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ST 赫美 公告编号:2020-093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提出异议声明 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ST 赫美 股票代码 002356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王磊(代) 田希 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东方科技园华科大厦 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东方科技园华科大厦 办公地址 六楼 六楼 电话 0755-26755598 0755-26755598 电子信箱 wanglei@hemei.cn tianxi@hemei.cn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1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89,061,022.59 493,991,933.21 -61.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91,609,219.38 -292,681,890.12 68.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298,986,339.90 -305,890,553.98 2.26%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132,495.65 28,756,996.68 -89.1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736 -0.5545 68.6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736 -0.5545 68.69%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1,747,172,231.60 2,307,540,469.33 -24.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844,372,417.87 -1,762,324,422.98 -4.66%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3,703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汉桥机器厂有 质押 185,402,000 境外法人 35.13% 185,402,000 0 限公司 冻结 185,402,000 质押 61,098,000 郝毅 境内自然人 11.58% 61,101,341 0 冻结 61,101,341 北京广袤投资 境内非国有法 4.54% 23,961,310 0 有限公司 人 北京天鸿伟业 境内非国有法 科技发展有限 4.26% 22,477,624 0 人 公司 杨毅 境内自然人 2.75% 14,538,930 0 钱江 境内自然人 1.38% 7,284,000 0 梁林录 境内自然人 1.35% 7,149,600 0 柴嘉 境内自然人 1.19% 6,278,500 0 金雷 境内自然人 1.05% 5,560,000 0 韩丰收 境内自然人 0.70% 3,687,810 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一致行 的说明 动人。 公司股东杨毅通过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83,024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 股;公司股东柴嘉通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 明(如有) 票 100,000 股;公司股东韩丰收通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 户持有公司股票 130,000 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2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20年上半年,受新冠疫情冲击,中美局势紧张等因素影响,国内经济形势严峻复杂,面临巨大挑战。中共十九届中央 政治局会议提出“内循环为主,外循环为辅”的经济发展新格局,要持续扩大国内需求,克服疫情影响,为居民创造消费条件, 带动国内消费需求,引导国内消费回流。疫情直接影响零售实体店的经营状况,导致奢侈品、酒类等场景体验消费类企业经 营严重受挫。运营成本增加,资金周转承压,经营利润大幅下跌,从而引发零售企业经营模式进一步向线上转移,同时战略 性收缩线下布局,以提高整体业绩与效率,行业竞争格局加速分化。 2020年上半年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资金紧张,债务问题严峻叠加疫情影响导致经营计划受到较大影响,公司通过关闭业绩较差的门店,保 留业绩优秀的门店来应对资金的需求,提高周转率,通过优化业务结构提升经营效率,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2020年上半年,面对疫情导致的市场需求的变化,以及非接触式购买等新的销售方式,公司商业运营积极开拓直播,线 上分销等方式,布局新型零售业态,实现销售电商化。开展多种合作模式,同时加大对传统电商的供给与合作,抓住一些电 商购物节的销售机会,扩大销售额。 (1)积极有效的降低库存,加强商品变现能力。2020年是公司一部分授权折扣门店的最后一年,利用历史的销售数据, 加大库存商品的处理方式,面对错综复杂的渠道变化和销售方式的改变,加强库存的系统管理,加大现有授权门店的促销力 度;积极拓展多品牌的折扣集合店,更好的延续商品的生命周期;开发与各类平台及新媒体的合作,实现库存商品的变现, 同时发展潜在消费者流量和宣传。 (2)继续打造“国际高端品牌运营服务商”,强化会员系统,一手抓住优秀品牌和商品,一手抓住高品质的消费者资源。 协同商管公司的助力,增大对渠道的影响力,继续打通品牌、商场甚至是品类间的壁垒,致力于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的商 品和服务。 公司上半年根据市场情况,商业板块内部进行分工,上海欧蓝继续进行品牌代理业务,根据市场需求和周转效率将运营 3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品牌品类主要集中在包袋等半标准品。而臻乔时装调整为以折扣奢侈品线下销售和以S2B2C为主的线上销售平台。 ① 多品牌集合折扣店:Venita 目前Venita拥有线下实体店11家,分布在国内主要奥特莱斯内。单店业绩在受到疫情影响的不利情况下,依然保持了同 比10%以上增长,业绩较高的几家门店已经达到国际知名品牌折扣店中上水平,同时在货品和销售模式上面持续改进。预计 在2020年下半年通过增加加盟开店的模式,渗透三线以下城市市场,配合线上平台解决三线以下城市供需不平衡问题。 ② 高端消费品S2B2C平台:高街云仓 2020年4月,通过成立合资公司的模式与杭州高街科技合作,利用其成熟的线上平台和强大的海外供应链整合能力,重 新架构了高街云仓APP及配套系统。平台定位从供应链和运营端赋能B端,为其提供正品保证,有成本优势的高端消费品, 并提供整套的线上线下销售运营后台系统支持。目前合作方包括线下集合店、MCN机构、直播基地、奢侈品微商、形象顾 问机构等。平台与中国中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中国中检集团有限公司将入驻平台合作的所有仓库并对产品正 品提供验证和保障。 ③ 奢侈品增值服务 由于疫情影响经济增长放缓,个人消费能力受到一定程度影响,但是消费者对高端品牌的追求却仍充满热情。目前奢侈 品二手交易、保养维护翻新业务增长迅速。借助于中国中检集团有限公司的检验能力和信任背书,在线上线下开展二手奢侈 品鉴定、交易业务。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公司 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20年4月16日,公司全资孙公司臻乔时装与杭州高街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了杭州中外科技有限公司,臻乔时 装出资600万元,出资比例51.02%,杭州中外科技有限公司自成立之日起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2、公司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深圳赫美智慧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因被司法强制拍卖,于2020年5月9日完成股权工商变更 登记,失去控制权,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其子公司深圳赫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深圳联金所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众 金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广州联金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南京赫美联合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一并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