊销 2,593,393.94 3,176,732.73 中介机构服务费 2,735,733.85 1,098,928.21 业务招待费 296,682.05 592,553.40 房租及物业管理费 2,843,705.61 2,615,997.99 107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办公费 1,901,992.40 1,829,231.30 差旅费 987,123.27 814,292.19 诉讼费 172,063.91 52,713.81 车辆使用费 362,002.43 295,966.13 其他 475,457.64 782,805.93 合计 25,995,320.22 25,423,519.32 其他说明:无 35、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10,725,692.25 13,057,261.24 折旧与摊销 1,704,567.84 2,555,780.88 商场经营费用 8,165,940.72 9,006,191.30 车辆使用费 26,743.01 29,377.32 业务宣传费 184,998.89 259,712.58 办公费 190,677.52 440,952.86 差旅费 22,209.39 19,628.23 业务招待费 0.00 15,600.00 其他 351,443.90 323,352.42 合计 21,372,273.52 25,707,856.83 其他说明:无 36、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费用 0.00 -24,878.25 利息收入 -3,603,171.10 -3,923,487.40 汇兑净损失 86,820.41 -30,286.03 融资费用 83,891.74 148,524.77 银行手续费及其他 496,408.60 610,479.88 合计 -2,936,050.35 -3,219,647.03 其他说明:无 37、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政府补助 0.00 1,781,189.59 个税返还 19,257.54 29,173.11 合计 19,257.54 1,810,362.70 38、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 200,738.72 108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合计 200,738.72 其他说明:无 39、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37,606.72 56,799.63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2,985,226.22 债务重组收益 676,275.72 -308,717.43 理财产品收益 362,250.00 合计 1,076,132.44 2,733,308.42 其他说明:无 40、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87,937.55 38,274.77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221,785.25 -301,347.88 合计 -133,847.70 -263,073.11 其他说明:无 41、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 -6,159,668.13 -6,257,913.55 值损失 合计 -6,159,668.13 -6,257,913.55 其他说明:无 42、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404.80 127,157.61 合计 404.80 127,157.61 43、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额 违约补偿 1,923.59 其他 19,322.90 19,114.29 19,322.90 109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合计 19,322.90 21,037.88 19,322.90 其他说明:无 44、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额 诉讼赔偿 1,473,925.95 1,473,925.95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0.00 1,248.61 0.00 滞纳金 238.80 238.80 其 他 6,021.16 8,985.43 6,021.16 合计 1,480,185.91 10,234.04 1,480,185.91 其他说明:无 45、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 0.00 0.00 合计 0.00 0.00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 -23,748,484.56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5,937,121.14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771,441.78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0.00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0.00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39,238.72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139,945.21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 5,266,385.85 亏损的影响 所得税费用 0.00 其他说明:无 46、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110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往来款及其他 3,675,998.55 6,256,931.66 利息收入 3,603,171.10 3,923,487.40 政府补助 0.00 1,549,672.24 合计 7,279,169.65 11,730,091.30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支付销售费用 4,860,321.14 6,223,151.09 支付管理费用 10,545,659.15 8,527,332.74 支付财务费用 50,235.74 84,968.71 支付往来款及其他 2,125,926.97 2,736,399.52 本期冻结货币资金 9,520,002.88 合计 27,102,145.88 17,571,852.06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子公司处置本公司股票收到的现金 5,316,511.11 合计 5,316,511.11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偿还租赁负债本金及利息 2,274,332.06 2,460,418.26 支付重整费用 1,824,016.14 其他 196,633.20 合计 2,274,332.06 4,481,067.60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7、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111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 量: 净利润 -23,748,484.56 -4,860,746.73 加:资产减值准备 6,293,515.83 6,520,986.66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 3,060,209.47 3,106,588.32 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使用权资产折旧 2,139,454.74 2,129,780.76 无形资产摊销 348,042.48 497,248.21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2,083,087.44 3,836,563.7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 -404.80 -127,157.61 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 1,248.61 “-”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 -200,738.72 “-”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 123,646.52 列)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 -1,076,132.44 -2,733,308.42 列)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 “-”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 “-”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 -1,544,938.51 -1,507,911.76 填列)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 9,139,094.99 6,940,304.80 以“-”号填列)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 1,166,665.95 -11,147,182.47 以“-”号填列) 其他 -9,520,002.37 117,977.3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860,630.50 2,898,037.97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 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401,924,840.51 562,963,099.79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544,859,840.87 562,725,696.30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42,935,000.36 237,403.49 (2)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112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现金 401,924,840.51 544,859,840.87 其中:库存现金 24,417.49 24,159.49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401,895,341.80 544,819,477.05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 5,081.22 16,204.33 金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01,924,840.51 544,859,840.87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 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3)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4)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单位:元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理由 银行存款 10,335,307.85 815,305.48 使用受限 合计 10,335,307.85 815,305.48 其他说明:无 48、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期末外币余额 折算汇率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货币资金 142,093.47 其中:美元 12,301.21 7.13 87,668.25 欧元 37.53 7.66 287.54 港币 59,317.21 0.91 54,137.68 应收账款 其中:美元 欧元 港币 长期借款 其中:美元 欧元 港币 应付账款 1,011.25 其中:港币 1,108.00 0.91 1,011.25 其他应付款 1,659,927.69 其中:港币 1,818,740.07 0.91 1,659,927.69 113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 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境外经营实体 境外主要经营地 记账本位币 赫美国际有限公司 香港 人民币 49、租赁 (1)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为 1,500,410.12 元。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 394,763.16 元。 涉及售后租回交易的情况 (2)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 项目 租赁收入 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房屋租赁收入 800,571.45 合计 800,571.45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114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1、新设子公司 2024 年 1 月 15 日,本公司与山西鹏飞绿色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新设成立山西鹏飞氢美能源绿色发展有限公司,本公 司直接持有 51%股权。自成立时,纳入合并范围。该公司主营为燃气生产和供应 、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共享自行 车服务。。 2024 年 1 月 17 日,山西鹏飞氢美能源绿色发展有限公司投资新设全资子公司鹏飞氢美(长治市沁源经济技术开发 区)能源绿色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间接持有 51%股权。自成立时,纳入合并范围。该公司主营为光伏制氢。 2024 年 1 月 17 日,山西鹏飞氢美能源绿色发展有限公司投资新设全资子公司山西鹏飞聚能新燃料有限公司,本公 司间接持有 51%股权。自成立时,纳入合并范围。该公司主营为综合能源岛经营。 2024 年 1 月 17 日,山西鹏飞氢美能源绿色发展有限公司投资新设全资子公司山西鹏飞氢云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 间接持有 51%股权。自成立时,纳入合并范围。该公司主营为氢电共享单车运营。 2024 年 4 月 10 日,山西鹏飞氢云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新设全资子公司鹏飞氢云(孝义)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间接 持有 51%股权。自成立时,纳入合并范围。该公司主营为氢电共享单车运营。 2024 年 6 月 28 日,山西鹏飞聚能新燃料有限公司投资新设全资子公司鹏飞聚能(安泽)新燃料有限公司,本公司 间接持有 51%股权。自成立时,纳入合并范围。该公司主营为综合能源岛经营。 2、注销子公司 2024 年 3 月 22 日,南京浩宁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完成注销。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单位:元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深圳赫美商 50,000,000.00 深圳 深圳 零售 100.00% 设立 业有限公司 惠州浩宁达 研发生产电 科技有限公 150,000,000.00 惠州 惠州 工仪器仪表 100.00% 设立 司 等 山西赫美供 应链有限公 10,000,000.00 山西 太原 未运营 100.00% 设立 司 成品油零售 山西鹏飞氢 (不含危险 美能源绿色 化学品); 300,000,000.00 孝义 孝义 51.00% 设立 发展有限公 燃气经营; 司 燃气汽车加 气经营。储 115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能技术服 务;站用加 氢及储氢设 施销售;共 享自行车服 务。 彩虹现代商 服装服饰销 非同一控制 贸(深圳)有 15,706,300.00 深圳 深圳 100.00% 售 下合并 限公司 盈彩拓展商 服装服饰销 非同一控制 贸(深圳)有 HKD8,000,000.00 深圳 深圳 100.00% 售 下合并 限公司 彩虹现代商 服装服饰销 非同一控制 95,356,734.45 珠海 珠海 100.00% 贸有限公司 售 下合并 上海欧蓝国 服装服饰销 非同一控制 际贸易有限 300,000,000.00 上海 上海 100.00% 售 下合并 公司 上海欧蓝电 服装服饰销 非同一控制 子商务有限 32,000,000.00 上海 上海 62.50% 售 下合并 公司 深圳赫美贸 珠宝首饰销 10,000,000.00 深圳 深圳 70.00% 设立 易有限公司 售 深圳赫美珠 珠宝首饰制 宝制造有限 10,000,000.00 深圳 深圳 100.00% 设立 造加工 公司 深圳赫美艺 珠宝首饰设 术设计有限 10,000,000.00 深圳 深圳 100.00% 设立 计 公司 创盈商业 (海南)有 5,000,000.00 海南 海南 未运营 100.00% 设立 限公司 赫美国际有 HKD10,000.00 香港 香港 国际贸易 100.00% 设立 限公司 深圳市赫美 产业园运营 5,000,000.00 深圳 深圳 未运营 100.00% 设立 有限公司 聚能(长治 市沁源经济 技术开发 10,000,000.00 长治 长治 未运营 51.00% 设立 区)新能源 科技有限公 司 聚能(武 乡)新能源 10,000,000.00 长治 长治 未运营 51.00% 设立 科技有限公 司 山西鹏飞聚 能新燃料有 10,000,000.00 孝义 孝义 燃气经营 51.00% 设立 限公司 鹏飞氢美 (长治市沁 源经济技术 光伏发电制 20,000,000.00 长治 长治 51.00% 设立 开发区)能 氢 源绿色发展 有限公司 山西鹏飞氢 共享自行车 5,000,000.00 孝义 孝义 51.00% 设立 云科技有限 服务 116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 鹏飞氢云 共享自行车 (孝义)科 1,000,000.00 孝义 孝义 51.00% 设立 服务 技有限公司 鹏飞聚能 (安泽)新 10,000,000.00 临汾 临汾 燃气经营 51.00% 设立 燃料有限公 司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无 其他说明:无 2024 年 4 月,公司、山西供应链将分别持有的聚能(长治市沁源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聚能(武乡) 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5%、95%股权转让给山西鹏飞聚能新燃料有限公司,转让完成后,公司间接持有上述两家公司 51%股 权。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 子公司名称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的损益 分派的股利 额 上海欧蓝电子商务有 37.50% -724,318.89 0.00 6,148,416.08 限公司 山西鹏飞氢美能源绿 49.00% -1,317,261.39 0.00 23,182,738.61 色发展有限公司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无 其他说明:无 117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子公司名 非流动负 称 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 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 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 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 债 上海欧蓝 电子商务 222,500,570.18 1,104,083.63 223,604,653.81 207,208,877.61 207,208,877.61 216,612,141.19 1,261,331.22 217,873,472.41 199,546,179.18 199,546,179.18 有限公司 山西鹏飞 氢美能源 16,343,765.03 35,296,925.27 51,640,690.30 4,116,540.46 212,438.40 4,328,978.86 绿色发展 有限公司 单位:元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子公司名称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综合收益总额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综合收益总额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上海欧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12,457,407.02 -1,931,517.03 -1,931,517.03 754,367.92 17,502,438.54 -2,964,496.93 -2,964,496.93 2,003,051.02 山西鹏飞氢美能源绿色发展有 304,648.06 -2,688,288.56 -2,688,288.56 -2,497,371.42 限公司 其他说明:无 118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合营企业: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联营企业: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5,569,569.94 5,531,963.22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净利润 37,606.72 56,799.63 --综合收益总额 37,606.72 56,799.63 其他说明:无 十、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科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其他收益 1,781,189.59 其他说明:无 十一、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 本公司的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短期借款、应 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财务报表各科目附注。 各类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 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它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 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并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 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19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1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信用风险来自银行存款、其他应收 款、来自客户的信用风险,包括未偿付的应收款项和已承诺交易。 本公司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本公司的银行存款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风险较小。本公司认为货币资 金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 本公司应收款项融资为银行承兑汇票,故风险较小。 此外,对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应收票据,公司基于财务状况、历史经验及其它因素来评估客户的 信用品质。在签订新合同之前,本公司会对新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公司对每一客户均设置了赊销限额或信用期限, 该限额或信用期间为无需获得额外批准的最大额度或最长赊销期。公司通过对已有客户信用评级的监控以及应收账款预 期信用损失的审核来确保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本公司在财务报表中已经计提了足额坏账准备。本公司 认为不存在由于对方违约带来的进一步损失。 1.1.1 报告期末,本公司不存在已逾期未减值的金融资产。 1.1.2 已发生单项减值的金融资产情况: 项 目 期末余额 减值金额 发生减值考虑的因素 应收账款 51,411,159.02 51,411,159.02 详见附注“七.3 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 13,199,990.40 13,199,990.40 详见附注“七.4 其他应收款” 1.2 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 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2.1 汇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外汇风险主 要来源于以美元或其他币种计价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司主要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详 见附注“七、48 外币货币性项目”。 1.2.2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利率风险主 要来源于银行借款。公司目前以固定利率借款为主、浮动利率借款为辅政策规避利率风险。同时公司通过缩短单笔借款 的期限、约定提前还款条款等方式合理降低利率风险。尽管该政策不能使本公司完全避免支付的利率超出现行市场利率 的风险,也不能完全消除与利息支付波动相关的现金流量风险,但是管理层认为该政策实现了这些风险之间的合理平衡。 1.3.3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外的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无论这些变动是由于与单项金融 工具或其发行方有关的因素而引起的,还是由于与市场内交易的所有类似金融工具有关的因素而引起的。其他价格风险 可源于商品价格或权益工具价格等的变化。 1.3 流动性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 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 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 12 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各项金融负债以相关方能够要求支付的最早时间段列示如下: 120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于资产负债表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 其他金融负债到期期限详细情况说明见财务报表各科目附注。 十二、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期末公允价值 项目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 合计 量 量 量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 -- -- -- -- 计量 (一)交易性金融资 20,200,738.72 20,200,738.72 产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0,200,738.72 20,200,738.72 的金融资产 (4)其他 20,200,738.72 20,200,738.72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 -- -- -- -- 值计量 2、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理财产品交易性金融资产按照产品类型及收益率预测未来现金流量作为公允价值。 十三、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对本企业 母公司对本企业 母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的持股比例 的表决权比例 海南时代榕光实 业投资合伙企业 海南 投资公司 35,000.00 万 17.11% 17.11% (有限合伙)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海南时代榕光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孝义市富源金来热源有限公司(实际控制 人均为郑梓豪)合计持有公司 269,916,059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20.58%,时代榕光和富源金来为一致行动人,时代 榕光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时代榕光及富源金来的实际控制人郑梓豪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郑梓豪。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1。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2 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无 121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其他说明:无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本公司前董事长控制的公司,2023 年 1 月 4 日至 2024 年 1 北京首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月 3 日为本公司关联方 公司前董事长,2023 年 1 月 4 日至 2024 年 1 月 3 日为本 王 磊 公司关联方 本公司前董事长控制的公司,2023 年 1 月 4 日至 2024 年 1 北京华美医信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月 3 日为本公司关联方 于 阳 公司副总经理 海南沧海奥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本公司的子公司参股公司、副总经理于阳任董事长总经理 过去 12 个月内曾控制的公司,于 2023 年 4 月转让股权, 四川浩宁达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3 日至 2024 年 4 月 2 日为本公司关联方 山西鹏飞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马小龙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山西巨能新燃料有限公司 山西鹏飞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的公司 孝义市大华通物流有限公司 山西鹏飞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的公司 山西大华通新能源物流有限公司 山西鹏飞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控制的公司 孝义市鹏飞国宾友谊酒店有限公司 山西鹏飞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控制的公司 其他说明:上表仅列举了重要的、与本公司有直接业务往来的关联方。其中,四川浩宁达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4 月完成股权转让,王磊于 2023 年 1 月 3 日离任,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与四川浩宁达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王磊 及其控制的企业北京首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华美医信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已不存在关联关系,为便于理解,本公司 将报告期内与其发生的交易及期末余额视同为关联交易及关联往来予以披露。 5、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获批的交易额度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上期发生额 海南沧海奥兰国际贸易 商场费用 592,563.21 559,366.52 有限公司 山西巨能新燃料有限公 采购氢气 20,293.01 司 山西巨能新燃料有限公 购买电脑 86,283.19 司 孝义市大华通物流有限 购买电脑 3,568.14 公司 山西大华通新能源物流 购买电脑 8,024.78 有限公司 孝义市鹏飞国宾友谊酒 住宿费、餐饮 26,559.63 店有限公司 费 山西鹏飞集团有限公司 物业服务费 13,461.42 深圳臻乔时装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1,887,119.62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无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无 122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无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广东浩宁达实业有限公司 房屋 19,047.62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简化处理的短期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 租赁和低价值资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 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支付的租金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租赁 产租赁的租金费 支出 出租方名 (如适用) 资产 用(如适用) 称 种类 本期 上期发 上期发 上期发 上期发 上期发 发生 本期发生额 本期发生额 本期发生额 本期发生额 生额 生额 生额 生额 生额 额 山西鹏飞 集团有限 房屋 82,930.00 2,975.39 333,406.32 公司 山西鹏飞 集团有限 车辆 50,000.00 公司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无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无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2,674,071.34 2,395,916.17 (8) 其他关联交易 1、重整投资人提供偿债资金及股票 123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重整计划》以及《重整投资协议》约定如下: (1)赫美集团违规担保债权及可能承担赔偿责任的债权,将由重整投资人时代榕光、王雨霏、富源金来合计无偿提 供 172,825,273 股股票及 3,000,000 元资金,按照普通债权的清偿方案予以清偿。其中,时代榕光提供 91,027,916 股 股票及 1,580,115 元资金,王雨霏提供 63,326,986 股股票及 1,099,266 元资金,富源金来提供 18,470,371 股股票及 320,619 元资金。如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所需的股票超出重整投资人无偿提供的上述股票数量,清偿股票则由富源金来无 偿提供,且不得向赫美集团追偿。 (2)鉴于担保财产实际变价金额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故将预留一定数量股票,用于清偿有财产担保债权转为普通债 权;同时就未申报债权的清偿预留一定数量股票。以上合计预留股票 10,000,000 股。如有本重整计划规定的预留股票不 足以清偿的未申报债权,清偿股票由重整投资人富源金来无偿提供,且不得向赫美集团追偿。 (3)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贸信托”)申报部分债权因诉讼未决且未明确对赫美集团诉讼 金额,暂缓确认,最终以生效法律文书为准。如生效法律文书认定外贸信托对赫美集团享有债权,清偿该债权所需的偿 债股票等资源由富源金来无偿提供,且不得向赫美集团追偿。 此外,《重整投资协议》还约定:如有赫美集团《重整计划》规定的预留股票不足以清偿的或有负债(包括赫美集 团财务账册记载,债权人尚未申报的债权;赫美集团尚未知悉的违规担保债权,及其他或有负债),清偿股票由富源金 来无偿提供。富源金来承担后仍有差额的,由北京首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自行偿还或承担;赫美集团及时代榕光、王雨 霏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 2024 年 1-6 月,赫美集团通过沧海奥兰商场产生货品销售共计 6,746,692.03 元(含税),根据与沧海奥兰商 场签订的联营合同共产生联营收益 675,431.78 元(含税)。赫美集团基于核算一贯性原则,将货品销售产生的营业额减 去商场已扣减的联营收益作为账面上的营业收入,本期通过沧海奥兰商场共发生 5,379,545.18 元(不含税)主营业务 收入 。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单位: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海南沧海奥兰国 应收账款 1,535,570.59 15,355.71 2,612,621.36 26,126.21 际贸易有限公司 海南沧海奥兰国 其他应收款 100,000.00 10,000.00 100,000.00 10,000.00 际贸易有限公司 四川浩宁达能源 其他应收款 4,882,328.19 488,232.82 4,882,328.19 244,116.41 技术有限公司 (2) 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应付账款 山西巨能新燃料有限公司 22,931.10 北京华美医信技术发展有限 其他应付款 350,000.00 350,000.00 公司 其他应付款 于阳 163,843.40 163,843.40 其他应付款 王磊 5,756.28 5,756.28 其他应付款 北京首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116,800.00 2,116,800.00 其他应付款 孝义市鹏飞国宾友谊酒店有 3,180.00 124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限公司 其他应付款 山西鹏飞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0 海南沧海奥兰国际贸易有限 其他应付款 52,006.81 公司 7、关联方承诺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重要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序 原告 被告 案由 诉讼金额(万元) 受理法院 案件进展情况 号 已开庭审理,部分 已判决,对于已判 288 名自然投资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 决部分,公司不服 1 者证券虚假陈述 赫美集团 虚假陈述侵权 3,039.72 院 一审判决,已提起 责任纠纷 二审诉讼。二审审 理中。 已一审判决,驳回 佘典康、王磊、 深圳市前海东康 债权转让合同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 原告起诉。原告不 2 赫美集团、北京 3,625.17 保理有限公司 纠纷 民法院 服判决,已提起二 首赫 审诉讼。 说明:案件 1,本批次案件,其中,①有 21 名投资者主动撤回起诉;②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对 111 名投资者诉讼 作出一审判决,判决金额合计为 9,119,122.47 元;③剩余 156 名投资者诉讼尚未作出判决,涉案金额为 1,606,937.90 元。截至本报告日,①对于诉讼请求被法院判决驳回的投资者,有 8 名投资者不服判决,提起二审诉讼,二审尚未审理 或判决;②对于一审判决公司承担 70%赔偿责任的投资者诉讼,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已全部提起二审诉讼,其中 71 名投 资者诉讼的二审已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其余二审尚未审理或判决。 案件 2,已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深圳市前海东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原告不服 判决,已提起二审诉讼。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125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2、利润分配情况 3、销售退回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1、成立子公司 2024 年 7 月 2 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西鹏飞氢美能源绿色发展有限公司投资新设全资子公司鹏飞氢美(北京)新 能源有限公司,本公司直接持有 51%股权。自成立时,纳入合并范围。该公司主营为供电业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 供(配)电业务。 2024 年 7 月 4 日,鹏飞氢美(北京)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新设全资子公司山西鹏飞氢美新能源有限公司,本公司间 接持有 51%股权。自成立时,纳入合并范围。该公司主营为新兴能源技术研发。 2024 年 7 月 17 日,山西鹏飞氢美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新设全资子公司鹏飞氢美(宁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 公司间接持有 51%股权。自成立时,纳入合并范围。该公司主营为新兴能源技术研发。 2024 年 7 月 24 日,山西鹏飞氢美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新设全资子公司鹏飞氢美(中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 公司间接持有 51%股权。自成立时,纳入合并范围。该公司主营为新兴能源技术研发。 2、重要的投资事项 2024 年 6 月,山西鹏飞聚能新燃料有限公司以 672 万元收购寿阳县润泽天然气经销有限公司 100%股权,收购完成后 本公司间接持有 51%股权。2024 年 7 月 1 日,股权完成过户交割,纳入合并范围。该公司主营为加气站运营。 2024 年 7 月,山西鹏飞聚能新燃料有限公司以 765 万元收购宁武县中广源通洁净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收购完成 后本公司间接持有 51%股权。2024 年 7 月 13 日,股权完成过户交割,纳入合并范围。该公司主营为加气站运营。 2024 年 7 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西鹏飞聚能新燃料有限公司与安泽县源通洁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泽 源通”)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资产收购协议》,收购安泽源通持有的安泽加气站资产,本次交易整体交易对价为含税价 格 1355 万元。 3、注销子公司 2024 年 8 月 16 日,深圳市赫美产业园运营有限公司完成注销。 4、破产重整资产拍卖 2024 年 8 月 15 日,管理人根据《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的规定对公司名下位于深圳市南山区侨城 北路高发东方科技园的厂房、公寓合计 90 套予以处置,在京东网络竞价平台进行拍卖,截止报告日该拍卖首次拍卖已流 拍。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1 、重整剥离处置资产工商变更正在办理中 126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根据《重整计划》处置非涉及的公司股权,包括深圳赫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臻乔时装有限公司、四川浩 宁达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北京赫美卓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股权截至本报告期末,工商变更尚未完成。 2、 提存至管理人账户的股票划转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累 截至报告披露日留存 提存内容 股票数量 期后划转股票数量 计划转股票数量 的股票数量 股票 783,447,973.00 749,348,480.00 - 34,099,493.00 3、出售惠州浩宁达全资子公司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与祥光能源(广东)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祥光能源)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公司持有的惠州浩宁达 100%股权以人 民币 11,200 万元的交易价格转让给祥光能源。2024 年 3 月 27 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同意《股权转让 协议》延迟 12 个月履行,同意根据惠州浩宁达启动的执行回转程序的法律结果或进展情况,在延迟期限内或延迟期限届 满后协商重新评估标的股权的股权价值并确定标的股权的交易价格,届时各方再签订具体的补充协议。 惠州浩宁达原裁定所涉 6 栋房产已于 2020 年 5 月 24 日由深圳市龙城振业实业有限公司以人民币 28,487,200 元竞得, 并已通过司法途径完成了产权证变更。 2024 年 1 月,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2023)最高法执监 334 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撤销广东省 高级人民法院(2021)粤执复 269 号执行裁定,撤销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粤 03 执异 1140 号执行裁定, 撤销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粤 03 执 129 号之一执行裁定,撤销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粤 03 执 129 号之二执行裁定。 惠州浩宁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送达的(2023)最高执法监 334 号《执行裁定书》,已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 行回转。 鉴于执行回转事项影响,目前该股权转让交易的完成时间尚不明确。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1 年以内(含 1 年) 103,284.09 103,284.09 合计 103,284.09 103,284.09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 103,284.09 100.00% 5,164.20 5.00% 98,119.89 103,284.09 100.00% 5,164.20 5.00% 98,119.89 备的应收账款 其中: 127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账龄组合 103,284.09 100.00% 5,164.20 5.00% 98,119.89 103,284.09 100.00% 5,164.20 5.00% 98,119.89 合计 103,284.09 100.00% 5,164.20 5.00% 98,119.89 103,284.09 100.00% 5,164.20 5.00% 98,119.89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类别名称: 单位:元 期末余额 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103,284.09 5,164.20 5.00% 其中:服装服饰销售公司 6 个月以内 服装服饰公司 7-12 个月 其他公司 1 年以内 103,284.09 5,164.20 5.00% 合计 103,284.09 5,164.20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回 核销 其他 账龄组合 5,164.20 5,164.20 合计 5,164.20 5,164.20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无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无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占应收账款和合 应收账款坏账准 应收账款期末余 合同资产期末余 应收账款和合同 单位名称 同资产期末余额 备和合同资产减 额 额 资产期末余额 合计数的比例 值准备期末余额 单位 1 103,284.09 103,284.09 100.00% 5,164.20 合计 103,284.09 103,284.09 100.00% 5,164.20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应收款 422,234,630.02 473,157,651.96 合计 422,234,630.02 473,157,651.96 128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保证金及押金 4,487,013.33 4,545,900.00 关联方往来款 0.00 26,605.00 合并范围内往来款 421,705,880.45 472,585,178.69 其他 95,007.26 78,877.38 合计 426,287,901.04 477,236,561.07 2)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1 年以内(含 1 年) 18,580,877.61 11,511,997.87 1至2年 10,890,986.91 461,169,768.10 2至3年 392,263,541.42 2,300.00 3 年以上 4,552,495.10 4,552,495.10 3至4年 0.00 4至5年 23,700.00 23,700.00 5 年以上 4,528,795.10 4,528,795.10 合计 426,287,901.04 477,236,561.07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计提比 账面价值 计提比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例 例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 426,287,901.04 100.00% 4,053,271.02 0.95% 422,234,630.02 477,236,561.07 100.00% 4,078,909.11 0.85% 473,157,651.96 准备 其中: 其中:合并范围 421,705,880.45 98.93% 0.00% 421,705,880.45 472,585,178.69 99.03% 472,585,178.69 内往来组合 账龄组合 4,582,020.59 1.07% 4,053,271.02 88.46% 528,749.57 4,651,382.38 0.97% 4,078,909.11 87.69% 572,473.27 合计 426,287,901.04 100.00% 4,053,271.02 0.95% 422,234,630.02 477,236,561.07 100.00% 4,078,909.11 0.85% 473,157,651.96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类别名称: 单位:元 期末余额 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479,268.49 23,963.42 5.00% 1-2 年 81,605.00 8,160.50 10.00% 2-3 年 0.00 0.00 20.00% 129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3-4 年 0.00 0.00 30.00% 4-5 年 0.00 0.00 50.00% 5 年以上 4,021,147.10 4,021,147.10 100.00% 合计 4,582,020.59 4,053,271.02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坏账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 合计 未来 12 个月预期信用 损失(未发生信用减 损失(已发生信用减 损失 值) 值) 2024 年 1 月 1 日余额 4,078,909.11 4,078,909.11 2024 年 1 月 1 日余额 在本期 本期转回 25,638.09 25,638.09 2024 年 6 月 30 日余 4,053,271.02 4,053,271.02 额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销 其他 账龄组合 4,078,909.11 25,638.09 4,053,271.02 合计 4,078,909.11 25,638.09 4,053,271.02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 单位名称 转回或收回金额 转回原因 收回方式 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 性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占其他应收款期 坏账准备期末余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末余额合计数的 额 比例 单位 1 合并范围内往来 419,664,694.63 3 年以内 98.45% 0.00 单位 1 保证金/押金 2,510,000.00 5 年以上 0.59% 2,510,000.00 单位 3 保证金/押金 1,500,000.00 5 年以上 0.35% 1,500,000.00 单位 4 合并范围内往来 1,157,537.82 2-3 年 0.27% 0.00 单位 5 合并范围内往来 500,000.00 5 年以上 0.12% 0.00 130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合计 425,332,232.45 99.78% 4,010,000.00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 1,548,037,578.60 1,174,703,788.86 373,333,789.74 1,522,537,578.60 1,174,703,788.86 347,833,789.74 合计 1,548,037,578.60 1,174,703,788.86 373,333,789.74 1,522,537,578.60 1,174,703,788.86 347,833,789.74 (1) 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本期增减变动 期初余额(账面价 计提 期末余额(账面 被投资单位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减少 其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值) 追加投资 减值 价值) 投资 他 准备 惠州浩宁达 科技有限公 112,000,000.00 74,675,213.92 112,000,000.00 74,675,213.92 司 深圳赫美商 235,833,789.74 1,100,028,574.94 235,833,789.74 1,100,028,574.94 业有限公司 南京浩宁达 能源科技有 0.00 限公司 山西赫美供 应链有限公 0.00 司 山西鹏飞氢 美能源有限 25,500,000.00 25,500,000.00 公司 合计 347,833,789.74 1,174,703,788.86 25,500,000.00 373,333,789.74 1,174,703,788.86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其他业务 3,691,111.59 0.00 4,207,394.88 0.00 合计 3,691,111.59 0.00 4,207,394.88 0.00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无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无 其他说明:无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无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其他说明:无 131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债务重组收益 676,275.72 -308,717.43 合计 676,275.72 -308,717.43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404.8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 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 19,257.54 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 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 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 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 200,738.72 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 生的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362,250.00 债务重组损益 676,275.72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 -1,460,863.01 支出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882.00 合计 -202,818.23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3.79% -0.0166 -0.0166 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3.76% -0.0164 -0.0164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32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 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