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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赫美: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8-31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
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认真审阅相
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核查和监督。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前期发生尚未解决的控股股
东及其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未履行审议程序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提
供担保以及未履行审议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等情形。希望公司督促相关人员及关联
方尽快解除公司债务履行责任及违规担保责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杜绝上述情
况的再次发生,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葛   勇                 江泽文                    鹿存强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