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赫美:关于历史违规担保情形已全部解决的进展公告2022-04-30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历史违规担保情形已全部解决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ST 赫美 公告编号:2022-023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历史违规担保情形已全部解决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公司历史违规担保基本情况
2017 年至 2018 年期间,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赫美集团”)及全资子公司惠州浩宁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浩宁达”)、
深圳赫美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赫美商业”)在未履行审议程序的情况下,
为关联方北京首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首赫”)、深圳首赫实业发
展有限责任公司、王磊以及非关联方每克拉美(北京)钻石商场有限公司、北京
华璟商贸有限公司、深圳中锦熠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违规担保。公司历史违
规担保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2019 年 5 月 18 日、2019
年 6 月 15 日、2020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2018 年年度报告》、《关于对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19-078)、《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
司 2018 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19-094)、《关于对外提供担保、
资金占用等事项未履行内部审批决策程序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0-041)。
二、 公司历史违规担保解决情况
公司的历史违规担保情形已于 2021 年全部通过有效方式得以解决,截至本
公告日,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尚未解决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发生时间 担保对象 债权人 主债务金额 解决方式
1 2018\6\14 王磊 杨耀伟 3,000 协议解除
北京首赫投资 北京卓良金桥建
2 2018\6\13 10,000 协议解除
有限责任公司 筑有限公司
北京首赫投资 北京卓良金桥建
3 2018\6\13 10,000 协议解除
有限责任公司 筑有限公司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历史违规担保情形已全部解决的进展公告
北京首赫投资 北京美瑞泰富资
4 2018\6\13 15,000 协议解除
有限责任公司 产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首赫投资 北京大德超瑞商
5 2018\6\13 4,000 协议解除
有限责任公司 贸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首赫投资 北京大德超瑞商
6 2018\6\13 4,300 协议解除
有限责任公司 贸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首赫投资 北京宏世通达商
7 2018\6\13 24,000 协议解除
有限责任公司 贸有限公司
深圳首赫实业 深圳联合金融控
8 2017\12\27 3,250 协议解除
发展有限公司 股有限公司
吉林环城农村商
北京首赫投资
9 2018\12\24 业银行股份有限 21,000 协议解除
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
吉林环城农村商
北京首赫投资
10 2018\12\24 业银行股份有限 34,900 协议解除
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
北京首赫投资 四川省京明商贸
11 2018\5\21 17,825 协议解除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
法院判决赫美集团的担保
北京宏世通达商 无效,赫美集团承担债务人
12 2018\8\31 王磊 240
贸有限公司 不能清偿债务部分的二分
之一赔偿责任
协议解除了惠州浩宁达的
担保责任,法院判决赫美集
深圳联合金融控
13 2017\12\27 王磊 20,000 团的担保无效,赫美集团承
股有限公司
担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部
分的二分之一清偿责任
法院判决赫美集团的担保
深圳中锦熠达
延边农村商业银 无效,赫美集团承担债务人
14 2018\12\6 资产管理有限 852
行股份有限公司 不能清偿债务部分的二分
公司
之一赔偿责任
法院判决赫美集团的担保
北京华璟商贸 盛京银行股份有 无效,赫美集团承担债务人
15 2018\3\1 20,000
有限公司 限公司 不能清偿债务部分的二分
之一赔偿责任
法院判决赫美集团的担保
每克拉美(北
盛京银行股份有 无效,赫美集团承担债务人
16 2017\11\13 京)钻石商场有 20,000
限公司 不能清偿债务部分的二分
限公司
之一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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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效判决书或调解书
北京首赫投资 武汉信用小额贷 确认债权,依照重整计划由
17 2018\2\1 8,500
有限责任公司 款股份有限公司 重整投资人无偿提供股票
及资金清偿。
每克拉美(北 尚未判决。根据生效判决确
锦州银行股份有
18 2018\5\7 京)钻石商场有 29,800 认债权,依照重整计划由重
限公司
限公司 整投资人无偿提供股票及
每克拉美(北 资金清偿,若预留股份不
锦州银行股份有
19 2017\7\21 京)钻石商场有 13,000 足,由重整投资人孝义富源
限公司
限公司 提供超出部分股票清偿。
合计 259,667.00
1、 协议解除情况
前述表格中序号 1 至 11 所列违规担保情形,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赫美商业、
惠州浩宁达已于 2021 年 4 月分别与债权人签署了《责任豁免协议》,豁免了公司
及子公司赫美商业或惠州浩宁达的连带担保责任及相关清偿责任。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2021 年 7 月 10 日披露的《关于解除违规担保的
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8)、《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0 年年报问询函
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1-093)。
2、 重整计划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情况
2021 年 11 月 29 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裁定受
理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指定深圳诚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
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2021 年 12 月 29 日,深圳中院作出
(2021)粤 03 破 618 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根据重整计划,赫美集团违规担保债
权及可能承担赔偿责任的债权,将由重整投资人合计无偿提供的 172,825,273 股
股票及 3,000,000 元资金,按照普通债权的清偿方案予以清偿,如解决历史遗留
问题所需的股票超出重整投资人无偿提供的上述股票数量,清偿股票则由重整投
资人孝义市富源金来热源有限公司无偿提供,且不得向赫美集团追偿。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深圳赫美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2021 年 12 月 31 日,深圳中院裁定赫美集团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终结赫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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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的重整程序。重整投资人为解决公司历史遗留问题所提供的股票及资金已全
部划转至管理人账户。
三、 风险提示
1、 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相关规定,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关于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
警示,该申请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2、 公 司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为 《 证 券 时 报 》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的信息均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上述指
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