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58 证券简称:森源电气 公告编号:2020-023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5 月 19 日(星期二)上午 10:00 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5 月 1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30— 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合岭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等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 6 人,代表公司股份 473,283,837 股,占公司总股份 929,756,977 股的 50.9040%。 (2)网络参与会议股东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网 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58,117,73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6.2509%。 上述现场与网络出席股东共 18 名,代表股份数为 531,401,573 股,占公司总股 份 929,756,977 股的比例为 57.1549%;其中中小股东 12 名,代表股份数为 58,117,736 股,占公司总股份 929,756,977 股的比例为 6.250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北京市君致律师事 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大会。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1,209,622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39%;反对 187,951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54%;弃权 4,000 股,占出 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7,925,7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697%; 反对187,9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234%;弃权4,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9%。 2、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1,209,622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39%;反对 187,951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54%;弃权 4,000 股,占出 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7,925,7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697%; 反对187,9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234%;弃权4,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9%。 3、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1,209,622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39%;反对 187,951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54%;弃权 4,000 股,占出 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7,925,7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697%; 反对187,9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234%;弃权4,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9%。 4、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1,192,222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06%;反对 187,951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54%;弃权 21,400 股,占出 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7,908,3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98%; 反对187,9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234%;弃权 2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8%。 5、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1,192,222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06%;反对 209,351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7,908,3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98%; 反对209,3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02%;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股东河南森源集团有限公司、楚金甫先生、河南隆源投资有限公司、杨合 岭先生回避了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1,738,619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07%;反对 187,951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61%;弃权 21,400 股,占出 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7,908,3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98%; 反对187,9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234%;弃权 2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8%。 7、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1,192,222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06%;反对 187,951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54%;弃权 21,400 股,占出 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7,908,3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98%; 反对187,9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234%;弃权 2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8%。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19 日