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赫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2020-04-08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ST 赫美 公告编号:2020-028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
时)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5 日以通讯、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紧急会议通知,会议
于 2020 年 4 月 7 日上午 10:00 在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东方科技园华科大厦六楼
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人。会议由王磊先生
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
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经过全体董事的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书面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 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信息披
露委员会并制定〈信息披露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内部控制,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公司根据《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委员会工作指引》、《公司章
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其他有关规定,设立信息披露委员会,
并制定《信息披露委员会工作细则》,具体详见公司 2020 年 4 月 8 日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网站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披露文件。
二、 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信息披
露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董事会
选举董事长王磊先生任信息披露委员会主任委员,选举独立董事鹿存强先生、董
事张翼先生、总经理赵建先生、副总经理沈佳峰先生、财务总监黄冰先生、证券
事务代表田希女士任信息披露委员会委员。信息披露委员会将根据工作细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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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具体工作 。
三、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详见公司 2020 年 4 月 8 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网站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披露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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