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赫美: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8-31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
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认真审阅相
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核查和监督。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前期发生尚未解决的控股股
东及其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未履行审议程序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提
供担保以及未履行审议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等情形。希望公司督促相关人员及关联
方尽快解除公司债务履行责任及违规担保责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杜绝上述情
况的再次发生,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葛 勇 江泽文 鹿存强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