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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赫美: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2020-06-04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ST赫美               公告编号:2020-071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赫美集团”)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 275 号)。公司及中介机构对关注函中提出的问题进
 行了审慎核查,现回复如下:

       一、 关于新增违规对外担保。

       (一) 请逐项说明前述对外担保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形成原因、合同
 签署时间、主合同相关当事人、合同金额和担保金额、合同履行期限、担保人
 和被担保人、违约责任、相关担保是否出现逾期及已履行担保责任等,并分析
 说明你公司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对生产经营的影响和潜在的法律风险。请律
 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1、 新增对外担保的基本情况(单位:万元)

序号      债权人      主债务人    担保人         担保金额   担保发生日       担保方式

 1       宏世通达       王磊      赫美集团         240      2018-08-31     连带责任担保

 2       盛京银行     每克拉美    赫美集团        20,000    2017-11-13     连带责任担保

 3       盛京银行     华璟商贸    赫美集团        20,000    2018-03-01     连带责任担保

 4       吉林信托     首赫投资   惠州浩宁达       21,000    2018-12-24     连带责任担保

 5       长安信托     首赫投资   惠州浩宁达       34,900    2018-12-24     连带责任担保

 6       锦州银行     每克拉美    赫美集团        30,000    2018-05-07     连带责任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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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7         联合金控    深圳首赫   惠州浩宁达        3,250      2017-12-27     连带责任担保

 8     延边农商行      中锦熠达    赫美集团         1,500      2018-12-06     连带责任担保

       合计                -                       130,890             -            -


      注:上述债权人北京宏世通达商贸集团(简称“宏世通达”)、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石景山支行(简称“盛京银行”)、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吉林信托”)、长

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安信托”)、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简称“锦

州银行”)、深圳联合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简称“联合金控”)、延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简称“延边农商行”)。上述主债务人每克拉美(北京)钻石商场有限公司(简称“每

克拉美”)、北京华璟商贸有限公司(简称“华璟商贸”)、北京首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

称“首赫投资”)、深圳首赫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深圳首赫”)、深圳中锦熠达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简称“中锦熠达”)。上述担保人惠州浩宁达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惠州浩宁

达”)。

      2、 新增对外担保具体情况

      (1) 赫美集团为王磊向宏世通达借款提供担保

     借款合同签署时间                             2018 年 8 月 31 日

     担保合同签署时间                             2018 年 8 月 31 日

     借款人/被担保人                                    王磊

            出借人                                    宏世通达

            担保人                            汉桥机器厂、赫美集团

           借款金额                               人民币 240 万元

           担保金额                               人民币 240 万元

                           根据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2019)京 04 民初 367 号《民事
                           判决书》,借款协议中赫美集团连带保证责任内容无效,赫美集
           诉讼进展        团对借款不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但由于赫美集团无法证明尽到妥
                           善管理公章的责任,存在过错,需对债务人王磊不能清偿的部分
                           承担二分之一清偿责任。

           担保期限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起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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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借款人违反借款协议,未按期归还借款利息,还应向借款人支
       违约责任            付违约金 240 万元,并以本协议项下借款本金、违约金在内的全
                           部应付未付款项为付息基数支付借款利息。

       是否逾期                                         是

  是否已履行担保责任                                    否


     根据公司董事长王磊先生说明,2018 年,金融机构全面收紧新增贷款和续
贷业务,首赫投资申请的质押贷款无法进行续贷,大量资金难以偿还。王磊先
生系首赫投资的控股股东,受此影响,其资金周转困难,资信状况变差,融资
难度增加。王磊先生于 2018 年 8 月向宏世通达借款融资,宏世通达认为王磊先
生资信状况不足以覆盖债权,要求以资信状况较好的上市公司作为担保人以增
加信用。为获取融资资金,王磊先生在未履行内部决策程序的情况下,私自使
用赫美集团公章与宏世通达签署了借款协议。

     (2) 赫美集团为每克拉美向盛京银行借款提供担保

   借款合同签署时间                             2017 年 11 月 13 日

   担保合同签署时间                             2017 年 11 月 13 日

   借款人/被担保人                                  每克拉美

         出借人                                     盛京银行

         担保人                                     赫美集团

       借款金额                                   人民币 2 亿元

       担保金额                                   人民币 2 亿元

                           根据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2019)京 04 民初 1044 号《民事
                           判决书》,赫美集团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无效,赫美集团
       诉讼进展            对借款不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但由于赫美集团内部管理不规范,
                           存在过错,需对债务人每克拉美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二分之一清
                           偿责任。公司已对判决结果提请上诉。

       担保期限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起两年

                           如保证人违约,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债权人
       违约责任            造成的一切损失,有权要求保证人按所担保债权总额的 20%向债
                           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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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逾期                                        是

  是否已履行担保责任                                   否


     根据公司董事长王磊先生说明,公司为每克拉美向盛京银行借款的《最高
额保证合同》签署时,已计划出售每克拉美 100%股权(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以及于 2017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出售股权事项)。2017 年 10 月底,每克拉
美因补充流动资金需向盛京银行申请贷款,盛京银行要求赫美集团为此笔贷款
提供担保。公司原计划暂缓贷款申请,待每克拉美 100%股权剥离后即无需为其
提供担保。但每克拉美经营资金需求紧迫,无法等待股权出售手续办理完成。
公司董事长王磊先生考虑此时如让公司审议为即将剥离的子公司担保,市场影
响较差,亦可能影响每克拉美股权剥离的工作效率,综上考虑,王磊先生在未
履行内部决策程序的情况下,私自决定使用赫美集团公章与盛京银行签署了《最
高额保证合同》,为每克拉美申请贷款提供担保。

     (3) 赫美集团为华璟商贸向盛京银行借款提供担保

   借款合同签署时间                             2018 年 3 月 1 日

   担保合同签署时间                             2018 年 3 月 1 日

   借款人/被担保人                                 华璟商贸

         出借人                                    盛京银行

         担保人                   赫美集团、北京华夏皇巢商贸有限公司、王磊

       借款金额                                  人民币 2 亿元

       担保金额                                  人民币 2 亿元

                           根据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2019)京 04 民初 1043 号《民事
                           判决书》,赫美集团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无效,赫美集团
       诉讼进展            对借款不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但由于赫美集团内部管理不规范,
                           存在过错,需对债务人华璟商贸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二分之一清
                           偿责任。公司已对判决结果提请上诉。

       担保期限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起两年

       违约责任            如保证人违约,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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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造成的一切损失,有权要求保证人按所担保债权总额的 20%向债
                           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是否逾期                                         是

  是否已履行担保责任                                    否


     根据首赫投资说明,2018 年 2 月,首赫投资因需经营资金,与华璟商贸协
商,以华璟商贸的名义向盛京银行申请贷款,为保障资金安全,盛京银行要求
首赫投资提供相应的财产抵押或良好资信主体的担保方可放款。为获取运营资
金,缓解财务压力,在未经赫美集团审批流程的情形下,王磊先生决定由赫美
集团为华璟商贸向盛京银行的贷款提供担保,并私自使用赫美集团公章与盛京
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4) 惠州浩宁达为首赫投资向吉林信托借款提供担保

   借款合同签署时间                             2017 年 11 月 15 日

   担保合同签署时间                             2018 年 12 月 24 日

   借款人/被担保人                                  首赫投资

         出借人                                     吉林信托

         担保人                        惠州浩宁达、北京广袤投资有限公司

       借款金额                                 人民币 21,000 万元

       担保金额                                 人民币 21,000 万元

                           根据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吉民初 21 号《民事判决书》,
       诉讼进展
                           惠州浩宁达对借款合同规定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担保期限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起两年

                           如保证人违约,应向甲方支付债权总额的 1%。给甲方造成经济
       违约责任            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应赔偿债权人的实际
                           经济损失。

       是否逾期                                         是

  是否已履行担保责任                                    否


     根据首赫投资说明,2018 年,受二级市场整体环境影响,公司股价持续下
跌,首赫投资向吉林信托申请的质押贷款股票爆仓,后经股票补仓后仍低于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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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警戒线。吉林信托认为首赫投资资信状况已不足以覆盖债权,急于收回贷款。
首赫投资无力偿还贷款,吉林信托即要求首赫投资提供增信措施。为争取时间
解决债务问题,降低上市公司的诉讼风险,公司董事长王磊先生在未经公司审
批流程的情形下,决定由全资子公司惠州浩宁达为首赫投资向吉林信托的贷款
提供担保。

     (5) 惠州浩宁达为首赫投资向长安信托借款提供担保

   借款合同签署时间                             2018 年 3 月 21 日

   担保合同签署时间                             2018 年 12 月 24 日

   借款人/被担保人                                  首赫投资

         出借人                                     长安信托

         担保人                            惠州浩宁达、汉桥机器厂

       借款金额                                 人民币 34,900 万元

       担保金额                                 人民币 34,900 万元

       诉讼进展                                   尚未开庭审理

       担保期限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起两年

                           如保证人违约,应向甲方支付债权总额的 1%。给甲方造成经济
       违约责任            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应赔偿债权人的实际
                           经济损失。

       是否逾期                                         是

  是否已履行担保责任                                    否


     根据首赫投资说明,2018 年,受二级市场整体环境影响,公司股价持续下
跌,首赫投资向长安信托申请的质押贷款股票爆仓。长安信托认为首赫投资资
信状况已不足以覆盖债权,急于收回贷款。首赫投资无力偿还贷款,长安信托
即要求首赫投资提供增信措施。为争取时间解决债务问题,降低上市公司的诉
讼风险,公司董事长王磊先生在未经公司审批流程的情形下,决定由全资子公
司惠州浩宁达为首赫投资向长安信托的贷款提供担保。

     (6) 赫美集团为每克拉美向锦州银行借款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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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款合同签署时间                              2018 年 5 月 7 日

   担保合同签署时间                              2018 年 5 月 7 日

   借款人/被担保人                                  每克拉美

         出借人                                     锦州银行

         担保人                                     赫美集团

       借款金额                                   人民币 3 亿元

       担保金额                                   人民币 3 亿元

       诉讼进展                                  未进入诉讼程序

       担保期限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起两年

                           如保证人违约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如未履行保证责
       违约责任            任,公司授权锦州银行划扣其在锦州银行开立的各类账户中的款
                           项用以清偿债务。

       是否逾期                                         是

  是否已履行担保责任                                    否


     根据公司董事长王磊先生说明,因每克拉美贷款银行无法办理担保人变更,
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出售每克拉美 100%股权时仍为其向锦州银行申请的上述贷
款承担担保责任。2018 年 5 月上述贷款到期后,担保主体未能成功更换。如赫
美集团不再为上述贷款续担保,每克拉美需归还贷款,赫美集团承担连带责任。
因担心诉讼给上市公司造成不利影响,王磊先生在未履行内部决策程序的情况
下,私自决定使用赫美集团公章与锦州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每克拉美申
请贷款提供续担保。

     (7) 惠州浩宁达为深圳首赫向联合金控支付股权转让款提供担保

    主合同签署时间                              2017 年 12 月 27 日

   担保合同签署时间                             2017 年 12 月 27 日

   借款人/被担保人                                  深圳首赫

         出借人                                     联合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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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担保人                                    惠州浩宁达

       借款金额                                 人民币 3,250 万元

       担保金额                                 人民币 3,250 万元

       诉讼进展                                 已开庭,尚未判决

       担保期限                                      未约定

                           如任一方违反协议造成其他方诉讼损失的,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
       违约责任
                           违约金人民币 3000 万元并承担仲裁费及相关费用。

       是否逾期                                        是

  是否已履行担保责任                                   否


     根据公司董事长王磊先生说明,深圳首赫与联合金控等各方于 2017 年 12
月 27 日签署了《深圳赫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
转协议”),股转协议约定,联合金控将其持有的深圳赫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
司 10%股权转让给深圳首赫,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3,250 万元,联合金控为深圳
首赫代持转让股份。为增加交易的可靠性,联合金控要求深圳首赫为股权转让
款项的支付增加担保。王磊先生在未履行内部决策程序的情况下,私自决定使
用惠州浩宁达公章与联合金控签署了《担保协议》,为深圳首赫支付股权转让款
提供担保。

     (8) 赫美集团为中锦熠达向延边农商行借款提供担保

   借款合同签署时间                             2018 年 12 月 6 日

   担保合同签署时间                             2018 年 12 月 6 日

   借款人/被担保人                                  中锦熠达

         出借人                                    延边农商行

         担保人                                     赫美集团

       借款金额                                 人民币 1,500 万元

                           人民币 1,500 万元。中锦熠达已归还贷款 648 万元,担保余额为
       担保金额
                           852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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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讼进展                                 未进入诉讼程序


       担保期限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起两年

                           如任一方违反协议造成其他方诉讼损失的,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
       违约责任
                           违约金人民币 3000 万元并承担仲裁费及相关费用。

       是否逾期                                       是

  是否已履行担保责任                                  否


     根据公司董事长王磊先生说明,中锦熠达系公司商业合作伙伴。2018 年 12
月,中锦熠达因需经营资金向延边农商行申请贷款,延边农商行提出借款人需
提供相应的财产抵押或良好资信主体的担保。为顺利获取贷款,中锦熠达向王
磊先生寻求帮助。在未经赫美集团审批流程的情形下,王磊先生决定由赫美集
团为中锦熠达向延边农商行的贷款提供担保,并私自使用赫美集团公章与延边
农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

     3、 新增违规担保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影响及风险

     公司聘请的律师通过核查相关法律文书及资料,出具核查意见内容如下:

     (1) 已作出裁判的违规担保事项

     ① 宏世通达诉王磊、汉桥机器厂、赫美集团案

     律师认为,如王磊不能偿还判决书确定的对宏世通达的债务,公司存在对
王磊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承担清偿责任的风险。

     ② 盛京银行诉每克拉美、赫美集团案

     律师认为,如每克拉美不能偿还判决书确定的对盛京银行的债务,公司存
在对每克拉美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承担清偿责任的法律风险。如公司对此
案提出上诉,公司承担的责任将以届时的法院判决为准。

     ③ 盛京银行诉华璟商贸、赫美集团案

     律师认为,如华璟商贸不能偿还判决书确定的对盛京银行的债务,公司存
在对华璟商贸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承担清偿责任的法律风险。如公司对此
案提出上诉,公司应承担的责任将以届时的法院判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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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④ 吉林信托诉首赫投资、惠州浩宁达案

       律师认为,如首赫投资未能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违约金,则惠州浩宁达
存在向吉林信托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的法律风险。

       (2) 已进入诉讼程序但尚未作出裁判的违规担保事项

       律师认为,对于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联合金控及长安信托两个案件,惠州
浩宁达担保责任的承担届时应以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生效裁判结果为准。

       (3) 尚未进入诉讼程序的违规担保事项

       律师认为,公司存在对锦州银行、延边农商行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赔偿责
任或部分清偿责任的风险。

       (二) 请说明你公司知悉上述事项的具体时点,是否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
务。

       回复:上述违规担保事项已涉诉的,法院受理或立案时间如下:

 序号      债权人          主债务人           受理法院              受理/立案时间

   1      宏世通达          王磊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2019 年 4 月

   2      盛京银行         每克拉美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2019 年 9 月

   3      盛京银行         华璟商贸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2019 年 9 月

   4      吉林信托         首赫投资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9 年 4 月

   5      长安信托         首赫投资    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 年 1 月

   6      锦州银行         每克拉美     尚未进入诉讼程序                    -

   7      联合金控         深圳首赫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 年 5 月

   8     延边农商行        中锦熠达     尚未进入诉讼文件                    -


       结合公司已收到的诉讼材料时间显示,公司未能对宏世通达、盛京银行、
吉林信托、长安信托、联合金控等案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0 年年初,公司董事会开始全面排查公司涉及的诉讼、仲裁等应披未披
事项。通过分析相关诉讼材料及其他核查方式,陆续核实公司存在上述违规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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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的情况。为进一步厘清可能存在的债务风险,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4 日披露
了《关于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截至债权申报
工作结束,公司未收到尚未知悉的符合申报条件的债权申报登记。

     (三) 请结合此前违规担保事项,汇总说明截至回函日,你公司尚未解决的
对外担保情况,以及后续拟采取的解决措施。

     回复:截至回函日,公司尚未解决的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债权人         被担保人      担保人            担保发生日期    担保金额       担保余额
                              赫美集团、惠
  武汉小贷        首赫投资                         2018-02-05      35,000          8,500
                                州浩宁达
                              赫美集团/赫         2018-06-13/
  卓良金桥        首赫投资                                         20,000         20,000
                                美商业             2018-06-15
                               赫美集团/          2018-06-13/
  美瑞泰富        首赫投资                                         15,000         15,000
                               赫美商业            2018-06-15
                               赫美集团/          2018-06-13/
  大德超瑞        首赫投资                                          4,000          4,000
                               赫美商业            2018-06-15
                               赫美集团/          2018-06-13/
  宏世通达        首赫投资                                         24,000         24,000
                               赫美商业            2018-06-15
                               赫美集团/          2018-06-14/
   杨耀伟           王磊                                            3,000          3,000
                               赫美商业            2018-06-26
  锦州银行        每克拉美     赫美集团            2017-07-21      13,000         13,000

  北京银行       浩宁达实业    赫美集团            2017-09-15       1,000         269.57
                               赫美集团/          2018-06-13/
  大德超瑞        首赫投资                                          4,300          4,300
                               赫美商业            2018-06-15
  京明商贸        首赫投资     赫美集团            2018-05-21      18,500         18,500

  联合金控          王磊      惠州浩宁达           2017-12-27      20,000         20,000

  宏世通达          王磊       赫美集团            2018-08-31        240             0

  盛京银行        每克拉美     赫美集团            2017-11-13      20,000         20,000

  盛京银行        华璟商贸     赫美集团            2018-03-01      20,000         20,000

  吉林信托        首赫投资    惠州浩宁达           2018-12-24      21,000         21,000

  长安信托        首赫投资    惠州浩宁达           2018-12-24      34,900         34,900

  锦州银行        每克拉美     赫美集团            2018-05-07      30,000         30,000

  联合金控        深圳首赫    惠州浩宁达           2017-12-27       3,250          3,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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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边农商行        中锦熠达       赫美集团            2018-12-06         1,500           852

     合计              -              -                   -            288,690       260,571.57

    注 1:北京卓良金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卓良金桥”、北京美瑞泰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美

瑞泰富”、北京大德超瑞商贸有限公司简称“大德超瑞”、武汉信用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武汉小

贷”、四川省京明商贸有限公司简称“京明商贸”。


    注 2:根据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2019)京 04 民初 367 号《民事判决书》,借款协议中赫美集团

连带保证责任内容无效,赫美集团对借款不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但由于赫美集团无法证明尽到妥善管理公

章的责任,存在过错,需对债务人王磊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二分之一清偿责任。


     公司针对截至目前尚未解决的违规担保,拟采取下列后续解决措施:

     (1) 积极应诉,针对尚未判决的违规担保事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 2019
年 9 月 11 日印发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法〔2019〕254 号),
使用法律手段依法维护上市公司合法权益,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2) 公司将密切关注首赫投资及相关方对上述违规担保的解决进展,督
促其通过多种形式积极筹措资金尽快解决上述债务问题,履行相关还款义务或
与债权人协商撤销公司担保责任,消除上述违规行为对公司的影响。
     (3)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相关内控制度的执行,完善与执行内部控制各项
制度要求,加强有效监督与制衡,切实履行重大事项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二、 关于新增资金占用。

     (一) 请补充说明上述资金占用的形成过程、主要原因、具体用途、还款计
划、截至回函日的还款情况,对你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并说明你公司知悉上
述事项的具体时点,是否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回复:根据首赫投资说明:2018 年 5 月 1 日,首赫投资、汉桥机器厂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汉桥机器厂”)、赫美集团、王磊先生、北京天鸿伟业科技发
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鸿伟业”)共同与沈金木先生签署了最高借款总额
5,000 万元的《最高额保证借款合同》,用于补充流动性,年利率 24%,借款期
间自 2018 年 5 月 1 日至 2018 年 11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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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 5 月 24 日,沈金木先生将 3,000 万元的借款转入了首赫投资资金
账户,借款期限自 2018 年 5 月 24 日至 2018 年 8 月 23 日。

     2018 年 6 月 25 日至 26 日,沈金木先生分两笔将 1,500 万元的借款转入了
赫美集团公司账户。借款期限自 2018 年 6 月 25 日至 2018 年 7 月 24 日。

     因资金紧张,首赫投资在借款期限届满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仅于 2018
年 9 月 27 日偿还 200 万元,并向出借人提供了一部分 K 金首饰作为上述借款的
担保,折价 500 万元用于偿还借款本金 3,000 万元产生的利息。

     2019 年 12 月,沈金木向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提交了诉讼请求,法院主
持下,各方进行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杭州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出具(2020)浙 01 民特 44 号《民事裁定书》。首赫投资、赫美集团及王
磊共同归还沈金木借款本金 4,300 万元。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1 号收到上述诉
讼材料后,通过搜集、分析核查案件资料,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详细披露了上
述案件情况。因未知悉诉前调解的过程,公司未能及时披露上述违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七条规定:“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
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
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
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
他应当承担的份额。”

     据上,律师认为,首赫投资、赫美集团、王磊、汉桥机器厂、天鸿伟业共
同作为借款人在《最高额保证借款合同》及借据上签章,并负有共同向债权人
沈金木偿还债务的义务,构成共同借款人关系。

     公司作为共同借款人之一,如果北京首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最终未能偿还
借款,债权人可以要求公司履行共同还款义务,并可向法院申请轮候冻结公司
的银行账户和资产。因本借款协议中还存在其他 3 位共同借款人,共同负有还
款义务,因此公司无法合理估计可能需要承担的责任,故未计提预计负债,将
作为或有负债进行披露,对当期损益不产生影响。

     (二) 请结合此前资金占用事项,汇总说明截至回函日,你公司尚未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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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占用情况,以及后续拟采取的解决措施。

     回复:截至回函日,公司尚未解决的资金占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资金占用       资金占用
关联方名称       债权人                                      偿还总额           资金占用余额
                              发生时间         金额

 首赫投资       重庆中讯     2018-05-07       10,000         2,406.69              7,593.31

 深圳首赫        郭文晓      2018-06-25        8,000         1,334.47              6,665.53

 首赫投资        林亮辉      2018-05-22        2,000             400                 1,600

 首赫投资        万东亮      2018-04-10        4,000           3,025                  975

   合计             -              -          24,000         7,166.16             16,833.84


    注: 重庆中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重庆中讯”。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1 月 20 日通

过司法强制划转方式将汉桥机器厂质押给重庆中讯的 1,105 万股股票直接划转过户至重庆中讯,抵偿债务

金额为 2,406.69 万元。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自 2019 年 6 月 11 日至 2019 年 6 月 27 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

式强制执行汉桥机器厂质押给郭文晓的 527.79 万股,执行还款金额 1,334.47 万元;其他偿还金额均为首

赫投资自筹资金偿还。


     公司针对截至目前尚未解决的资金占用,拟采取下列后续解决措施:

     (1) 公司将密切关注首赫投资及相关方对资金占用事项的解决进展,督
促其尽快通过多种形式积极筹措资金,解决上述债务问题,履行相关还款义务
或与债权人协商重新签署借款协议,消除资金占用行为对公司的影响。
     (2)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相关内控制度的执行,完善与执行内部控制各项
制度要求,加强有效监督与制衡,切实履行重大事项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三、 关于新增诉讼、仲裁事项。
    (一)请逐项说明上述诉讼、仲裁事项形成的原因、金额、发生时间及后
续进展,你公司已承担或将承担的责任情况,预计负债的计提情况,对当期损
益的影响,拟采取的解决措施。
     回复:



                                                14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1、新增诉讼、仲裁事项形成原因、金额、发生时间及后续最新进展、公司
已承担或将承担的责任情况,预计负债的计提情况,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公司《2019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诉讼案件合计
470 起,其中,为被告的涉诉案件 140 起,为原告的涉诉案件 330 起,上述案
件主要涉及融资类借款合同纠纷、供应商买卖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小贷
业务合同纠纷、票据追索权纠纷、股权转让合同纠纷及其他合同纠纷。对于违
规担保导致的诉讼案件,公司无法对可能需要承担的担保及偿还责任进行合理
估计,因此未计提预计负债,公司将作为或有负债进行披露,不影响当期损益。
除违规担保类的其他案件,公司基本上已将主债务本金及利息计入短期借款、
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在财务报表反映。公司依据诉讼或判决的情况,已
补计提预计负债 838.51 万元,尚需补计提预计负债 7.08 万元,预计导致减少
当期利润 845.59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5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1) 公司为被告涉诉案件
       ① 融资类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涉案金额
 序号         案号          受理机构      受理时间         起诉方            被起诉方                        案由                        进展情况
                                                                                               (万元)

                                                                                                                          该案件已于 2019 年 12 月 23 日作出民事
                                                                        赫美集团、首赫投资、
          (2019)京 04    北京市第四中                北京宏世通达商                                                     判决,要求赫美集团偿还借款本金 500 万
   1                                      2019-04-12                    赫美商业、汉桥机器       500      民间借贷纠纷
            民初 366 号    级人民法院                      贸集团                                                         元且按 24%年化收益率支付期间利息及逾
                                                                              厂、王磊
                                                                                                                          期利息、违约金、实现债权费用等。
                                                                        赫美集团、惠州浩宁
         (2020)穗仲案    中国广州仲裁                广州农村商业银                                     金融借款合同
   2                                      2020-4-10                     达、每克拉美、赫美       4700                     尚未开庭审理
           字第 4850 号      委员会                    行股份有限公司                                         纠纷
                                                                            商业、王磊

         (2019)粤 0391   深圳前海合作                深圳恒泰建安建   赫美集团、赫美小贷、
   3                                      2019-6-10                                              1000     借款合同纠纷    尚未开庭审理
           民初 3135 号    区人民法院                  设工程有限公司     赫美智科、王磊

                           广东省深圳前                深圳市恒泰建安
         (2020)粤 0391                                                赫美集团、赫美智科、
   4                       海合作区人民   2020-2-11    建设工程有限公                            335      借款合同纠纷    尚未开庭审理
           民初 1114 号                                                         王磊
                               法院                          司
                                                         恒旺商业保理   赫美集团、汉桥机器
          (2019)京 04    北京市第四中
   5                                      2019-3-19    (深圳)有限公   厂、首赫投资、王磊、     5000       合同纠纷      尚未开庭审理
            民初 294 号    级人民法院
                                                             司               李小阳
                                                                                                                          该案件已于 2020 年 5 月 9 日作出民事判
                                                                                                                          决,根据民事判决书:广东浩宁达应于判
                                                                                                                          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向原告深圳市高新
                                                                                                                          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偿还垫付本金
                                                                                                                          269.57 万元及利息(以 269.57 万元为基
         (2019)粤 0304   深圳市福田区                深圳市高新投融   广东浩宁达、赫美集
   6                                      2020-3-18                                             269.57    追偿权纠纷      数,按照利率为每日万分之六的标准,自
         民初 53225 号       人民法院                  资担保有限公司           团
                                                                                                                          2019 年 8 月 20 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
                                                                                                                          止);广东浩宁达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向对方支付律师费 5 万元;原告
                                                                                                                          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被告
                                                                                                                          广东浩宁达名下专利(配电线路故障检测



                                                                              16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涉案金额
 序号         案号          受理机构      受理时间    起诉方       被起诉方                       案由                        进展情况
                                                                                    (万元)

                                                                                                               系统,专利号:ZL201020130098.X)享有
                                                                                                               质权;被告赫美集团在上述处分质押物所
                                                                                                               得款不能清偿广东浩宁达债务的剩余范
                                                                                                               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未按本判决指
                                                                                                               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加倍
                                                                                                               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2019)粤 0304   深圳市福田区
   7                                      2019-8-28   程梅贞   浩美资产、赫美集团     450      民间借贷纠纷    尚未开庭审理
         民初 51301 号       人民法院

         (2019)粤 0305   深圳市南山区
   8                                      2019-9-30    刘斌      王磊、赫美智科      319.97    借款合同纠纷    尚未开庭
         民初 27162 号       人民法院

         (2019)粤 0305   深圳市南山区                        王磊、张琲、赫美智
   9                                      2019-9-30    刘斌                          231.57    借款合同纠纷    尚未开庭
         民初 27163 号       人民法院                                  科

         (2019)穗仲案    广州仲裁委员
  10                                      2019-9-10   喻晓雁   赫美智科、赫美小贷    55.74     民间借贷纠纷    尚未开庭
         字第 11745 号         会

                                                                                                               本案已于 2020 年 2 月 28 日作出裁决,裁
                                                                                                               决我方应于本案裁决之日起 30 日内向对
                                                                                                               方支付借款本金 100 万元及利息(利息按
                                                                                                               年利率 11%自 2019 年 4 月 9 日计至实际
         (2019)深国仲    深圳国际仲裁
  11                                      2019-7-26   程日进        赫美小贷         110.57    民间借贷纠纷    清偿之日止);我方向对方支付逾期付款
           受 3617 号          院
                                                                                                               罚息(罚息按年利率 11%自 2019 年 5 月 9
                                                                                                               日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我方支付对方
                                                                                                               本案律师费 2 万元及本案其他仲裁费用
                                                                                                               合计 4.67 万元。已进入立案执行阶段。
                                                                                                               本案已于 2020 年 2 月 28 日作出裁决,裁
         (2019)深国仲    深圳国际仲裁                                                                        决我方应于本案裁决之日起 30 日内向对
  12                                      2019-7-26   曹大善        赫美小贷         425.82    民间借贷纠纷
           受 3618 号          院                                                                              方支付借款本金 400 万元及利息(利息以
                                                                                                               400 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11.5%自 2019



                                                                     17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涉案金额
 序号        案号           受理机构      受理时间         起诉方           被起诉方                       案由                        进展情况
                                                                                             (万元)

                                                                                                                        年 4 月 9 日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我方
                                                                                                                        向对方支付逾期付款罚息(罚息以 400 万
                                                                                                                        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11.5%自 2019 年 5
                                                                                                                        月 9 日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我方支付
                                                                                                                        对方本案律师费 2 万元及本案其他仲裁
                                                                                                                        费用合计 7.97 万元。已进入立案执行阶
                                                                                                                        段。
                                                                                                                        本案于 2019 年 12 月 23 日作出一审判决。
                                                                                                                        判决内容如下:1、被告王磊于本判决生
                                                                                                                        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北京宏世通达本金
                                                                                                                        240 万及利息、财产保全费 5000 元、诉
         (2019)京 04     北京市第四中                北京宏世通达商   王磊、汉桥机器厂、                              讼财产保全费 9917 元、公告费 520 元;2、
  13                                      2019-04-12                                          240.00    借款合同纠纷
           民初 367 号     级人民法院                      贸集团           赫美集团、                                  被告赫美集团、汉桥机器厂就第一项王磊
                                                                                                                        对原告所附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二
                                                                                                                        分之一的清偿责任;3、驳回原告其他诉
                                                                                                                        求;4、案件受理费 25203 元由王磊、赫
                                                                                                                        美集团、汉桥机器厂共同负担。
                                                                                                                        该案件已于 2020 年 4 月 20 日作出民事判
                                                                                                                        决,根据判决书:每克拉美于本判决生效
                                                                                                                        之日起 10 日内偿还盛京银北京石景山支
                                                                                                                        行借款本金 2 亿元及相应利息
                                                                                                                        15105476.68 元、罚息、复利、违约金(罚
                                                                                                                        息:以本金 2 亿为基数,自 2019 年 11 月
                                                       盛京银行股份有
         (2019)京 04     北京市第四中                                                                 金融借款合同    13 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
  14                                      2019-9-20    限公司北京石景   每克拉美、赫美集团    20000
         民初 1044 号      级人民法院                                                                       纠纷        9.975%计,按借款合同约定计算;复利:
                                                           山支行
                                                                                                                        以本金 2 亿为基数,自 2019 年 11 月 13
                                                                                                                        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 9.975%
                                                                                                                        计,按借款合同约定计算;违约金:以本
                                                                                                                        金 2 亿为基数,按照 20%计算,以上利息、
                                                                                                                        罚息、复利及违约金总计以年利率 24%为
                                                                                                                        限);赫美集团对每克拉美在本判决上述




                                                                              18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涉案金额
 序号        案号           受理机构      受理时间        起诉方            被起诉方                        案由                        进展情况
                                                                                              (万元)

                                                                                                                         债务范围内不能清偿部分的 1/2 向盛京
                                                                                                                         银行承担赔偿责任;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
                                                                                                                         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
                                                                                                                         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诉讼费用合计
                                                                                                                         1033473 元由两被告共同负担。




                                                                                                                         该案件已于 2020 年 4 月 20 日作出民事判
                                                                                                                         决,根据判决书:华璟商贸于本判决生效
                                                                                                                         之日起 10 日内给付盛京银北京石景山支
                                                                                                                         行借款本金 2 亿元及相应利息
                                                                                                                         16263054.83 元、罚息、复利、违约金(罚
                                                                                                                         息:以本金 2 亿为基数,自 2020 年 2 月
                                                                                                                         23 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
                                                                                                                         9.975%计,按借款合同约定计算;复利:
                                                                                                                         以本金 2 亿为基数,自 2020 年 2 月 23 日
                                                      盛京银行股份有                                                     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 9.975%
         (2019)京 04     北京市第四中                                华璟商贸、赫美集团、              金融借款合同
  15                                      2019-9-20   限公司北京石景                           20000                     计,按借款合同约定计算;违约金:以本
         民初 1043 号      级人民法院                                    华夏皇巢、王磊                      纠纷
                                                          山支行                                                         金 2 亿为基数,按照 20%计算,以上利息、
                                                                                                                         罚息、复利及违约金总计以年利率 24%为
                                                                                                                         限);华夏皇巢、王磊对上述债务承担连
                                                                                                                         带保证责任,并有权向华璟商贸追偿;赫
                                                                                                                         美集团对华璟商贸在本判决上述债务范
                                                                                                                         围内不能清偿部分的 1/2 向盛京银行承
                                                                                                                         担赔偿责任;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
                                                                                                                         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
                                                                                                                         间的债务利息;本案诉讼费用合计
                                                                                                                         1290974 元由被告共同负担。




                                                                             19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涉案金额
 序号        案号           受理机构       受理时间        起诉方            被起诉方                        案由                        进展情况
                                                                                               (万元)

                                                                                                                          该案件已于 2019 年 10 月 21 日作出一审
                                                                                                                          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首赫投资于判决
                                                                                                                          生效后立即给付对方信托贷款本金 2.1
                                                                                                                          亿元及利息(具体利息为:第一部分,2017
                                                                                                                          年 11 月 20 日至 2018 年 11 月 20 日止,
                                                                                                                          利息为 9397774.81 元;第二部分:以 2.1
                                                                                                                          亿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11.145%,从 2018
         (2019)吉民初    吉林省高级人                吉林省信托有限   首赫投资、广袤投资、                              年 11 月 21 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为
  16                                      2019-4-16                                             21000       合同纠纷
             21 号           民法院                        责任公司         惠州浩宁达                                    止);首赫投资给付对方违约金 2100 万
                                                                                                                          元;如首赫投资未按期履行确定的上述给
                                                                                                                          付义务,对方可行使广袤投资质押股票的
                                                                                                                          质权;惠州浩宁达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
                                                                                                                          任保证;如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
                                                                                                                          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利息;本案的
                                                                                                                          诉讼相关费用合计 123.18 万元由被告共
                                                                                                                          同承担。该案件已被立案执行。
                                                                        首赫投资、汉桥机器
                                                       吉林省环城农村
         (2020)吉 02     吉林市中级人                                 厂、惠州浩宁达、长                金融借款合同
  17                                      2020-01-05   商业银行股份有                           34900                     尚未开庭审理
           民初 28 号        民法院                                     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                    纠纷
                                                           限公司
                                                                                公司
                                                                                                                          本案已于 2020 年 4 月 17 作出民事调解,
                                                                                                                          根据执行裁定书:首赫投资 、赫美集团、
                                                                                                                          王磊共同归还沈金木借款本金 4300 万
                                                                                                                          元,并支付该笔借款至 2019 年 12 月 30
                           杭州市萧山区                                 首赫投资、赫美集团、              民间借贷合同    日之前的利息 1097.81 万元,以及以上千
  18     尚未立案受理                     2019-12-2        沈金木                                4300
                             人民法院                                           王磊                          纠纷        借款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 24%计算的自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期至实际履行之日止
                                                                                                                          的利息;上述款项份两期支付:首期款项
                                                                                                                          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前归还借款本金 1500
                                                                                                                          万元以及利息 666.08 万元;剩余借款本




                                                                              20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涉案金额
 序号        案号          受理机构   受理时间   起诉方    被起诉方                 案由                   进展情况
                                                                        (万元)

                                                                                            金及利息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付清;若
                                                                                            首赫投资、赫美集团、王磊任何一起未按
                                                                                            第一项约定履行,则剩余未到期款项视为
                                                                                            全部到齐,沈金木可就全部未履行部分向
                                                                                            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双方就本案所涉纠纷
                                                                                            再无争议。
 合计                                                                   113838.24

     上述诉讼、仲裁事项形成原因、公司已承担或将承担的责任情况,预计负债的计提情况,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以上 18 个案件为本次新增披露的融资类借款合同纠纷,其中 12 起案件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相关方申请贷款,分别与各债权人
签署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利率以及借款期限等。由于受 2018 年金融政策影响,公司出现资金流动性问题,贷款到期后无法按期
清偿上述债务导致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 1-10,公司作为借款人,负有还款责任,公司已将主债务本金计入短期借款或其他应
付款,并按合同约定或最新的判决结果计提应承担的利息和逾期罚息。因诉讼事项公司计提违约金及诉讼费用共计 33.79 万元,减少
当期利润 33.79 万元。案件 11-12,按照法院裁决结果,公司需承担支付本金、利息及逾期罚息的责任。公司按诉讼裁决结果分别计
提预计负债 122.01 万元、474.11 万元,共计 596.12 万元,减少当期利润 596.13 万元。
     其中 6 起案件(序号 13-18)因公司未履行审议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相关方与各债权人签署借款合同,董事长王磊先生未履行内
部审批程序私自在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上加盖上市公司公章或借用上市公司名义在借款合同上私自加盖公章,而资金流入关联方。以
上实际借款人未按期履行偿还债务义务导致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要求借款人及公司承担法律责任。因公司未履行审议程序
对外提供担保导致的诉讼,公司无法对可能需要承担的担保及偿还责任进行合理估计,未对该类案件计提预计负债,将作为或有负债
进行披露,对当期损益不产生影响。


                                                            21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序号 18 案件,公司作为借款人之一,其中 1500 万元流入公司,公司已计入其他应付款在账面反映,2800 万元流入其他借款人首
赫投资。因借款还存在其他 3 位共同借款人,共同负有还款义务,公司无法合理估计可能需要承担的责任,未计提预计负债,将作为
或有负债进行披露,对当期损益不产生影响。
       本次新增的融资类借款合同纠纷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金额、发生时间及后续进展等具体情况详见上述表格。
       ② 供应商买卖合同纠纷

                                                                                  涉案金额
 序号         案号          受理机构      受理时间        起诉方       被起诉方                 案由                        进展情况
                                                                                  (万元)

                                                                                                             该案件已于 2019 年 10 月 14 日作出民事判
                                                                                                             决,要求赫美集团自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
          (2019)苏 1183    江苏省句容市               江苏骏成电子科
   1                                      2019-7-18                    赫美集团    54.04     买卖合同纠纷    内给付原告 54.04 万元及按中国人民银行
           民初 5125 号      人民法院                 技股份有限公司
                                                                                                             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支付利息及实现合同权
                                                                                                             利的费用等。案件已进入执行阶段。
                                                                                                             该案件已于 2019 年 9 月 23 日作出民事判
                                                                                                             决,要求惠州浩宁达自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2019)粤 0310    深圳市坪山区               江西中信华电子                                         日内给付原告 206.34 万元、根据判决书期
   2                                      2019-8-16                    赫美集团    206.34    承揽合同纠纷
           民初 2555 号      人民法院                   工业有限公司                                         限内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
                                                                                                             息及实现合同权利的费用等。案件已进入
                                                                                                             执行阶段。
                                                                                                             该案件深圳仲裁庭已于 2019 年 7 月 26 日
          (2018)深仲裁     深圳仲裁委员               深圳市驰扬科技                                         作出裁决,要求赫美集团支付申请人 37.80
   3                                      2018-4-11                    赫美集团    37.80     买卖合同纠纷
           字第 734 号         会                         有限公司                                           万元的设备款及仲裁相关费用。案件已进
                                                                                                             入执行阶段。
                                                                                                             该案件已于 2019 年 12 月 12 日作出民事判
         (2019)渝 0109   重庆市北碚区               重庆华虹仪表有                                         决,要求赫美自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向
   4                                      2019-9-11                    赫美集团    128.71    买卖合同纠纷
           民初 9610 号      人民法院                     限公司                                             原告支付货款 128.71 万元及实现合同权利
                                                                                                             的费用。案件已进入执行阶段。




                                                                        22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涉案金额
 序号         案号          受理机构      受理时间         起诉方       被起诉方                 案由                        进展情况
                                                                                   (万元)

                                                                                                              该案件已于 2019 年 12 月 19 日作出民事判
                                                       深圳市中电华星                                         决,要求赫美集团自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
         (2019)粤 0310   深圳市坪山区
   5                                      2019-9-30    电子技术有限公   赫美集团     8.24     买卖合同纠纷    内支付原告货款 8.24 万元、判决书要求的
           民初 3460 号      人民法院
                                                             司                                               期限按 LPR 的 1.5 倍支付利息及实现合同
                                                                                                              权利的部分费用等。案件已进入执行阶段。
                                                                                                              该案件已于 2019 年 12 月 9 日作出民事判
         (2019)粤 0310   深圳市坪山区                深圳市兴源成科                                         决,要求赫美集团自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
   6                                      2019-10-12                    赫美集团    16.23     买卖合同纠纷
           民初 3597 号      人民法院                    技有限公司                                           内支付原告货款 16.23 万元及实现合同权
                                                                                                              利的费用等。案件已进入执行阶段。
                                                                                                              该案件已于 2020 年 3 月 10 日作出民事判
                                                                                                              决,要求赫美集团自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
         (2020)粤 0310   深圳市坪山区                深圳安纳德科技
   7                                      2019-9-27                     赫美集团    36.64     买卖合同纠纷    内支付原告货款 36.64 万元、判决书要求
           民初 22 号        人民法院                      有限公司
                                                                                                              的期限按 LPR 支付利息及实现合同权利的
                                                                                                              费用等。
                                                                                                              该案件已于 2019 年 12 月 26 日作出民事判
                                                                                                              决,要求赫美集团自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
         (2019)粤 0310   深圳市坪山区                东莞市连大精密                                         内支付原告货款 13.38 万元、判决书要求
   8                                      2019-11-18                    赫美集团    13.38     买卖合同纠纷
           民初 5194 号      人民法院                    制品有限公司                                         的期限按基础贷款利率或 LPR 支付利息及
                                                                                                              实现合同权利的部分费用等。已进入执行
                                                                                                              阶段。
                                                                                                              该案件已于 2019 年 12 月 23 日作出民事判
                                                                                                              决,要求赫美集团自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
                                                       深圳市达时精密
         (2019)粤 0310   深圳市坪山区                                                                       内支付原告货款合计 58.81 万元、判决书
   9                                      2019-11-29   塑胶模具有限公   赫美集团    58.81     买卖合同纠纷
           民初 3969 号      人民法院                                                                         要求的期限按基础贷款利率或 LPR 支付利
                                                             司
                                                                                                              息及实现合同权利的部分费用等。案件已
                                                                                                              进入执行阶段。

         (2020)粤 0306   深圳市宝安区                深圳市凯威达电
  10                                       2020-3-9                     赫美集团     2.45     买卖合同纠纷    尚未开庭审理
           民初 485 号       人民法院                    子有限公司




                                                                         23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涉案金额
 序号         案号          受理机构      受理时间         起诉方           被起诉方                       案由                          进展情况
                                                                                             (万元)

                                                                                                                        该案件已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作出民事判
                                                                                                                        决,根据判决书:赫美集团于判决生效之
                                                                                                                        日起 10 日内支付对方货款 1334462 元;于
                                                                                                                        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支付对方预期付款
                                                                                                                        货款损失,损失以 1334462 元为基数,自
                                                                                                                        2019 年 7 月 29 日起至 2019 年 8 月 19 日止
                                                                                                                        按人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 30%计算,自 2019
         (2019)粤 0310   深圳市坪山区                宁波市惠力诚仪   赫美集团、惠州浩宁
  11                                      2019-9-19                                           305.98    买卖合同纠纷    年 8 月 19 日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
           民初 3051 号      人民法院                    表有限公司             达
                                                                                                                        间同业拆借利率上浮 30%计算;惠州浩宁达
                                                                                                                        于 判 决 生 效 之 日 起 10 日 内 支 付 货 款
                                                                                                                        1194295.48 元;赫美集团及惠州浩宁达对
                                                                                                                        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未按本判
                                                                                                                        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
                                                                                                                        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诉讼
                                                                                                                        费用合计 36278.28 元由我方负担。

         (2020)粤 0310     深圳市坪山区                深圳市恒湖科技   赫美集团、赫美集团
  12                                      2020-3-30                                            3.06     买卖合同纠纷    已开庭,尚未判决
          民初 2483 号       人民法院                      有限公司         惠州分公司

                                                                                                                        本案已于 2020 年 4 月 1 日作出民事判决,
                                                                                                                        根据于判决书:赫美集团于本判决发生法
                                                                                                                        律效力之日起 10 日内支付对方公司货款
                                                                                                                        12.88 万元;赫美集团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之日起 10 日内支付对方货款逾期付款损失
         (2019)粤 0310   深圳市坪山区                浙江奥为电器有   赫美集团、惠州浩宁
  13                                      2019-11-24                                          12.88     买卖合同纠纷    (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
           民初 5033 号      人民法院                      限公司               达
                                                                                                                        市场报价利率自 2019 年 9 月 29 日起算至
                                                                                                                        实际履行之日止)。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
                                                                                                                        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利息;本案的诉讼相
                                                                                                                        关费用合计 2876 元由我方承担。




                                                                              24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涉案金额
 序号         案号          受理机构      受理时间        起诉方           被起诉方                       案由                         进展情况
                                                                                            (万元)

                                                                                                                       该案件已于 2019 年 12 月 12 日作出民事判
                                                                                                                       决,要求惠州浩宁达 、赫美集团分公司自
                                                                                                                       判决生效之日起 5 日内分别支付原告货款
                                                                       惠州浩宁达、赫美集
         (2019)粤 0310   深圳市坪山区               江苏广昇新材料                                                   3.75 万元、10.69 万元;根据判决书期限
  14                                      2019-9-16                    团惠州分公司、赫美    14.44     买卖合同纠纷
           民初 3013 号      人民法院                     有限公司                                                     要求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加收
                                                                               集团
                                                                                                                       30%执行逾期利息及实现合同权利的费用
                                                                                                                       等。赫美集团对上述债务承担债务连带责
                                                                                                                       任。案件已进入执行阶段。
                                                                                                                       该案件已于 2019 年 11 月 4 日作出民事判
                                                                                                                       决,要求惠州浩宁达自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惠州市大亚湾
         (2019)粤 1391                              河北申科电子股   惠州浩宁达、赫美集                              日内支付原告货款 47.87 万元、从 2019 年
  15                       经济技术开发   2019-8-19                                          47.87     买卖合同纠纷
           民初 3571 号                                 份有限公司             团                                      3 月 28 日 1 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
                           区人民法院
                                                                                                                       息及实现合同权利的费用等。赫美集团对
                                                                                                                       上述债务承担债务连带责任。
                           惠州市大亚湾
         (2020)粤 1391                              东莞市广博检测   惠州浩宁达、赫美集
  16                       经开区人民法   2020-3-5                                           19.25     买卖合同纠纷    尚未开庭审理
           民初 980 号                                  设备有限公司           团
                               院
                                                                                                                       该案件已于 2019 年 10 月 16 日作出民事判
                                                                                                                       决,要求惠州浩宁达自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惠州市大亚湾
         (2019)粤 1391                                江西中信华电子                                                   日内给付原告 8.30 万元、按中国人民银行
  17                       经济技术开发   2019-8-12                        惠州浩宁达         8.30     承揽合同纠纷
          民初 3465 号                                  工业有限公司                                                   同期贷款利率标准的 1.5 倍支付逾期罚息
                           区人民法院
                                                                                                                       及实现合同权利的费用等。案件已进入执
                                                                                                                       行阶段。
                                                                                                                       本案已于 2020 年 5 月 7 日作出民事判决,
                                                                                                                       根据判决书:惠州浩宁达应于本判决生效
                                                                                                                       之日起 10 日内向对方支付货款 116.74 万
                           惠州市大亚湾               深圳市中电华星
         (2019)粤 1391                                                                                               元及利息(按人行同期贷款利率 1.5 倍,
  18                       经济技术开发   2019-9-26   电子技术有限公       惠州浩宁达        116.74    买卖合同纠纷
           民初 4208 号                                                                                                自 2019 年 8 月 1 日起计算至 2019 年 8 月
                           区人民法院                       司
                                                                                                                       19 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的 1.5
                                                                                                                       倍,自 2019 年 8 月 20 日起计算至款项付
                                                                                                                       清之日止);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




                                                                             25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涉案金额
 序号         案号          受理机构      受理时间         起诉方       被起诉方                   案由                        进展情况
                                                                                     (万元)

                                                                                                                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
                                                                                                                间的债务利息;本案诉讼费用合计 12900
                                                                                                                元由公司及相关被告承担。已进入执行阶
                                                                                                                段。
                           惠州市大亚湾
         (2019)粤 1391                               昆山庆声电子科
  19                       经济技术开发   2019-11-5                     惠州浩宁达    41.30     买卖合同纠纷    已开庭审理,尚未判决
           民初 4874 号                                  技有限公司
                           区人民法院
                           惠州市大亚湾
         (2020)粤 1391                               福建省飞阳光电
  20                       经济技术开发   2020-2-21                     惠州浩宁达    16.12     买卖合同纠纷    尚未开庭审理
           民初 25 号                                    股份有限公司
                           区人民法院

          (2019)粤 0310    坪山区人民法                深圳市金钢建设                           建设工程监理
  21                                      2018-07-30                     赫美集团     46.38                     审理中,尚未判决。
           民初 2307 号        院                        监理有限公司                             合同纠纷

                                                                                                                本案已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作出民事判决,
                                                                                                                根据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于判决生效之
                                                                                                                日起 10 日内向原告支付轻型动力触探检
         (2019)粤 0310   深圳市坪山区                深圳市太科检测                           建设工程合同    测、平板载荷检测费 68000 元;驳回原告
  22                                      2019-11-18                     赫美集团      6.84
           民初 5052 号      人民法院                      有限公司                                 纠纷        其他请求,如未按判决书指定期间履行给
                                                                                                                付相应款项的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
                                                                                                                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1500 元。
                           惠州市大亚湾
          (2019)粤 1391                                石家庄惠得科技                           票据追索权纠
  23                       经济技术开发   2019-10-25                    惠州浩宁达    34.85                     已开庭,尚未判决
           民初 4345 号                                    有限公司                                 纷
                           区人民法院

 合计                                                                                1236.65


       上述诉讼、仲裁事项形成原因、公司已承担或将承担的责任情况,预计负债的计提情况,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26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以上 23 个案件为本次新增披露的供应商买卖合同纠纷,其中 20 起案件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惠州浩宁达因智能电表业务分别与各
 供应商签署采购及买卖合同,约定采购数量、采购金额、货款支付方式及交货方式等。由于受 2018 年金融政策影响,公司出现资金流
 动性问题,部分货款逾期未支付导致供应商向法院提起诉讼;其中 2 起案件(序号 21-22)因公司建设位于深圳市坪山区的赫美产业
 园工程项目与深圳市金钢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及深圳市太科检测有限公司签署的工程建设合同,约定对方为公司的工程项目进行监理、
 检测,公司根据合同约定按期支付工程项目费用,因公司 2018 年度出现资金流动性问题,无法根据合同条款的相关约定及时支付工程
 项目费用,且公司涉诉事项导致上述工程项目被法院司法查封被迫停工,对方遂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公司的违约责任。1 起案件为
 票据追索权纠纷,2018 年 7 月 26 日,惠州浩宁达因业务往来结算向河北申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申科电子”)出具了票面金
 额为 348,509.46 元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申科电子收到该汇票后于 2018 年 9 月 5 日背书转让给石家庄惠得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惠
 得科技”),后惠得科技在票据有效期内提示付款被拒付,惠得科技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作为购买方,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负有支付货款或工程款的责任。公司已将应付供应商的货款或工程款计入应付账款或其他应付款在账面反映。根据已判决案件的结果,
 公司还需承担延迟支付的利息和实现合同权利的费用,公司已对部分已判决案件计提延迟支付的利息和诉讼费用 3.79 万元,减少当期
 利润 3.79 万元。
       本次新增的供应商买卖合同纠纷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金额、发生时间及后续进展等具体情况详见上述表格。
       ③ 劳动争议纠纷

                                                                              涉案金额
序号        案号            受理机构     受理时间      起诉方      被起诉方                  案由                      进展情况
                                                                              (万元)

                                                                                                        该案件已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作出裁决,
                        中国国际经济贸                                                   协议及劳动合
 1       X20191422                       2019-8-30   BAI CAMERON   赫美集团     650                     根据裁决书:我方向对方支付补偿金 310
                          易仲裁委员会                                                       同争议
                                                                                                        万元,违约金 420 万元;本案仲裁费用




                                                                      27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涉案金额
序号        案号            受理机构        受理时间        起诉方           被起诉方                      案由                       进展情况
                                                                                            (万元)

                                                                                                                      222748 元全部由我方承担。



                                                                                                                      该案件已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作出裁决,
       深坪劳人仲(坪     深圳市坪山区劳
                                                                                                                      根据裁决书:我方向对方支付补偿金 310
 2     山)案【2019】     动人事仲裁委员   2019-9-23         黄超燕          赫美集团        20.94       劳动争议
                                                                                                                      万元,违约金 420 万元;本案仲裁费用
           709 号               会
                                                                                                                      222748 元全部由我方承担。
                                                                                                                      该案件已于 2019 年 9 月 13 日作出裁决,
       深坪劳人仲(坪     深圳市坪山区劳
                                                                                                                      裁决赫美集团支付裁决书期限内的工资差
 3     山)案【2019】     动人事仲裁委员   2019-8-15         胡慧娟          赫美集团         7.08       劳动争议
                                                                                                                      额 7063.69 元及解除劳动合同 63756 元。
           304 号               会
                                                                                                                      该案件已进入执行阶段。

         深劳人仲案       深圳市劳动人事                                 赫美商业、赫誉实
 4                                         2020-1-15          叶丹                            8.58       劳动争议     已开庭,尚未判决
       【2019】26834 号   争议仲裁委员会                                         业

       赫美智科 25 个已                    2018 年 8 月
                          各地劳动仲裁委                  赫美智科部分
 5     结案的劳动争议                       至 2019 年                       赫美智科        24.10     劳动争议纠纷   已结案
                          及所属区域法院                      员工
             案件                           12 月期间
       赫美小贷 14 个已                    2019 年 5 月
                          各地劳动仲裁委                  赫美小贷部分
 6     结案的劳动争议                       至 2019 年                       赫美小贷        41.58     劳动争议纠纷   已结案
                          及所属区域法院                      员工
             案件                           11 月期间
       赫美智科 4 个尚                     2019 年 8 月
                          各地劳动仲裁委                  赫美智科部分
 7     在审理中的劳动                      至 2020 年 3                      赫美智科        28.85     劳动争议纠纷   尚在审理中
                          及所属区域法院                      员工
           仲裁案件                           月期间
                                                                                                                      该案件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作出仲
                                                                                                                      裁后,我方不服,提起民事诉讼,一审判
                                                                                                                      决于 2019 年 12 月 17 日作出。根据一审判
         深劳人仲案       深圳市劳动人事                                 赫美智科、赫美小                             决书:赫美智科支付被告宋飞 2018 年 11
 8                                          2019-7-2          宋飞                           23.65     劳动争议纠纷
       (2019)9837 号    争议仲裁委员会                                         贷                                   月 1 日至 2019 年 5 月 31 日工资 52500 元;
                                                                                                                      赫美智科支付宋飞 2018 年 12 月 1 日至 2019
                                                                                                                      年 6 月 19 日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
                                                                                                                      差额 90000 元;赫美智科支付宋飞解除劳



                                                                                28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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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案号          受理机构   受理时间   起诉方    被起诉方                   案由                  进展情况
                                                                         (万元)

                                                                                               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57819.44 元;驳回原
                                                                                               告的诉讼请求。我方不服一审判决,提起
                                                                                               二审诉讼,二审尚未开庭。

合计                                                                      804.78

        上述诉讼、仲裁事项形成原因、公司已承担或将承担的责任情况,预计负债的计提情况,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以上 48 个案件为本次新增披露的劳动争议纠纷,表格中序号 1-4 项案件主要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因经济性裁员,上述员工因不满
 公司经济赔偿方案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表格中序号 5-8 项案件主要因赫美小贷及赫美智科借款平台出现经营危机后,各地分
 公司被迫经济性裁员导致员工与其存在大量的劳动争议,根据各分公司所处区域,提交各地劳动仲裁委仲裁或所属法院,该类劳动争
 议纠纷案件大部分已执行结案。表格中序号 1 案件,截止回函日,公司已收到裁决书,公司正在准备申请材料,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
 仲裁委员会申请撤销裁决书,最终可能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无法合理预计,暂未计提预计负债。。表格中序号 2-8 案件,依据已判决的
 结果和以往的经验,公司一般需承担支付工资和补偿金的责任,公司已依据判决结果或诉讼金额补计提工资和补偿金共计 122.48 万元,
 尚需补计提预计负债 7.08 万元,合计减少当期利润 129.56 万元。
        本次新增的劳动争议纠纷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金额、发生时间及后续进展等具体情况详见上述表格。
        ④ 小贷业务合同纠纷

                                                                         涉案金额
       序号     案号        受理机构   受理时间   起诉方    被起诉方                   案由                  进展情况
                                                                         (万元)




                                                               29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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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案号          受理机构       受理时间         起诉方            被起诉方                      案由                      进展情况
                                                                                            (万元)

            (2019)京                                    中国对外经济
                        北京市第二中级                                   赫美小贷、赫美集
    1     02 民初 534                     2019-7-1      贸易信托有限                        44307.33   服务合同纠纷   已开庭审理、尚未判决
                            人民法院                                             团
               号                                           公司
          (2019)苏                                    南京甬商投资
                        南京市鼓楼区人                                   赫美智科、赫美小
    2      0106 民初                      2019-5-6      担保有限责任                         123.35     追偿权纠纷    尚未开庭审理
                            民法院                                               贷
            12138 号                                        公司
          (2019)苏
                        南京市栖霞区人                  南京子雨机械     赫美智科、赫美小
    3      0113 民初                     2019-7-23                                           105.39     追偿权纠纷    尚未开庭审理
                            民法院                        有限公司               贷
             4116 号
          (2020)粤                                    深圳前海领秀
                        深圳市福田区人
    4      0304 民初                     2020-01-16     基金管理有限         赫美小贷       5325.23      合同纠纷     尚未开庭审理
                            民法院
            13204 号                                        公司
          (2020)粤                                    深圳前海领秀
                        深圳市福田区人
    5      0304 民初                     2020-01-16     基金管理有限         赫美小贷       4606.50      合同纠纷     尚未开庭审理
                            民法院
            13205 号                                        公司
          (2019)沪
           0101 民初
          19206 号、
          (2019)沪
           0101 民初
            19208 号
                                                                                                                      除(2019)沪 0101 民初 19209 号被告为赫
          (2019)沪                                                     深圳联金所金融信
                                         2019 年 7 月   富士施乐租赁                                                  美小贷,该案件一审已判决,支持对方诉
           0101 民初    上海市黄浦区人                                   息服务有限公司、              融资租赁合同
    6                                    至 2020 年 1   (中国)有限公                        9.34                    求。其余被告均为深圳联金所金融信息服
            20413 号        民法院                                       赫美智科、赫美小                  纠纷
                                           月期间             司                                                      务有限公司、赫美智科且案件进展均为法
          -20417 号、                                                            贷
                                                                                                                      院已开庭,尚在审理中。
          (2019)沪
           0101 民初
            17097 号
          -17100 号、
          (2019)沪
           0101 民初



                                                                                30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涉案金额
   序号      案号           受理机构       受理时间       起诉方          被起诉方                       案由                       进展情况
                                                                                          (万元)

          19209 号,
          合计 12 个
              案件
          赫美智科、                                                                                                其中 1 个案件被告为赫美小贷,涉案金额
          赫美小贷与                                                                                                为 1.28 万元,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其余
                                          2019-8-13、 富士施乐租赁
          富士施乐租                                                   赫美智科、赫美小              融资租赁合同   被告均为赫美智科及赫美小贷,涉案金额
    7                  上海仲裁委员会     2019-8-14、 (中国)有限公                       41.91
          赁(中国)                                                           贷                        纠纷       合计 40.64 万元;剩余 22 个案件中,16 个
                                           2019-8-15        司
            有限公司                                                                                                已作出裁决,支持对方诉求。6 个已开庭审
          23 个案件                                                                                                 理,尚未裁决。
                                                                                                                    该案件已于 2020 年 3 月 23 日作出二审判
                                                                                                                    决,维持原判。一审判决赫美智科应于判
                                                                                                                    决生效日起 10 日内支付对方计算至 2019
          (2019)沪                                                                                                年 5 月 20 日的租金 8948.72 元,迟延利息
             74 民终
             1009 号                                  富士施乐租赁                                                  1345.38 元;偿付对方自 2019 年 5 月 21 日
                                                                                                     融资租赁合同
    8     原审案号:       上海金融法院   2019-12-5   (中国)有限公      赫美智科          1.03                    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迟延付款利息(以
                                                                                                         纠纷
          (2019)沪                                        司                                                      租金 8948.72 为基数,按租赁合同月息 2%
          0101 民初
            19205 号                                                                                                计付);如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
                                                                                                                    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期间债务利息;
                                                                                                                    本案一审、二审案件受理费合计 75 元由赫
                                                                                                                    美智科承担。
          (2019)沪                                                                                                该案件已于 2020 年 3 月 23 日收到作出二
             74 民终
             1011 号                                  富士施乐租赁                                                  审判决,维持原判。一审判决赫美智科应
                                                                                                     融资租赁合同
    9     原审案号:       上海金融法院   2019-12-5   (中国)有限公      赫美智科          0.47                    于判决生效日起 10 日内支付对方计算至
                                                                                                         纠纷
          (2019)沪                                        司                                                      2019 年 5 月 20 日的租金 4461.54 元,迟延
          0101 民初
            19207 号                                                                                                利息 267.69 元;偿付对方自 2019 年 5 月




                                                                              31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涉案金额
   序号      案号           受理机构      受理时间        起诉方        被起诉方                  案由                      进展情况
                                                                                   (万元)

                                                                                                             21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迟延付款利息
                                                                                                             (以租金 4461.54 元为基数,按租赁合同
                                                                                                             月息 2%计付);如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
                                                                                                             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期间债务
                                                                                                             利息;本案一审、二审案件受理费合计 75
                                                                                                             元由赫美智科承担。

                                                                                                             该案件已于 2020 年 3 月 11 日作出二审判
                                                                                                             决,维持原判。一审判决赫美智科应于判
                                                                                                             决生效日起 10 日内支付《租赁合同》(合

          (2019)沪                                                                                         同号:LCL1411097118)项下租金 7435.90
          74 民终 99                                                                                         元,迟延利息计算至 2019 年 10 月 20 日
               号                                      富士施乐租赁                                          892.31 元;并支付对方自 2019 年 10 月 21
                                                                                              融资租赁合同
    10    原审案号:       上海金融法院   2020-2-20    (中国)有限公   赫美智科     0.83
                                                                                                  纠纷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迟延付款利息
          (2019)沪                                         司
          0101 民初                                                                                          (以租金 7435.90 元为基数,按租赁合同
            17101 号                                                                                         月息 2%计付);如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
                                                                                                             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期间债务
                                                                                                             利息;本案一审、二审案件受理费合计 75
                                                                                                             元由赫美智科承担。

          (2019)粤
                       深圳市福田区人
    11    0304 民初                       2019-11-15       王静         赫美小贷     2.66     民间借贷纠纷   已开庭,尚未判决
                           民法院
            51277 号




                                                                           32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涉案金额
   序号      案号          受理机构     受理时间     起诉方       被起诉方                      案由                      进展情况
                                                                                 (万元)

          (2019)粤
                       深圳市福田区人
    12    0304 民初                      2020-2-7    石家清       赫美小贷         1.47     借款合同纠纷   已开庭,尚未判决
                           民法院
            51608 号
          (2020)粤
                       深圳市福田区人                         赫美小贷、中国对              金融借款合同
    13    0304 民初                     2020-3-17     秦怡                         2.37                    尚未开庭
                           民法院                               外经济贸易信托                  纠纷
            13548 号
          (2018)粤
                       深圳市福田区人
    14    0304 民初                     2018-5-29    杨岱宇       赫美小贷         1.46     民间借贷纠纷   一审判决对方败诉,驳回其诉讼请求。
                           民法院
            24308 号
          (2019)粤
                       深圳市福田区人
    15    0304 民初                     2019-7-26     李梅        赫美小贷         5.00     借款合同纠纷   已判决,原告败诉,诉求均被驳回。
                           民法院
            27744 号
                                                                                                           双方已于 2020 年 3 月 24 日签署和解协议,
                                                                                                           双方约定赫美小贷于和解协议签署之日起
          (2019)粤
                       深圳市福田区人                                                                      15 日内向对方支付和借款 2.2 万元;对方
    16    0304 民初                      2019-8-9    黄晓玲       赫美小贷         4.05     借款合同纠纷
                           民法院                                                                          在收到上述和解款之后 5 日内向法院递交
            39200 号
                                                                                                           撤诉申请书;剩余款项一次性支付至对方
                                                                                                           账户,双方债权关系终止。
          (2020)粤
                       深圳市罗湖区人                         深圳富华医疗美容              医疗损害责任   尚未开庭审理,赫美小贷拟提起管辖权异
    17    0303 民初                     2020-01-16   方弟兰                        5.08
                           民法院                               医院、赫美小贷                  纠纷       议。
            13417 号

   合计                                                                          54543.47


     上述诉讼、仲裁事项形成原因、公司已承担或将承担的责任情况,预计负债的计提情况,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赫美智科、赫美小贷为公司类金融板块控股子公司,赫美智科拥有获客资源与风险管理经验,业务模式为推荐小额信贷项目至各
个合作的资金端机构,并进行风控审核,同时收取一定比例的服务费用;赫美小贷利用其资金实力以及在信贷业务管理方面的优势和



                                                                     33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经验,对赫美智科推荐至各资金端机构的借款标的进行贷后管理。因行业的特殊性,赫美智科及赫美小贷需对其推荐的小额信贷项目
提供代偿责任。由于 P2P 平台爆雷,网络借贷平台监管趋严,赫美智科及赫美小贷平台借款人还款意愿降低,导致其存在大量应收而
未收坏账,造成赫美智科及赫美小贷的资金出借方无法按期收回投资本息,因此部分资金出借方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上述 1-5 项
新增诉讼、仲裁案件均因业务合作所引起的纠纷;案件 1,系公司收到信托计划项下借款人的还款后,未按合同约定转付给外贸信托
导致对方提起诉讼,公司已将应付款项计入其他应付款,诉讼事项对当期损益不产生影响。案件 2-3,系赫美智科及赫美小贷与对方
签订《网络借贷项目合作协议》,约定向对方平台推荐借款人并为借款人的借款承担代偿责任。借款人逾期未还款,公司负有代偿责任,
公司在日常核算中已对逾期的需要承担代偿责任的合作渠道借款按五级分类计提预计负债。依据诉讼情况,补计提预计负债 28.72 万
元,减少当期利润 28.72 万元。案件 4-5,系赫美小贷与深圳前海领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信贷资产转让合同》,约定赫美小贷将
其持有的信贷资产转让给深圳前海领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并承诺债权转让期限届满之日溢价回购。由于赫美小贷资金紧张,债权转让
到期后未按合同约定回购导致对方发起诉讼。公司负有回购转让的信贷资产项下债权的责任。公司已正常将收到的信贷资产转让款计
入短期借款并按合同约定计提利息,诉讼事项对当期损益不产生影响。
     6-10 项系赫美智科及赫美小贷与富士施乐租赁(中国)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服务合同,到期未支付租金导致被起诉;公司作为
融资租赁方,负有支付租金的责任。公司已依据判决结果或诉讼金额计提应承担的租金和逾期支付利息等共计 53.60 万元,减少当期
利润 53.60 万元。
     11-16 项系小贷业务平台借款人通过互联网借贷平台借入资金,因对合同计息方式存在争议而诉请赫美小贷重新核算利息费用;
17 项系互联平台业务拓展导致的诉讼。依据公司过往类似诉讼案件经验,公司承担责任的概率较小,对此类案件公司未计提预计负债,
对当期损益不产生影响。




                                                           34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本次新增的小贷业务合同纠纷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金额、发生时间及后续进展等具体情况详见上述表格。
     ⑤ 股权转让合同纠纷

                                                                                              涉案金额
   序号       案号          受理机构      受理时间      起诉方             被起诉方                         案由                       进展情况
                                                                                              (万元)

                                                                     深圳首赫实业发展有限
          (2019)深国     深圳国际仲裁               深圳联合金融
    1                                     2019-5-31                  责任公司、王磊、惠州浩     3250     股权转让纠纷    已开庭,尚未裁决
          仲受 2516 号         院                     控股有限公司
                                                                       宁达科技有限公司

     上述仲裁事项形成原因、公司已承担或将承担的责任情况,预计负债的计提情况,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2017 年 12 月 27 日,联合金控与深圳首赫、王磊、惠州浩宁达等各方分别签署了《关于签署具体正式交易文本的说明》、《框架合
作协议》、《人民币贰亿元的借款协议》、《深圳赫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担保协议》、《保证函》等书面文件。根据
《深圳赫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联合金控将其持有的赫美小贷 10%股权以 3250 万元的交易对价转让给深圳首赫,
惠州浩宁达提供其持有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作为上述债务人所负对联合金控债务的担保,且承诺在债务人未完全清偿所
负对联合金控的债务前,不处置上述质押物,否则视为惠州浩宁达违约,担保范围为联合金控为王磊先生提供的借款及股权转让本金、
利息、违约金、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等。由于深圳首赫未根据协议约定支付联合金控的股权转让款,联合金控于 2019 年 5 月向深圳国
际仲裁院申请仲裁。因惠州浩宁达未履行审议程序对外提供担保导致的诉讼,公司无法对可能需要承担的担保及偿还责任进行合理估
计,未对该类案件计提预计负债,将作为或有负债进行披露,对当期损益不产生影响。
     关于该案件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金额、发生时间及后续进展等具体情况详见上述表格。
     (2) 公司为原告的案件
     ① 拖欠货款合同纠纷



                                                                            35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涉案金额
   序号       案号          受理机构      受理时间       起诉方            被起诉方                    案由                      进展情况
                                                                                          (万元)

                                                                                                                该案件已于 2019 年 9 月 17 日作出二审判
                                                                                                                决,根据二审判决书,维持一审原判。根
           (2019)陕                                                                                           据判决书:对方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
                           西安市莲湖区               深圳臻乔时装     世纪金花股份有限
    1      0104 民初                      2019-4-4                                         356.99    合同纠纷   内支付我方货款 356.99 万元及逾期付款利
                             人民法院                   有限公司             公司
             3250 号                                                                                            息,对方需根据判决书要求支付本案的一
                                                                                                                审、二审诉讼费用合计 3.30 万元。本案已
                                                                                                                进入执行阶段。
                                                                                                                该案件已于 2019 年 9 月 17 日作出二审判
                                                                                                                决,根据二审判决书,维持一审原判。根

           (2019)陕                                                                                           据判决书:对方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
                           西安市莲湖区               彩虹现代商贸     世纪金花股份有限
    2      0104 民初                      2019-4-4                                         109.38    合同纠纷   内支付我方货款 109.38 万元及逾期付款利
                             人民法院                   有限公司             公司
             3249 号                                                                                            息,对方需根据判决书要求支付本案的一
                                                                                                                审、二审诉讼费用合计 1.69 万元。本案已
                                                                                                                进入执行阶段。
                                                                                                                该案件已于 2019 年 9 月 17 日作出二审判
                                                                                                                决,根据二审判决书,维持一审原判。根
           (2019)陕                                 彩虹现代商贸                                              据判决书:对方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
                           西安市莲湖区                                世纪金花股份有限
    3      0104 民初                      2019-4-4    有限(深圳)公                       40.89     合同纠纷   内支付我方货款 40.89 万元及逾期付款利
                             人民法院                                        公司
             3244 号                                        司                                                  息,对方需根据判决书要求支付本案的一
                                                                                                                审、二审诉讼费用合计 0.83 万元。本案已
                                                                                                                进入执行阶段。
                                                                                                                该案件已于 2019 年 2 月 13 日双方达成调
                                                                                                                解,截止 2019 年 2 月 13 日,对方共欠我
                                                                                                                方货款合计 113.09 万元,对方以银行转账
           (2019)陕
                           西安市碑林区               深圳臻乔时装     西安兴正元购物中                         方式于 2019 年 3 月 29 日前支付 33.93 万
    4      0103 民初                      2019-2-13                                        113.09    合同纠纷
                             人民法院                   有限公司           心有限公司                           元,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前支付 33.93 万
             2675 号
                                                                                                                元,于 2019 年 5 月 31 日前支付 45.24 万
                                                                                                                元;对方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合计 0.76 万
                                                                                                                元。本案件已执行结案。




                                                                              36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该案件已于 2019 年 2 月 13 日双方达成调
                                                                                                              解,截止 2019 年 2 月 13 日,对方共欠我
                                                                                                              方货款合计 11.78 万元,对方以银行转账
           (2019)陕
                           西安市碑林区               彩虹现代商贸     西安兴正元购物中                       方式于 2019 年 3 月 29 日前支付 3.53 万元,
    5      0103 民初                      2019-2-13                                       11.78    合同纠纷
                             人民法院                   有限公司           心有限公司                         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前支付 3.53 万元,于
             2676 号
                                                                                                              2019 年 5 月 31 日前支付 4.71 万元;对方
                                                                                                              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合计 0.14 万元。本案
                                                                                                              件已执行结案。
                                                                                                              该案件已于 2019 年 6 月 10 日作出一审判
                                                                                                              决,根据一审判决书:对方应于判决生效
           (2019)辽      辽宁省沈阳市               盈彩拓展商贸
                                                                       辽宁萃兮纽可尔商                       之日起 10 日内支付我方货款 48.05 万元及
    6      0102 民初       和平区人民法   2019-5-6    (深圳有限公                        48.05    合同纠纷
                                                                           贸有限公司                         逾期违约金暂计 14.42 万元;对方需根据
             10296 号          院                         司)
                                                                                                              判决书要求支付本案的一审、二审诉讼费
                                                                                                              用合计 0.50 万元。本案已进入执行阶段
          (2019)沪仲
                           上海仲裁委员               彩虹现代商贸     北京盛世华黎商贸
    7     案字第 2627                     2019-7-30                                       95.34    合同纠纷   尚未开庭审理
                               会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号
          (2019)沪仲                                彩虹现代商贸
                           上海仲裁委员                                北京盛世华黎商贸
    8     案字第 2631                     2019-7-30   有限(深圳)公                        30     合同纠纷   尚未开庭审理
                               会                                          有限公司
               号                                           司

   合计                                                                                   805.52

     上述仲裁事项形成原因、公司已承担或将承担的责任情况,预计负债的计提情况,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臻乔时装、深圳彩虹、珠海彩虹及盈彩拓展(以下合称“我方”)为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为国际品牌线下门店的运营
及商品销售,上述全资子公司线下门店主要位于一二三线城市的大型商场。根据双方合作协议约定,上述序号 1-6 案件被告应于协议
约定的账期内扣除相应费用后向我方按月结清销售货款,但上述序号 1-6 案件的被告未按约履行付款义务,我方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向法院提起诉讼。




                                                                              37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2018 年 11 月初,我方与北京盛世华黎商贸有限公司(简称“盛世华黎”)签署《转让协议》,约定将案涉店铺及货品转让给盛世
华黎,其支付相应对价,我方已按照协议要求完成店铺及货品交接,盛世华黎未根据协议约定按期支付我方店铺及货品的转让款项,
我方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上述案件为公司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起的诉讼,无需计提预计负债,对当期损益不产生影响。关于上述案件涉及仲裁事项的金
额、发生时间及后续进展等具体情况详见上述表格。
     ② 小贷业务类合同纠纷
                                                                                       涉案金额
   序号       案号          受理机构       受理时间      起诉方         被起诉方                      案由                      进展情况
                                                                                       (万元)

                                                                                                                 本案判决对方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
                                                                                                                 内向我方偿还贷款本金 3.23 万元及相应利
                                                                                                                 息和违约金(利息及违约金以 3.23 万元为
           (2018)粤                                                                                            基数,按年利率 24%自 2016 年 12 月 27 日
                           深圳市福田区
    1      0304 民初                      2018-4-13      赫美小贷        时应超          5.71     借款合同纠纷   起计至对方实际履行之日止),如未按本
                             人民法院
             17558 号                                                                                            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加
                                                                                                                 倍支付迟延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部分诉
                                                                                                                 讼费用合计 321 元由我方负担, 1499 元由
                                                                                                                 对方支付。该案件已执行到账 29679.9 元。
           (2020)粤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
                           深圳市盐田区
    2     0308 行初 460                   2020-1-14      赫美智科   管理中心、深圳市     3.56      公积金纠纷    尚未开庭
                             人民法院
               号                                                       人民政府
           (2020)粤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
                           深圳市盐田区
    3     0308 行初 778                   2020-2-25      赫美小贷   管理中心、深圳市     0.27      公积金纠纷    尚未开庭
                             人民法院
               号                                                       人民政府
                                          2018 年 5 月                                                           目前该类批量诉讼中已有 50 个进入执行阶
          赫美小贷 317     深圳市福田区                             赫美小贷平台借款              金融借款合同
    4                                      至 2019 年    赫美小贷                      2249.01                   段,163 个已一审判决,其余批量案件法院
          个批量诉讼           法院                                         人                        纠纷
                                             11 月                                                               尚未判决。




                                                                           38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合计                                                                 2258.55

     上述诉讼、仲裁事项形成原因、公司已承担或将承担的责任情况,预计负债的计提情况,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2017 年 10 月 26 日,赫美小贷、赫美智科与时应超签订了《个人贷款合同》,贷款本金 55,615 元,贷款期限为 36 个月,自 2017
年 10 月 26 日至 2020 年 10 月 26 日止,每月 26 日为还款日,按月计息,贷款月利率 1%,合同签订后,赫美小贷按照贷款合同约定向
其发放借款本金,期间其归还部分本金及逾期违约金,后赫美小贷多次催款,其均未依约履行还款义务,赫美小贷将其诉至法院。
     赫美智科及赫美小贷职工各一员工向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要求赫美智科补缴其住房公积金,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别于 2019 年 8 月 23 日 2019 年 9 月 18 日送达深公积金责限【2019】01-3442 号及【2019】01-3678 号《责令限期缴存决定书》,责
令赫美智科、赫美小贷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规定期限内补缴相应期限的住房公积金义务。后赫美智科、赫美小贷以经营发生重大亏损,
无力承担补缴的住房公积金为由,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提交了行政复议,要求撤销上述《责令限期缴存决定书》。赫美智科及赫美小贷分
别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 月 17 日收到深圳市人民政府作出的复议决定,维持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具体行政行为。赫
美智科、赫美小贷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相关条款认为上述行政决定认定事实不清,法律适用有误,由此向法院提起诉讼。
     上述表格中第 4 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赫美小贷批量诉讼案件,因网络借贷平台监管趋严,赫美小贷平台借款人还款意愿降低,导
致其存在大量应收而未收坏账,赫美小贷通过批量诉讼等合法催收方式实现债权回收,由此产生大量诉讼案件,公司将该类案件合并
计算。赫美小贷后续仍将继续通过批量诉讼方式实现债权回收。
     上述案件为公司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起的诉讼,无需计提预计负债,对当期损益不产生影响。
     关于上述案件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金额、发生时间及后续进展等具体情况详见上述表格。
     ③ 其他合同纠纷案件




                                                             39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涉案金额
   序号       案号          受理机构      受理时间       起诉方           被起诉方                      案由                      进展情况
                                                                                         (万元)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
           (2019)粤
                           广州市天河区                深圳赫美商业   合伙)广州分所、
    1      0106 民初                      2019-10-23                                       500      侵权责任纠纷   已开庭,尚未出判决
                             人民法院                    有限公司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
             40271 号
                                                                      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
                                                                                                                   本案已于 2020 年 5 月 17 日作出裁决,根
                                                                                                                   据裁决书:第一被申请人孙宏建和第二被
                                                                                                                   申请人宋坚群应于裁决生效之日起 15 日内
                                                                                                                   向申请人赫美商业支付应退还的股权转让
                                                                                                                   款人民币 4000 万元;第一、第二被申请人
          (2020)沪贸                                                孙宏建、宋坚群、
                           上海国际仲裁                深圳赫美商业                                 股权收购及终   支付自 2019 年 1 月 2 日至 2019 年 1 月 23
    2     仲字第 6845                     2019-9-30                   温州崇高百货有限     4000
                               中心                      有限公司                                     止协议争议   日的违约金人民币 39.60 万元;本案仲裁
               号                                                           公司
                                                                                                                   费为 392054 元,由申请人承担 358971.40
                                                                                                                   元,第一、第二被申请人承担 33082.60 元;
                                                                                                                   第三被申请人崇高百货就第一、第二被申
                                                                                                                   请人的上述款项的支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
                                                                                                                   责任。

   合计                                                                                   4500


     上述诉讼、仲裁事项形成原因、公司已承担或将承担的责任情况,预计负债的计提情况,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2017 年 7 月,赫美商业拟收购孙宏建、宋坚群持有的温州崇高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崇高百货”)100%股权,基于上述股权
收购背景,赫美商业于 2017 年 8 月委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对崇高百货
的财务情况进行审计,中兴财光华于 2017 年 8 月 24 日出具《温州崇高百货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以下简称“专项审计报告”)。
基于该《专项审计报告》,赫美商业与孙宏建、宋坚群签订了《关于崇高百货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和《补
充协议》。赫美商业受让孙宏建、宋坚群持有的崇高百货 100%股权,并支付了 4.2 亿元股权转让款。在赫美商业履行《股权转让协议》


                                                                             40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并进驻崇高百货核查相关数据时,发现崇高百货提供的财务报表与中兴财光华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关于“存货”的金额存在极大
差异,由于中兴财光华财务数据的不实审计导致公司巨大的投资损失,严重侵害了赫美商业的权益,赫美商业为维护合法权益诉至法
院。
        2017 年 8 月 25 日,赫美商业与三被告签订了《关于温州崇高百货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约
定赫美商业以现金方式收购三被告持有的温州崇高百货有限公司 100%股权,交易对价为 5.56 亿元,赫美商业已支付了 4.2 亿元的股
权转让款。后因股权转让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各方协商决定终止本次收购,并于 2018 年 12 月 27 日各方签订了《关于终止温州崇高百
货有限公司 100%股权收购的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根据终止协议第二条约定,孙宏建、宋坚群收取的赫美商业 4.2 亿元股
权转让款扣除相应款项后,剩余 2.5 亿元股权转让款应退还至赫美商业,并约定了退还时间及逾期付款违约金。截至 2019 年 9 月 24
日,孙宏建、宋坚群已退还股权转让合计 2.1 亿元,剩余 4000 万元尚未退还。赫美商业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仲裁中心申请仲裁。
        上述案件为公司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起的诉讼,无需计提预计负债,对当期损益不产生影响。
        关于上述案件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金额、发生时间及后续进展等具体情况详见上述表格。

       注 1:上述表格中部分涉诉金额因到期还款日无法确认,尚未计入利息和罚息等,故与案件的最终涉诉金额有差异;部分案件尚未判决,与最终判决金额尚有差异。

       注 2:上述表格中少部分案件的法院受理时间与实际受理日期略有差异,主要系相关法律文书未明确具体受理日期,此类案件受理时间公司以法院出具传票或应诉文书时间为
准。

       注 3:上述表格中“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赫美集团”,“汉桥机器厂有限公司”简称“汉桥机器厂”,“惠州浩宁达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惠州浩宁达”,“深
圳浩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浩美资产”,“深圳赫美商业有限公司”简称“赫美商业”, “深圳赫美智慧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赫美智科”,“深圳赫美小额贷款股份有
限公司”简称“赫美小贷”,“拉萨赫誉实业有限公司”简称“赫誉实业”,“北京华璟商贸有限公司”简称“华璟商贸”,“北京华夏皇巢商贸有限公司”简称“华夏皇巢”,
“每克拉美(北京)钻石商场有限公司”简称“每克拉美”,“北京首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首赫投资”。




                                                                                41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2、拟采取的解决措施
       上市公司将积极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或者是资产方的方式解决债务问题,在债权人认可的情况下积极化解债务危机,保障债权人
及中小股东的利益。针对不同类型的债权人,上市公司将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具体如下:
       (1)上市公司金融性债权人债务重组规划
       按照上市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上市公司债权人债务重组将主要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四种方案予以解决。
       ① 上市公司的抵质押债权人可以选择用抵质押资产抵偿债务,将抵质押债权及对应的抵质押资产打包成资产包,剥离上市公司体
外;
       ② 上市公司原有房屋土地等固定资产具有一定价值,可以协同资产管理公司收购债权人债权,资产管理公司收购完债权后,将资
产管理公司认为上市公司有价值的资产和资产管理公司所持有的债权打包剥离上市公司;
       ③ 参照大股东股票质押债权人的债权情况,对上市公司债权人进行债转股;
       ④ 在债权人认可上市公司的重组规划的前提下,协调债权人进行债务展期,解除上市公司资产的查封冻结,待上市公司业务恢复
正常之后通过经营利润逐步偿还欠款。
       (2)上市公司经营性供应商债权人债务重组规划
       上市公司供应商债权人主要为电表制造板块的供应商,供应商债权的普遍特点是单笔金额不大,家数较多,同时部分供应商仍然
跟电表板块保持业务往来,因此针对供应商与电报板块的业务情况,供应商债权人债务重组将主要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方案予
以解决。
       ① 对于未来不会同公司电表板块发生业务的供应商,将和供应商协商通过现金或者以物抵债的方式进行债务和解;




                                                            42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② 对于未来仍会同公司电表板块发生业务的公司,与债权人协商先清偿一定比例欠款,同时供应商将诉讼及资产查封冻结解除,
业务板块恢复正常之后通过应收账款及新的订单回款偿还供应商欠款。
    (二)公告显示,相关诉讼、仲裁中,涉及金额在 2000 万元以上的有 13 笔。请你公司结合《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
第 11.1.1 条的规定,说明你公司知悉相关事项的具体时点,是否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是否存在故意延迟披露的情形。

       回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11.1.1 条规定:“上市公司发生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
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的,应当及时披露。未达到前款标准或者没有具体涉
案金额的诉讼、仲裁事项,董事会基于案件特殊性认为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或者本所认为有必要的,
以及涉及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申请撤销或者宣告无效的诉讼的,公司也应当及时披露。”

       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10%金额为 1,535.02 万元,《关于公司新增诉讼、仲裁的公告》中单笔诉讼金额达到上市规则披露标
准的具体情况如下:

                                                                                              涉案金额
 序号        案号          受理机构     受理时间        起诉方              被起诉方                      案由                     进展情况
                                                                                              (万元)

                                                                       赫美集团、汉桥机器
         (2019)京 04   北京市第四中               恒旺商业保理(深
   1                                    2019-3-19                      厂、首赫投资、王磊、     5000     合同纠纷   尚未开庭审理
         民初 294 号     级人民法院                   圳)有限公司
                                                                             李小阳
                                                                                                                    该案件已于 2019 年 10 月 21 日作出一审
                                                                                                                    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首赫投资于判决
                                                                                                                    生效后立即给付对方信托贷款本金 2.1
         (2019)吉民    吉林省高级人               吉林省信托有限责   首赫投资、广袤投资、
   2                                    2019-4-16                                              21000     合同纠纷   亿元及利息(具体利息为:第一部分,2017
           初 21 号        民法院                         任公司           惠州浩宁达
                                                                                                                    年 11 月 20 日至 2018 年 11 月 20 日止,
                                                                                                                    利息为 9397774.81 元;第二部分:以 2.1
                                                                                                                    亿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11.145%,从 2018




                                                                             43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涉案金额
 序号        案号          受理机构     受理时间        起诉方             被起诉方                      案由                     进展情况
                                                                                            (万元)

                                                                                                                    年 11 月 21 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为
                                                                                                                    止);首赫投资给付对方违约金 2100 万
                                                                                                                    元;如首赫投资未按期履行确定的上述给
                                                                                                                    付义务,对方可行使广袤投资质押股票的
                                                                                                                    质权;惠州浩宁达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
                                                                                                                    任保证;如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
                                                                                                                    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利息;本案的
                                                                                                                    诉讼相关费用合计 123.18 万元由我方承
                                                                                                                    担。案件进入立案执行阶段。
                                                                       深圳首赫实业发展有
         (2019)深国    深圳国际仲裁               深圳联合金融控股   限责任公司、王磊、              股权转让纠
   3                                    2019-5-31                                             3250                  已开庭,尚未裁决
         仲受 2516 号        院                         有限公司       惠州浩宁达科技有限                  纷
                                                                               公司
                                                                                                                    该案件已于 2020 年 4 月 20 日作出民事判
                                                                                                                    决,根据判决书:每克拉美于本判决生效
                                                                                                                    之日起 10 日内偿还盛京银北京石景山支
                                                                                                                    行借款本金 2 亿元及相应利息
                                                                                                                    15105476.68 元、罚息、复利、违约金(罚
                                                                                                                    息:以本金 2 亿为基数,自 2019 年 11 月
                                                                                                                    13 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
                                                                                                                    9.975%计,按借款合同约定计算;复利: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
         (2019)京 04   北京市第四中                                                                  金融借款合   以本金 2 亿为基数,自 2019 年 11 月 13
   4                                    2019-9-20   公司北京石景山支   每克拉美、赫美集团    20000
         民初 1044 号    级人民法院                                                                      同纠纷     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 9.975%
                                                            行
                                                                                                                    计,按借款合同约定计算;违约金:以本
                                                                                                                    金 2 亿为基数,按照 20%计算,以上利息、
                                                                                                                    罚息、复利及违约金总计以年利率 24%为
                                                                                                                    限);赫美集团对每克拉美在本判决上述
                                                                                                                    债务范围内不能清偿部分的 1/2 向盛京
                                                                                                                    银行承担赔偿责任;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
                                                                                                                    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
                                                                                                                    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诉讼费用合计




                                                                             44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涉案金额
 序号        案号          受理机构      受理时间       起诉方              被起诉方                       案由                      进展情况
                                                                                              (万元)

                                                                                                                      1033473 元由两被告共同负担。



                                                                                                                      该案件已于 2020 年 4 月 20 日作出民事判
                                                                                                                      决,根据判决书:华璟商贸于本判决生效
                                                                                                                      之日起 10 日内给付盛京银北京石景山支
                                                                                                                      行借款本金 2 亿元及相应利息
                                                                                                                      16263054.83 元、罚息、复利、违约金(罚
                                                                                                                      息:以本金 2 亿为基数,自 2020 年 2 月
                                                                                                                      23 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
                                                                                                                      9.975%计,按借款合同约定计算;复利:
                                                                                                                      以本金 2 亿为基数,自 2020 年 2 月 23 日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                                                  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 9.975%
         (2019)京 04   北京市第四中                                  华璟商贸、赫美集团、              金融借款合
   5                                    2019-9-20   公司北京石景山支                           20000                  计,按借款合同约定计算;违约金:以本
         民初 1043 号    级人民法院                                      华夏皇巢、王磊                    同纠纷
                                                            行                                                        金 2 亿为基数,按照 20%计算,以上利息、
                                                                                                                      罚息、复利及违约金总计以年利率 24%为
                                                                                                                      限);华夏皇巢、王磊对上述债务承担连
                                                                                                                      带保证责任,并有权向华璟商贸追偿;赫
                                                                                                                      美集团对华璟商贸在本判决上述债务范
                                                                                                                      围内不能清偿部分的 1/2 向盛京银行承
                                                                                                                      担赔偿责任;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
                                                                                                                      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
                                                                                                                      间的债务利息;本案诉讼费用合计
                                                                                                                      1290974 元由被告共同负担。
                                                                                                                      本案已于 2020 年 4 月 17 作出民事调解,
                                                                                                                      根据执行裁定书:首赫投资 、赫美集团、
                                                                                                                      王磊共同归还沈金木借款本金 4300 万
         尚未立案受      杭州市萧山区                                  首赫投资、赫美集团、              民间借贷合
   6                                    2019-12-2        沈金木                                 4300                  元,并支付该笔借款至 2019 年 12 月 30
             理            人民法院                                            王磊                        同纠纷
                                                                                                                      日之前的利息 1097.81 万元,以及以上千
                                                                                                                      借款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 24%计算的自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期至实际履行之日止




                                                                             45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涉案金额
 序号        案号          受理机构     受理时间         起诉方             被起诉方                      案由                      进展情况
                                                                                             (万元)

                                                                                                                     的利息;上述款项份两期支付:首期款项
                                                                                                                     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前归还借款本金 1500
                                                                                                                     万元以及利息 666.08 万元;剩余借款本
                                                                                                                     金及利息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付清;若
                                                                                                                     首赫投资、赫美集团、王磊任何一起未按
                                                                                                                     第一项约定履行,则剩余未到期款项视为
                                                                                                                     全部到齐,沈金木可就全部未履行部分向
                                                                                                                     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双方就本案所涉纠纷
                                                                                                                     再无争议。

         (2019)京 02     北京市第二中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                                   服务合同纠
   7                                     2019-7-1                       赫美小贷、赫美集团   44307.33                已开庭审理、尚未判决
         民初 534 号     级人民法院                    信托有限公司                                         纷

                                                                        首赫投资、汉桥机器
                                                     吉林省环城农村商
         (2020)吉 02   吉林市中级人                                   厂、惠州浩宁达、长              金融借款合
   8                                    2020-01-05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34900                  尚未开庭审理
           民初 28 号      民法院                                       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                同纠纷
                                                             司
                                                                                公司
         (2020)粤
                         深圳市福田区                深圳前海领秀基金
   9     0304 民初                      2020-01-16                           赫美小贷        5325.23     合同纠纷    尚未开庭审理
                           人民法院                    管理有限公司
           13204 号




                                                                              46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涉案金额
 序号       案号           受理机构   受理时间         起诉方         被起诉方               案由                     进展情况
                                                                                 (万元)




         (2020)粤
                       深圳市福田区                深圳前海领秀基金
  10     0304 民初                    2020-01-16                      赫美小贷   4606.50    合同纠纷   尚未开庭审理
                         人民法院                    管理有限公司
           13205 号




                                                                       47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涉案金额
 序号       案号           受理机构    受理时间        起诉方             被起诉方                      案由                      进展情况
                                                                                           (万元)




         (2020)穗仲                                                 赫美集团、惠州浩宁
                        中国广州仲裁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                                   金融借款合
  11     案字第 4850                   2020-4-10                      达、每克拉美、赫美     4700                  尚未开庭审理
                          委员会                     股份有限公司                                       同纠纷
              号                                                          商业、王磊




                                                                                                                   本案已于 2020 年 5 月 17 日作出裁决,根
                                                                                                                   据裁决书:第一被申请人孙宏建和第二被
                                                                                                                   申请人宋坚群应于裁决生效之日起 15 日
                                                                                                                   内向申请人赫美商业支付应退还的股权
                                                                                                                   转让款人民币 4000 万元;第一、第二被
         (2020)沪贸                                                                                 股权收购及
                        上海国际仲裁               深圳赫美商业有限   孙宏建、宋坚群、温                           申请人支付自 2019 年 1 月 2 日至 2019 年
  12     仲字第 6845                   2019-9-30                                             4000     终止协议争
                            中心                         公司         州崇高百货有限公司                           1 月 23 日的违约金人民币 39.60 万元;
              号                                                                                          议
                                                                                                                   本案仲裁费为 392054 元,由申请人承担
                                                                                                                   358971.40 元,第一、第二被申请人承担
                                                                                                                   33082.60 元;第三被申请人崇高百货就
                                                                                                                   第一、第二被申请人的上述款项的支付义
                                                                                                                   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8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涉案金额
 序号        案号          受理机构      受理时间      起诉方         被起诉方                      案由                    进展情况
                                                                                       (万元)

                                        2018 年 5 月                                                           目前该类批量诉讼中已有 50 个进入执行
          赫美小贷 317   深圳市福田区                                                             金融借款合
  13                                     至 2019 年    赫美小贷   赫美小贷平台借款人   2249.01                 阶段,163 个已一审判决,其余批量案件
          个批量诉讼         法院                                                                   同纠纷
                                           11 月                                                               法院尚未判决。

       上述案件中单项涉诉金额达 2000 万元以上的案件 12 起,其中赫美小贷的批量涉诉案件单项金额未达到上市规则 11.1.1 的披露标
准。上述案件中 1-7 项为法院受理后陆续知悉涉诉情况,法院具体受理时间详见上述表格,8-11 项诉讼案件资料分别于 2020 年 4 月
14 日、2020 年 4 月 15 日、2020 年 4 月 22 日收到法院送达的诉讼法律文书,12 项系公司全资子公司赫美商业为原告的诉讼案件,于
2019 年 9 月 30 日法院受理后送达公司受理通知书后即知悉;公司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知悉上述案件后,综合实际情况考虑,认为公
司涉诉案件较多且较为复杂,应当梳理并确认是否尚有未确认的大额诉讼后再行批量披露上述诉讼仲裁事项,故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2020 年初董事会知悉上述事项后开始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全面核查,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核查完成后对外披露。13 项为赫美小
贷的批量诉讼事项,不存在单笔金额达到上市规则披露标准。因赫美小贷批量诉讼案件较多,时间跨度较长,涉案金额较小且部分案
件陆续执行完毕,未达到上市规则 11.1.1 的披露标准,公司仅根据上市规则 11.1.2:“上市公司发生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应当采
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经累计计算达到本规则第 11.1.1 条标准的,适用第 11.1.1 条规定。”已按照第 11.1.1 条规定履行
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规则中的累计计算原则,对未履行披露义务的批量诉讼事项与其他诉讼、仲裁案件连续 12 个
月累计达到披露标准的要求进行统计披露。



        四、 关于银行账户被冻结。
    (一)请说明截至回函日你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用途、金额、占货币资金余额及净资产比例、账户类


                                                                        49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型等,并结合你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与使用情况,说明前述银行账户被冻结对你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是否存在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的
情形,如是,请提示相关风险。
       回复:截至 2020 年 5 月 8 日,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占货币资
                                                                                                余额(截止                  占净资产
序号            被冻结账户开户行         账户类型                 户名              账号                       金余额比
                                                                                                2020.5.8)                    比例
                                                                                                                   例
  1      华夏银行深圳天安支行           一般户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86****5137            4.00     0.00%        0.00%

  2      兴业银行深圳中心区支行         一般户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370****1077        1,010.27     0.00%        0.00%

  3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上步支行   一般户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425****1174          601.28     0.00%        0.00%

  4      浙商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一般户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840****0272           98.62     0.00%        0.00%

  5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新纪元支行     一般户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100****3762          132.46     0.00%        0.00%

  6      光大银行深圳蛇口支行           一般户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818****9089            2.63     0.00%        0.00%

  7      光大银行深圳蛇口支行           保证金账户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81****1004            0.00     0.00%        0.00%

  8      江苏银行深圳车公庙支行         监管户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926****9695            0.31     0.00%        0.00%

  9      江苏银行深圳车公庙支行         一般户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926****8294     460,997.84      0.11%        0.03%

 10      中信银行深圳蛇口支行           一般户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110****7529            2.00     0.00%        0.00%

 11      民生银行深圳坂田支行           一般户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483****6669           10.03     0.00%        0.00%

 12      浦发银行深圳泰然支行           一般户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910****0193            2.02     0.00%        0.00%

 13      招商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         基本户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170****0001   54,107,176.42    13.11%        3.07%




                                                                    50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非预算单位                                                                           0.00%
 14     招商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559****0309                  0.00%
                                 专用存款户                                                        -
 15     招商银行广州天安支行     一般户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559****0707      851.60      0.00%        0.00%

 16     招商银行深圳国创支行     一般户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559****0508        4.00      0.00%        0.00%

 17     中信银行深圳海湾支行     一般户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110****5851       21.80      0.00%        0.00%

 18     兴业银行深圳科技支行     一般户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370****0376            0     0.00%        0.00%

 19     广东南粤银行深圳分行     一般户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100****7222        5.01      0.00%        0.00%

 20     广东南粤银行深圳分行     监管户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100****7230        7.03      0.00%        0.00%

 21     广州农商行龙口西支行     一般户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0221****1018        0.00      0.00%        0.00%

 22     富邦华一银行深圳分行     一般户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000****7771        0.84      0.00%        0.00%

 23     华商银行总行营业部       一般户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102****9613        0.13      0.00%        0.00%

 24     宁波银行深圳分行         一般户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301****3045        0.00      0.00%        0.00%

 25     宁波银行深圳分行         一般户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301****0762        0.00      0.00%        0.00%

 26     宁波银行深圳分行         一般户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301****7787        0.01      0.00%        0.00%

 27     九江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一般户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870****6833        0.00      0.00%        0.00%
                                 一般户(扣税                                                                         0.00%
 28     招商银行梅景支行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178****0001       26.51      0.00%
                                 工会)
 29     招商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   港币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170****1001        0.05      0.00%        0.00%

 30     招商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   港币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170****1002    2,656.31      0.00%        0.00%
                                                                                                                      0.00%
 31     招商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   美元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170****2001                  0.00%
                                                                                                   -




                                                               51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美元(待核                                                                           0.00%
 32     招商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559****2101      29,074.12     0.01%
                                   查)
                                   澳元(待核                                                                           0.00%
 33     招商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559****9902              -     0.00%
                                   查)
                                   港币(待核                                                                           0.00%
 34     招商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559****1466           2.89     0.00%
                                   查)
                                   保函保证金                                                                           0.00%
 35     招商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559****0277      22,175.32     0.01%
                                   户
                                   保函保证金                                                                           0.00%
 36     招商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559****1316      40,000.00     0.01%
                                   户
 37     工商银行深圳桂园支行       一般户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000****6021         240.06     0.00%        0.00%

 38     平安银行深圳梅龙支行       一般户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01****4009       1,624.84     0.00%        0.00%

 39     平安银行深圳桂园支行       一般户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0****3512   1,633,632.69     0.40%        0.09%

 40     平安银行深圳梅龙支行       保证金户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801****2006     289,529.00     0.07%        0.02%

 41     平安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一般户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0012****4942         104.85     0.00%        0.00%

 42     北京银行深圳分行           一般户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0039****4471      52,200.42     0.01%        0.00%
                                   保函保证金                                                                           0.00%
 43     北京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0****0881          11.78     0.00%
                                   户
 44     交通银行深圳布吉支行       一般户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430****0660              -     0.00%        0.00%

 45     交通银行深圳布吉支行       定期户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430****3587              -     0.00%        0.00%

 46     中国银行深圳梅丽支行       一般户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718****5191       1,874.72     0.00%        0.00%

 47     中国民生银行深圳龙华支行   一般户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943****9311         606.12     0.00%        0.00%

 48     中国民生银行深圳龙华支行   保证金户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978****0654          55.08     0.00%        0.00%



                                                               52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49     中国民生银行深圳龙华支行         保证金户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304****9610            -     0.00%        0.00%

 50     中国民生银行深圳龙华支行         贷款账户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956****1509       91.39      0.00%        0.00%

 51     浦发银行深圳福华支行             一般户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912****1194       37.74      0.00%        0.00%

 52     浦发银行深圳福华支行             贷款账户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912****1225         1.20     0.00%        0.00%

 53     渤海银行深圳华强支行             一般户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0****0571         0.89     0.00%        0.00%

 54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坪山支行         一般户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0002****5194   532,399.25     0.13%        0.03%
                                         保函保证金                                                                         0.02%
 55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坪山支行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0002****8773   299,443.59     0.07%
                                         户
 56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新纪元支行       保函保证金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100****0074            -     0.00%        0.00%

 57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新纪元支行       保函保证金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100****0076            -     0.00%        0.00%

 58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新纪元支行       保函保证金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100****0082            -     0.00%        0.00%

 59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新纪元支行       保函保证金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100****0087            -     0.00%        0.00%

 60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新纪元支行       保函保证金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100****0085    2,680.54      0.00%        0.00%

 61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新纪元支行       保函保证金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100****0090            -     0.00%        0.00%

 62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新纪元支行       保函保证金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100****0094            -     0.00%        0.00%

 63     中国光大银行蛇口支行             保函保证金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818****0289            -     0.00%        0.00%

 64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新纪元支行       美元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100****7649            -     0.00%        0.00%

 65     盛京银行上海徐汇支行             一般户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0880****1010   20,014.25      0.00%        0.00%

 66     盛京银行北京石景山支行           一般户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0110****1051   673,738.19     0.16%        0.04%
        深圳宝安桂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                                                                                      0.01%
 67                                      一般户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670****0010   93,411.03      0.02%
        司



                                                                     53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68     中国银行惠州开城大道支行         基本户   惠州浩宁达科技有限公司           7289****9512   1,631,991.97     0.40%        0.09%

 69     中国银行惠州大亚湾响水河支行     一般户   惠州浩宁达科技有限公司           6808****2061      54,791.21     0.01%        0.00%

 70     浙商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一般户   惠州浩宁达科技有限公司           5840****4181         192.36     0.00%        0.00%

 7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福华支行     一般户   惠州浩宁达科技有限公司           7912****1217     153,096.59     0.04%        0.01%

 72     工商银行惠州大亚湾支行           一般户   惠州浩宁达科技有限公司           2008****9838          42.60     0.00%        0.00%

 73     招商银行惠阳支行                 一般户   惠州浩宁达科技有限公司           7559****0208      23,181.66     0.01%        0.00%

 74     农业银行深圳福田支行             一般户   惠州浩宁达科技有限公司           4100****5695      78,642.10     0.02%        0.00%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                                                0.00%
 75     中国银行惠州大亚湾响水河支行     基本户                                    6314****1763       4,443.79     0.00%
                                                  公司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                                                0.00%
 76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福华支行     一般户                                    7912****1250      18,796.55     0.00%
                                                  公司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                                                0.00%
 77     浙商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一般户                                    5840****0463          31.44     0.00%
                                                  公司
 78     兴业银行深圳中心区支行           基本户   深圳浩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370****5299      17,833.57     0.00%        0.00%

 79     浙商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一般户   深圳浩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840****6410           0.55     0.00%        0.00%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车公庙                                                                                          0.06%
 80                                      一般户   深圳赫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1926****6515   1,060,572.45     0.26%
        支行
 81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一般户   深圳赫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0300****9273     825,072.34     0.20%        0.0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                                                                                          0.48%
 82                                      一般户   深圳赫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4000****6938   8,539,512.76     2.07%
        新园北区支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                                                                                          0.02%
 83                                      基本户   深圳赫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1086****7355     300,200.52     0.07%
        行
 84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   一般户   深圳赫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1085****4319     383,242.63     0.09%        0.02%



                                                                 54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                                                                                         0.00%
 85                                      一般户    深圳赫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7419****2304      50,776.73     0.01%
        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国贸支                                                                                         0.00%
 86                                      一般户    深圳赫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7731****9267       3,586.24     0.00%
        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国贸支                                                                                         0.00%
 87                                      一般户    深圳赫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7510****2029      13,168.44     0.00%
        行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                                                                                         0.03%
 88                                      一般户    深圳赫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8058****0459     529,201.11     0.13%
        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梅林支                                                                                         0.07%
 89                                       一般户   深圳赫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7559****0918   1,236,300.55     0.30%
        行
 90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一般户    深圳赫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5840****9819      14,698.60     0.00%        0.00%

 91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一般户    深圳赫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5840****5793      57,639.09     0.01%        0.00%

 92     中信银行深圳香蜜湖支行           一般户    深圳赫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7442****1665      83,567.87     0.02%        0.00%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新华支                                                                                         0.00%
 93                                      一般户    深圳赫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7919****0028         140.00     0.00%
        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车                                                                                         0.00%
 94                                      基本户    深圳赫美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4000****3197       4,541.55     0.00%
        公庙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聚                                                                                         0.00%
 95                                      一般户    深圳赫美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4420****1435      63,240.55     0.02%
        宝支行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桂园支                                                                                         0.00%
 96                                      一般户    深圳赫美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1500****1914      18,345.84     0.00%
        行
 97     招商银行深圳后海海月支行         基本户    深圳赫美商业有限公司           7559****0301   1,187,236.46     0.29%        0.07%

 98     中信银行八卦岭支行               一般户    深圳赫美商业有限公司           8110****1604          53.32     0.00%        0.00%




                                                                  55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99      兴业银行深圳中心区支行                一般户         深圳赫美商业有限公司                   3370****6734               -     0.00%        0.00%

 100     建设银行上步支行                      一般户         深圳赫美商业有限公司                   4425****1331            1.74     0.00%        0.00%

                                                                                                     合计           74,620,704.32    18.08%        4.23%
注:1、银行账户余额为截止 2020 年 5 月 8 日的余额;
    2、占货币资金的比例,货币资金数为公司截止到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货币资金余额 41,265.09 万元
    3、占净资产的比例,净资产数为公司截止到 2019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176,232.44 万元的绝对值



       截至 2020 年 5 月 8 日,公司被冻结银行存款 7,462.07 万元,占货币资金余额比例为 18.08%,占净资产比例为 4.23%。因公司逾
期债务和诉讼主要集中在赫美集团,冻结的银行账户主要为赫美集团账户,其他大部分子公司的银行账户未被冻结。赫美集团包括基
本户在内的几乎所有账户被冻结,冻结资金 5,828.98 万元,导致公司几乎无可用银行账户和资金,营运资金紧张情况加剧,资金收付
受到严重影响。赫美集团为公司高端制造板块业务的运营主体,因银行账户被冻结,客户款项回款后无法用于支付电表制造板块的采
购和日常运营费用,公司高端制造板块业务因此受到较大影响,业务量大幅下降。公司商业板块业务主要在上海欧蓝、臻乔时装、盈
彩拓展等公司开展,这些公司银行账户均未被冻结,商业板块的业务处于正常经营状态,银行账户冻结对公司商业板块业务经营基本
无影响。
       公司以及下属子公司存在银行基本户等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
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请结合你公司查询银行账户信息的具体时间与进展,说明你公司直至近日才披露新增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原因及合理性,是
否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是否存在故意延迟披露的情形,请提供相关查询文件作为证明性材料。
       回复:公司 2020 年初对重大事项进行全面核查,在核查公司诉讼、仲裁事项的同时,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出现异常的银行账户进



                                                                                56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行全面核查,陆续发现存在新增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在知悉上述情况后公司董事会开始对出现异常的银行账户进行全面核查,包
括但不限于通过电子银行查询、前往银行现场查询,核查法律文书等方式,但部分银行反馈需要一定时间,查询所需的时间较长,另
公司涉诉案件较多且案件进展不一,法院送达至公司的法律文书也具有较大的时间差异,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向法院确认以及其反馈也
需要一定时间;在此期间,公司审计机构通过询证等方式也同步向公司反馈部分被冻结的银行账户信息,故而公司董事会结合实际情
况决定待核查完成后,根据统计的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导致公司未在知悉银行账户被冻结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关于公司新
增披露的 36 个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具体内容详见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的《关于公司自查资产被查封、冻结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43)。



     五、 关于资产被查封冻结。请你公司补充披露本次新增的资产被查封冻结的具体情况,并说明你公司知悉相关事项的具体时点,
是否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回复:公司《2019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了公司持有的子公司股权被查封,土地、房屋及其他资产被查封冻结的情形,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3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2019 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在《2019 年半年度报告》已披露的基础上,于 2020 年初进行全面自查发现存在 36 个银行账户新增被冻结的情形,存在公司
持有的子公司股权、资产新增被查封、冻结或轮候查封、轮候冻结的情形。本次披露的新增子公司股权及其他资产被查封/轮候查封、
冻结/轮候冻结的情况具体如下:
     1、新增披露的子公司股权被冻结/轮候冻结情况




                                                             57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序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查封期间/冻结
                  被冻结股权名称                                              执行法院/执行文书号                                申请查封人/冻结人    冻结性质
  号                                           日账面价值(万元)                                             期限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19)沪   自 2020-03-20
  1    深圳臻乔时装有限公司 100%股权                42,158.43                                                             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轮候冻结
                                                                       0115 执 4102 号                    至 2023-03-19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   自 2020-03-23
       盈彩拓展商贸(深圳)有限公司 100%股权                                                                              安徽正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轮候冻结
                                                                       皖 01 民初 246 号                  至 2023-03-22
  2                                                  372.39
                                                                       深圳市中院/(2019)粤 03 执 1008   自 2019-07-23
       盈彩拓展商贸(深圳)有限公司 80%股权                                                                               西藏信托有限公司            轮候冻结
                                                                       号之二十一                         至 2022-07-22

                                                                       深圳市中院/(2019)粤 03 执 1008   自 2019-07-23
  3    彩虹现代商贸(深圳)有限公司 80%股权         2,513.66                                                              西藏信托有限公司            轮候冻结
                                                                       号之十七                           至 2022-07-22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   自 2020-03-20
                                                                                                                          安徽正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轮候冻结
                                                                       皖 01 民初 246 号                  至 2023-03-19
  4         彩虹现代商贸有限公司 80%股权            2,955.52
                                                                       广东省深圳市中西藏级人民法院/      自 2019-8-13
                                                                                                                          西藏信托有限公司            轮候冻结
                                                                       (2019)粤 03 执 1008 号之八       至 2022-08-12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粤 03   自 2018-10-16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
                                                                                                                                                      冻结
                                                                       执 2129 号之五                     至 2021-10-15   司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19)粤    自 2019-03-01
       深圳赫美艺术设计有限公司 100%股权                                                                                  上海织羽道具制作有限公司    轮候冻结
                                                                       0304 执 4991 号之一                至 2022-02-28
  5                                                     0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粤 03   自 2019-01-29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轮候冻结
                                                                       执 129 号之七                      至 2022-01-28   分行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18)粤    自 2018-12-04
       深圳赫美艺术设计有限公司 87.39%股权                                                                                俐哲商贸(上海)有限公司      轮候冻结
                                                                       0304 民初 42334 号之三             至 2021-12-03




                                                                                  58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    自 2020-3-25
  6    上海欧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股权 26281 万    15,000.00                                                       安徽正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轮候冻结
                                                            皖 01 民初字第 246 号               至 2023-3-24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自 2019-10-16   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
  7    齐齐哈尔花生壳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         0                                                                                           冻结
                                                            (2019)粤 0304 执保 7594 号        至 2022-10-15   公司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2019)粤     自 2019-10-14
                                                                                                                深圳市海辰威科技有限公司       轮候冻结
                                                            0310 执 1997 号之八                 至 2022-10-13
                                                            福田区人民法院/(2019)粤 0304 执   自 2019-10-24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轮候冻结
                                                            30489、30490 号之六                 至 2022-10-24   深圳分行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2019)粤     自 2019-12-20
                                                                                                                深圳市鑫鼎兴电子有限公         轮候冻结
                                                            0310 执 2053 号之二十二             至 2022-12-19
       广东浩宁达实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
                                                                                                自 2019-11-18   深圳市中电华星电子技术有
                                                            (2019)粤 0310 执保 715 号之八                                                    轮候冻结
  8                                             1,642.36                                        至 2022-11-17   限公司
                                                                                                自 2019-12-20
                                                            (2019)粤 0305 执 12518 号之二                     浙江力辉电器有限公司           轮候冻结
                                                                                                至 2022-12-19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2019)粤     自 2019-11-04
                                                                                                                深圳市众盈畅科技有限公司       轮候冻结
                                                            0310 执 2019 号之二                 至 2022-11-03

       广东浩宁达实业有限公司 50 万元对应的股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粤       自 2019-10-16   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
                                                                                                                                               轮候冻结
       权                                                   0304 财保 4775 号                   至 2022-10-16   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         自 2020-3-24
       惠州浩宁达科技有限公司 20%股权                                                                           -                              轮候冻结
                                                            (2020)粤 0310 执保 125 号         至 2023-3-23

  9                                             12,867.12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9)京   自 2019-7-24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
                                                                                                                                               轮候冻结
                                                            02 民初 534 号                      至 2022-3-23    公司
       惠州浩宁达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
                                                            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 /        自 2019-11-5    深圳市中电华星电子技术有       轮候冻结




                                                                      59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2019)粤 0310 执保 715 号          至 2022-11-4    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 自 2019-8-19
                                                                                                              西藏信托有限公司            轮候冻结
                                                         粤 03 执 1008 号                     至 2022-8-18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 自 2019-2-18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轮候冻结
                                                         粤 03 执 129 号之十二                至 2022-2-17    分行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 自 2019-1-3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惠州浩宁达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轮候冻结
                                                         粤 03 执 129 号之十九                至 2022-1-30    分行

                                                         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     自 2019-11-15   深圳市中电华星技术有限公
       惠州浩宁达科技有限公司 20%股权                                                                                                     轮候冻结
                                                         院(2019)粤 1391 民初 4208 号之一   至 2022-11-14   司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2019)粤      自 2019-02-25
                                                                                                              南京爵宇新材料有限公司      轮候冻结
                                                         0310 财保 42 号之二                  至 2022-02-24
                                                         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2019)苏       自 2019-05-23   宜兴市中瑞电子科技有限公
                                                                                                                                          轮候冻结
                                                         0282 民初 5002 号                    至 2022-05-22   司
                                                         深圳市中院/(2019)粤 03 执 1008     自 2019-07-23
                                                                                                              西藏信托有限公司            轮候冻结
                                                         号之十八                             至 2022-07-22
                                                         福田区人民法院/(2019)粤 0304 执    自 2019-10-24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     深圳浩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   20,000.00                                                                                    轮候冻结
                                                         30489、30490 号之六                  至 2022-10-23   深圳分行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2019)粤      自 2019-12-20
                                                                                                              深圳市鑫鼎兴电子有限公      轮候冻结
                                                         0310 执 2053 号之二十二              至 2022-12-19
                                                                                              自 2019-11-18   深圳市中电华星电子技术有
                                                         (2019)粤 0310 执保 715 号之八                                                  轮候冻结
                                                                                              至 2022-11-17   限公司
                                                                                              自 2019-12-20
                                                         (2019)粤 0305 执 12518 号之二                      浙江力辉电器有限公司        轮候冻结
                                                                                              至 2022-12-19




                                                                    60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2019)粤     自 2019-10-14
                                                                                                               深圳市海辰威科技有限公司    轮候冻结
                                                           0310 执 1997 号之十二               至 2022-10-13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2019)粤     自 2019-11-04
                                                                                                               深圳市众盈畅科技有限公司    轮候冻结
                                                           0310 执 2019 号之二                 至 2022-11-03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2019)粤     自 2019-10-24
                                                                                                               深圳安纳德科技有限公司      轮候冻结
                                                           0310 执保 660 号之二                至 2022-10-23
                                                                                               自 2019-12-16
                                                           (2019)粤 0310 执 2735 号之五                      深圳益安保理有限公司        轮候冻结
                                                                                               至 2022-12-15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2019)粤     自 2019-11-04
                                                                                                               深圳市众盈畅科技有限公司    轮候冻结
                                                           0310 执 2019 号之二                 至 2022-11-03

                                                                                               自 2019-12-09   深圳市中电华星电子技术有
                                                           (2019)粤 0310 执保 715 号之十二                                               轮候冻结
                                                                                               至 2022-12-08   限公司
                                                                                               自 2019-12-20
                                                           (2019)粤 0305 执 12518 号之二                     浙江力辉电器有限公司        轮候冻结
        深圳赫美联合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10%股                                                   至 2022-12-19
  11                                              0
                           权                              福田区人民法院/(2019)粤 0304 执   自 2019-10-24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轮候冻结
                                                           30489、30490 号之六                 至 2022-10-23   深圳分行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2019)粤     自 2019-12-20
                                                                                                               深圳市鑫鼎兴电子有限公      轮候冻结
                                                           0310 执 2053 号之二十二             至 2022-12-19
                                                                                               自 2019-12-16
                                                           (2019)粤 0310 执 2735 号之五                      深圳益安保理有限公司        轮候冻结
                                                                                               至 2022-12-15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2019)粤     自 2019-10-14
                                                                                                               深圳市海辰威科技有限公司    轮候冻结
                                                           0310 执 1997 号之十四               至 2022-10-13
  12       深圳赫美旅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       10,000.00
                                                           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2019)苏      自 2019-05-23   宜兴市中瑞电子科技有限公
                                                                                                                                           轮候冻结
                                                           0282 民初 5002 号                   至 2022-05-22   司




                                                                     61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粤 03    自 2019-07-23
                                                                                                      西藏信托有限公司            轮候冻结
                                                  执 1008 号之十九                    至 2022-07-22
                                                                                      自 2019-12-16
                                                  (2019)粤 0310 执 2735 号之五                      深圳益安保理有限公司        轮候冻结
                                                                                      至 2022-12-15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2019)粤     自 2019-11-04
                                                                                                      深圳市众盈畅科技有限公司    轮候冻结
                                                  0310 执 2019 号之二                 至 2022-11-03
                                                                                      自 2019-11-18   深圳市中电华星电子技术有
                                                  (2019)粤 0310 执保 715 号之八                                                 轮候冻结
                                                                                      至 2022-11-17   限公司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2019)粤     自 2019-12-20
                                                                                                      深圳市鑫鼎兴电子有限公      轮候冻结
                                                  0310 执 2053 号之二十二             至 2022-12-19
                                                                                      自 2019-12-20
                                                  (2019)粤 0305 执 12518 号之二                     浙江力辉电器有限公司        轮候冻结
                                                                                      至 2022-12-19
                                                  福田区人民法院/(2019)粤 0304 执   自 2019-10-24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轮候冻结
                                                  30489、30490 号之六                 至 2022-10-23   深圳分行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18)沪   自 2018-09-27
       深圳赫美商业有限公司 24%股权                                                                   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轮候冻结
                                                  0115 财保 912 号                    至 2021-09-26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2019)粤     自 2019-10-14
                                                                                                      深圳市海辰威科技有限公司    轮候冻结
                                                  0310 执 1997 号之十三               至 2022-10-13
                                                                                      自 2019-12-20
  13                                   5,000.00   (2019)粤 0305 执 12518 号之二                     浙江力辉电器有限公司        轮候冻结
                                                                                      至 2022-12-19
       深圳赫美商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2019)粤     自 2019-01-29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轮候冻结
                                                  03 执 129 号之七                    至 2022-01-28   分行
                                                  福田区人民法院/(2019)粤 0304 执   自 2019-10-24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轮候冻结
                                                  30489、30490 号之六                 至 2022-10-23   深圳分行




                                                            62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自 2019-11-18   深圳市中电华星电子技术有
                                                   (2019)粤 0310 执保 715 号之八                                                 轮候冻结
                                                                                       至 2022-11-17   限公司
                                                                                       自 2019-12-16
                                                   (2019)粤 0310 执 2735 号之五                      深圳益安保理有限公司        轮候冻结
                                                                                       至 2022-12-15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2019)粤     自 2019-12-20
                                                                                                       深圳市鑫鼎兴电子有限公      轮候冻结
                                                   0310 执 2053 号之二十二             至 2022-12-19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2019)粤     自 2019-11-04
                                                                                                       深圳市众盈畅科技有限公司    轮候冻结
                                                   0310 执 2019 号之二                 至 2022-11-03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2019)粤     自 2019-10-14
                                                                                                       深圳市海辰威科技有限公司    轮候冻结
                                                   0310 执 1997 号之十                 至 2022-10-13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粤 03    自 2019-04-12
                                                                                                       西藏信托有限公司            轮候冻结
                                                   执 1008 号之一                      至 2022-04-11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广州市中级
                                                                                       自 2020-03-04   广东粤科资产管理股份有限
                                                   人民法院/(2019)粤 0105 执 13449                                               轮候冻结
                                                                                       至 2023-03-03   公司
                                                   号之一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2019)粤     自 2019-11-04
                                                                                                       深圳市众盈畅科技有限公司    轮候冻结
  14      深圳赫美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   200   0310 执 2019 号之二                 至 2022-11-03
                                                                                       自 2019-12-20
                                                   (2019)粤 0305 执 12518 号之二                     浙江力辉电器有限公司        轮候冻结
                                                                                       至 2022-12-19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2019)粤     自 2019-12-20
                                                                                                       深圳市鑫鼎兴电子有限公      轮候冻结
                                                   0310 执 2053 号之二十二             至 2022-12-19
                                                   福田区人民法院/(2019)粤 0304 执   自 2019-10-24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轮候冻结
                                                   30489、30490 号之六                 至 2022-10-23   深圳分行
                                                                                       自 2019-12-16
                                                   (2019)粤 0310 执 2735 号之五                      深圳益安保理有限公司        轮候冻结
                                                                                       至 2022-12-15




                                                            63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2019)粤     自 2019-11-04
                                                                                                             深圳市众盈畅科技有限公司       轮候冻结
                                                         0310 执 2019 号之二                 至 2022-11-03

                                                                                             自 2019-12-20
                                                         (2019)粤 0305 执 12518 号之二                     浙江力辉电器有限公司           轮候冻结
                                                                                             至 2022-12-19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2019)粤     自 2019-12-20
                                                                                                             深圳市鑫鼎兴电子有限公         轮候冻结
                                                         0310 执 2053 号之二十二             至 2022-12-19
                                                         福田区人民法院/(2019)粤 0304 执   自 2019-10-24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轮候冻结
                                                         30489、30490 号之六                 至 2022-10-23   深圳分行
                                                                                             自 2019-12-16
                                                         (2019)粤 0310 执 2735 号之五                      深圳益安保理有限公司           轮候冻结
                                                                                             至 2022-12-15
  15      深圳市欧祺亚实业有限公司 75%股权    5,619.17
                                                         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2019)苏      自 2019-05-23   宜兴市中瑞电子科技有限公
                                                                                                                                            轮候冻结
                                                         0282 民初 5002 号                   至 2022-05-22   司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2019)粤     自 2019-10-14
                                                                                                             深圳市海辰威科技有限公司       轮候冻结
                                                         0310 执 1997 号之十一               至 2022-10-13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2019)粤      自 2020-03-13   广东粤科资产管理股份有限
                                                                                                                                            轮候冻结
                                                         0105 执 13449 号                    至 2023-03-12   公司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2019)京    自 2019-06-14
                                                                                                             -                              轮候冻结
                                                         04 执保 134 号                      至 2022-06-13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2019)京    自 2019-06-14
                                                                                                             -                              轮候冻结
                                                         04 执保 136 号                      至 2022-06-13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 自 2018-11-09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
                                                                                                                                            轮候冻结
       成都赫美万宏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              粤 03 执 2129 号之二十三            至 2021-11-08   司
  16                                          5,625.00
                  伙)41.35%股权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 自 2019-01-3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轮候冻结
                                                         粤 03 执 129 号之十八               至 2022-01-30   分行




                                                                   64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粤 03      自 2019-01-29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深圳赫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51%股权                                                                                          轮候冻结
                                                    执 129 号之七                         至 2022-01-28   分行
  17                                            0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粤 03      自 2018-07-05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深圳赫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51%股权                                                                                          冻结
                                                    财保 96 号                            至 2021-07-04   分行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 自 2018-7-31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轮候冻结
                                                    粤 03 财保 96 号之五                  至 2021-7-30    分行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 自 2018-11-9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
                                                                                                                                      轮候冻结
                                                    粤 03 执 2129 号之二十三              至 2018-11-9    司
  18    四川浩宁达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100%股权     0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 自 2019-1-3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轮候冻结
                                                    粤 03 执 129 号之十九                 至 2022-1-30    分行
                                                    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      自 2019-11-15   深圳市中电华星电子技术有
                                                                                                                                      轮候冻结
                                                    院/(2019)粤 1391 民初 4208 号之一   至 2022-11-14   限公司

                                                    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      自 2019-11-07   深圳市中电华星电子技术有
                                                                                                                                      轮候冻结
                                                    院(2019)粤 1391 民初 4208 号        至 2022-11-06   限公司

                                                    福田区人民法院/(2019)粤 0304 执     自 2019-10-24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轮候冻结
                                                    30489、30490 号之六                   至 2022-10-23   深圳分行
  19    深圳市赫美产业园运营有限公司 100%股权   0
                                                    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2019)苏        自 2019-05-23   宜兴市中瑞电子科技有限公
                                                                                                                                      轮候冻结
                                                    0282 民初 5003 号                     至 2022-05-22   司
                                                    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自 2019-04-29
                                                                                                          深圳联合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轮候冻结
                                                    (2019)粤 03 执 842 号之八           至 2022-04-28


       2、新增披露的其他资产被查封/轮候查封情况




                                                                 65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截止 2019 年                                                   查封、冻结/
  序   被查封、冻              被查封、冻结资
                    所有权人                    12 月 31 日账                 冻结人/冻结文书号                轮候查封、冻          申请冻结人             备注
  号   结资产类别                 产明细
                                                面值(万元)                                                   结登记日期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粤 03 执
                                                                                                                 2019/4/18    西藏信托有限公司            轮候查封
                                                                1008 号之十五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9)京 02 民初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
                                                                                                                 2019/7/24                                轮候查封
                                                                534 号                                                        公司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2019)粤 0310 执保
                                                                                                                 2019/9/24    江苏广昇新材料有限公司      轮候查封
                                                                644 号之一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2019)粤 0310 执 1997
                                                                                                                 2019/9/25    深圳市海辰威科技有限公司    轮候查封
                                                                号之十五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2019)粤 0310 执 2019
                                                                                                                 2019/9/27    深圳市众盈畅科技有限公司    轮候查封
                                                                号之一
                               坪山新区同富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粤 03 执
  1    土地使用权   赫美集团                      3,222.59                                                      2019/10/15    深圳市驰扬科技有限公司      轮候查封
                               裕路旁土地                       2983 号之十二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2019)粤 0310 执 2053
                                                                                                                2019/10/23    深圳市鑫鼎兴电子有限公司    轮候查封
                                                                号之六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粤 03 执
                                                                                                                2019/11/21    深圳三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轮候查封
                                                                4120 号之八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2019)苏 0117 民初
                                                                                                                2019/11/21    五台云海镁业有限公司        轮候查封
                                                                5353 号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19)粤 0304 执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2019/11/22                                轮候查封
                                                                32402 号之四                                                  分行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皖 01 民
                                                                                                                 2020/3/13    安徽正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轮候查封
                                                                初 246 号




                                                                                 66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2019)苏 0282 民初                   宜兴市中瑞电子科技有限公
                                                                                                       2019/5/23                                   轮候查封
                                                         5003 号                                                    司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吉执保 30-2 号       2019/6/4    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轮候查封

                                                         大亚湾区人民法院/(2019)粤 1391 民初 2349                 深圳市中聚泰光电科技有限
                                                                                                       2019/6/27                                   轮候查封
                    惠州浩宁                             号                                                         公司
  2                            西区响水河     1,849.38
                       达                                大亚湾区人民法院/(2019)粤 1391 执 1540                   深圳市中聚泰光电科技有限
                                                                                                       2019/11/4                                   轮候查封
                                                         号                                                         公司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皖 01 民
                                                                                                       2020/3/18    安徽正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轮候查封
                                                         初 246 号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19)沪 0115 执
                                                                                                       2020/3/20    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轮候冻结
                                                         4102 号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2019)京 04 执保
                                                                                                       2019/4/17    -                              轮候查封
                                                         93 号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粤 03 执 1008
                                                                                                       2019/4/17    西藏信托有限公司               轮候查封
                                                         号之十三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粤 03 执 1455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2019/6/11                                   轮候查封
                                                         号之一                                                     分行
                               高发东方科技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9)京 02 民初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
  3       房产      赫美集团                  154.83                                                   2019/7/22                                   轮候查封
                               园 84 套房产              534 号                                                     公司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19)京 03 执 686
                                                                                                       2019/7/29    北京宏世通达商贸集团           轮候查封
                                                         号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粤 03 执 2983
                                                                                                       2019/10/16   深圳市驰扬科技有限公司         轮候查封
                                                         号之十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2019)京 04 执保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2019/10/25                                  轮候查封
                                                         325 号                                                     石景山支行




                                                                         67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粤 03 执 4120
                                                                                                     2019/11/21   深圳三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轮候查封
                                                       号之七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2019)京 04 执保
                                                                                                     2019/4/17    -                              轮候查封
                                                       93 号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粤 03 执 1008
                                                                                                     2019/4/17    西藏信托有限公司               轮候查封
                                                       号之十三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粤 03 执 1455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2019/6/11                                   轮候查封
                                                       号之一                                                     分行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9)京 02 民初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
                                                                                                     2019/7/22                                   轮候查封
                                                       534 号                                                     公司
                           高发东方科技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19)京 03 执 686
  4                                           210.75                                                 2019/7/29    北京宏世通达商贸集团           轮候查封
                           园厂房(6 套)              号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19)粤 0304 财保                  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
                                                                                                     2019/10/8                                   轮候查封
                                                       4775 号之三                                                公司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粤 03 执 2983
                                                                                                     2019/10/16   深圳市驰扬科技有限公司         轮候查封
                                                       号之十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2019)京 04 执保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2019/10/25                                  轮候查封
                                                       325 号                                                     石景山支行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粤 03 执 4120
                                                                                                     2019/11/21   深圳三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轮候查封
                                                       号之七
                           辽宁省大连市
                           沙河口区同泰                深圳市罗湖人民法院/(2018)粤 0303 执 14712
  5                                            24.7                                                  2018/12/21   林亮辉                         查封
                           街 9 号 2 单元 3            号
                           层2号




                                                                       68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
                           鼓楼区定淮门               深圳市罗湖人民法院/(2018)粤 0303 执 14712
  6                                           18.57                                                 2018/12/21   林亮辉                      查封
                           大街 11 号 B 座            号
                           1802 室
                           陕西省西安市                                                                                                      查封/已
                           碑林区东关正               深圳市罗湖人民法院/(2018)粤 0303 执 14712                                            被司法拍
  7                                           16.84                                                 2018/12/21   林亮辉
                           街 66 号 1 幢 2            号                                                                                     卖执行完
                           单元 21704 室                                                                                                     结
                           新疆乌鲁木齐
                                                                                                                                             查封/已
                           沙依巴克区克
                                                                                                                                             被司法拍
                           拉玛依西街 712             深圳市罗湖人民法院/(2018)粤 0303 执 14712
  8                                           39.24                                                 2018/12/21   林亮辉                      卖,买受
                           号府城花苑 A               号
                                                                                                                                             人已交付
                           栋 12 层 3 单元
                                                                                                                                             保证金
                           1201
                           新疆乌鲁木齐
                                                                                                                                             查封/已
                           沙依巴克区克
                                                                                                                                             被司法拍
                           拉玛依西街 712             深圳市罗湖人民法院/(2018)粤 0303 执 14712
  9                                           53.67                                                 2018/12/21   林亮辉                      卖,买受
                           号府城花苑 A               号
                                                                                                                                             人已交付
                           栋 12 层 3 单元
                                                                                                                                             保证金
                           1202
                           辽宁省沈阳市
                                                      深圳市罗湖人民法院/(2018)粤 0303 执 14712
  10                       和平区振兴街       15.58                                                 2018/12/21   林亮辉                      查封
                                                      号
                           9-17 号(4-1-2)
                           甘肃省兰州市
                                                      深圳市罗湖人民法院/(2018)粤 0303 执 14712
  11                       城关区临夏路       90.16                                                 2018/12/21   林亮辉                      查封
                                                      号
                           街道中山路 284




                                                                      69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号 1 单元 12 层
                               1207 室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粤 03 执 2129 号    2019/4/23                               轮候查封
                                                                                                                     司

                                                            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2019)苏 0282 民初                  宜兴市中瑞电子科技有限公
                                                                                                         2019/5/23                               轮候查封
                               惠州大亚湾西                 5003 号                                                  司
                               区(惠州浩宁达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吉执保 30-1 号、
  12                                              4.38                                                    2019/6/4   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轮候查封
                               科技有限公司                 (2019)吉民初 21 号
                               10 号门卫室)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区人民法院/(2019)粤                    深圳市中聚泰光电科技有限
                                                                                                         2019/11/4                               轮候查封
                                                            1391 执 1540 号                                          公司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皖 01 民
                                                                                                         2020/3/18   安徽正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轮候查封
                                                            初 246 号
                    惠州浩宁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粤 03 执 129 号   2019/1/29                               轮候查封
                       达                                                                                            分行
                               惠州大亚湾西                 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2019)苏 0282 民初                  宜兴市中瑞电子科技有限公
                                                                                                         2019/5/23                               轮候查封
                               区(惠州浩宁达               5003 号                                                  司
  13                                             1,567.94
                               科技有限公司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吉执保 30-1 号、
                               培训楼)                                                                   2019/6/4   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轮候查封
                                                            (2019)吉民初 21 号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区人民法院/(2019)粤                    深圳市中聚泰光电科技有限
                                                                                                         2019/11/4                               轮候查封
                                                            1391 执 1540 号                                          公司
                               惠州大亚湾西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粤 03 执 2129 号    2019/4/23                               轮候查封
                               区(惠州浩宁达                                                                        司
  14                                             746.27
                               科技有限公司 2
                                                            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2019)苏 0282 民初      2019/5/23   宜兴市中瑞电子科技有限公    轮候查封
                               号员工宿舍二)



                                                                              70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5003 号                                                 司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吉执保 30-1 号、
                                                                                                  2019/6/4   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轮候查封
                                                     (2019)吉民初 21 号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区人民法院/(2019)粤                   深圳市中聚泰光电科技有限
                                                                                                 2019/11/4                               轮候查封
                                                     1391 执 1540 号                                         公司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皖 01 民
                                                                                                 2020/3/18   安徽正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轮候查封
                                                     初 246 号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
                                                     深圳市中级人民/(2018)粤 03 执 2129 号       2019/4/23                               轮候查封
                                                                                                             司

                                                     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2019)苏 0282 民初                 宜兴市中瑞电子科技有限公
                                                                                                 2019/5/23                               轮候查封
                           惠州大亚湾西              5003 号                                                 司
                           区(惠州浩宁达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吉执保 30-1 号、
  15                                        748.76                                                2019/6/4   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轮候查封
                           科技有限公司 3            (2019)吉民初 21 号
                           号员工宿舍一)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区人民法院/(2019)粤                   深圳市中聚泰光电科技有限
                                                                                                 2019/11/4                               轮候查封
                                                     1391 执 1540 号                                         公司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皖 01 民
                                                                                                 2020/3/18   安徽正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轮候查封
                                                     初 246 号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粤 03 执 2129 号   2019/4/23                               轮候查封
                           惠州大亚湾西                                                                      司
                           区(惠州浩宁达            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2019)苏 0282 民初                 宜兴市中瑞电子科技有限公
  16                                        994.95                                               2019/5/23                               轮候查封
                           科技有限公司 4            5003 号                                                 司
                           号高职楼)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吉执保 30-1 号、
                                                                                                  2019/6/4   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轮候查封
                                                     (2019)吉民初 21 号




                                                                       71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区人民法院/(2019)粤                   深圳市中聚泰光电科技有限
                                                                                                   2019/11/4                               轮候查封
                                                       1391 执 1540 号                                         公司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皖 01 民
                                                                                                   2020/3/18   安徽正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轮候查封
                                                       初 246 号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粤 03 执 2129 号   2019/4/22                               轮候查封
                                                                                                               司

                                                       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2019)苏 0282 民初                 宜兴市中瑞电子科技有限公
                                                                                                   2019/5/23                               轮候查封
                           惠州大亚湾西                5003 号                                                 司
                           区(惠州浩宁达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吉执保 30-1 号、
  17                                        1,422.51                                                2019/6/4   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轮候查封
                           科技有限公司 5              (2019)吉民初 21 号
                           号厂房二)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区人民法院/(2019)粤                   深圳市中聚泰光电科技有限
                                                                                                   2019/11/4                               轮候查封
                                                       1391 执 1540 号                                         公司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皖 01 民
                                                                                                   2020/3/18   安徽正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轮候查封
                                                       初 246 号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粤 03 执 2129 号   2019/4/23                               轮候查封
                                                                                                               司

                                                       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2019)苏 0282 民初                 宜兴市中瑞电子科技有限公
                                                                                                   2019/5/23                               轮候查封
                           惠州大亚湾西                5003 号                                                 司
                           区(惠州浩宁达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吉执保 30-1 号、
  18                                        3,245.64                                                2019/6/4   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轮候查封
                           科技有限公司 6              (2019)吉民初 21 号
                           号厂房一)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区人民法院/(2019)粤                   深圳市中聚泰光电科技有限
                                                                                                   2019/11/4                               轮候查封
                                                       1391 执 1540 号                                         公司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皖 01 民
                                                                                                   2020/3/18   安徽正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轮候查封
                                                       初 246 号




                                                                         72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粤 03 执 2129 号   2019/4/22                               轮候查封
                                                                                                               司

                                                       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2019)苏 0282 民初                 宜兴市中瑞电子科技有限公
                                                                                                   2019/5/23                               轮候查封
                           惠州大亚湾西                5003 号                                                 司
                           区(惠州浩宁达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吉执保 30-1 号、
  19                                        1,084.66                                                2019/6/4   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轮候查封
                           科技有限公司 7              (2019)吉民初 21 号
                           号研发楼)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区人民法院/(2019)粤                   深圳市中聚泰光电科技有限
                                                                                                   2019/11/4                               轮候查封
                                                       1391 执 1540 号                                         公司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皖 01 民
                                                                                                   2020/3/18   安徽正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轮候查封
                                                       初 246 号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粤 03 执 2129 号   2019/4/23                               轮候查封
                                                                                                               司

                                                       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2019)苏 0282 民初                 宜兴市中瑞电子科技有限公
                                                                                                   2019/5/23                               轮候查封
                           惠州大亚湾西                5003 号                                                 司
                           区(惠州浩宁达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吉执保 30-1 号、
  20                                         131.5                                                  2019/6/4   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轮候查封
                           科技有限公司 8              (2019)吉民初 21 号
                           号附属用房)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区人民法院/(2019)粤                   深圳市中聚泰光电科技有限
                                                                                                   2019/11/4                               轮候查封
                                                       1391 执 1540 号                                         公司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皖 01 民
                                                                                                   2020/3/18   安徽正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轮候查封
                                                       初 246 号

                           惠州大亚湾西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粤 03 执 2129 号   2019/4/23                               轮候查封
                           区(惠州浩宁达                                                                      司
  21                                         4.38
                           科技有限公司 9              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2019)苏 0282 民初                 宜兴市中瑞电子科技有限公
                           号门卫室)                                                              2019/5/23                               轮候查封
                                                       5003 号                                                 司




                                                                         73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吉执保 30-1 号、
                                                                                                       2019/6/4    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轮候查封
                                                       (2019)吉民初 21 号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区人民法院/(2019)粤                       深圳市中聚泰光电科技有限
                                                                                                      2019/11/4                                   轮候查封
                                                       1391 执 1540 号                                             公司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皖 01 民
                                                                                                      2020/3/18    安徽正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轮候查封
                                                       初 246 号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粤 03 执 1008
                                                                                                      2019/4/24    西藏信托有限公司               轮候查封
                                                       号之十一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19)粤 0304 执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10/14                                  轮候查封
                                                       30489.30490 号                                              深圳分行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2019)粤 0310 执 2735
                               埃尔法 3456CC                                                          2019/12/5    深圳益安保理有限公司           轮候查封
                                                       号之十
  22                           多用途乘用车    37.86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2019)粤 0310 执 2019
                               粤 B8V1S9                                                              2019/12/6    深圳市众盈畅科技有限公司       轮候查封
                                                       号之十七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2019)粤 0310 执 2053
                                                                                                      2019/12/6    深圳市鑫鼎兴电子有限公司       轮候查封
                                                       号之二十一
          车辆      赫美集团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2019)粤 0310 执 2490
                                                                                                       2020/3/4    -                              轮候查封
                                                       号之十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粤 03 执 1008
                                                                                                      2019/4/24    西藏信托有限公司               轮候查封
                                                       号之十一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2019)粤 0310 执 1997
                                                                                                       2019/9/9    深圳市海辰威科技有限公司       轮候查封
                               奥德赛汽车粤            号
  23                                           18.95
                               BV356Y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19)粤 0304 执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10/14                                  轮候查封
                                                       30489.30490 号                                              深圳分行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2019)粤 0310 执 2735   2019/12/5    深圳益安保理有限公司           轮候查封




                                                                         74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号之十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2019)粤 0310 执 2019
                                                                                                  2019/12/6    深圳市众盈畅科技有限公司       轮候查封
                                                   号之十七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2019)粤 0310 执 2053
                                                                                                  2019/12/6    深圳市鑫鼎兴电子有限公司       轮候查封
                                                   号之二十一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2019)粤 0310 执 2490
                                                                                                   2020/3/4    -                              轮候查封
                                                   号之十

                                                   山西省五台县人民法院/2019 晋 0922 民初 5 号    2019/1/17    五台云海镁业有限公司           查封

                           梅赛德斯-奔驰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19)粤 0304 执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4                                       45.45                                                  2019/10/14                                  轮候查封
                           汽车粤 B3M21K           30489.30490 号                                              深圳分行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2019)粤 0310 执 2019
                                                                                                  2019/12/6    深圳市众盈畅科技有限公司       轮候查封
                                                   号之十七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粤 03 执 1008
                                                                                                  2019/4/24    西藏信托有限公司               轮候查封
                                                   号之十一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2019)粤 0310 执 1997
                                                                                                   2019/9/9    深圳市海辰威科技有限公司       轮候查封
                                                   号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19)粤 0304 执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10/14                                  轮候查封
                           丰田埃尔法粤            30489.30490 号                                              深圳分行
  25                                       61.05
                           B1K76J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2019)粤 0310 执 2735
                                                                                                  2019/12/5    深圳益安保理有限公司           轮候查封
                                                   号之十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2019)粤 0310 执 2019
                                                                                                  2019/12/6    深圳市众盈畅科技有限公司       轮候查封
                                                   号之十七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2019)粤 0310 执 2053
                                                                                                  2019/12/6    深圳市鑫鼎兴电子有限公司       轮候查封
                                                   号之二十一




                                                                    75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2019)粤 0310 执 2490
                                                                                                  2020/3/4    -                              轮候查封
                                                  号之十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粤 03 执 1008
                                                                                                 2019/4/24    西藏信托有限公司               轮候查封
                                                  号之十一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19)粤 0304 执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10/14                                  轮候查封
                                                  30489.30490 号                                              深圳分行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2019)粤 0310 执 2735
                                                                                                 2019/12/5    深圳益安保理有限公司           轮候查封
                           梅赛德斯奔驰           号之十
  26                                      3.45
                           粤 B359TT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2019)粤 0310 执 2019
                                                                                                 2019/12/6    深圳市众盈畅科技有限公司       轮候查封
                                                  号之十七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2019)粤 0310 执 2053
                                                                                                 2019/12/6    深圳市鑫鼎兴电子有限公司       轮候查封
                                                  号之二十一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2019)粤 0310 执 2490
                                                                                                  2020/3/4    -                              轮候查封
                                                  号之十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2019)粤 0310 执 2735
                                                                                                 2019/2/15    深圳益安保理有限公司           轮候查封
                                                  号之十
                           奔驰轿车粤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2019)粤 0310 执 2019
  27                                      45.57                                                  2019/2/16    深圳市众盈畅科技有限公司       轮候查封
                           B7C27C                 号之十七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2019)粤 0310 执 2053
                                                                                                 2019/2/16    深圳市鑫鼎兴电子有限公司       轮候查封
                                                  号之二十一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18)粤 0304 执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2018/8/3                                   查封
                                                  39459 号之六                                                分行
                           丰田轿车粤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粤 03 执 129 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28                                      0.71                                                   2019/1/29                                   轮候查封
                           B81P42                 之六                                                        分行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19)粤 0304 执        2019/10/14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轮候查封




                                                                   76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30489.30490 号                                              深圳分行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2019)粤 0310 执 2735
                                                                                               2019/12/5    深圳益安保理有限公司           轮候查封
                                                号之十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2019)粤 0310 执 2019
                                                                                               2019/12/6    深圳市众盈畅科技有限公司       轮候查封
                                                号之十七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2019)粤 0310 执 2053
                                                                                               2019/12/6    深圳市鑫鼎兴电子有限公司       轮候查封
                                                号之二十一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2019)粤 0310 执 2490
                                                                                                2020/3/4    -                              轮候查封
                                                号之十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18)粤 0304 执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2018/8/3                                   查封
                                                39459 号之六                                                分行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粤 03 执 129 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2019/1/29                                   轮候查封
                                                之六                                                        分行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粤 03 执 1008
                                                                                               2019/4/24    西藏信托有限公司               轮候查封
                                                号之十一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19)粤 0304 执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10/14                                  轮候查封
                           丰田轿车(粤          30489.30490 号                                              深圳分行
  29                                     1.33
                           B70659)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2019)粤 0310 执 2735
                                                                                               2019/12/5    深圳益安保理有限公司           轮候查封
                                                号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2019)粤 0310 执 2019
                                                                                               2019/12/9    深圳市众盈畅科技有限公司       轮候查封
                                                号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2019)粤 0310 执 2053
                                                                                               2019/12/9    深圳市鑫鼎兴电子有限公司       轮候查封
                                                号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2019)粤 0310 执 2490
                                                                                                2020/3/4    -                              轮候查封
                                                号之十




                                                                 77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18)粤 0304 执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2018/8/3                                   查封
                                                  39459 号之六                                                分行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粤 03 执 129 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2019/1/29                                   轮候查封
                                                  之六                                                        分行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粤 03 执 1008
                                                                                                 2019/4/24    西藏信托有限公司               轮候查封
                                                  号之十一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19)粤 0304 执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10/14                                  轮候查封
                           美洲豹小轿车           30489.30490 号                                              深圳分行
  30                                       6.96
                           (粤 B58157)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2019)粤 0310 执 2735
                                                                                                 2019/12/5    深圳益安保理有限公司           轮候查封
                                                  号之十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2019)粤 0310 执 2019
                                                                                                 2019/12/6    深圳市众盈畅科技有限公司       轮候查封
                                                  号之十七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2019)粤 0310 执 2053
                                                                                                 2019/12/6    深圳市鑫鼎兴电子有限公司       轮候查封
                                                  号之二十一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2019)粤 0310 执 2490
                                                                                                  2020/3/4    -                              轮候查封
                                                  号之十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18)粤 0304 执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2018/8/3                                   查封
                                                  39459 号之六                                                分行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粤 03 执 129 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2019/1/29                                   轮候查封
                                                  之六                                                        分行
                           丰田轿车(粤 B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粤 03 执 1008
  31                                       0.71                                                  2019/4/24    西藏信托有限公司               轮候查封
                           88P00)                 号之十一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19)粤 0304 执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10/14                                  轮候查封
                                                  30489.30490 号                                              深圳分行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2019)粤 0310 执 2735   2019/12/5    深圳益安保理有限公司           轮候查封




                                                                   78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号之十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2019)粤 0310 执 2019
                                                                                              2019/12/6   深圳市众盈畅科技有限公司       轮候查封
                                               号之十七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2019)粤 0310 执 2053
                                                                                              2019/12/6   深圳市鑫鼎兴电子有限公司       轮候查封
                                               号之二十一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2019)粤 0310 执 2490
                                                                                               2020/3/4   -                              轮候查封
                                               号之十

     2018 年受金融政策影响,公司资金紧张导致部分到期或提前到期债务无法及时偿还,从而面临流动性危机产生大量诉讼、仲裁;
截至 2020 年初,公司董事会开始全面核查涉及诉讼、仲裁以及资产被查封、冻结等情况。2020 年 3 月至 4 月核查期间,公司陆续通
过工商登记网站查询、工商信息现场打印等方式知悉公司持有的子公司股权在《2019 年半年度报告》已披露的基础上新增被冻结及轮
候冻结的情形;通过资产登记中心现场打印及核查相关法律文书知悉公司持有的资产在《2019 年半年度报告》已披露的基础上新增被
查封及轮候查封的情形;上述子公司股权及其他资产被查封/轮候查封、冻结/轮候冻结均是由涉诉案件导致的,由于涉诉案件较多且
各地法院送达法律文书的时间存在较大差异,公司亦未根据存在迹象及时履行自查或向相关机构询证资产被查封冻结的具体情形,导
致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经公司全面自查确认上述事项后及时梳理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已针对上述情形提出改进措
施,一方面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信息沟通及汇报,严格要求公司各部门、各分子公司对公司应披露的重大事项及时进行核查并上
报,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及完整性。



     六、 请你公司全面自查并说明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违规担保、资金占用、重大诉讼仲裁、银行账户被
冻结等事项,如有,请及时披露。



                                                               79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回复:
            1、公司于近日收到法院送达的法律文书,知悉公司及子公司新增诉讼案件如下:

                                                                               涉案金额
序号       案号        受理机构     受理时间      起诉方        被起诉方                    案由                  诉讼请求                               进展情况
                                                                               (万元)

                                                                                                       1、 请求判令二被报告向原告支付
        (2020)粤                                            赫美集团、惠州                           拖欠的货款本金 227974.93 元及利
                     深圳市坪山区                                                         债权转让合
 1      0310 民初                   2019-04-27     周优美     浩宁达、第三人    22.80                  息(货款本金及利息暂计至 2020 年   尚未开庭审理
                       人民法院                                                             同纠纷
          3000 号                                               达时精密                               1 月 16 日为 269262.52 元);
                                                                                                       2、 本案诉讼费由二被告承担。
                                                                                                       1、 请求依法判令被告一偿还原告
                                                                                                       融资款本金 5000 万元,并按年利率
                                                                                                       7.3%支付利息 364.54 万元,以上共
                                                                                                       计 5364.54 万元;
                                                                                                       2、 请求依法判令被告一自每期融
                                                                                                       资款逾期之日起,以拖欠金额单位
        (2020)鲁                               济南鲁金融                                            技术按年利率 7.3%向原告支付延期
                     山东省济南市                             赫美集团、每克              借款合同纠
 2         01 民初                  2019-04-22   通资产管理                     5,000                  利息至本金清偿完毕之日止(暂计     尚未开庭审理
                     中级人民法院                               拉美、王磊                    纷
          10960 号                               有限公司                                              至 2020 年 4 月 8 日逾期利息为
                                                                                                       431.4 万元);
                                                                                                       3、 本案诉讼费用、保全保险费、律
                                                                                                       师费(暂计 30000 元)等全部费用
                                                                                                       由被告承担;
                                                                                                       4、 依法判令被告二、被告三对上述
                                                                                                       款项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1、 请求法院依法判决三被告向对
                                                                                                       原告偿还借款本金 300 万元,并支
        (2020)粤                                                                                     付利息 16.35 万元(以本金 300 万
                     深圳市福田区                             王磊、赫美集                借款合同纠
 3      0304 民初                   2020-05-13     郑国鑫                        300                   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13%计算,自     尚未开庭审理
                       人民法院                               团、赫美智科                    纷
          22952 号                                                                                     放款日起算计至到期日止),逾期
                                                                                                       利息 14.43 万元(以逾期本金 300
                                                                                                       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24%计算,




                                                                                80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涉案金额
序号       案号        受理机构     受理时间      起诉方        被起诉方                    案由                   诉讼请求                                  进展情况
                                                                               (万元)

                                                                                                       自到期日起算计至实际清偿日止,
                                                                                                       暂计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合计
                                                                                                       330.78 万元;
                                                                                                       2、 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三被告承
                                                                                                       担。
                                                                                                       1、 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货款
                                                                                                       23.88 万元;
                                                                                                       2、 判令被告支付拖欠货款的利息
                                                                                                       及罚息,以人民币 23.88 万元为基
        (2020)粤
                     深圳市坪山区                深圳长电科                               买卖合同纠   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计算
 4      0310 民初                   2020-05-18                  赫美集团        23.88                                                         尚未开庭审理
                       人民法院                  技有限公司                                   纷       利息及加付 50%的罚息,计算至被告
          3232 号
                                                                                                       实际支付之日止,暂计至 2020 年 4
                                                                                                       月 23 日为 17,002.4 元;
                                                                                                       3、 判令被告赔偿原告保全担保费
                                                                                                       800 元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1、 请求法院依法判决三被告向原
                                                                                                       告偿还借款本金 185.39 万元,并支
                                                                                                       付利息 3.49 万元(以 185.39 万元
                                                                                                       为基数,按年利率 13%计算,自 2019
        (2020)粤                                                                                     年 8 月 23 日起算至到期日止),逾
                     深圳市福田区                             王磊、赫美集                借款合同纠
 5      0304 民初                   2020-03-20     毛杨林                       185.39                 期利息 9.53 万元(以 185.39 万元 尚未开庭审理
                       人民法院                               团、赫美智科                    纷
          22950 号                                                                                     为基数,按年利率 24%计算,自到期
                                                                                                       日 计 算 至 实际 清 偿 日止 , 暂计 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起算至到期日
                                                                                                       止);以上合计 198.41 万元。
                                                                                                       2、 本案诉讼、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1、 判 令 两 被 告 支 付 原 告 货 款
        (2020)粤                               深圳友讯达                                            355.11 万元以及以欠款金额为基数
                     深圳市南山区                             赫美集团、惠州              买卖合同纠
 6      0305 民初                   2020-02-27   科技股份有                     355.11                 按照日 0.2%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尚未开庭审理
                       人民法院                                   浩宁达                      纷
          4964 号                                  限公司                                              (违约金自 2018 年 1 月 30 日起计
                                                                                                       算,暂计至 2019 年 1 月 29 日为




                                                                                81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涉案金额
序号       案号        受理机构       受理时间          起诉方          被起诉方                       案由                  诉讼请求                             进展情况
                                                                                      (万元)

                                                                                                                 259.23 万元,应计至欠款全部付清
                                                                                                                 之日止),合计人民币 614.34 万元;
                                                                                                                 2、 本案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

           注:深圳赫美集团份有限公司简称“赫美集团”,惠州浩宁达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惠州浩宁达”,每克拉美(北京)钻石商场有限公司简称“每克拉美”,深圳市达时精密塑
       胶模具有限公司简称“达时精密”。

            上述诉讼为公司近日新增诉讼事项,涉诉金额累计为 5,887.18 万元,占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3.34%。上
       述新增诉讼基本情况公司已于 2020 年 5 月 28 日在《2019 年年度报告》中“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章节进行披露。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31 日披露了《2019 年半年度报告》,报告期内涉及诉讼事项累计 95 起,涉诉金额为 257,613.70 万元;2020
       年年初,公司对重大事项进行全面自查,核查发现公司新增诉讼、仲裁事项 470 起,诉讼、仲裁涉及金额累计为 181,237.22 万元,具
       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4 月 30 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新增诉讼、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
            上述已披露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2019 年年度报告》。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9 日收到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的《民事
       判决书》(【2019】粤 0310 民初 5052 号),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案号         涉案金额(万元)     诉讼(仲裁)进展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本案已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民事判决书:
        公司与深圳市太科检测有限公    (2019)粤 0310
 1                                                               6.84      已判决                判令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向原告支付轻型动力触        尚未立案执行
        司建筑工程合同纠纷              民初 5052 号
                                                                                                 探检测、平板载荷检测费 68000 元;驳回原告其他请求,如




                                                                                       82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未按判决书指定期间履行给付相应款项的义务,应加倍支付
                                                                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1500 元。


     七、 请年审会计师充分评估上述事项对公司财务报告及审计工作的影响,执行必要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保证
审计意见的恰当性。

     会计师回复:

     作为赫美集团 2019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师,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项目合伙人充分了解被审计对象存在的违规对
外提供担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问题对于 2019 年审计报告的影响。在执行赫美集团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过程中,我所及签字
注册会计师将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审计工作。在审计中,我们将恪守公正独立、勤勉尽
责的原则,执行必要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的审计证据,依法依规完成本次年报审计工作,确保审计意见的恰当性。

     关于违规对外担保与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赫美集团 2018 年度的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从目
前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看,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依然不足,内控设计并有效运行的时间未能履盖 2019 年整个期间,
治理层或管理层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的风险仍然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事项使公司面临潜在的法律风险,并可能导致承担相关的法律责
任;资金占用事项导致公司负债增加,进一步加大了公司面临的偿债压力,上述事项对公司持续经营均产生影响。我们于审计中,已
重点关注相关内控风险,采取并准备采取相应的措施应对,预计负债计提的充分性与合理性仍在审计确认当中。

     关于资产冻结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影响。公司银行账户冻结,资金使用受限,无法正常收付生产经营业务往来款项,
造成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下滑;公司所持子公司股权、多处房产、土地及设备被法院冻结,对当期生产经营影响较小,相关业务仍在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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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续经营中,公司对相关资产仍处于控制当中,审计资料的获取未受到限制,但资产处置受限,无法正常处置资产偿付到期债务。审计
对相关事项执行必要程序的工作量较大,执行程序花费的时间也较长,对审计工作进展产生了一定影响,如银行函证确认的时间和次
数会相应增加、查询资产冻结明细的工作量相应大幅增加。

     关于诉讼、仲裁事项,我们会按要求,充分关注并跟进各项重大诉讼、仲裁事项进展情况,截至目前,公司仍存在新增的诉讼或
仲裁事项。我们通过向公司获取、审计人员自身从各种渠道查询、与律师发函确认等程序主动跟进并检查新增的诉讼或仲裁事项情况,
预计负债计提的充分性与合理性仍在审计确认当中。由于公司诉讼事项众多、涉诉金额重大,审计对相关事项执行必要程序的工作量
较大,执行程序花费的时间也较长,对审计工作进展产生了一定影响。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在评估对审计工作的相关影响之上,采取并准备采取足够的应对措施控制审计风险,执行必要的审计程序:

    (1)了解、评价和测试管理层与或有事项相关的内部控制;

    (2)查阅与担保、诉讼等或有事项相关的背景资料、材料以及借款协议、担保协议、判决结果等资料(起诉状、应诉通知书、法
院判决文书、和解协议、债务重组协议等文件),进行了解和评价;

    (3)向管理层及公司法务部了解与担保、诉讼等或有事项相关的具体情况(被担保人的财务状况、或有事项完整性、和解或判决
后执行情况、债权人会议纪要及执行情况),了解管理层的应对措施;

    (4)通过函证程序核实银行账户冻结情况,前往房管局、国土局、工商局等单位查询房产土地、公司股权被查封冻结情况;

    (5)获取并检查企业信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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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6)向公司的外聘律师了解案情,寄发询证函,并取得法律意见书,并就其中关于各项诉讼可能结果及潜在风险的专业判断进行
评价;

    (7)与管理层讨论其对预计负债的计提是否适当;

    (8)查阅截止审计报告出具日公司历次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并查询关于公司诉讼情况的公开信息(信息披露、中国裁判
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以确定相关诉讼是否已恰当披露;

    (9)检查担保、诉讼等或有事项会计处理(会计估计,是否依赖专家-律师、评估师)是否正确,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和披露是否符
合相关规定。

     我们通过评估上述事项对公司财务报告及审计工作的影响、执行必要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保证审计意见的恰
当性,依法依规完成本次年报审计工作。

     特此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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