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二级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ST 赫美 公告编号:2020-056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二级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赫美集团”)二级全资 子公司上海欧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欧蓝”)因经营发展需要, 拟向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汇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于 5,000 万元,本次授信 贷款为续贷。公司为二级全资子公司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承担全额的保证担保责任, 担保金额为不超于 5,000 万元,担保期限为自签署担保协议之日起两年。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 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上海欧蓝 1、 公司名称:上海欧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675145728XQ 3、 成立日期:2003 年 06 月 06 日 4、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西康路 225 号 3 幢底层 5、法定代表人:庄其钢 6、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 7、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二级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8、 经营范围:服装服饰、纺织品、皮革制品、针棉制品、家用电器、五金 交电、工艺品(除金)、百货、办公用品、建筑装璜材料、钟表、眼镜及配件(隐 形眼睛及护理液除外)、日用化学品、化妆品、金银饰品、家具的销售,服装设 计,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 定公司经营或禁止经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专业设计与 施工。 9、 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3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7,788.12 18,838.29 负债总额 17,998.35 19,419.56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 -1,468.44 -1,909.59 项目 2020 年 1-3 月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2,600.42 24,694.93 利润总额 371.04 -1,155.6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41.15 -5,846.03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最终数据以审计为准。 10、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赫美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赫美商业”)持有其 100%股权,为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汇支行担保协议 1、 担保方: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被担保方:上海欧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3、 债权人: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汇支行 4、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 保证期限:担保期限为自签署担保协议之日起两年 6、 担保金额:不超于 5,000 万元人民币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二级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四、 董事会对上述担保的意见 上海欧蓝主要为公司商业运营板块业务子公司,拥有多年国际品牌运营经验 及丰富的运营资源,为公司高端国际品牌运营主业的主要运营主体。其经营情况 良好,公司对其运营管理及投资决策拥有实际控制权,整体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 控制范围内。此次担保有利于上海欧蓝筹措资金,顺利开展其经营业务。公司本 次对外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不存在不可控的风险,也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 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发生的累计担保额度为不超于 5,000 万元(含 本次),实际担保金额为不超于 5,269.57 万元,占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的上限为 34.33%。其中,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为全资子公司广东浩宁达实 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宁达实业”)向北京银行申请授信 1,000 万元提供的 担保,于 2018 年 10 月 24 日到期后展期至 2019 年 10 月 24 日,展期期间的担保 未履行审议程序。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为浩宁达实业提供的担保已逾期,逾期实 际担保金额为 269.57 万元。 公司本次审议的对外担保金额不超于 5,000 万元,占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 净资产的上限为 32.57%。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存在以下未经审议程序 的担保: 单位:万元 债权人 被担保人 担保人 担保发生日期 担保金额 担保余额 赫美集团、惠 武汉小贷 首赫投资 2018-02-05 35,000 8,500 州浩宁达 赫美集团/赫 2018-06-13/ 卓良金桥 首赫投资 20,000 20,000 美商业 2018-06-15 赫美集团/ 2018-06-13/ 美瑞泰富 首赫投资 15,000 15,000 赫美商业 2018-06-15 赫美集团/ 2018-06-13/ 大德超瑞 首赫投资 4,000 4,000 赫美商业 2018-06-15 赫美集团/ 2018-06-13/ 宏世通达 首赫投资 24,000 24,000 赫美商业 2018-06-15 赫美集团/ 2018-06-14/ 杨耀伟 王磊 3,000 3,000 赫美商业 2018-06-26 锦州银行 每克拉美 赫美集团 2017-07-21 13,000 13,000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二级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北京银行 浩宁达实业 赫美集团 2017-09-15 1,000 269.57 赫美集团/ 2018-06-13/ 大德超瑞 首赫投资 4,300 4,300 赫美商业 2018-06-15 京明商贸 首赫投资 赫美集团 2018-05-21 18,500 18,500 联合金控 王磊 惠州浩宁达 2017-12-27 20,000 20,000 宏世通达 王磊 赫美集团 2018-08-31 240 120 盛京银行 每克拉美 赫美集团 2017-11-13 20,000 20,000 盛京银行 北京华璟 赫美集团 2018-03-01 20,000 20,000 吉林信托 首赫投资 惠州浩宁达 2018-12-24 21,000 21,000 长安信托 首赫投资 惠州浩宁达 2018-12-24 34,900 34,900 锦州银行 每克拉美 赫美集团 2018-05-07 30,000 30,000 联合金控 深圳首赫 惠州浩宁达 2017-12-27 3,250 3,250 延边农商行 中锦熠达 赫美集团 2018-12-06 1,500 852 合计 - - - 288,690 260,691.57 注:北京首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首赫投资”、北京卓良金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卓良金桥”、 北京美瑞泰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美瑞泰富”、北京大德超瑞商贸有限公司简称“大德超瑞”、武汉信 用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武汉小贷”、北京宏世通达商贸集团简称“宏世通达”、每克拉美(北京) 钻石商场有限公司简称“每克拉美”、广东浩宁达实业有限公司简称“浩宁达实业”、惠州浩宁达科技有限 公司简称“惠州浩宁达”、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景山支行简称“盛京银行”、北京华璟商贸有限 公司简称“北京华璟”、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吉林信托”、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 安信托”、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锦州银行”、深圳首赫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深圳首赫”、 延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延边农商行”、深圳中锦熠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中锦熠达”。 根据公司最新核查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的对 外担保金额为 288,690 万元,占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880.69%。公司 及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金额为 260,691.57 万元,占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的 1698.29%,逾期担保余额 260,691.57 万元,占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698.29%。 公司针对截至目前尚未解决的违规担保,拟采取下列后续解决措施: (1) 积极应诉,针对尚未判决的违规担保事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 2019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二级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年 9 月 11 日印发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法〔2019〕254 号), 使用法律手段依法维护上市公司合法权益,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2) 公司将密切关注首赫投资及相关方对上述违规担保的解决进展,督促 其通过多种形式积极筹措资金尽快解决上述债务问题,履行相关还款义务或与债 权人协商撤销公司担保责任,消除上述违规行为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相关内控制度的执行,完善与执行内部控制各项制度要求, 加强有效监督与制衡,切实履行重大事项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六、 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