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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赫美:关于取消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提案暨延期召开的补充通知公告2021-01-27  

                                                                    关于取消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提案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暨延期召开的补充通知公告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ST 赫美            公告编号:2021-017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提案暨延期召开的

                                 补充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8 日召开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临时
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原定于 2021 年 2 月 4 日(星期四)召开 2021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
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3)。

     2021 年 1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取消股东大会<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议案》、《关于延期召
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取消提案暨延期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
情况具体如下:

     (1) 取消提案的名称:《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 取消提案及延期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原因: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公司决定不再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拟聘请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堂堂所”)
担任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已将上述议
案提交至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于 2021 年 1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
召开 2021 年第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堂堂所对公司业务与待审计事项进行了进一步的深入了解,公司相关审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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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取消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提案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暨延期召开的补充通知公告

项程序较为复杂,而堂堂所承接的各项审计项目时间都相对紧张,故年审期间难
以投入更多人力推进公司年审项目。公司基于谨慎性考虑,从维护中小股东的利
益出发,决定改聘其他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 2020 年度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
服务。本次改聘事项公司已提前与堂堂所沟通,堂堂所亦确认无异议。公司根据
上述情形决定取消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本议案将不再提交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021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其他提案保持不变,继续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尽快确认
改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积极推进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

     基于上述事项,结合本次会议筹备、工作安排等需要,为保障本次股东大会
顺利召开,公司决定拟延期至 2021 年 2 月 8 日(星期一)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除取消部分提案以及召开日期延期外,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
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会议地点、会议登记方式等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现将
更新后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
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2 月 8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2)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2 月 8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2 月 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1 年 2 月 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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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
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 月 29 日(星期五)

     7、 会议出席对象:

     (1) 于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1 月 29 日下午 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8、 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东方科技园华科大厦六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2、 审议《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由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上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0 日刊登于深圳证券
交易所网站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等规则的要求,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
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 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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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

   2.00       《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四、 会议登记事项

       (一)   登记时间:2021 年 2 月 1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4:00 至 17:00)

       (二)   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东方科技园华科大厦六楼董事会办
公室

       (三)   登记方式:

    (1)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
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
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
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
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     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
间内送达公司登记地点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四)   联系方式

    (1)     联系人:证券事务代表 田希

    (2)     联系电话、传真:0755-26755598

    (3)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东方科技园华科大厦六楼

    (4)     邮政编码:518048

       (五)   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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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六、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

     2、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3、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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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部提案暨延期召开的补充通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356

       2、 投票简称:赫美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1、 投票时间:2021 年 2 月 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2 月 8 日(现场股东大会当日)
9:15-15:00 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 所投资者 服务密 码”。 具体的 身份认 证流程可 登录互 联网投 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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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部提案暨延期召开的补充通知


         附 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具体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 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编 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

  2.00      《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说 明:

            1、 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

         位印章。

            2、 授权委托人对上述审议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相应表格内填写“同意”、“反

         对”或“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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