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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森源电气: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2019-04-03  

						证券代码:002358              证券简称:森源电气         公告编号:2019-006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源电气”或“公司”)于近日收到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问
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 131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高度重视,
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问询函》关注事项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查,现将《问询函》
关注事项回复说明并公告如下:
       1、请说明本次业绩修正事项的筹划时间及过程,你公司在上述《股票交易异常
波动公告》披露“公司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事项”是否存在披露不真实、不准确问
题;
    说明:
    (一)本次业绩修正事项的筹划时间及过程
    2018 年度终,公司财务部门对 2018 年的应收账款进行了分析,经与主要客户沟
通,判断公司的应收账款在 2019 年第一季度之前的回收情况,按照会计制度的相关
规定,初步确定了公司应收账款的坏账计提情况及 2018 年度业绩,据此判断公司 2018
年度业绩与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的业绩预计无重大差异,因此未在 1 月底发布业
绩修正公告。
    2019 年 2 月 27 日,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应披露 2018 年度业绩快报,当日下午收
盘后,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了 2018 年度业绩快报专题会议。会议上就应收账款回收低
于预期情况进行了分析,并充分尊重年审会计师的意见,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公司
应计提的应收账款充分计提了坏账准备,最终确定了 2018 年业绩快报数据,由于坏
账准备的计提对公司 2018 年度经营业绩影响较大,导致与已披露业绩预计存在差异,
因此,公司在披露《2018 年年度业绩快报》的同时,同步披露了《2018 年度业绩预
告修正公告》。
    (二)是否存在披露不真实、不准确问题
    2019 年 2 月 26 日,因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针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秘立即电话安排证券事务部对公司的生产经营、
外部经营环境等情况进行了核查,未发现有重大变化情况。并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也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发生。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26 日披
露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19-001),该公告是基于当日核查
的实际情况进行的披露,不存在披露不真实、不准确问题。
       2、请说明你公司信息保密的内部控制及执行情况,自查并说明是否存在信息泄
漏的情况。
    说明: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了《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规定,并严格规范内幕信
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
    公司一贯高度重视内幕信息的保密管理,在本次年审会计师进场时就与相关人
员签署保密承诺函,保证对未公开披露的信息进行保密,不以任何方式向其他人泄
露信息;公司内部也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范围,对可能获得 2018 年度财务数据信
息的相关人员均签订了相关承诺函,强调并保证内幕知情人员知悉对未披露信息进
行保密的义务。公司 2018 年度业绩快报专题会议召开前严格保密,参会人员亦全部
签署有内幕信息知情人确认书,均承诺对未公开披露而获知的信息进行保密。
    公司组织全部内幕知情人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自查,并均出具了书面的《自查说
明》,确认均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或将相关内幕信息透露给其他人的
情形。
       3、请核查并说明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
况。
    说明: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立即组织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按照要求进行核查。自查期间,公司独立董事
裴文谦先生于 2019 年 3 月 19 日误买入公司股票 1,000 股,公司经过审慎核查,裴
文谦先生买入股票时间为公司 2018 年度业绩快报披露之后,且公司 2018 年年度报
告披露日期为 2019 年 4 月 19 日,年度董事会资料尚未确定,本次误买入公司股票
不属于因获悉公司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
内幕信息知情人均不存在在 2018 年度业绩快报披露前直接或间接利用该内幕信息进
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况。
    4、你公司认为应予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特此公告。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