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源电气: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宋公利)2019-04-19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8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恪尽职守,勤
勉尽责,积极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 2018 年度本
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8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度召开 是否连续两次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董事会次数 未亲自出席
9 9 0 0 否
2018 年度公司召开了 7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度召开 是否连续两次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股东大会次数 未亲自出席
7 7 0 0 否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一)2018 年度,未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2018 年度,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8 年 3 月 5 日和 6 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前后分别发表了关于
拟参与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018 年 4 月 10 日和 11 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前后分别发表了关
于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6 月 8 日和 11 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前后分别发表了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
意见。
2018 年 7 月 12 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发表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投资规模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8 月 28 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发表了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10 月 23 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发表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11 月 30 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发表了关于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和业务交流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
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及内部管理等事项深入了解,并与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内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
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程及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营动态。本人
全年在公司现场工作的累计天数为 11 天。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关
联交易、对外担保、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及其他有关事项等进行了持续
监督和核查,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
整、准确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保障了信息披露的公平性。
2、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于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审阅,运用专业知识,
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并审慎行使表决权;对于需发表独立意见的议案,
及时向公司充分了解相关情况,并查阅相关法律法规,独立、客观的作出判断,切
实履行职责。
3、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参与公司管理人员的考核制度的制订,
参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制订并根据本人工作经验提出合理的建议。认为
公司董事会提议的公司董事津贴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目前的市场水平和公司的
实际情况,比较切实、公允。
4、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在会前认真审核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向相关人
员详细了解议案的相关背景和决策依据,并运用专业知识,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使议案内容更加完善,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五、2018 年度报告工作情况
在 2018 年年度报告编制与披露的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行业发
展趋势、经营状况等方面情况汇报,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
分、有效沟通,并对年报审计工作提出了建设性意见,督促会计师按时完成审计工
作。
六、其他工作
1、本人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本人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七、本人联系方式
电子信箱:sfsgl@163.com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宋公利
2019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