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赫美: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2022-01-29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ST 赫美 公告编号:2022-009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 2020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
净资产为负值,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修订)》9.3.5 条“上市公司因
出现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
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前至
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司披露本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9 日披露了《2021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2-008),
2021 年度,预计公司实现扭亏为盈,净资产转正。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深圳证
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公告。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
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经审计的 2021 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
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 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公司因上一年度 2020 年年度报告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触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修订)》第 14.3.1 条第(二)项“最近一个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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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
为负值”规定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4 月 30 日起被继续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
因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
公司生产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相关事项触发《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8 年修订)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因上一年度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司存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
确定性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修订)》第 13.3 条
第(六)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开市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
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4 月 30 日起继续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处理和叠加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处理。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
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 赫美”,股票代码不变,仍为 002356,公司股票交易的
日涨跌幅限制为 5%。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
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2021-064)。
二、 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3.11 的规定,
上市公司因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
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
告;
(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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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3.7 条
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六)因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3.7
条的规定,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9 日披露了《2021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2-008),
2021 年度,预计公司实现扭亏为盈,净资产转正。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深圳证
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公告。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
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经审计的 2021 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
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 司 郑 重 提 醒 广 大 投 资 者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
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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