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赫美: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0-03-04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
表如下意见:
关于公司董事长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董事长王磊先生终止实施增持计划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
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王磊先终止实施增持计划事项的原因
符合实际情况,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王磊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
因此,我们同意王磊先生终止实施本次增持计划并将该事项的相关议案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葛 勇 江泽文 鹿存强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