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赫美集团 公告编号:2022-039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赫美集团 股票代码 002356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王磊(代) 田希 深圳市南山区中心路 3008 号深圳湾 1 深圳市南山区中心路 3008 号深圳湾 1 办公地址 号 T7 座 2106 号 T7 座 2106 电话 0755-26755598 0755-26755598 电子信箱 wanglei@hemei.cn tianxi@hemei.cn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1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 90,651,338.59 185,647,723.40 -51.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6,873,375.36 -125,866,908.12 78.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42,013,340.79 -95,007,478.82 55.78%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5,409,950.53 7,173,088.68 -454.2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05 -0.0960 78.6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05 -0.0960 78.6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05%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末增减 总资产(元) 951,463,895.60 1,074,565,150.08 -11.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660,752,023.21 677,032,430.89 -2.40%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15,747 0 数 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海南时代榕光实业 投资合伙企业(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17.11% 224,386,125 224,386,125 限合伙)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破产企业 境内非国有法人 13.64% 178,911,541 -604,536,432 财产处置专用账户 王雨霏 境内自然人 11.90% 156,102,630 156,102,630 汉桥机器厂有限公 质押 125,018,000 境外法人 9.53% 125,018,000 0 司 冻结 125,018,000 郝毅 境内自然人 4.66% 61,101,341 0 吉林环城农村商业 境内非国有法人 4.41% 57,842,310 0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孝义市富源金来热 境内非国有法人 3.47% 45,529,934 45,529,934 源有限公司 西藏信托有限公司 -西藏信托-华歆 其他 2.94% 38,531,177 38,531,177 8 号集合资金信托 计划 杭州阅赢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 境内非国有法人 0.99% 12,980,120 0 伙) 2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北京天鸿伟业科技 境内非国有法人 0.99% 12,957,624 -9,520,000 发展有限公司 1、时代榕光与孝义富源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269,916,059 股股票, 占公司总股本的 20.58%。 2、上述股东中,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为公 司管理人本次开立的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仅为协助重整计划执行所用的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临时账户,于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之后予以注销。代持股份期间,不行使标的股 份所对应的公司股东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表决权、利益分配请求权等。管理 人将根据《重整计划》的相关安排,将转增股份通过司法划转至投资人或债权 人指定账户。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 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 无 有)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无控股股东。海南时代榕光实业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孝义富源合计 持有公司 269,916,059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20.58%, 时代榕光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新控股股东名称 法》,时代榕光及其一致行动人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 表决权未达到 30%,未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 任,不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因此赫 美集团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变更日期 2022 年 01 月 21 日 指定网站查询索引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指定网站披露日期 2022 年 01 月 25 日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控股股东及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相关事项 公司原控股股东汉桥机器厂持有赫美集团 125,018,000 股股票,占公司重整前总股本的 23.69%。根据公司重整计划, 以公司本次重整前总股本 527,806,548 股为基数,按照每 10 股转增约 14.84 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 增 783,447,973 股股份。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 527,806,548 股增至 1,311,254,521 股。上述转增的股份不向原股东进行分配, 3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用于清偿赫美集团及其核心子公司债务,引进重整投资人,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登记至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 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汉桥机器厂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降至 9.53%。根据《重整投资协议》,时代榕光、王 雨霏、孝义富源出资受让赫美集团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股票。2022 年 1 月 21 日,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票交割至重整 投资人的账户。重整投资人时代榕光及其一致行动人孝义富源合计持有公司 269,916,059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20.58%,时代榕光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时代榕光及其一致行动人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 司股份表决权未达到 30%,未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不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因此赫 美集团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原持股 5%以上股东郝毅先生持有赫美集团 61,101,341 股股票,占公司重整前总股本的 11.58%。根据公司重整 计划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从而总股本增加,导致股东郝毅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由 11.58%被动稀释至 4.66%。 公司原持股 5%以上股东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赫美集团 57,842,310 股股票,占公司重整前总股 本的 10.96%。根据公司重整计划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从而总股本增加,导致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由 10.96%被动稀释至 4.41%。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以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权益暨控股股东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三)》、《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14.3.1 条规定, 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因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 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相关事项触发《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020 年度报告公司存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 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3.3 条第(六)项的相关 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星期五)开市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公司 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申请撤 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的退 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公司 股票交易于 2022 年 7 月 4 日停牌一天,并于 2022 年 7 月 5 日开市起复牌,自 2022 年 7 月 5 日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及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 赫美”变更为“赫美集团”,公司股票代码不变,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由“5%” 4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变更为“1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36)。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