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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森源电气: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裴文谦)2020-04-29  

						                   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9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独
立董事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发
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 2019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9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度召开                                                    是否连续两次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董事会次数                                                      未亲自出席

      7                7             0               0              否
    2019 年度公司召开了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度召开                                                   是否连续两次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股东大会次数                                                     未亲自出席

      3                3             0               0              否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一)2019 年度,未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2019 年度,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9 年 4 月 17 日和 18 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前后分别发表了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019 年 5 月 28 日和 29 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前后分别发表了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019 年 8 月 26 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发表了关于 2019 年半年
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募集资金 2019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相关议案
的独立意见。
    2019 年 9 月 25 日和 26 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前后分别发表了
关于收购河南森源城市环境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
见和独立意见。
    2019 年 12 月 24 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发表了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9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会议和不定期走访等机会对公司的实
际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进行了调研,并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
方面的汇报,掌握公司动态,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
职责。本人全年在公司现场工作的累计天数为 15 天。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
露工作,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
和管理及其他有关事项等进行了持续监督和核查,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
的监督和核查,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
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准确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保障了信息披露的公平性。
    2、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保持作为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关注公司内部治理机构的建立和完善情况,监督
公司对董事会决议及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
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3、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
司实际情况,研究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当选条件、选择程序和任职期限,
并根据本人工作经验提出合理的建议。
    4、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相关材料,向相
关人员详细了解议案的相关背景和决策依据,并运用专业知识,提出相应的意见和
建议,使议案内容更加完善,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
决权,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2019 年年度报告工作情况
    在 2019 年年度报告编制与披露的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行业发
展趋势、经营状况等方面情况汇报,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
分、有效沟通,并对年报审计工作提出了建设性意见,督促会计师在规定时间内完
成审计工作,确保公司年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六、其他工作
   1、本人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本人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七、本人联系方式
   电子信箱:WQ0719@126.com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裴文谦

                                                         2020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