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美集团: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19-02-28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临时)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
的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一、 关于公司董事长延期增持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由于受国内金融行业去杠杆、金融监管新政策等客观因素的影响,
公司资金流动性较为紧张。为缓解资金压力,公司及控股股东一直积极筹划股权
转让暨引入战略投资者以及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等事宜,由于上述事项涉及的信息
可能会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已构成内幕信息。王磊先生作为内幕信息
知情人,增持期间涉及内幕信息的敏感期,故其未能够在计划时间内完成增持公
司股份的计划。本着诚信原则,王磊先生决定延期履行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长
期限为 12 个月,增持公司股票期间顺延至 2020 年 3 月 5 日。除此之外,原增持
计划的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增持计划延期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尤其是广大中小股
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四十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任 红 王新安 王焕然 葛 勇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